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凉,海微温

作者:阑珊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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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卷他的未来


      她托着腮望着窗外。“约翰列侬二十岁组建了披头士乐队,之后的十年里成为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人。结果四十岁被狂热歌迷射杀了。要是不成为歌星,他应该不会那么短命,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她认真地望着小温的眼睛,“如果二十岁的他知道四十岁的时候会死,你说他还会走上这条路吗?”
      “这我就真的不知道了。”温倚淳说。
      “是啊,虽然是短暂的人生,毕竟是个传奇呢。命运就是不可思议。如果约翰列侬没有跟小野洋子在一起,大概就不会死了。很多人因此不喜欢小野洋子,觉得都是她的错。可是列侬就是遇上她了,爱上了,最后变成这样。谁也没办法呀。”
      “嗯。”他看到了她眼底的一点悲伤。
      “小温真是的,跟你说话你就嗯,哦,啊的。”她笑着说。
      “哦。”
      她噗嗤一笑。“海音一开始也是这样。”
      “嗯。”
      她崩溃地呼了口气。“别老说我的事,说说你吧。小温有没有想过以后做什么?”
      “嗯?”
      “比如想上哪所大学,将来想做哪方面的工作?”
      “没想过,该怎样怎样,顺其自然。”
      “唔。”她赞许地点点头。“我真佩服你。能随遇而安也是种本事呢。我很好笑的,从小学开始,就一直以为长大后会变成明星的。以前每次在商店里看到女明星的代言照片,我都觉得将来在那里的就是我。是不是很好笑?”
      “嗯。”他面无表情。
      她阴下脸,鼓起腮帮。“我小时候长得很可爱的!谁看到都会想抱走的。”
      “哦?”他挑起眉梢。
      “嗯嗯!以前妈妈跟我说过,当时看你长得特别漂亮,心里一下就决定就是你了!”
      “啥?”
      “额,”她尴尬地捂住嘴,小声说,“我是被领养的啦。”
      “哦。”这算是条新闻,但温倚淳惯性地“哦”了出来,又觉得其他的反应都不合适,于是一脸平静。
      她倒有点急了。“哦你个大头鬼啊!小时候没能被领养就只能在院里长大了。就像宠物店的小动物一样希望被有爱心的爸妈领走啊!”
      “小动物没这种想法吧。”
      她不满地瞥了眼,又自我陶醉地说,“当时看到妈妈的第一眼我也喜欢上她了。温柔又漂亮。她也喜欢上我了。我想一开始只是喜欢外表而已。我从小就害怕要是长大以后变得不漂亮了妈妈会不会不喜欢我了。还好并没有长残。”
      李天鹭摸了摸刘海。“悲剧发生前妈妈就离家出走了。现在想想真是幸运啊,要是她看到我摔成这副惨样也会失望的吧。”
      温倚淳突然想起在火车站初遇的那天自己好像叫了她一声丑女,她受了很大打击的样子扭头就走。现在想来真是蛋疼。长得漂亮当然人见人爱,但是不代表漂亮的人才有资格被爱。所以不要对外表那么在意,不要对那个倒霉的伤那么在意。他想跟她说这些,最后说了“哦”。
      她重重呼了口气,胸脯起伏着,有点生气的样子。
      小温急忙问:“妈妈为什么离家出走?”说完又觉得这问题真不咋地。
      “因为爸爸太挫。”
      “哦。”
      她瞪着他。“小温的家庭应该挺幸福的吧,才能培养出你这种温吞的性格。”
      “也不会。我爸爸一直不在家。父母关系也不算亲密,不过表面上维持得还不错。”
      “哦。”她故意加上重音。
      天黑下来了。
      “该回去了。我妈要回家了。”小温说。
      “嗯。”她说。
      “快要高考倒计时一百天了。你还是好好复习功课吧。别整天瞎玩了。”
      “嗯。”
      路灯亮了。走回去的路上李天鹭像电池电量不足了一样进入节能模式,一言不发,心思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他们在路口告别。
      温倚淳目送她的背影在昏黄的路灯光下一点点远去,瘦瘦的小小的,背着一个大大的琴箱,和最初印在他脑海里的那个火车站的背影轻轻重叠,湮没在深蓝的夜色里。
      很久以后,温倚淳还经常回想起这个下午的谈话,想起她说披头士、约翰列侬、麻吉布森林的红豆菠萝包、宠物店的小动物,还有妈妈。
      那是高三那年他们交谈得最深入的一次。其实与其说是交谈,不如说是她单方面的倾诉。
      高考倒计时的日子在记忆中就是匆匆翻过的书页。李天鹭没太影响他学习。有她在,那段紧张枯燥的日子变得鲜亮许多。
      五月中旬,李天鹭要回X市。她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走的那天下午正好要考试,她在教室后门跟小温和三木他们说了再见。
      温倚淳和三木趴在走廊栏杆上。拖着行李箱的身影在地面上出现,独自走出校门。
      三木说:“她今天中午问我,你喜不喜欢她。”
      小温吓一跳。“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喜欢的吧。”
      “你有病啊!瞎说什么。”
      “她不信,她说你没说过。”
      三木写了六稿的情书最终没有交给她。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这样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那之后一直没有李天鹭的消息。
      她没有出现,小温也不会主动联系她。
      直到盛夏里,小温接到她的电话。
      “小温考得怎么样?最后去了哪里?”
      “还好。就去Z大啊。”
      “哦,那不错啊。我还以为你会去别的城市呢。”
      “家就在这里比较方便。”
      “阿御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早没联系了。”
      她犹豫了一会儿,说:“小温,我弃考了。”
      “啥?”温倚淳以为自己没听清。
      “也不是一场考试都没参加,事实上直到考英语之前,每张卷子都认真做了。考英语的那天下午突然不想干了,就没去考场。去爬山了,在山顶发呆,坐了一下午。”
      “啥?那你打算怎么办?复读?”
      “不,我想得很清楚。我不想念大学。我不想让家里给我交学费什么的。我想赶紧独立生活。这个夏天我每天出去弹唱,赚了差不多两千块吧。够路费了。”
      “你要干啥?”温倚淳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要离家出走。”她的声音里竟有一丝兴奋。
      “啥?”
      “既然你留在N市,不如我就去N市找你吧!我可以打工的,租个房子独立生活。”
      “你不是在逗我吧。乖乖呆在家复读吧。”
      “这是我认真的决定。我这就买火车票。”
      就这样,三天后,温倚淳在火车站接到了一个怪咖。
      扎着长长的双马尾,穿一件白色短袖T恤,外搭吊带牛仔小短裤。一个精美的小提琴皮箱和一个劣质的吉他箱像两把剑呈X形插在她背后。拖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鼓鼓的,拉链开了一个口,钻出一截糖果色的衣服,里面好像塞满了对未来呼之欲出的期待。
      看着她走过来,他心中生出一种慌张,想伸出手把她轻轻拿起来,放回她该呆的地方。可他不知道她的家庭住址,不知道她的父母姓名,甚至不知道她原来的学校。于是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过来,像可爱的洪水猛兽,席卷他的未来。
      男人的第六感也是很准的。心中的哀嚎,那一刻就开始了。
      火车站出没着新一届的准大学生家庭,一家老小,大包小包。
      橙色的阳光暖洋洋地洒在月台上,把地面照得通透。
      穿过陌生的人流,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两条马尾一甩一甩地,她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
      “啊累死了。哪里有便宜点的酒店啊?”她擦着汗。
      温倚淳犹豫了半天,慢吞吞地说,“我妈去找我爸了。以后我自己照顾自己。”
      “啊?好呀。”她傻乎乎地笑着。
      “市中心的那套房子空出来了,就是你说像芝士披萨的那套。”
      “哦?你一个人住啊。”
      “开学后我会住宿舍,如果你需要的话,你可以去芝士披萨里住。”
      李天鹭这下才算听明白了。
      她激动地扑过来搂住小温的脖子,琴把哐地拍上他的脸。“小温最好了!”
      “嗯,你……淡定一点。我帮你拿点吧。”
      “吉他给你背!”
      他接过吉他。“行李箱也给我吧。”
      “不用不用!走走走!”她兴高采烈地拉着他的手,连行李箱都随着她的步伐蹦蹦跳跳。
      火车进站,离站,陌生的人带着各自的过往在这个故事的枢纽会和,没有缘分的,奔向不相关的前程。
      前生相欠的,手拉手迈向命运纠缠不休的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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