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兽困兽,来吃霜糖

作者: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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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温柔伺机


      第二章温柔伺机
      彭海芋是被闹醒的,昨晚的折腾,让她几乎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但是身上不知道被什么异物弄得好痒,她抗议地发出一声呜咽,软软地用手去拨开,那异物居然一把按住了她的手腕,她猛地睁眼,赫然发现有一颗黑色的头颅埋在她的胸口,正一寸寸地往下。
      看来这几个月她是一个人睡习惯了,居然忘了昨晚是与魔王共枕,她颤颤巍巍地挪动了一下身体:“先刷个牙可以吗?”
      魔王哪里理她,径自啃咬着她小肚子上的皮肤,忽重忽轻,传来细腻的微痛,彭海芋身子软下去,想再睡个回笼觉,任斯远似乎能探知她心里的想法,突然朝她重重地咬了一口,她惊叫:“疯了吗你!”
      任斯远抬头瞪了她一眼,幽深的眸子里情/欲和怒气交织,彭海芋乖乖噤声,拉开一抹甜腻的笑,指尖挑逗地点着他的肩膀,差点没说:您继续。
      等到任斯远终于筋疲力尽地压在她身上喘息的时候,彭海芋整个人已经如一滩烂泥,他很重,几乎要把她挤进床单里面去,她承受着他的体重小眯了一会儿,就又被他吵醒,他拍拍她的脸:“起来做早餐,我饿了。”
      彭海芋恨不了一脚把他踹下床去,非要把她榨得一滴都不剩么?心里愤懑着,却只能爬起来,披了一件睡袍,晃晃悠悠地往厨房走。
      这里是任斯远狡兔三窟的其中一窟,估计也是最不受他待见的一窟,连个管家佣人也没有,当初她巴巴地哀求他请几个吧,她也想享受一下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是一开口被任斯远否决了,人家当情妇就当得顺风顺水,为什么她就连个小小的要求都不能提?
      可能是因为她姿色不够,没有模特高挑傲人的身材,也没有明星艳丽绝美的脸蛋。她已经二十二岁了,但看起来却只有十六七岁,身材娇小的人总是占年龄的优势,加上她有一张骗人的娃娃脸,皮肤因为不怎么晒太阳而白皙细腻,要是套上高中校服,谁都不会怀疑她的身份。
      从十八岁成年到双二年华,她都花在这个魔王身上,一想起来,彭海芋就恨得牙痒痒。
      她在热牛奶里加入燕麦,玉米片,迷你甜甜圈,冰箱里的粮食所剩无几,只有这么些了,希望任斯远将就吃点就走吧,她还想去铺子看看。
      任斯远在吃早餐的时候果然脸色不佳,全身辐射着低气压,海芋好不容易等他皱着眉头把最后一口吃完,走进衣帽间帮他准备外出的衣服。
      “你也换套衣服,跟我出门。”任斯远跟进来。
      啊?彭海芋愣在原地,他以前从来不带她出门的,“去哪啊?”
      “卖场。”
      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要买什么打个电话就能送来,干嘛要亲自去?她轻声碎碎念,按下开关,拉开整面墙壁的衣橱给自己挑衣服。
      大衣橱隔断成几个独立的小橱,彭海芋坐在软椅上,从左至右扫视了一遍,在触及最里面那个衣橱里的洋装的时候,双手不由自主地紧握成拳,无论谁都想不到,那里挂的都是幼稚园小女孩穿的洋装款式,娃娃领,泡泡袖,小高腰,蓬蓬的下摆,但都是她的SIZE,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每天都穿着这样幼稚的衣服,打扮成温顺的小孩。
      她倏地站起来,转过身看到任斯远已经很麻利地穿上了一件浅灰色的毛衣,蓝色牛仔裤,一身清爽帅气地站在试衣镜前,这个男人,究竟要把自己伪装得多无害才算满意?她揉了揉太阳穴,也给自己挑了同色系的毛衣套上,任斯远突然丢过来一条香芋色的毛绒绒围巾,彭海芋不防,被围巾整个盖住了脸,她气鼓鼓地扯下来,转念想了想,4月的维也纳,空气里还是很冷清的,又乖乖围好,然后趁他一个不注意,也以牙还牙丢了一条围巾到他头上,小人得志地偷笑几声,率先闪出衣帽间。
      任斯远居然把那条围巾围上了,他没有开车,带着她步行到附近的卖场,他们两个人从来没有这样上过街,海芋觉得自己站在哪个位置都不合适,又担心他会被人认出来,说不定来个仇人暗杀什么的。
      她的担心不是没理由的,任斯远这辈子招惹的人多了,就他那嚣张的气焰,加上他那个“刺龙门”的作为,走在半路上有人拿枪瞄准他脑袋的可能性大了,她把围巾一点点往上拉,遮住大半个脸,尽量走在他后面保持距离,假装路人一般,她胆小,禁不起吓。
      走着走着,冷不防撞上一堵坚硬的肉墙,她揉了揉剧痛的鼻子,眼泪直往上冒,真怀疑是不是鼻骨要断了。
      任斯远要笑不笑地抬起她的脸,“我看看。”拉下她的围巾,两指捏了捏她的鼻子,“让你走路不看路,自食恶果。”
      对,她是自食恶果,如果不是那天她任性,不是她非要缠着彭卓熙送她回家,或许,或许就不会招惹到这个恶魔。
      用力吸了吸鼻子,她下巴一扬,“没事!”
      任斯远重新帮她把围巾围好,顺势握住了她的手,把她拉到右侧。
      两人十指相扣,像亲密的恋人一样,这让海芋很不习惯,但很快她就了然,往他身边靠了靠,这人真是老奸巨滑,他们越是像平常情侣一样逛街,越是不会引起别的人的注意。
      其实他们的肤色和诡异的身高差距,走在一群奥地利人中间还是挺明显的,所以任斯远从来不带她出门,总是让保镖接她去和他见面,到哪都有座驾。
      沿途经过一家精致的小店,橱窗里陈列着一些华丽精美的首饰,彭海芋停下来看了几眼,一枚钻石戒指被众星拱月般的摆在展示柜中央的位置,她越看越眼熟,终于认出了这个款式就是报纸上任斯远的未婚妻订婚时戴过的,她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么快就有山寨版了?回过头看见任斯远表情有些怪异,她清了清喉咙,“这个款式真漂亮,人家模仿一下也是赞美。”
      “你喜欢?”任斯远问她。
      “喜欢啊,每个女人都喜欢。”彭海芋嘴上说着,心里想起小时候,她最最喜欢的戒指是用开着紫蓝色小花的野草编的,纤细嫩绿的茎秆,比对着她的手指大小绕成一个圈,紫蓝色的小花摇摇晃晃地开在她肥肥的无名指上。那时候的她,年龄还那么小,那么稚嫩,不懂什么戒指的承诺,只觉得这样漂亮的小东西套着自己的手指让她很欢喜。
      “俗。”任斯远吐出一个字,拉扯着她的手把她拖走。
      “俗?是啊,不知道是谁选的,品味真俗!”她皱皱鼻子。
      “你再说一遍?”任斯远突然停下来,她一个不察,人就往前扑去,幸亏他眼疾手快拉了她一把,止住她倒下的趋势,把她箍在身前。
      她可是顺着他的话说的呀,怎么又惹他不高兴了,她眨巴眨巴眼睛,低头,嘴一瘪,满脸的委屈无辜,还别说,任斯远就吃她这一套,果然,他只是无奈地重重叹了口气,伸手揽住她的肩膀继续往前走。
      彭海芋偷笑,其实这几年,她也稍稍摸懂了他的脾气,刚开始不懂,只会一味忤逆他,和他对着干,等吃了苦受了罪,才慢慢学乖,男人嘛,谁不希望女人像只小绵羊一样,白天对他百依百顺,晚上还能帮他暖被。
      可彭卓熙很早以前就说过,她其实是披着羊皮的小狮子,发起脾气来起来,逮谁就挠,谁都别想靠近她。但是她这头纸狮子不幸地碰到了任斯远,他是最狡猾残忍的猎人,一步步把她带入陷阱,然后把她的爪子硬生生拔掉,狰狞地笑着看她无望挣扎。
      脑袋里这个比喻着实让她从脚底泛起一阵恶寒,虽然狮子被拔掉了爪子,但它毕竟属于猫科动物,有猫科动物的狡黠和灵敏,她正在温柔地伺机等待着一个反扑的机会,到时,她会毫不留情地拔光魔王身上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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