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针棘

作者:马鹿子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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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翩翩


      他试图抚慰自己,过程中的确能感到愉悦,但不至于身心都被洗涤过那样的欢畅。
      突如其来的欲望被满足后,他觉得疲惫、好像体内开始发空,但又逐渐被什么填满。但闵白是文字工作者,最忌讳放任自己“肿胀”,何况也早过了荷尔蒙暴躁骚乱的年纪。闵白起身去洗手,水流积在手背上成为一层层密密麻麻的水泡。闵白不悦地眯眼,因它们形态酷似青蛙卵,而不得不强行忍住窜上喉头的阵阵恶心。
      他站到床边看窗外的景色,觉得虽然尚未到落雪时候,但入眼的满目都是惨白。他所见的白昼贫瘠且无生气,伸出手去好像能触到落灰——但他既没有伸出手,也不敢就这样接受尘埃亲吻。他试图描摹这一场景,好用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而非追溯有天他从床上抬起头,自落地窗看到的如水流般弥散于霓虹中的夜色。
      总是这样,总是在文中留下个人生活的碎片性印记。好像不这样,文章就会缺乏细节与真实感,不能成文。但他明明知道他的读者均不太关心真实感,他在字里行间固执地埋伏下的一切,也只能成为牲畜们护卫领地所泄出的不明液体,或者是长久盘踞于街角的青苔……他不再细想。
      而下一个要影响行文的话题已经浮现于脑海。爱,关于爱的事,定义,特征,后果。如何判断爱,如何确认这就是爱情——倘若得不到答案,主角的感情线便无法推进,这可是个致命的大问题。但闵白只是觉得头疼,他揉揉太阳穴,心道这几日明明不曾纵欲,怎会小试一把,就有种身心都被掏空的错觉?
      ……但那疲惫倒极真切。
      他坐回电脑前,盯着文档里漆黑片段,分段让它们显得有点支离破碎,但那也正好是生活和文字的本来样貌。他不知如何动笔,但既不悲哀,又不心碎。他所收获的不是要继续前行的无可奈何,恰恰相反,是一切尘埃落定后的无话可说。——倒有点愧对他之前见过的大风大浪。但愧疚只占一半,另一半是感激,只是他没好意思承认。
      即使承认,也不会有人来告诉他,什么才能称□□情。
      他有时出神,豆瓣绿的颜色便横进眼里,绿油油的,是他不太喜欢的那种沉郁的“好看”。在下一秒他意识到自己出神,就在下下一秒,他意识到出神的原因是因为他想起了陈寻。如今他要咀嚼很久这两个字,才能意识到不久之前他还能体会到的那种创痛和心悸。恍若隔世的感觉,尚不足以令他双眼模糊。他曾无比虔诚地相信他对陈寻的感情又炽又浓,但终于也到了不可确信的地步——尽管这还算不上救赎。
      基于时间形成的对陪伴的依赖,不一定带有任何与情欲相关的成分,因为闵白已经和另一个好看的男人调了不少情,也上过不少床。大概痛楚是爱的本质,否则无从解释他那几日以及那几日以来品尝到的苦涩,但如今和那好看男人告别,闵白却觉得这种痛楚兴许可以复制,换句话说,痛不等于独一无二,也称不上真实。
      只要他愿意,他可以闭上眼,认真于脑海描摹陆时吐出“朋友”二字时的神情。初见的时候男人已提到朋友二字,但彼时闵白觉得不重要,便越来越难以回忆起那幕。他只是感喟,现在陆时不但有个唱歌的朋友,还有个写小说的朋友。
      再回到最后上床的那夜——他们没有开灯(也许并非出于对彼此面孔的厌倦),男人到底以何神色提出这建议?这一问题的答案也就永远无从得知。但他总可以在各个方向以各个角度无限切近所谓的真相,为此胸口同样能泛起窒闷,只是闵白始终认为它程度尚浅,并不能继续波及到他所熟悉的日常生活。
      他的日常生活是什么样?前文说到已被陆时改变不少,而闵白终于决定开始奉行随遇而安的法则,不打算再作出可见的改变:否则便太像洗心革面,脱胎换骨,他清楚每次告别都伐毛洗髓,那未免要活得更累。
      他开始在需要咖啡之前就入睡,因此有一夜落到他嘴里的两包咖啡粉已成为苦涩记忆的终幕(自然是夸张),而在楼下开始一天的熙攘喧闹之前便及时苏醒。目前尚看不出规律生活对身体有任何伤害,也没有人来批评他的文字从此便“缺乏新意和锐气”或“强行被纳入正轨之中”,他正好自得其乐。
      ……倘若真能乐起来的话。
      他用力掐灭烟头,盯着空空的盒子,意识到今天预计的写作计划并未在烟草助兴下如期完成。开年便陷入失语焦虑中,这实在算不上好兆头。
      同性交友应用软件被他玩了一转,电波以他为原型哗哗哗散出去,如永不泊岸的涟漪,带来的消息均不足以满足空虚感——这感觉来得实在突然,好像纯属自我营造,作为无法提笔的有力根据。
      他再度喟叹:人总得寻欢作乐,哪怕开年便活得像个动物。

      Pilgrim,他始终难以理解店主为何要以此为招牌,风流或慰藉都不能让人皈依,偶尔倚靠的肩膀更和偶像神灵相去甚远。无数朝圣者都抛却了身体却令灵魂崇高,哪里轮得到一群低等动物争先恐后献祭心灵?
      闵白并不觉得自己和调酒师相熟,也同样难以理解对方为何要叫住自己。那年青人用力摇晃雪克壶,冰块来回撞击杯壁,声音其实很悦耳。“皮格马利翁?”年青人问,尾音上扬,像急于炫耀得意之作。闵白闭上眼又迅速睁眼,像只是不经意一眨。不,谢谢。闵白用藏在心底的一句颇具哲理的话,盖过随之而来涌入脑海的某些片段。——没人会有那么好的运气能让美梦成真,一句借口,同时也酷似一句箴言。
      他要了杯黑方威士忌,注意力却全在附赠的一杯清水。他坐的角落里灯光暖黄,沉入杯中时像一轮仓促的落日。烟熏味有点超出他忍耐范围,作家皱起眉头,指节无意识亦无节奏地轻叩桌面,不构成对任何一个人的召唤。
      ——你看看你,他对自己说,每次来都是喝那些甜甜的,有果香的玩意儿,实则对酒精本身一无所知。稍微烈一点,你就头脑发昏甚而不知所措,其实你并不厉害,你连一杯长岛冰茶都不敢喝,却能找出诸如它早已烂了大街不够逼格之类的借口。
      想清楚这一点,好像就没必要难过,事实却是他觉得心头愈沉,像要下一场绵绵密密的冬雨。好在作家有足够理智,不至于就把这点感觉当作心死。
      抛开这点无关紧要、没事找事的自责,他大可将这一夜过得很快活。
      终于还是有人来和他搭讪。闵白在那时曾抬眼望他,事后回味,却只能在记忆里打捞出一只高挺鼻梁。但他在那时,几乎不假思索便认定来人颇与他眼缘相合,便朝对方凑近,双唇贴近耳垂时,余光又往酒吧周边看了一眼:满室旖旎,无关旖旎者也就足够安全。他起身,任男人付了酒钱便将他往外带,内心毫无挣扎,决定让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信赖浮出水面。出门时他犹往那一圈攒动的轻佻里望去,恍惚中觉得自己确实有个瞬间在和谁四目相对。
      而那个人的目光或许只是停留在某位翩翩少年脸上,又或者某位清瘦白领领口。腕子从袖口翻出来,弧线利落,但终于不属于他,闵白便没有必要再细细追究他为何能在此时此地与之重逢……又或纠结于他们是否的确可在此地不约而同地相逢。
      倘若之后又见到那人,揽着他所不认识的某人腰身,他所能回赠的也不过一句好巧。
      巧——瞧,仔细回想一番,这话本来也不是他第一次在心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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