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早知道是这样
内容标签: 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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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像梦一场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191   总书评数:0 当前被收藏数:0 文章积分:39,814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纯爱-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主受
  • 所属系列: 原创小短篇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2213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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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一场

作者:星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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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一场


      1、

      早知道是这样,像梦一场。

      2、

      2012年夏天,我高中毕业,离开了呆了18年的小城市,踏上远行的火车,开始我不断漂泊的日子。

      我自幼而孤,母亲改嫁,由年迈的祖父母养大。16岁时,祖父母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从此我伶仃一人,再无亲缘羁绊。

      我独来独往,形容暗淡,在人群中,总是那个叫不出名字的。

      好在我性情寡淡,当个透明人也不以为苦。只是人们都喜群居、聚会,对此无动于衷的我,难免被视为异类。

      因此,我没什么朋友,来来去去轻松无牵挂。我成绩说不上坏,但对上大学没有什么执念,便自行终止了学业,在外头胡乱闯荡去了。

      做过不少工作,一开始是餐厅的服务员,后来是网吧的网管,当过文员,也干过客服,不拘泥哪份固定的工作。这些工作对我来说,都没什么太大的感觉,无非是个糊口的工具罢了。

      真到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日子过着也没多大意思。

      生活像嚼烂的甘蔗渣,一点甜味都没有。慢慢地,便动了自杀的念头。

      说来确实没什么要紧到非要去死的悲伤事,就是没劲儿,懒得活着了。

      我自杀过两次,一次将头埋进水盆里,可能是时间太长了,被心细的同租室友发现。死没死成,还特别尴尬。第二天室友就搬走了。

      第二次是偶然兴起,将垃圾袋往脑袋上套,一分钟不到,就被垃圾塑料的味道熏得反悔,觉得这样死了未免太难看了,好歹换身体面些的衣服。

      于是,我的求死大业就这样被耽搁了下来。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微博上有客栈召义工,以工作换吃住,当时身上就只有几张皱巴巴的钞票,眼看着要三餐难继,想了想,便将它们换成了一张火车票。

      客栈不在什么热门的景点,独门独户一个小院,方圆几里都没别的房子,墙上刷着五颜六色的涂鸦,不知该说低调还是张扬。

      里头没人,只有一只干瘪的猫在窗台上打盹,生人来了也懒得抬眼皮。第一层塞着满满当当的书,显得拥挤不堪。上个世纪的流行歌,在各个角落里撞来撞去,既嘈杂,又莫名让人觉得放松。

      老板姗姗来迟,像招呼旧友,笑盈盈道:"来了?"

      于是留了下来,帮老板整理屋子,喂喂猫。偶尔会有背包客远道而来。老板不大跟客人打交道,宁愿捧着书窝在角落里。有次我出门采购物品,回来见到老板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手忙脚乱地给客人办入住。老板是个神人,开客栈五年了,连客栈管理软件还用不利索。

      客人也不急,倚在吧台上跟老板闲聊,他转过头,我这才看清他的眉眼。

      那是个极年轻的男人,高,瘦削,有轻微的驼背,脸上挂着一抹平和的淡笑。

      好看,赏心悦目的人物总是让人欢喜的,连不太说话的老板都不知不觉跟他说了许多话。得知男人没吃饭,还热心地转去后头的小厨房给男人张罗吃食。

      于是,便由我带男人进房间。我一米七的身高,男人比我还高上二十公分,在客栈狭小的空间里,显得局促且委屈。

      那天,客栈里只有我、他、老板三人。无事可做,在院子里支了张桌子斗地主。他牌技沉稳漂亮,把我和老板杀得丢盔弃甲。老板难得笑得开怀,不知不觉吐露了心声。

      想他当年读大学,寝室四人经常席地而坐,摸黑斗法,那叫一个不亦乐乎。时过经年,老牌民的技术退化,否则哪儿容得他鲁班面前嚣张。

      当晚月朗星稀,凉风拂面,真是许久没有这般开怀过。

      他似乎打算久住,白日里客栈不忙,拉着我和老板四处探险爬山,把这一片的地形摸得比老板还熟。

      他年轻,活力充沛,有时候不出门,拿着老板的工具修篱笆,整理院子。在篱笆墙上,种了一排菊花。客栈本叫"小白客栈",随瘦猫的名字,后为应景,改成"南山闲居"。

      他拿石头砌一方茶桌,神通广大地弄来一套漂亮的茶具,每到午后,我们几个便盘腿坐在石凳上,读书烹茶,谈天说笑,日子过得真如神仙一般。

      他热衷拍照,拍夕阳下的客栈,拍伸懒腰的猫,拍叽叽嘎嘎的老式收音机,拍埋在书里不愿意醒来的老板,拍我。

      我甚少拍照,正面对着镜头会面目扭曲,他只趁着我干活的时候,拍我的背影、侧脸。见我发觉,他就会举着相机歉然一笑,神情无辜。

      他接手客栈的微博,将这些照片传了上去,慢慢地,居然积累了一些人气。后来才知道他妙笔生花,是个职业作家,追随者众。

      他四处采风,描写当地的风俗人情,恬淡雅致,妙趣横生。他又是那样多才多艺,会弹吉他,唱自己编曲的民谣。

      我从未见过像他这般活得如此鲜明的人。

      他说他有个同胞弟弟,从小跟父母长在国外,大学还未毕业,就周游过许多国家,那孩子个性极开朗,脑子里主意多,志向是当个无国界医生,去饱经战乱的地方救死扶伤。决心一定,八匹马也难拉回,尽管家中二老气得跳脚,也无法阻止。

      他调侃,两个孩子,一个游手好闲,一个志存高远,都不是省心的主,他父母干脆听之任之,也学着老二周游各国,过二人世界去。

      说完,他哈哈大笑,我望进他如星子般璀璨的眼睛,心跳不可控制地快了起来。我冷了脸,从烟盒里摸出一根烟。

      他问我怎么了。

      我抖索着点燃烟,深吸了一口,缓过来才发现出了一手的汗。

      自此以后,我尽量躲着他,他莫名被冷遇,表情无辜而可怜。

      再后来,他要走了。临行前一晚,院子里举办一场篝火晚会,我靠在他做的紫藤架上,看着他在人群中喝酒、唱歌,连低头的动作都那么耀眼。

      我眼眶湿润,抬起头,不让眼泪掉下来。其他客人哄着我唱歌,我鬼使神差地答应,唱了一首《梦一场》。

      我察觉到他的目光,便匆匆收尾,逃也似的回到房间。

      他紧随我而来,在我关门之前,塞给我一张纸条。

      几天之后,我告别老板,去了他的城市。

      3、

      我没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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