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凉,海微温

作者:阑珊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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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过去的半个我都不剩


      楼下的演唱占据了他的耳朵一下午,歌词都快会背了。
      似乎曾经在别处听过这首歌,旋律有点熟。但不知道歌名。
      小温打开电脑上网搜了歌词,听了原唱。
      Yesterday,老歌,披头士乐队。
      他下楼去,出了小区,绕过一段红砖矮墙,静悄悄地靠近她的歌声。在她背后几米远,她豪不察觉。
      她在铺着米色方砖的人行道上自弹自唱。斜背一把简简单单的木吉他,上身穿乳白色羊羔毛外套,下身搭配灰色短裙和棕色雪地靴。
      风吹乱蓬松的大卷发,她轻轻甩开遮住面庞的头发,旁若无人地唱着歌。打开的吉他箱放在脚边,里面零星躺着几个硬币。这一带的路人本就少得可怜。
      她所唱的是一首沧桑伤感的歌。她唱得很投入,好像歌词写的就是她自己。
      “昨天所有的烦恼似乎都那么遥远,如今烦恼与我形影相随。我相信昨天……”
      小温蹲下来,在吉他箱里放了一把糖果。
      李天鹭先是看到他的手。他站起来,她又惊又喜的眼神盯着他的脸,唱完嘴里这两句:“Suddenly, I'm not half the girl I used to be. There's a shadow hanging over me.”
      右手的拨片停下来。持续了一下午的音乐终于停止了。
      她还没来得及问“你怎么会在这里”,就听得他说,“你改歌词了。”
      “对!就改了一个词。Man改成girl嘛。Beatles唱man我唱girl啊。”这是很自然的改动。
      Suddenly, I'm not half the girl I used to be.不知是不是错觉,温倚淳觉得这句她唱得格外动情。也许翻译成“突然间我已不再是从前的我”比较像样,但这句词真正的意思是:
      突然间我连过去的半个我都不剩了。阴影笼罩着我。
      眼前的李天鹭只剩半个不到吗?那么,那个完整的她遗失在过去的哪个地方了?他从最开始遇到的,就是一个破碎的她吗?可她是那样努力地拼凑着自己,旁人看来她几乎完好无缺啊。
      “为什么只改一个词?”温倚淳问。
      “耶?”她睁大眼睛望着他。
      “副歌保留了原来的词。一般女歌手会把she改成he吧?” 温倚淳说。
      副歌有一句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n't say.她既然把man改成girl了,不应该把副歌的she也改成he吗?当然也许是因为粗心,但温倚淳相信她是故意保留了she。这样的歌词有一点点违和感,但她唱出来又是那么自然,情感那么真挚。好像这是一首她唱给“她”的歌。
      为什么她非走不可?我不懂,她也不说。
      这份心情,该不会是唱给传说中的梁海音吧?
      细思恐极。温倚淳立即阻止了这个念头在他脑中继续生长。
      没想到李天鹭回答得很干脆。“我是想唱给海音啊。不是跟你说过我挺想她的嘛。”阳光洒在她脸上,笑得一脸明媚。
      她看着他错愕的脸。“没想到你还知道这首歌啊。这是披头士的巅峰之作哦。你知道是哪张专辑吗?”
      温倚淳一脸木然地说:“1965年的《Help!》。”
      “哇!你这都知道!”李天鹭鼓起掌来。“披头士是我妈妈年轻时候喜欢的乐队!小温居然这么熟!好开心!今天不唱啦!”
      她把吉他递给小温。“帮我拿一下。”蹲下身捡琴箱里的硬币。把共计九块三毛钱的钢镚儿和五颜六色的糖果装进压在外套里的一个斜背粉色小荷包。
      从小温手里接回吉他,放在琴箱里装好,拉上拉链,背在背上,勾住小温的手臂,“你既然出现了不如陪我走走吧。”
      “哦。” 温倚淳被她拖着向前走。整洁的人行道反射着阳光,柔和的光线竟有些明媚得晃眼。
      她打开荷包,挑了一颗柠檬牛奶硬糖含进嘴里。精心地把闪闪发光的黄色糖果纸叠好,装回荷包。
      “前面有垃圾桶。” 温倚淳说。
      她笑着摇摇头,含着糖的嘴发音有些含糊。“我又想收集糖果纸了。我小时候收了七个茶罐的糖果纸呢。不过现在也没机会拿到那么多糖了。”她摸了摸小荷包。“只是暂时不想扔掉。”
      “哦。”温倚淳觉得被她勾着的手臂有点不自在。她走路一蹦一蹦的,斜伸出来的琴把一直打着他的背。
      “这是什么牌子的糖?我喜欢。”
      “牌子不知道。好像是什么瑞士进口糖。我家有一堆。”
      “这样啊。”李天鹭打量了一下温倚淳,休闲的装扮,身上连个包都不带,两手空空插着口袋,“差点忘了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家住这儿啊。”温倚淳说。
      “哈!”李天鹭一惊一乍地叫起来,“哪栋?”
      “就你唱歌那里的楼上。”
      “哈?就是墙上的水泥拍得piapia的,像被狗啃的芝士披萨的那栋?”
      温倚淳微皱眉,苦笑,第一次听人这么描述那栋楼。“是吧。”
      李天鹭张望了一周。“感觉这里是富人区耶。你家不是住在学校边上吗?”
      “放假住在这里。”
      “哦。”她不解地眨着眼。
      “对了,该我问你才对,疯丫头怎么会来这里唱歌?”
      “啊哈!别的地方也去过。唱了一星期了。今天第一次到这边唱。因为听说这里的街道很漂亮,而且有钱人比较多!就想来看看。结果谁说有钱人多了,连人都没几个!才赚了几块钱。”
      温倚淳忍笑。“谁让你单曲循环了?居民没把你赶走不错了。”
      “我也不想啊!”她着急地说,“我就会弹这一首!这是我练会的第一首嘛!”
      “啧啧啧,才会了一首歌就敢出来骗钱了。”
      “我吃饭的钱都省下来买吉他了。自学了两个月好不容易能弹个差不离。出来唱唱歌不行啊!赚几个零花钱买甜点也好啊。”
      “好吧。”
      “切,”李天鹭嘟嘴,糖化得剩下一个小球了。“你对我就那么无语吗?”
      “我只想知道你要走去哪里。”
      “我看地图上前面有家麻吉布森林。”李天鹭笑着说,“我喜欢他们家的红豆菠萝包。带你去吃啊!”
      “我没带钱额。”
      “我有钱啊,这星期赚了一点。我请客呗!你别过意不去,我还欠你一部手机呢。”
      温倚淳脸上直冒黑线。死丫头,亏你还记得手机的事啊!
      麻吉布森林是品牌连锁糕点屋。
      圣诞节过去很久了,玻璃门边还摆着一棵巨大的圣诞树,挂满缤纷的装饰。
      李天鹭趴在橱窗前对系着围裙的柜台姐姐说:“我要红豆菠萝包。”
      “没有了哦。”柜台姐姐温柔地笑着。
      “哈?为什么啊?”李天鹭沮丧地问。
      “我们不卖红豆馅的了。”
      李天鹭愣了一会儿,痴痴地问:“为什么?”
      “这是公司上层的决定,我们也不知道呀。”柜台姐姐说,“其实我也觉得红豆馅的最好吃。”
      “什么时候开始……不卖的。”
      “这个月开始哦。有蓝莓馅的要么?”
      李天鹭缓缓地摇了摇头。她转头默默地盯着小温。那目光似乎在传达什么信号。
      “喂,你怎么了。”小温说。
      “没有红豆菠萝包了。”她呆呆地说。
      “嗯,我听见了。然后呢?”
      “我只吃红豆菠萝包。”
      温倚淳扶额。“所以呢?”
      “你点吧。随便你吃什么。反正没有红豆菠萝包了。”她趴在玻璃橱窗前,眼神空洞地望着前上方的墙壁。那里挂着一排清新的木质小黑板,粉笔手写饮品清单。
      “喝点东西吧。”他询问地试探。
      她点点头。
      “我要一杯红茶就好。你要什么?”
      “不知道。”
      “奶茶?”
      “不要。”
      “中式茶?”
      “不要。”
      “英式茶?”
      “不要。”
      “冰淇淋?”
      “不要。”
      “咖啡?”
      “不要。”
      “那你要什么?”
      “不知道。”
      “奶茶?”
      李天鹭转过头,垂着眼皮儿望着他。
      柜台姐姐说:“卡布奇诺现在半价优惠哦。有小熊拉花。喜欢吗?”
      李天鹭看图片上静静浮在杯子里的白色泡沫小熊挺可爱的,默默点点头。
      她选了靠窗的座位。窗台上摆着一排多肉小盆栽。蓝色木窗框外是空旷干净的街道。
      饮料端上来了。
      李天鹭双手捧着白瓷杯观察了一会儿。仔细地舀起一小勺,注意不破坏小熊的形状。
      喝了一口。她突然说:“为什么我喜欢的东西一个接着一个消失了。”
      温倚淳头疼地望着她。她好像时刻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中,说话经常像是自言自语。温倚淳感觉如果坐在这里的不是自己而是一只大大的泰迪熊,她大概也会对那只熊说个不停,完全不管对方会不会有反应。
      “额,你具体指什么?红豆菠萝包。”
      “嗯。”她点点头。“以前海音总是买麻吉布森林的红豆菠萝包给我。有一天红豆馅的卖完了,给我买了蓝莓馅的,我只吃了面包皮。”
      她回忆往事的时候会露出一种特有的眼神,像看见了过去真切的情景,而对眼前真实的景物视而不见。
      “和我在一起会不会觉得奇怪?”她笑着说,“一直都是我喋喋不休地说话,小温好像从来也不会主动跟我说什么。”
      “还好。我本来也没什么想说的。”
      “哦,少言寡语的人。”李天鹭含着小勺,抬眼问,“对了,小温还喜欢披头士的什么歌?”
      温倚淳心中一咯噔。“这个,我对披头士不熟,只是碰巧听过你唱的那首。”
      “这样。”她好像有点失望,“也正常啦,毕竟现在听披头士的人不多了吧。都过去那么久了。我妈妈最喜欢披头士,她收藏了很多披头士的唱片,每一张专辑,还有好多精选集。”
      她用手比划着黑胶唱片的大圆形。
      小温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她托着腮望着窗外。“约翰列侬二十岁组建了披头士乐队,之后的十年里成为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人。结果四十岁被狂热歌迷射杀了。要是不成为歌星,他应该不会那么短命,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她认真地望着小温的眼睛,“如果二十岁的他知道四十岁的时候会死,你说他还会走上这条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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