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出口的爱

作者:菡萏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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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伤


      时间犹如流水,只可前行不可后退;但是时间又如同沙漏,即可前进亦可后退。不然的话,为何这世上总有这许多事情不断的重复?所谓轮回,是时间的恶搞,还是生命的真谛?就像是年轮,不管怎么叠加,过去的只有岁月而不是命运。反反复复,生命中所经历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在你身边出现、经受、悔恨,曾经不止一次发誓永诀于今,到最后仍旧是千年一梦。前一代发生的事,再后一代仍然无法避免,可能这世上人的命运,其实都是一致,只是表现的手法大相径庭吧!
      就像是我,每到一个学校,总有对我感兴趣的人来窥探我的秘密,年纪越长,有这种兴趣的人就越多,到了高中,常常看见几个人一边对我指指点点一边咬着耳朵窃窃私语。有时会有人装模作样的接近我,问些奇怪的话来引我开口,甚至还有人跟踪我,想看看我是否住在古老的宅院中,家里有许多不可告人的传说与秘闻。
      被我发现后又恐惧万分的离开,次日学校一定又会有许多关于我的传闻。
      唉!我的名气之响,恐怕连美丽的校花柳雪珍都比不上。
      我有些垂头丧气,自顾自在更衣室换上运动服,系好鞋带,看见苏樱站在我身边等我,我抬头冲她微微一笑。
      她拉拉我衣袖,“我在等你,她们都出去排队了,我们也快点去吧!”
      我点点头,跟着她快步走向操场。苏樱是我十七年来唯一遇见对我报有善意的人,可能是因为她为人内向没有朋友的关系,所以她特别能够容忍我。容忍我的不言不语,容忍我的自我与独断独行。正因为如此,我更加要少开口,甚至尽量不开口,因为我一旦开口,她所得到的,便只有伤害。
      其他女同学已经排好队了,我们高中男女同学分开上体育课,男同学由男老师授课、女学生则有女老师授课。
      体育老师姓方,可能是因为她是国字脸的关系,上上下下的同学都爱叫她“大方脸”,这个外号虽然有些难听,但是比起男生体育老师的那个“赤膊油墩子”来,无疑算是“雅号”了。
      “赤膊油墩子”姓游,年逾四十,五短身材,肥肥胖胖,真的有点像是一只圆鼓鼓、油腻腻的油墩子,也不知道是谁帮他取的外号,他本人好像还不知道。
      做完预备体操,方老师宣布,大家自由活动二十分钟,之后要进行短跑测验。几个女生立刻哇哇大叫起来,跑步啊!会让小腿变粗的呀!方老师狠狠的瞪了她们几眼,再罗嗦就跑800米!顿时鸦雀无声。
      体育课代表去器械室出借活动器械,我和苏樱要了羽毛球拍,一起在靠近教学楼的一侧打羽毛球。我体育一向不错,跑、跳、力量都是我的专长,不单是体育,好像无论我做什么都要比别人少花力气,但是得到的成绩都比别人要好。父母说是我天生聪颖,身体健康,不过我想是因为我少说话吧!
      话少了,注意力自然而然就集中了,分心的事情也不那么多了,很多事情要做好事关用心,并非天分。毕竟,我所念的,不过是普通学校,又不是什么天才少年班。这个的话,我自问没有那个本事。
      “啊呀!不打了!”苏樱气喘吁吁的坐在花坛边,我递上一包纸帕让她抹汗,“你怎么一点也不累呢?若紫?”
      我微微一笑,坐在她身边,那边的篮球场上男生们正在练习篮球,游老师肥大的身躯移动起来居然还是挺灵敏的,一边做示范动作,一边大声嚷嚷要注意看他的动作,只是苏氏源似乎有点漫不经心,他拿着篮球在另一边运球、上篮突然篮球脱手,向我们这边滚来。
      他连忙追了过来,篮球滚到我面前停下,我伸手拾起篮球,交还给他。他匆匆接过篮球,转身跑开了。
      “我猜他是故意的。”苏樱悄悄在我耳边说道。
      故意也好、无心也好,这都是少年人的心思,我怎么会当真?呵呵!差点忘了,我也是少年人啊!
      “集合!”方老师一声哨响,大家纷纷还去体育用品,来到田径场集合,排队、分组,由方老师发令,看她的手势,她一挥手,就起跑。
      50米的距离不长,不过要是近视眼的话,看她的手势就有点困难了,因此体育课代表第一个跑,然后在我们这边,由她喊“预备——跑!”
      前面的人一个个跑完,之后轮到我和柳雪珍了,听见体育课代表发话,我一个箭步冲了出去,我的短跑是强项,一下子便将柳雪珍拉在了后面,跑了约40米左右,只见前方突然出现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块,我想躲开,为时已晚,左脚踏了上去,脚脖子一扭,一阵剧痛,右足一软,跌倒在地。
      方老师等吃了一惊,苏樱跑过来想扶起我,我只觉左脚只要踏下去就一阵钻心的疼,额上也微微见汗,“去医务室吧!”方老师说道,“苏樱,你陪她去。”
      苏樱答应了一声,我刚想搭着她的肩膀站起来,突然手腕被人一拉,整个人都被抱了起来,我一惊之下,险些惊叫出声,只见苏氏源将我抱了起来,说道:“我送她去医务室。”说完大步而去,只留下我们班级全体女生包括方老师呆若木鸡的站在原地。
      苏氏源怀里抱着一个人,却仍然大步流星,身材依旧挺拔,毫无半点迟滞,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他右边的脸颊轮廓分明,鼻梁挺直,给人一种坚强、决绝的感觉,嘴唇很薄,眼睫毛竟然出乎意料的长,这无疑增添了几分俊秀。我微微有些诧异,自己竟然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人?
      他将我抱到医务室,一把推开房门,把卫生老师也吓了一大跳,有点张口结舌,“你……你……你怎么抱着个女同学?”
      他把我放在椅子上,伸手帮我脱去鞋袜,“惠老师,她的脚受伤了,你快看看,是不是伤到骨头了。要是骨折了,我得带她去医院。”
      惠老师轻轻转动我的脚踝,我微微皱眉,苏氏源忙问道:“你痛吗?不要忍着啊!痛的话就说出来啊!”惠老师起身拿出一瓶药酒,“没什么问题,只要涂点药酒就可以了,你是……宁若紫?”
      我点点头,她微微一笑,“怪不得一声不吭呢!”
      苏氏源接过药酒,粘着棉花签,小心翼翼地涂在我受伤的脚踝周围,既不敢用劲又不放心药效是否已经达到,涂了一层又一层,我只觉痛疼略略减轻,惠老师忍不住笑道:“你再这样涂法,宁同学马上要满身药酒味了。”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就是想好得快点。那我们回教室了。”他帮我穿上鞋袜,伸手又想把我抱起来,我连忙肩膀一缩,自己勉强站了起来,他伸手扶住我,一步一步搀着我走到走廊。
      “不如你回寝室休息吧?”他关切地说,“我送你回去。”
      我摇摇头,他有些无奈,“没关系的,班主任那里我会解释的。”
      我还是摇摇头,“那好吧!”他扶着我走进教室,全班鸦雀无声,估计男生们都从女同学嘴里听说了刚刚的事情,全部目送着我们进来,又目送着他扶着我坐下,再回到自己的座位。
      足足过了半分钟,班级里再次恢复喧闹的声音,我的肩膀被柳雪珍拍了一下,“怎么回事啊?宁若紫!”
      “你没看见吗?”苏樱有些挑衅的看了她一眼,“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我伸手按在她的肩上,示意她不要多说。
      我知道柳雪珍一直喜欢苏氏源,我不想惹事生非,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非但普通,还有病,我不能奢求王子的爱。苏氏源是不是王子还不能确定,但是我既不是公主也不是灰姑娘。我是个有病的少女。
      傍晚放学的时候,苏氏源想要送我回寝室,我轻轻摆摆手,由苏樱扶着起身,身后听见柳雪珍冷冷的对她的女伴说:“你看她的样子,好像很不情愿似的。其实我知道,她巴不得苏氏源冲上去再次抱她呢!”
      我装作没听见,要是事事与她计较,让我怎么生活?
      回到寝室,照旧苏樱做自己的事,我管我看书,要是她有不懂的地方,就写张纸条给我,我会把解题步骤,一步一步,详详细细写下来,然后将纸条交还给她,要是她再不懂,我就把每一步再次分解,几乎是一小块一小块的,让她看得更清楚,理解得更为简便。
      “你猜后来那些女生是怎么议论的?”苏樱忽然说道。
      我从书中抬起头,摇摇头。
      苏樱难得竟然非常的兴奋,“她们说第一次发现你竟然那么美丽,就像是落难的公主,等待着王子来搭救。而今天的苏氏源呢?就像是从天而降的王子,来搭救他的公主了。她们还说,你虽然平时不说话,但是冷若冰霜,不正是公主的最高贵的写照吗?”
      我差点哈哈大笑,唉!真是人生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啊!千变万化,让我如何消受?我的不言不语,曾经被称为“病态”,如今竟被说是“冷若冰霜,公主的最好写照”。
      苏樱见我面露微笑,以为我满心欢喜,“看吧!你可不是怪物,也不是病人,要是你是病人的话,苏氏源也不会喜欢你的,是吧?”
      我摇摇头,他喜欢我?不觉得啊。
      苏樱看看手表,起身准备要去餐厅吃晚饭,她一边穿鞋一边问我:“你脚受伤了,我帮你买上来?你吃什么?还是叉烧饭?”
      我点点头,她轻轻掩门离开。房间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叹了口气,将手中的那本《天使的愤怒》合上,起身走到卫生间,用水扑面,解去不少热气,我擦把脸,继续回到自己靠窗的写字台前,刚刚翻开那本书,一错手,竟然将书撞落在地,从书中掉出一张纸。
      我伸手捡起那张纸,是一张粉红色的信纸,虽然现在写信的人已经很少,可是看见这样可爱的信纸,也会忍不住买上一叠,即使不写信,填些心情小语,或者随意涂鸦,也不错。
      信纸上有人用钢笔工工整整地写了这样一行字:
      “相遇是一种宿命,无法避免。既然相遇,便要相爱。如不相爱,为何要相遇?如不相爱,相遇不如不遇,相遇不如毁灭。”
      字迹工整得过了头,像是有人一笔一划刻意这样书写,好像要让人知道自己的想法与决心。决心?什么决心?从这一行字看起来,似乎相遇已经发生,但是是否已经相爱呢?却是未知之数。
      因此我隐隐竟然感到有一种不寒而栗之感,这个纸条是谁写的?这本《天使的愤怒》借自学校图书馆,在我之前,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借过这本书,但是这张纸条上的字迹并不显陈旧,也就是说,在我之前的数个人中,有人写了这张纸条。
      相遇不如毁灭。
      是男是女?看得出来,这句话充满了恨意,那个写字条的人象是真的想要毁灭谁。可是,为什么偏偏要被我看见呢?我要是没有看见,明天或者后天就看完这本书,太太平平的还去图书馆不是很好吗?
      现在说不定字条的主人已经发现字条无意中夹在书中了,他会怎样?会不会去图书馆查是谁借了这本书?然后……然后……怎样?来杀我?
      我自己都有点想大笑起来,看来我是侦探小说看得太多了,或许这张纸条只是某个同学的即兴之作,杀我?我自问没有那么大的重要性啊!我只是个病人。
      明朝且做莫思量,如何过得今宵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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