枷锁

作者:糖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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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mbridge (2)


      来到这里已经一个月。学校的新奇和传统我都去体验了一番,我就像只快乐的小鸟,在繁盛的灌木丛中自在地穿梭。苏赛克斯地区的污浊烤化在学院的阳光中。

      文图特选择的课程和我的差别极大,我们只有在晚上才能在公寓中见面。他现在已经是学院内部的一个名人,我时常看到有一群人簇拥着他,浩浩荡荡地一路开拔。就是有这样的人,在短时间内,就能成为新血液中最引人注目的璀璨。
      我却时常是一个人。独自看远处教堂的尖顶,或其他学院镶着彩绘玻璃的实验室,或在暴躁而易怒的天鹅群里丢食。我和人群仿佛有层隔膜,阻碍着我到他们中间。以前的生活就已表明了这点,我本以为到了新环境会有所改变,然而并没有,我还是曾经的那个在风里站立的少年。

      期间,诺顿的女生来我的公寓找过一次,只是我当时因上课而不在,找她的公寓号却发现已经丢失,希望并不是什么要紧的事让她来找我。

      半个月前,我去了路德维希街口卖了次血。至于如何找到这样的途径,我只能冷笑着回复说,要是你想要做成什么,并且没有退路的只剩一个办法的时候,你总能做成。
      短时间内连卖两次血,令我的脑袋膨胀,走路飘忽,胃里像是有木槌大力击打。暗红的血液穿过橡胶管滑进玻璃瓶颈,肘关节处的经脉鼓噪起来,我能清晰地听到心脏的跳动。
      为我抽血的是个头发乱蓬蓬的老女人,她说:“先生,你的脸色很苍白。”
      我苦涩地朝她笑了一笑。
      我已找到一份家教的工作,每个月去坎福森城堡为几个仅比我小三四岁的孩子补课,我不再需要来这个街口小屋了。
      这个小屋里总是乱糟糟的,摆着各种杂物,倒在地上的彩绘泥塑像、挂在窗户上的风铃,还有一股子阴暗潮湿的霉味。这很难让我对血液的流向抱有良好的期待,但没有别的选择,这儿提供的价格是医院的四倍。
      从学院走向小屋需要绕相当长的一段路,但是路上的风景很棒,砖石砌成的农户,大面积的红色或黄色,各种动物造型的风向标。这令我偶尔会想起已被抛在脑后的牧场:大片的绵延的绿,洁白的哞哞叫,辽远的天空。

      这段时间,大概七点左右,我就会起来洗漱并到公寓底层的公共区取面包和牛奶。七点半我在享用早餐的时候,文图特则睡眼惺忪地穿外套,他早间的发色尤其柔软明亮,随后我俩会互相交换一个早安吻。天哪,城镇里的这个习俗真让我喜爱。
      八点半时刻,我和文图特会同时走出公寓楼的大门,向着不同方向的教学区前进。
      一直到晚上十点,我才会满身疲惫又兴奋异常地推开房间门,这个时候文图特往往是在桌面上摆弄着各种机器零件。从第一晚开始,我就知道文图特和我不是同类,他是个天才。他这样的人,即使不进这所大学也会成为一个了不得的人物,他会为这所院校的荣誉再添一笔光辉。
      我和文图特之间简直太合拍了,生活中丝毫没有摩擦,彼此作息相符地简直像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妻。
      我把这个结论告诉文图特时,他正在用细棉布精细地擦拭着一个小零件上的油污。听到我的话,他回头看着我,眼眸里神采奕奕,“也许上辈子我们真是对老夫妻。”
      我上前大力拍他的肩膀,佯怒道:“文图特。”其实我心里很甜蜜,能彼此间开这样的玩笑已经表明我们之间更亲密了。
      我每堂课上的同学都是不同的,他们带着各地区的风俗面貌走进同一个课堂。也有像文图特般容貌出众的,每个人看着都是相似的,内里却各自成一个世界,多么神奇!但是显然,他们并不是非常乐意追捧乡村出身的少年。
      皮划艇队的前辈拒绝了我的加入,学生联合会的面试也搞得一塌糊涂,我简直不清楚我还能做些什么。也许我就该埋头在图书馆里当一只书虫,啃光里面收藏的一切典籍。

      但是我还是接到了一封社团邀请函,名字叫布灵布灵,这让我完全猜不到这是个做什么的社团。而且在翻阅了学院年册后,我就放弃了去尝试一番的打算。
      在我看来,这是个虚无的社团,纯粹靠想象和臆造来构建自身的研究框架。布灵布灵社团的目标是:捉住一只活的吸血鬼。
      哈,居然把传奇故事中的人物拉进现实来,真是不可思议,威廉姆院长怎么会批准它的成立?这个世界总是会有些莫名其妙的存在,更难以启齿的是居然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它热烈追捧。
      我把学院年册放到书堆上,文图特接着拿起看我翻开的页面。
      他漂亮的眉毛向左方上挑,“沃森,你要进这个社团。”
      不知怎的,我突然起了玩笑的心理,“对啊,我要开始去捕捉一只吸血鬼了。”
      文图特不可抑制的笑声散落进合间的每个角落,“就你?恐怕还没靠近就吓得转头跑。”
      我怔住了,文图特的语气太自然了,就像在说明天太阳会出现样的必然,他并不怀疑这种生物存在的可能性,更甚至他好像还知道他们会恐吓到我。
      “你认为他们是存在的?”我太震惊了,简直想象不到住在一起近一个月的我们世界观其实相差甚大。
      文图特狡黠一笑,“那当然,我还相信人类终有一天能登上月球呢。”
      我真是脑子进了水,才把文图特当一个正常人对待!明明前两天就已经知道他参加了什么“火星探测大猜想”“穿越大气层跳跃星际”之类的天方夜谭般的社团。
      我很快就把文图特在我耳边的喋喋不休:吸血鬼牙齿尖尖,怕大蒜和十字架,嘴唇殷红……类似的胡言乱语全部抛之脑后。

      接到邀请函的第二天,我没能克制住好奇,翘了下午的一二两节大课跑去布灵布灵社团的活动室观摩。
      社团活动室里只有零星的几个人,我早说过稍微有些理性的人是不会来参观的。
      我有些气呼呼地在活动室里乱转。
      一个穿中世纪军士服的绿眼青年说,“欢迎各位先生女士们的参观,作为先入团的前辈我福特有职责为大家介绍一二……”。
      摆在小玻璃器皿里的尖牙居然是从一位妙龄女吸血鬼口里拔出来的?确定不是在湍急河流中捞鱼的棕熊的牙齿吗?还有,对妙龄女郎长相和身材形容的时间也太长了吧。
      我看看身侧一个接一个走过的黑长裤,心里居然荒唐地认为这个青年实在机智,我赌十英镑他要是说这牙齿是属于男性吸血鬼的就不会吸引到这么多只耳朵!
      福特掀起厚重帷幔遮盖的一处玻璃合柜,蓝色天鹅绒上躺着一个锈迹斑斑的十字架。他行了个庄重的屈膝礼。
      房间里的空气好像一下子变得沉重凝滞,或坐或站的人影恍惚模糊,我轻踮着脚离开这个房间。
      当遇到迥然相异的价值观,尊重并不鄙薄是最恰当的行为。

      我收到了几封信,一封上贴着火车头系列邮票,一封厚厚的,还有纸页泛黄褪色的一封。都是从苏赛克斯区寄过来的。每封的背面都盖着顺序一致的红纹邮戳,显然它们是按着这个路线一路跋山涉水而来。
      我把它们全都放进了书桌的中间抽屉,就放在墨水瓶的旁边。我一封都没有拆开,火车头系列邮票是我曾收集的,临行前我把它们全部都赠给了加勒。另外两封信封的鲜明特色让我不难猜出它们出自何人之手,以及信纸上大概表达了何种意思。
      我写了一封信,不是为任何人,是给自己的。从很久之前我就有着记录的习惯,每隔一段时间,总要把身边走动的人物、进行的事件和琐碎的杂思坦露在纸页上。
      我想,终有一天,我会满头银发,年老体衰的身躯疲惫地摊放在摇椅上。那时候,我就会把这些信件都拿出来,在夜晚有些昏黄的灯光下,静静地读它们。信里记录的每一个名字都会牵扯起一段回忆,我会把它们倒出来再咀嚼一遍。还会用粗糙的指尖摩挲每一行的字迹,它们每个时期都不一样,颜色或者形状,甚至是握笔力度的重浅。偶尔拿过肚皮上的手帕擦情不自禁掉下的眼泪,这些信件会让老年的我脑子里有东西可想,胸腔里有跳动的声响。
      大学的第一封信上,我还兴致勃勃地画了幅手心大的自画像,虽然鼻子画歪眼睛一只大一只小,可我看着它总忍不住要咧开嘴。我甚至猜测了下毕业时自己可能的模样:穿着细绒西装一脸严肃的学者脸色。文图特要是知道我对未来的期许是这样的形象,他一定会扶额长叹:“oh,天哪。”
      我还把文图特的一些小怪癖也写上去了,希望不会被他发现。总之有了这些小记录,我年老时每一天都会乐不可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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