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青春献土地

作者: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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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四
      阳光静静地趴在窗台上,除了习以为常的蝉鸣声,周围很安静,睡醒了,夜里刚发生的一切事情仿佛都很遥远了,思维有点懒惰,很难去回忆起那不清晰的细节。
      沈方明头还是昏昏沉沉的,也不知到是酒精的残留作用还是过度的睡眠,他想不起来睡了多久,分辨不出那刺眼的阳光究竟是早上还是下午。可能还是早上吧,在乡村里养成的生物钟不容易被打破吧,也有可能是下午了,酒精的力量是不可以低估呀。躺在床上全身乏力,四肢也难听使唤,脑内一片空白,呆呆地在品味着美好睡眠后留在口腔里的味道,也真正体会了一回瘫痪的感觉。
      山村里的人都知道了他,认识了他,无论是年长的,或同是青年的和小孩子,虽然还有大多数的人也叫不上名字。不知道,沈方明需要多少时间去认识一个地方,一件事物和一个人,对于去认识一种生活,一群乡亲和一个山乡村庄又需要多少时间呢?但是乡亲们一夜之间就都熟悉了沈方明,见了面,碰上头,都会对着他点头、微笑。
      播种的季节,村子里空荡荡的,农家都丢给了一群猪、鸡、狗、鸭去看管。
      田野里热闹非凡,人声鼎沸,正是农民忙碌的时节,刚上了肥料的秧苗,更是健壮地成长,一块一块就像细腻的绿毛毯。
      男人和牛在泥浆中默契地犁着田地,虽然牛已经很懂事地卖力劳动,跟在后头的人们还是要吆喝着提醒它前进,那阵阵的吆喝更像是鼓励和赞许的声音,
      犁后的田地开出了一道道深深的痕迹,泥土就变得松软了,水田置好了,肥料备足了,秧苗长成了,夏种开始了。
      家家户户插田了,农民在大地上编织着绿色的衣裳,大地换上了一片新装。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他们在播种着希望。
      日头无比的毒辣,晃眼的热浪烧灼地面,人在田野里劳动,火燎的难受,秧苗被扎成一束一束的挑到大田里来,又被一棵一棵地栽到水田上去,农民弯腰泡在水田里,从复机械而劳累的动作。汗水一遍又一遍地浸湿了衣衫,在背后留下一圈班驳的淡白盐花。
      一夜之间,田野变样了,水田上飘着的嫩绿的秧苗已经长成了墨绿的禾青,微风吹过,田野里沙沙作响,大地涌动着的绿色波浪,就像铺上了一块巨大的软绵绵的绿色地毯,辛劳的农民就像看着自己的一大群孩子,欣慰地笑了。
      初秋八月,天气清朗,天空的云彩纤细清晰,轻柔舒慢,似乎有意在显示它那灵巧的身段。炎热的天气并没有使人感觉出季节有多大明显的变化,但是这个夏天确实已经离人们而去了。
      一天的时间有多长?地球一天自转一圈;一天的时间你就可以作一次飞越太平洋彼岸的往返旅途;一天还可以是一种植物一生的时间。
      沈方明在城市里的一天可以是很无聊的,往往是早上湖糊涂涂地起来,看上一堆报纸,中午睡醒一个长长的懒觉之后,就又忙着吃晚饭了,一套电视节目就把晚上剩余的时间打发掉了。
      乡村的一天有多长?一天的时间农民把庄稼收获回来,能把屋子堆得满满的;一天的时间农民在土地上耕作,能把天底下的田野完全变个样,每一片土地都可以是新鲜的。农民在忙忙碌碌中过着充实的日子,亲手的劳动创造了他们自己的生活,沈方明不由得开始敬佩身边这些一辈子在泥巴里摸爬滚打,为土地奉献了生命的老实巴交的农民兄弟们。
      人总是矛盾的,拥有了就想着失落的,当把丢失的找到了,又惦记着以前的拥有。虽说山村远离喧嚣,清朗宁静,一派清新的景象,也让沈方明感到舒适自如,心胸开阔,郁闷的心情不治而愈,但是山村的寂寥生活让这个大都市里来的客人感到百无聊赖,又怀念起城市里那丰富的繁华。
      但是,马兰婶和婆婆一致思想要留他多住上些天,让他在这自由天地里舒坦地玩上几天,还说知道城市里的人就没有多少轻松的心情。眼看没几天就七月十四了,是农村传统的节日,婆婆更是以此为借口,定要留他在农家过节。
      沈方明是执拗不过人家的一片好心,只好达成共识,留下来过完节就回城里去。
      沈方明的一天就可以是很闲散的,在村子里转悠半天,可以扎到一堆农民中去,围坐在村前屋后,听他们聊天唠嗑,和他们打牌下棋,若无其事地度过一个下午。
      最多也只是到田头地尾逛上一圈,沾了一身的泥土回来,或在院子里拈些鸡毛蒜皮的家务活,说是有兴趣感受一下农家活,其实也没能真正帮上忙干活,对于农家活他一窍不通,总不得要领,但是他还是觉得满有情趣。
      秋天是思念的季节,秋夜更是温情,秋夜的星空灿烂,七夕的夜晚,婆婆对孩子们讲起牛郎、织女那神奇的传说故事,沈方明也思念起远在他乡的女朋友了。
      夜深了,沈方明睡不着,倚在窗下想着那美丽的传说,沉醉于漫天的繁星,那条天河里的星子分外的亮,每一粒都是有着生命在闪动,如水的月光照亮了豆棚瓜架,依稀可见,只有虫子的叫声“啾啾啾”、“啁啁啁”,天籁陪伴着寂寂的夜色,一切都是那种秋夜的清凉与静谧,空气里有一种忧伤的调子在缓缓流动着。
      沈方明有种淡淡的伤感,但他又不知道为什么要感伤,是什么在他的心里作怪,可是又触摸不着。
      他想念春梅了,想念他的爱人,橙黄的灯光下,趴在大床上给在远在上海的女朋友写信。
      
      
      
      春梅:
      我亲爱的梅梅,你应该睡了吧,能看到你睡了的可爱的样子就好了,一定又是抱着枕头睡得像个小懒猪。我这里的晚来风急,山风吹得好舒服啊,要是你在我想你也会喜欢的。
      你在那边一切安好吧,要小心照顾好自己啊。
      一直都牵挂着你,本来早应该给你写信的了,但是自从丢了那份报社的工作后,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我就到农村的亲戚家住了一阵,现在还在乡村里呆着呢。
      你有没有想我呢?我在这里是常常会想你的,当早晨的阳光照亮清澈的河水的时候,当坐在高高的稻草垛上看那通红的落日远去的时候,当坐在院子里看漫天繁星的时候,我都想你能够在身边,也看这季节的千万种风情。
      这里与城市里的生活有着天壤之别啊,简直就是同一片天空下的不同两个世界。生活在这里是清苦些,简单些,但可以自由得像风,可以在清澈的大河里游泳,可以在茂密的山林里听鸟儿声,可以躲在高大浓密的玉米地里睡午觉。农民都很珍惜他们生长的这片天地,都爱惜他们身边的生灵,“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是他们的品格,这里还保持着纯朴的民风。
      如果你也在的话,我想你也会喜欢这里的,走进田野里你会听到庄稼沙沙的说话声,坐在河边上你会看到可爱的鸭子和雪白的大鹅飘荡在绿波中,这里还有毛茸茸的小狗,精灵的小猫,你疼爱它的话,也可以把小泥鳅、小鲶鱼、小蝌蚪养在玻璃瓶里,看着它们一天天地长大。
      今天是情人节,是我们的节日,你都安排了些什么活动呢?
      我吃完晚饭,就看了一晚的星星,今晚的星星好多好亮啊,看到我的眼都酸了,但我寻遍了也没能辨认出“牛郎”和“织女”来,我还像你说的那样苯。
      看着星星的时候,我就很想念你了,心里有点难受。还记得,我们晚上去登山的时候,在望瞭岭的小亭子里,你不是教我看星的吗?你一定还记得的,怀抱中的你指着满天的星星说得天花乱坠,我哪有心记啊,就光看着你那得意发挥的劲头就够开心的了。
      现在你在干着什么呢?要是你也在静静想我的话,那你的心里也一定不好受。想到这里,我就越发的难过。
      喔,对了,你房间里的电脑我已经替你检修好了,学习软件的光碟我也帮你买了几套,我临走之前,你房间里的被子我已经洗好放起来了,沙发和床垫我都换上了凉席,你回来的时候应该会觉得很清爽舒适的。
      我还给你买了几本书,都放在你床头的书架上,我看了觉得很不错。
      其中一本书是《如果给我三天光明》,我看过后,印象最深的是海伦说过的一段话,“有时我想到,过好每一天是个非常好的习惯,似乎我们明天就会死去。这种态度鲜明地强调了生命的价值。我们应该以优雅、精力充沛、善知乐趣的方式过好每一天。”
      有一部是路遥的新作《平凡的世界》,如果你看了也会为之动情的。书中描写展现了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书中还包含着青春的激情,痛苦和失落的故事,包含着劳动的汗水与收获,包含着人生的辛酸和对这冷暖世界的体验。
      读了文字,你的心会跟着作者一同走上那在社会艰苦生存的道路,走得艰难却又回味,能从中感受着追求光明理想的艰辛历程。
      还有一本,是我特意挑选的,是非常有趣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你肯定会爱不释手。这本探险家式的小说正合适你的口味,那生动的冒险经历和荒诞神奇的曲折情节定会深深吸引你,而且这书写得唯美主义,不会让你为主人公担惊受怕,一切都安排得很妥当。
      告诉你,我常常都会幻想着生活在那么一个荒岛上,也像鲁滨逊那样做好每一件工作。
      不得不佩服鲁滨逊是个充满劳动热情的人,他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顽强不息的劳动与大自然作斗争。他一到荒岛,也有过最初的悲观绝望情绪,但他靠着自己的双手,靠着智慧,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克服无数困难,为自己的生存创造了条件。最后想不到他一个人竟然把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让自己的生活过得丰衣足食。
      不过我还是挺同情他的,整天陪着哪些狗啊、羊啊、鹦鹉啊这累的东西,孤苦伶仃的生活,好在,最后他还调教了一个能开口的“哑巴”土人,陪伴着他渡过日子。我常常想人要是连基本的精神生活都没有了,那么就算他再坚强也是熬不下去的。
      我抽空又从新整理了那些青岛的相片,挑选了一些又冲洗出来了,效果都非常的好,我把最好的一张放大了,摆到了你的书桌上,是那幅我们在沙滩上的合照,看着相片,就想起青岛的风光,我都会笑出声来。
      秋天到来了,你最爱的季节,起风的时候了,你还扎着马尾吗?可以把头发放下来了,我喜欢你那乌黑一缕长发。去年我们一起渡过的那个秋天真好,可以在夜晚来临的时候,陪你散散步,吹吹风,以往在一起的日子觉得平淡无奇,但是,你不在身边的时候,我就想你了。
      我时时会想念你的,思念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我无力抗拒,特别是在夜里,在夜静的时候,在听到撩动心弦的音乐的时候,每一个晚上,我都会对着城市的方向遥遥远望,叮嘱那路过的清风替我送去思念,轻轻呼唤你千万遍。
      我过几天就要回城了,你剩下还有差不多一个月也要回来了吧,我等着你回来,陪你开开心心过个中秋节,对了,我可以带你去看花灯了。
      夜深了,山风骤急,吹得我眼睛发酸,泪花中你的笑脸浮现眼前。茫茫星海点点闪光,我这里四周早已没有了灯火,就连萤火虫都熄灯了,我也该睡觉了,睡觉的时候想想你我就很开心了。
      好了,就此搁笔,晚安吾爱!
      让我亲亲你!
      永远爱你的方明
      
      第二天一早,他就跑到平东大队部把信给寄了,把心情托付给小小的信封带去都市的那一方,一路回来的时候满脸都写着幸福。
      有时候日子就是流水,转眼即逝,浑然不觉。
      过节了,大人小孩都满心欢喜,像这样的节日,乡村的人家其实过得并不隆重,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气氛,但是这一天乡村是很闲逸的,田野里冷冷清清,人们都在家里愉快地准备一些过节的事情,也享受一下平淡生活中的一点激情。
      节日的来临会给生活带来改善,一家人忙碌得团团转,就是为了准备一顿好吃的饭菜。
      大清早出去的阿婆和老二迎着晨曦走回来了,露水打湿了婆孙俩的头发和衣衫,阿婆是带着老二到山边采山菌子回来了。一清早的收获也算不少,一堆肥胖的野生菌子摆在面前,白如蛋白,褐如牛肝,都是味道鲜美可以放心食用的,这一点,凭着阿婆的老道的经验是完全可以担保的。这大自然的恩赐足够全家人一天享用,给节日的菜色增添了一道美味。
      中午一顿饭简单对付一餐,白粥青菜填填肚子,大人小孩都等着丰盛的晚饭。有兴致的人家,也会几户、几户的分别合作起来,从一大清早开始,花上大半天的时间来包粽子,就和端午包的粽子一样,是一种应节的好食品,到晚饭的时候,村子里会飘起粽子的清香。
      午后才开始真正的忙碌。要杀鸡了,富生叔抓了一把米撒落在地,“咯咯咯”地引诱着在那边散步觅食的鸡群,闻讯的鸡争先恐后,晃着屁股叉着双脚飞奔过来,它们还不知道自己是往不归路上奔,所谓“鸟为食亡”啊。富生叔在低头啄食的鸡群中认准了一个身体肥大出众的,不经意的走过去,猛一把抓住了它,惊得鸡群惊恐乱叫,但不一会,鸡群又平静下来,专心地啄着米粒,它们更加从容,因为它们明白正在发生的事情,知道今天遭殃的伙计已有其主,肯定不会是自己了,所以就安心了。不一会,厨房那边就传来了鸡刺耳的绝叫,这不就是“枪打出头鸟”的吗?
      杀好鸡,从菜园子摘回了青菜,到大队部的杂货店称上一斤几两猪肉回来,再加上婆婆采的蘑菇,晚饭的材料就齐备了,可以下厨开始做晚饭了,碰上节日,难得有材料和心机好好做上一顿饭菜,富生叔要亲自下厨露一手,厨房是乡村孩子们最幸福的向往。
      但是惟有一样,让沈方明看了极不舒服,山里人毕竟是山里人,还是愚昧落后啊。他看见婆婆敬神了,端上鸡、肉、酒,摆开架势,在灶台前的神位前比手划脚,口中念念有词,还真煞有介事。完了,还要出门到村口的祠堂上,轮着给各路祖先、神仙供奉呢。
      沈方明既同情这山村的人,同情他们的善良,就连家里吃上一顿好饭,也忘不了把好东西敬过神灵,又觉得他们无知可笑,即使多此一举敬过神灵,哪来神灵领情,饭菜还不是归人吃进肚子里,还不是自己骗自己。但他看见跳动的红蜡烛和阴森森的神位,还有婆婆一本正经的样子,那灵异的东西又让他心里一阵发毛。
      乡村人家的最大的风俗就是敬神,在沈方明这个城市人的眼里看来神秘鬼怪的一套套,其实里面也并没有什么奥妙的东西,只不过是必需要遵循的世代的惯例习俗罢了。
      其实这也并不算是迷信的事情吧,更谈不上是坏事,山里的人家面对着青山黄土,无依无靠,只能是靠天吃饭,过多的苦难和艰难的生活让他们饱偿辛酸,只好把美好的愿望和对未来日子的憧憬都寄托到神灵的身上,作为一种精神的支柱,所以他们对神灵的尊重换取心灵的安慰,祈求神灵的庇佑。
      村口龙眼树下的小祠堂香火旺盛,逢年过节,红白事情,人们总不会忘记这个古老陈旧的地方,每次当沈方明路过,都情不自禁地要瞄上一眼,他总觉得那小小的土祠堂里面,总隐藏着些看不到摸不着的什么东西,心中一阵敬畏。
      晚饭特别的早,一家人围坐着慢慢享受着丰盛的饭菜,柴火大灶烧出来的大锅饭菜特别的香甜,一家人欢声笑语。
      七月十四特别的节日,中国民间的农历七月,俗称为"鬼月",七月十四日是“鬼节”。传说在这个月的初一日子时,冥府鬼门关大开,群鬼蜂拥而出,一齐到阳间享用人们的祭祀,一直要等到地藏王菩萨诞辰,七月三十日之日,方才收假归建,打道回府,所以这个节日的习俗家家户户都要送神送鬼。
      夜幕降临的时候,各家各户都要烧些黄纸、元宝蜡烛,以慰藉天神。掌灯的时分,家家门前一排蜡烛,一堆火纸,火光旺盛,远远望去整个村子都发着通红的火光,映红了低矮的天空,像天边未散的云霞,给乡村里平添了几分神秘的气氛,让人浮想联翩,不经意地就想起那"鬼"字,让人毛骨悚然,汗毛直竖,如幻似真,使这种灵异而没有实体的东西,倍增神秘感和恐怖性。
      这一个夜,夜特别的黑,大家都睡得特别的早,沈方明有种莫名的害怕,蜷缩在床上,清楚地听着低低呼啸的风声,听着遥远的狗吠声和那家幼儿的啼哭声,从这死寂的黑夜中找回生命存在的感觉。逃避害怕感觉的方法就是赶快地睡去,把知觉交付给梦去托管,到那无边的黑暗中寻找绚烂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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