清朝的各种风俗礼仪资料

作者:风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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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民间居住习俗


      清代的民居,特别是鸦片战争前的民居,基本上因袭了明代传统,并有
      所发展。最显著的有两点:第一,园林式建筑达到了极盛期。清帝王大兴苑
      囿,极大地影响了各地的官僚、富商,特别是江南一带,造园林之风更盛。
      乾隆下江南,扬州盐商竞相在瘦西湖两岸建园,江南其他地方的官僚、富商
      们也争饰池馆亭园,以期得到乾隆的宠幸。这种造园风气直到清末仍很兴
      盛。第二,民居建筑类型特别丰富。由于清朝版图大于明朝,境内少数民族
      多,因此建筑类型尤为丰富。有藏族的石墙平顶碉楼式住房,蒙古族的可移
      式轻骨架毡包住房,维吾尔族的平顶木架土坯房和土栱房,朝鲜族的席地而
      坐的取暖地面住房,西南少数民族的干阑式住房,汉族有北京的四合院式住
      房,中原黄土地区的窑洞式住房,南方有苏州住宅、徽州住宅、闽南土楼住
      宅,四川山地住宅,云南一颗印住宅,等等。其中亦有着种种传统习惯规定,
      制约着住宅结构和日常生活。
      1.从四合院到三合院
      “四合院”是流行于北京、天津的明代建筑。清康熙、雍正后,由于商
      业兴盛,京津都市人口聚增,城内地价也随行就市,一涨再涨,致使一般人
      家无经济实力建筑四合院,出现了“三合院”格局的建筑住宅。这类住宅的
      出现,使住宅建筑形成了明显的等级界限,象征着居住人的社会地位。“四
      合院”为皇亲贵胄、豪门富商的建筑,“三合院”为一般中等阶层人家所居,
      或做出租性房屋供一般家庭居用。北京还有一种大杂院,几户至几十户人家
      同住一院,共一个大门出入,房屋破旧、矮小,住户为下层社会的小商、小
      贩、手工业者、小职员、车夫、失业者、老弱孤寡。
      “三合院”以北、东、西三面建房,南面开门,所设大门通常因地基状
      况和街道走向而定,但只要有可能,大门都设法朝南。大门外设有影壁。
      2.汉族居室传统装饰与陈设
      “四合院”由房屋垣墙包绕,面向内院,院内栽植花木,陈设鱼缸、盆
      景、鸟笼,形成独立的安静闲适的居住环境。室内设炕床取暖,内外地面铺
      方砖。室内分间使用形式多样的罩、博古架、隔扇,既有实用价值,又有装
      饰意义。顶棚装饰常用纸裱,或用天花顶格。建筑外部色彩以青灰色为主,
      一般人家,即使是富商亦只能在大门、中门、上房、走廊处加些简单彩画,
      在影壁、墀头、屋脊上施砖雕,而不得使用琉璃瓦、彩画、朱红门和金色装
      饰。只有贵族府第才可用这些象征权力和显赫地位的装饰。
      清代,门上的装饰物——“门钉”,其配置有了一定的制设,如7路、
      9路,即指每行设7钉或9钉。贵族府第大门上的门钉多以铜铸,外表鎏金,
      朱门金钉,以示地位显赫。
      家具陈设,在民间居住习俗中也有着传统的习惯方式和约定俗成的陈设
      规定。清代最为流行的陈设是“一道线”,例如晋中居室陈设的家具,是一
      种炕式结构的组合家具,由炕几、被阁、大柜、顶柜、扣箱等几部件组合而
      成,在居室中只占一面,构成一种以火炕为主的“一道线”形式。明堂的陈
      设是以中堂条幅字画为主的“一条线”格局。很明显,这种居室陈设不仅与
      封建家族的等级秩序相得益彰,也与封建家族家长制的核心权威相吻不悖。
      它反映了封建社会末期人们对权力中心的服从和依赖,和由此产生的一统的
      程式化格局,同时从封闭式的家具结构造型中亦可反映汉民族长期形成的内
      向性格。
      3.居住的禁忌习俗
      北京四合院里的居住习俗严格遵守尊卑有序、内外有别之制,在住房分
      配上有着严格的规定,任何人不可随意越雷池一步。其“坐北朝南”的“正
      房”为长辈居住的地方,正房(北屋)的东西“耳房”是未婚女子们的闺房,
      东西两排“厢房”为家中儿子、媳妇们的房间,外院为佣人居住。
      苏州住宅里的上房女厅,为女眷生活处,外人及执役男子严禁入内。
      满族传统老屋室内里间北、西、南三面围炕,长辈睡南炕,晚辈睡北炕,
      西炕为尊,供神、祖,来客禁忌坐西炕。
      彝族土掌房内,正中一间开有大门,作厨房;左侧一间为主人内室,禁
      止外人入内;右侧一间为牲畜饲养之所;简易楼台处为子女就寝的地方。
      侗族的堂屋设神龛,并设有火塘,火塘要保持火种四季不灭。主人住在
      楼上,或两侧的厢房。
      除外,还有一些禁忌习俗,如:汉族已婚女子回娘家,住宿不得与丈夫
      同房,犯忌则以为其娘家家道将衰落。汉族和部分少数民族认为,房屋的门
      槛为神所凭依,故忌在上面坐、踏或站立,尤忌用刀砍,有犯者则以为会招
      致灾患。傣族竹楼室内柱子多,其中有四根柱子象征女性,两根较高大的象
      征男性,另外中间靠里面的一根多贴有色纸,插有蜡条,视为神灵之所凭附,
      禁忌依靠其柱休息或谈话,也不能在柱上挂东西,有犯者则认为冒犯了神
      灵,招致灾患。佤族屋内以木墩为座,来客入室,须弄清何处为妇女之座,
      忌坐妇女之座,若有犯者,主家则以为是对他的最大的侮辱。
      □□水与住宅之门
      明清之际,中国风水活动遍及民间及皇室,风水理论与活动皆以“气”

      ①参见何晓昕编著的《风水探源》,东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为中心,理论总则为乘气、聚气、顺气、界气,建筑实践表现为相地、外部
      空间的组织及内部空间每一位置的择吉等。
      我国民间,无论北方,还是南方,建筑新宅时都特别注重门的处理,究
      其缘由,乃是因其关系到人的吉凶祸福,所以,投注了更多的风水观注。《相
      宅经纂》明确指出:“宅之吉凶全在大门,……宅之受气于门,犹人受气于
      口也,故大门名曰气口,而便门则名穿宫”。正因为此,人们在建筑新宅时,
      对门的设置考虑最多,按风水测定的各种规则也最多。
      风水将住宅内众多的门分为大门、中门、总门、便门、房门。大门为合
      宅的主要入口,坐北朝南的“坎宅”民居,风水认为三吉方为离(南)、巽
      (东南)、震(东),而且以东南方为最吉,故一般此坐向的住宅多将大门
      开在东南方,俗称“青龙门”。民间风水认为,从大门到便门,各门不能位
      于同条直线,否则就会因气太盛而漏掉,影响房主的运气。民间恪守此信,
      使住宅之门出现了曲幽、多屏墙、门不相对的封闭式等特点,而形成了丰富
      多彩的“门”之艺术和影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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