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只是开了一家杂货店

作者:缺三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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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假不了


      答应了镇海石要帮它找到那个人,我就要先去验证一下到底是谁的记忆出了错,然而我看着一屋子猫猫狗狗犯了愁——我已经很久没有出过远门了。
      自从仙界最后一任天帝——帝湖不知道抽什么风把仙界与人界割裂后,这块东方大陆就笼罩了一层结界,结界中的灵气从此只少不多。滞留在人界的仙也随之日渐虚弱直至失去法力,与凡人别无二样——除了不老不死。我见过不少活腻了的,用尽办法只求一死,当然有人成功了——成了游荡凡间的鬼,大多数都失败了,好像天道就是要他们活着,尝尽人间百味。
      我一直觉着凡人是一种很神奇的存在,明明曾经见识过通天道法,也曾亲眼看过白日得道升仙。当仙人销声匿迹后,他们就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以为那些都是自己的臆想。曾经仙家出品的法器因为失了灵力不再有效,被人嗤之以鼻。那些坚称自己见过神仙的,被人嘲笑白日做梦,精神错乱。一代代过去,大家都开始相信神仙、妖魔、精怪都是说书人口中的故事,写书人笔下的传说,却不再有人相信,这些曾经都存在过。
      大概因为人不能接受自己无法解释的事实,不得不解释时,就只能称事实为虚假,这样就很通顺了。所以世间大多负心汉,他们不认为自己负过谁,他们只觉得,是我搞错了,我的真爱不是她。仿佛这样,变心这件事就很说得过去了。
      我不是仙,但也受到了一点影响,灵气过于稀薄,学了许久的法术算是白瞎了,只有当初我深痛恶觉的一个能力还可以发挥余热——我可以看见万物的生长变化,看见被我触摸过的地方曾发生的事情,这些都成为了我记忆的一部分。
      感谢现代科技——发明了飞机,但即使如此,我这次出门至少也要四五天。我摸了摸正在舔毛的发财,心中想着,神兽什么的,饿两天应该没事吧。但我还是不敢冒险,谁知道它们饿了会做出什么来,毕竟曾经也都是睥睨众生傲视万物的主。
      吃饭也好解决,感谢万能的某宝——自动喂食器拯救上班族。然而那些每天都要人带出去溜达溜达的汪们一定不能同意被我关两天,我可不想回来时发现门被挠残了。
      “喂,要去快去,磨磨唧唧,小爷不是死的。”一个红发少年不知什么时候趴到了柜台上,懒洋洋地把玩着一个挂着铃铛的项圈。
      我习惯性地揉了揉他的头发,他下意识地发出呼噜声,然后嫌弃地拍开了我的手。
      “那就辛苦你了,白天可以把店关了,傍晚边带他们出去玩一圈就可以了。吃的在哪你知道吧,不要放错了。还有,不准打架。”
      “知道了知道了,真是啰嗦。”少年一脸“你当我是制杖吗”的表情把我赶出柜台。
      我拎着行李去坐火车,小镇很偏,要先坐火车到城里,才能转去坐飞机。
      坐在火车上的时候,我睡着了,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很久之前的事情,很久之前,我还不习惯接触别人的时候就已经把他打娘胎里出来到现在的事都过了一遍,那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变态——好吧,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变态,我只觉得自己快疯了,被别人的记忆折磨疯了。
      直到我遇到师父,梦里梦到的就是师父带我回师门的那一段。师父带我回去后,我还是不愿轻易与他人亲近,而有一天,二师姐送了我一只猫,纯黑的猫,翠色的眼珠盯着我看了半天,喵了一声用脑袋蹭了蹭我垂下的指尖。我心里一颤,怕又看到什么,但是没有,这是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猫,应该是被二师姐施了什么法术抹去了记忆,所以我什么都没看到。我默默把猫抱进怀里,二师姐很开心地想要摸我的头,我躲开了。看着二师姐有点无奈有点惆怅的模样,我把猫递出了一点,说了我和二师姐说的第一句话“要不,你摸摸它吧。”
      然后我就醒了,手中空荡荡的,好像缺了什么东西,我的猫呢?哦,它跑走了,三个月后它就跑走了,我再也没有见过它。
      我还来不及感慨小没良心的好歹也喂了三个月,就发现自己差点就要坐过站了,抓着行李奔下了车,恍惚间听到一声凄惨的猫叫,我抖了一下,拉开行李,发现花狸四喜躲在里面,刚才抓行李抓到了它的尾巴,所以忍不住叫了。
      “祖宗诶,你跟着出来干嘛,我都没带口粮。”我把四喜从行李中拎出来,看它涕泗横流的大脸,刚才那下真的疼到了,无奈把它托在手上抹去眼泪,“好啦,祖宗,出来了我也没法送你回去,不要作可怜相了。”
      云收雨霁,一双猫儿眼炯炯有神,三两下蹿上了我的肩头宣誓主权。想它也是好久没出门了,就当带它出来散散心,但回去估计要好好安抚一下家里那群。
      我去机场给四喜办了个宠物舱位,虽然它可以一直躲在行李中也不会被安检发现,但还是太憋闷了。
      齐午国早在800年前就没有了,这里只剩一座古城遗址,但除了考古人员,估计没多少人知道。从最近的小城里租了辆车,我按着记忆向离山开去。
      一个多小时后,路已经没法走了,我只能把车留在路边,背着行李和四喜向离山进发。一路上四喜兴致勃勃,从左肩到右肩,有时把自己挂在我脖子上假装它是条围脖,好在天气不热,不然要被它捂出痱子来。
      上古遗留的仙山大多都不可寻了,缺少灵气,自然也没了仙气,有头有面的门派纷纷把山封了,等待有一天结界开启。像离山这般无主的,失了灵气加持,也慢慢变成一座寻常山,但该留下的东西还是留下了,比如凶兽穷奇的怨气。
      人多多少少还保留了一些野兽的直觉,穷奇的怨气足以让一般人远远地避开去,更何况这里自从齐午灭国后就被遗弃了,土地贫瘠,没有水路,更无矿产,实在不划算。
      对离山没有人烟的印象,直接导致了我在离山脚下看到一群人的时候,惊讶地都忘记避开去。一群人吵吵闹闹地,还有几个穿着古装,原来是来取景的,他们是怎么发现这么偏僻的地方的,拍的难道是《蛮荒求存》吗?
      我没有想过去打招呼的欲望,那群人中倒是有人眼尖看到了我,不知是喊了句什么,人群倏然安静,纷纷转过头来看我。我低下头打量了自己今天的着装——很好,没有穿奇怪的衣服也没有露点,于是我向左转准备绕过这群人去山的另一侧。
      人群骚动了一下,好像在决定派谁出来,过了一会一个小个子男人被推了出来,犹豫了一下向我跑来。
      “等、等一下。”小个子男人在后面喊我,我停了下来,准备听他说什么。
      “你是怎么进来的?”他气喘吁吁地停在我面前两米处,一边问一边还准备着后退,也是,荒野+男人+猫,怎么看都不是正常的搭配。
      “走进来的。”我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手也按上了四喜的脖颈按捺住它想跳过去吓唬人的冲动。
      男人喜形于色,当下又靠近了两步,“你知道出去的路?!太好了,可以带我们出去吗?”
      我转头看了一下我来时的路,说长不长,我也就走了十多分钟,这么点路,他们这么多人都没有发现吗?
      我指了个方向给他,“沿着这个方向,十五分钟,可以看到大路。”没有理会小个子想要叫住我的表情,转身接着往山侧走,我相信他们可以自己走出去的。
      不经意回头看了一眼,小个子已经跑回去了,有个穿古装的男人站在人群后看我,我向他点了点头,继续往前走。原来是麒麟,他长相俊美,生性好动,在娱乐圈混得如鱼得水,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碰到他。不过这样就好解释了,麒麟和穷奇一向不对付,穷奇遗留的怨气想困住麒麟也是正常的。
      但一个已经死了上万年,一个好歹也是活着的祥瑞,即使没有遇见我,等会也就出去了吧。
      我绕到了山的另一侧,已经看不见那群人了。我打量了一下眼前的离山,灰蒙蒙的,没有到落叶的时候,山上却全是枯枝败叶,这样荒凉,他们敢进来也是蛮拼的。
      我没准备上山,而是从地上挖了一块石头,握在手中。亘古的记忆猛然间拥进脑海——这还是块从蓬莱过来的石头。蓬莱啊,不知道山上那个小伙子现在怎么样了,我已经很久都不能看到蓬莱了。
      一幕幕和离山相关的画面流水般滑过,嗯?我看到他了——谢子安。他踉踉跄跄上到山顶,嗯,那里真的有一块巨石,蓝色的花在他脚下让开一条路,在他走过后又纷纷合上。我看到他昏过去,醒来,摸出镇海石与他说话,下山,再也没有回来过。
      我放下石头,重新看自己记忆中的离山,画面到了某一个阶段时,忽然剧烈地抖动起来,我知道是我原本记忆在和我刚才从石头那看到的记忆融合,孰真孰假,会有一个定论。
      画面停止了抖动,我脑中传来剧痛,我知道这是记忆在被剥离,静止的画面一瞬间开始剥落,窸窸窣窣,剥丝抽茧般显出掩藏的真相。
      “喵~”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跪在地上,手已经插入了土中,四喜依偎在我身边,有一下没一下地叫着,似乎是因为叫太久已经很累了还执意想唤醒我。我一下子脱力瘫坐在地上,眼神一时不能聚焦,脑海中却是已经平静。
      我休息了一下,把跳上大腿的四喜拢入怀中,脊背发凉,开始重新看和离山有关的记忆。谢子安,原来他小时候就住在山脚下的小村庄中,一次误入,让他发现传说中有去无回的鬼山会为他打开一条路,他在山中得到了宁静,好像回到母亲胎中。这成了他的小秘密,所以当他受伤时,想的是回到离山。
      我之前总觉得他眼熟,现在我看得清了,我知道他是谁了。但一个问题的解决牵出了更多的疑惑,是谁篡改了我的记忆,为什么要改这一段,还有其他的吗……我好久没有感觉头疼了,摸着四喜的背,我想,是不是我防备意识真的太弱了,连记忆被人篡改都毫无察觉。
      不管如何,我还是决定先回去,镇海石为我提供了一个突破口,谢子安的一生中接触了那么多人,只要我慢慢找,总能找回真实的记忆。
      我慢慢起身往回走,却发现那群人还在原地,我进来的时候临近中午,现在已经日暮了,他们怎么还没出去?
      尽管脸色惨淡如鬼,我想了想还是走了过去,人群看到我又喜又怕,喜的是终于出现了一个可能可以带他们出去的活人,怕的估计在想荒野中的奇怪男人,万一是连环杀人狂魔呢?
      “跟我走。”我不准备和他们多费口舌,看麒麟毫不犹豫地跟上来,想必剩余的也都会跟上吧。
      “你怎么不开店了,跑到这里来做什么?”麒麟快走两步,与我并肩,低声询问我。
      “你来做什么我就来做什么。”我懒得搭理这头花花麒麟,上次他来我店里勾走了阿花的事我还没和他算账呢。
      “告诉我呗,我把阿花还给你。”
      我翻了个白眼,“不用你还,该回来的时候它自然会回来。”
      “好吧,那我换个问题,为什么我们走不出去,我是麒麟诶,祥瑞诶!”麒麟不死心,追上我加快的步伐继续追问。
      “哦?那你拿什么和我换?”我是生意人,自认不做亏本买卖。
      “呃,大家都这么熟了,当做是上次交易的赠品吧。”麒麟被过长的裤摆绊了一下。
      “上次的赠品是阿花。”我仍旧耿耿于怀。
      “好吧,我手里也不剩什么好东西了,我给你一个灵犀角吧。”麒麟好像很肉疼似的。
      “拜托,灵犀角是成对的吧,一个又什么用?”我一点都不留情地戳穿了他。根本不用问另一个在谁那里,他这副皮囊不知骗过多少少男少女心了。
      灵犀角是上古时期仙家喜欢用的定情信物之一,他们只知拥有一对灵犀角的伴侣会和另一半心有灵犀,却不知灵犀兽用它来出轨,它们可以通过灵犀角感觉到自己的伴侣所处的位置,所以根本不用担心私情被戳穿,在伴侣回来之前消灭证据就可以了。所以我一度看到情侣间互赠灵犀角都感觉他们好像在告诉对方“我要出轨了”。
      不理会麒麟的好奇心,我很快找到了我停车的地方,那群人也在看到路时欢呼了一下,千恩万谢后走了,而麒麟也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回到人群中,仿佛刚才那块狗皮膏药不是他。
      隔着车窗,我还能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
      “凌风,你认识那个人?”
      “不认识,只不过打探一下消息。”
      ……
      花麒麟,哼。
      我驾车回了小城,准备坐飞机回家,不想在机场又看到那群人,麒麟隔着人群抛了个媚眼过来,我把四喜挡在前面,还他一双清澈的猫眼。
      【游记:廿六日,镇海石的男人来头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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