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勒死他的时候,我的手是颤抖的。他却出奇地沉默,脸上还有奇异的笑意。

他将要死的时候,全身抽搐,大小便失禁。他嘴里吐着白沫,口中喃喃着:“青岫,唱歌去吧。青岫,我爱你。青岫,你红了,恭喜你呀。恭喜你呀。恭喜你……”他终于死了,死的如此狼狈。
内容标签: 都市 情有独钟 虐文 娱乐圈

搜索关键字:主角:陈青岫 ┃ 配角:常乐,崔夏 ┃ 其它:悬疑,惊悚,唱歌

一句话简介:爱是吞吃入腹。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4703   总书评数:33 当前被收藏数:97 文章积分:5,356,163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惊悚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宋昙的小短篇
    之 西红柿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7658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牙齿与爱情

作者:宋昙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为收藏文章分类

    牙齿与爱情


      牙齿与爱情

      勒死他的时候,我的手是颤抖的。他却出奇地沉默,脸上还有奇异的笑意。

      他将要死的时候,全身抽搐,大小便失禁。他嘴里吐着白沫,口中喃喃着:“青岫,唱歌去吧。青岫,我爱你。青岫,你红了,恭喜你呀。恭喜你呀。恭喜你……”他终于死了,死的如此狼狈。

      1.

      我总是牙痛,却找不出缘由。

      刚开始的时候痛楚尚轻,并不碍着我唱歌赚钱。到后来,愈来愈痛,来得突然,去的缓慢,我深受折磨。好几次我正在台上唱到兴头,牙痛便忽然而至,我咬着牙唱完整首,却仍是免不了被人诟病责怪。我风头早过,如今已是圈子里无关紧要的人物,从前还能靠着唱功赚点过日子的钱,现在因为这牙痛的毛病,发挥愈来愈差,请我的人也渐渐少了。

      凄凉的意味是难免会有的。有时候我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看到各式各样搔首弄姿的所谓歌手轮番登场,台底下众看客欢呼雀跃激动不已之时,心中便难过失落起来。我安慰自己,我唱功是谁也都说好的,只是时运不济罢了,总会有东山再起的时候。

      我,毕竟,也有过风光的时候。

      那时候我从那间屋子里头逃出来,机缘巧合遇上崔夏,金风玉露,才子佳人,情投意合。他捧我,为我写了好几首歌,之后我便一炮而红,青云直上。只是,名利若浮云,男人的爱也如若浮云。对于我而言,二者相依而生,崔夏不爱我了,我便失却了后台,如花似玉的新人们顶了我的位置。她们各有千秋,唯我一成不变,崔夏是这么说的。

      他还说,我就像单一的白色,初看时清雅,看久了便单调,便不耐烦。更何况我如今已不复纯白。

      没了通告,人便闲了下来。人道闲愁最苦,果然如此。牙痛时常发作,我又闲的没事做,每日夜里躺在床上,像条死了的鱼,盯着天花板,身不由己地想起往事来。

      2.

      从小我就喜欢唱歌。

      我没爸,我妈将我养大。我没完全承袭我妈的漂亮,我妈艳极,活脱脱一朵桃花。眼是桃花眼,勾人;唇也桃花色的,天生的。

      我妈高兴的时候总会唱起不知何地的小调,“扬清歌,发皓齿,北方佳人东邻子……”尾音高高地吊起来,还要转几个弯儿,活像一个美人娇慵地躺在那儿向你勾手指,媚极了。她很少高兴,高兴的时候往往是深更半夜,还得是那个随她一同回家的男人永永远远地安静下来的时候。

      我每次都装作早已睡着,实际却在隔壁暗自听着妈那屋的动静。刚开始是婉转娇吟,接下来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相安无事,各自好眠,另一种则是霎地便安静下来,永永远远地安静下来。

      男人安静下来后,妈会为我锁上屋门,然后自己忙叨一宿。这时候,我便知道,这世上又少了一个人。这一带很乱,少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没人会发现。

      每天早晨,妈都会为我梳头发,我坐在窗前的板凳上,清晨的曦光柔和的洒进窗内,妈妈的动作很是温柔,整个世界静地只剩下牛角梳穿过我发间的声音。然后常乐会准时的出现在我的窗前,对着我扮一个鬼脸,然后傻笑着等我一起上学。

      妈不喜欢常乐,对他不冷不热的。妈不喜欢所有男人。

      常乐并不在乎。他一直都不怎么被人待见,包括他爸他妈。但常乐很有钱,所以有很多朋友。钱,有时候确实等于朋友。

      常乐喜欢我。我的名字叫陈青岫,刚开始的时候,常乐总是开我的玩笑,说我人如其名,只配得上“清秀”两个字。上课的时候,老师让每个人说自己的梦想,我怯怯地说我要成名,常乐带着头大笑,还带着他的一帮小喽啰对我喊:“陈青岫,你要是能出名,我就死了!”

      我不怎么会说话,只能被他们嘲弄,心里又酸又难受。上音乐课的时候,老师也调侃我:“那个陈同学,不是要成名吗,来来来,给我们唱几首歌。”

      我家穷,我没什么机会听歌。街头那几首放烂了的歌我也嫌恶的很。课上,我坐在那儿,手足无措,脸红至极。我怯怯地说自己不会,声音却被起哄和嘲笑的声音压了过去。

      常乐笑的最欢。他一脚踹倒我的凳子,我一下子摔倒在地,泪簌簌地流。我咬了咬牙,瞪了常乐一眼,开了口,唱起我妈常唱的那首小调,声音有些发颤。

      “……动君心,冀君赏。愿作天池双鸳鸯,一朝飞去青云上。”唱到这里,我已不记得词了,只好停下。四周已经安静下来,待我结束,老师嗤笑道:“也不用愁以后的出路了,做个戏子挺好。”下边的人又开始笑。常乐却睁大眼睛一吼:“以后谁也不许再说她唱得不好!她以后肯定能做歌手,你们以后都得听她的歌!”

      旁边一个人玩笑道:“怎么?你捧啊?”

      他认真道:“对!我捧!”自此之后,他竟开始喜欢我,狂热而癫狂。

      回忆到这里,我不由得一笑。戏言成真,是件荒唐而可怕的事情。

      3.

      厕所的灯坏了,忽明忽暗,我走进去,有些昏昏沉沉的感觉。这套房子是崔夏送我的,算是什么来着?哦,分手费。

      牙痛地厉害,兼有想要呕吐的感觉。我抚着胸口,手撑着马桶的边儿,干呕了半天却什么也没吐出来。正要起身,我却倏地吐了出来,马桶边,马桶里,长发上,沾满了秽物,还有丝丝鲜血。

      怔忡地立在马桶边半天,我感觉口中仍有一个小小的硬物,连忙吐了出来。

      是一颗牙。它跌落在马桶的秽物里,连声清脆的响儿也没有,跟爱情似的,结束的时候总令人觉得恶心。在我嘴里的时候,它也尝过佳肴珍馐,结果却落得这个下场,好不凄惨。

      “我会一直喜欢你,直到咱俩都没牙了,我也喜欢你。”类似的话,崔夏和常乐都说过,一样地认真。

      为了让我成名,常乐不择手段,无路不走。他好像一个狂热的信教徒,是的,一个老舍所说的“狂信者”,而我,就是他的信仰。他说我不张口则已,一张口便惊人;他说我长得清丽,配上这把天籁似的声音就跟天仙似的。

      我从未受过这样的赞誉,便信以为真。他说他爱我,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我的梦想得以实现。我感动不已。

      都是十几岁的年华,心思纯粹,爱上一个人,当真需要一辈子来遗忘。我还记得我站在学校操场里的乒乓球台上,手里拿着卷成筒的课本,陶醉的唱着歌。台底下只坐着常乐一个人,瞪着明亮的眼睛,卖力地鼓掌。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背着我妈去酒吧唱歌,因紧张的缘故,我唱砸了。喝醉的酒客提着酒瓶子就往台上砸,我慌乱地躲着,常乐大臂一挥,挡在了我的前面,确实有救美英雄的感觉。那一夜,领班骂了我,没给我钱。我在厕所边儿趴在常乐的怀里哭。

      我失落地想,也许一直以来我都误会了。我并没有歌唱的天赋,我没能力做一个歌星,所谓成名,可能永永远远都只是力不能及的美梦。常乐摸着我的头,让我不要乱想,他说,他的耳朵相信我的天分。

      他刚说完这句,旁边儿的K歌房里就传出了尖叫声。死了个女人,年纪比我大不了多少。听人说她一直很傻,相信自己唱得好就能出头,熬了好几年却都默默无闻,最后喜欢上了个毒贩子,和他一起吸毒,年纪轻轻的就这么死了。

      这件事给我的刺激很大。我忘不了那个女人的死相,死不瞑目,眼中有一种空洞的悲凉。我想,死于心愿未遂的时候,实在是件残忍的事。生命就这样尴尬地结束了,再也没有未来,再也没有悲喜。所谓梦想,成了一个悲剧的戏码,成了一个别人谈起你时为你惋惜哀叹的标签。没有人知道我曾经为了这个别人看不起的梦想拼尽全力,生死不惜。

      我给我妈打电话,想要给她解释自己晚归的原因。电话那边,她在吃东西,吃的很香。没听我解释,她倏地挂了。

      回到家里的时候,妈不在家。家里很干净。邻居在门缝里向外瞥,用悲悯而嫌弃的眼神看着我。

      常乐皱眉:“偷看什么啊你?”

      邻居小心翼翼地说:“青岫啊,你妈刚被人带走了。具体的事情我也不清楚,就听人说你妈杀了人,还把人煮了吃了……”说完这句,他赶快关门。

      我妈年轻的时候遇人不淑,被人抛弃之后又遭人施暴,此后便自甘堕落了。她将我生下来,我没有权利嫌弃她。杀了那些人之后,她会心情变好,会开始唱歌,会在第二天的清晨有心情为我梳头发……死一些无关紧要的人,换来这些,是值得的。

      后来,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我妈。她自杀了,抛下了我。

      听人说她在被带走的时候打扮的极漂亮,雪肤红唇,杨柳细腰,口中唱着不知名的调子:“动君心,冀君赏。愿作天池双鸳鸯,一朝飞去青云上。”

      愿作天池双鸳鸯,一朝飞去青云上。

      边回忆着,我边在口中轻轻唱着,表情愉悦。这世上只有两个人会好好听我唱歌,一个常乐,一个我。

      我洗去唇边的秽物,仔细端详着镜中的自己,尚算满意,只是口中有几颗牙齿松动着,隐隐痛着,让我很不适应。

      有的人因为爱情年轻,有的人却因为爱情一夜苍老。这人世大不公平。

      4.

      常乐的母亲是一个小官养在外边的金丝雀,纵是生了儿子也没机会扶正,这么多年过来,也早已没了争夺的心。她望子成龙,儿子却天生叛逆,无甚擅长,母子之间冲突甚多。我母亲死去后,常乐接了我和他一起住。两个人在外边租着房子,有时候我劝他去见母亲,他却拗着性子,嫌我啰嗦。

      我们俩都没了心思学习。常乐花钱给我录了几首歌,然后给各家唱片公司寄去,等了许久却都没有回音。我唱歌的心还是热的,梦想却一点一点冷了下去。

      接下来,他干脆拿着我的带子上门去找各公司,却回回都吃闭门羹。他说只要我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不要脸都行。

      我们两个人,在学校里受着各种非议,在我们的梦想世界里遭受冷遇,日子过得并不如意。等到毕业的时候,正是选秀大火的时候,常乐与我都仿佛看到了希望。

      五个赛区,依次进行。前四个赛区,我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刷了下来,有的是怨我自己犯了临场紧张的老毛病,有的是则实在是评委的原因。常乐并不埋怨我,我却埋怨我自己。因为我太想唱好了,太想珍惜这机会了,所以在我的每一句歌词里我都倾注了极大的感情,结果却反而发挥失常,适得其反。

      常乐说,没关系的,今年不行,我们明年来。明年,明年,明年何其多,我一想到这漫漫选秀路心中便发凉,我可不想成为别人的笑柄。

      最后一个赛区中的一个评委是个打扮光鲜,保养得当的女人。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常乐父亲的另一个情妇,陪伴其多年。不知道常乐用了什么方法,竟使得那女人为我开了后门。她给了我一张直接通行的证明,我不需再等待结果,直接晋级。

      常乐冲我傻傻的笑,露出一口大白牙。我想高兴却高兴不起来,毕竟,我想要凭实力来实现我歌唱的梦想。我甚至想,说不定即便常乐不使这招,我也能顺利通过。

      接下来的路出乎意料地顺利。我一路过关斩将,无所披靡,然而网路上却有许多人说我是凭关系才得以如此。可是我确实唱得很好啊!为什么他们要将焦点投向那些地方呢?这比赛不是在选歌手吗?

      在选拔十强的比赛中,是常乐父亲的情妇做评委。她对我笑的诡异,我不解其意。结果,我是被第一个刷下来的。脸上挂着生硬的微笑和浓艳的妆容,我踉跄着狼狈地走下台来,身边有人说,这个女人终于下来了,好解恨。

      也有粉丝为我愤愤不平。但时光过得太快,转眼之间,他们又有了新的追逐对象。我是谁?他们早已漠不关心。

      如今的我,凄凄惨惨,待在人家遗弃给我的壳子里,牙齿松动,寂寂无闻。又有谁会来关心?

      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梦里,常乐说:“我要把心挖给你看。”我似乎心情很好,说:“只看一眼哪里足够证明你对我的真心?”他沉默着,把红热的心送到我的唇边。我吃了下去,味道又咸又涩,和泪水一样。

      醒来的时候,发现枕巾湿了,全是眼泪。可窗外,依然是黑夜。

      5.

      落选之后,又是一段痛苦的日子。我在酒吧卖唱,常乐四处地跑,给我争取出唱片的机会。有公司说,只要你愿意出钱,我们就愿意出。可是常乐和我都没什么钱。

      他东凑西凑,给我凑了足够出一首歌加录像带的钱。我激动不已地录了歌,出了唱片,却如同石沉大海,没有回音。我不知道他们都在听谁的歌,总之,任我唱的天花乱坠,也没人听我唱。

      常乐却依然以炙热的眼神看着我,将我当做一块迟早会发光的金子来崇拜。我觉得自己有些承受不起了。但我告诉自己,追逐梦想,不该懦弱,不该退却。我硬着头皮在唱歌这条路上熬着。

      在夜场里的日子越来越长,我的心一点一点死去。梦想,终归会死于时光的刀刃下。我再也不会在登台的时候紧张了,因为我的歌里早已没了感情,我也早已算不得是一个歌者,充其量,歌手而已。

      常乐拿我当玉玺似的宝贝着,我却连个绣花枕头都不是。他还活在梦想里,我却已经活在生活里。我总是想起那个女人的死相来,我太害怕梦想的打击了,而如果没有梦想,便不会有打击,别的人很早便清楚,我却清醒太晚。

      终于有一天,我下班归来,却发现屋子里没有常乐的身影。在那一霎那,我竟然会觉得解脱。

      等到凌晨,常乐归来,双眼赤红。他站在我面前,我感觉他要杀了我。

      他却忽然孩子似的大哭,“青岫,我只有你了。”我有不祥的预感。

      常乐的父亲因贪污落马,母亲也因曾参与其中而被关入狱。我可怜他,却也感觉惶恐。只有我一个了……他只有我了。

      只有陈青岫的常乐愈发的狂热。他说,可以曲线救国。我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来成名,最后,去唱歌。我觉得他疯了。

      他跑东跑西,为我接下各种通告,谈话节目,娱乐节目,互动节目……我觉得他已经不是在捧我了,已经不是在为我着想了,他已经疯了。

      我没有梦想了。我更愿意做一个普通人。纠缠那么多年的爱意,在此刻,荡然无存,他更像是折磨我的魔鬼。

      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这种想法。他将我关在屋子里,用手铐铐着我,端着饭碗一勺一勺喂我吃饭,甚至逼着我练嗓子和唱歌。我觉得自己像他养的一条狗。

      我迫不得已,故作顺从,屡屡表明爱意,终于使他相信我不会逃走。趁他疏忽,我慌不择路的逃了。那是一个连星星都没有的夜里,我在路上狂奔,心中毫无喜悦,只有慌张。

      如今想来,只不过是从第十七层地狱逃到第十八层罢了。

      思及此,我又是一阵恶心,趴在马桶边呕吐了许久。吐完之后,晃晃悠悠的站起来,镜子里映出一个唇边带着鲜血的女人,眼神阴郁,颜色枯槁。

      我微微一笑,却忽地发现常乐苍白着脸站在我的身后,眼珠子动也不动,唇色发灰,全无神采,仿佛一具死去多时早已僵硬的干尸。顿时,我冷汗涔涔,心中却生出奇异的想法——我想要拥抱住他,再也不分开。

      然而定睛一看,又什么都没有了。只余一个发丝凌乱,唇红如血的女人,在忽明忽暗的灯光的映照下,她显得那般地可怜,可恨。

      6.

      逃出来的那个夜里,机缘巧合,与崔夏相逢。我在路边边哭边唱着那首奇怪的调子:“动君心,冀君赏。愿作天池双鸳鸯,一朝飞去青云上。”他的车恰巧停在路边,听了我的歌,摇下车窗。

      崔夏是有名的人物。凡是他作曲的歌,没有不火遍大街小巷的,实在神奇。他说,我唱那首调子的时候,身上有种奇异的魔力。

      我回答:“这歌是我母亲教我的。奇异的魔力,也是承袭自她的身上。”

      崔夏叼着烟,痞痞的笑,“你母亲干什么的啊?生出你这么个美人……”

      我淡淡地道:“厨师。只有这职业能让她快活。”

      我终于成名了。成名之后的生活,与成名前大不相同,这不同之处,渗透于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里。名,利,爱,我应有尽有,这生活让我满意。台上,是珠光宝气,字字即金;台下,则满是赞誉,人人溜须。我已得意的忘乎所以,那年只为我一人痴傻狂热的少年,我竭力不去想起。

      那一日,刚领完奖,坐在后台歇息。镜子里出现了个熟悉的面孔,这么多年,她一丝也未变,浓妆艳抹,风韵犹存。是常乐父亲的那个情妇。当年的那个案子,她得以抽身。

      一看见她,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熟人,总能让你想起一些回忆,好的,或坏的。

      她高傲地笑着,语气却十分平和,“这段日子总听见你的名字。我听着耳熟,想起多年前的那张脸,与现在这张却怎么也合不到一起。歌嘛……听起来也不一样了。”

      我笑笑,不答。

      她又道:“你可知道当年常乐是怎么求我给你开后门的?我一向讨厌他和他那个妈,便刻意刁难他,谁知道却怎样也刁难不住。最后我急了,让他下跪,在地上爬来爬去学狗叫。他还真做了!满场子的人看着乐!呵呵,我当时想,你即便出不了名,有常乐守着你,倒也不差。可是现在……”

      我的身子战栗着。这个名字真的不能提,它像我的一道疤,一揭就会流血,止不住地流。疼,真的疼。

      我打了她一巴掌,用尽全身力气。

      恨常乐当年的没骨气,也恨他太过爱我。更恨自己。原来我这么这么这么爱他,爱有他陪伴的那段时光。

      7.

      今天我去看牙。

      排在我前边的是个因牙痛而痛苦的小丫头。但见她抬着头,对母亲问道:“妈妈,我到底为什么会牙痛啊?”

      妈妈点了点她小巧的鼻头,“因为你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啊,坏丫头!”

      小丫头睁着大眼睛,道:“妈妈我不坏!我看那个蛋糕冷得发抖,觉得它好可怜,就想让它进我肚子里暖和暖和。我是可怜它!”

      妈妈大笑:“哈哈,丫头的这个笑话也让我觉得好冷啊……”

      丫头嘻嘻地笑,“让我也把妈妈吃下肚子吧!让妈妈暖和暖和!”

      正常的爱情当是恒温。只要温度再高一点,便会彻底毁了恋爱中的人。

      名声美誉,来得快,也去得快。爱情更不值一提。我想,我和常乐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偏执。因为爱,我们见不得对方不好过,也执意要求对方按着自己的设想过。想起来谁都没有错——我只是为了你好好过。

      我就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对常乐做出了那样的事情。

      当名声,美誉,爱情,金钱,统统离我而去之时,我又回到了那个地方。只是这里已经没了冲我傻笑露着大白牙的常乐,只有一个瘸着腿的疯子。他流浪在这里,固守在这里,听人说,只要听见有人唱歌,他就会跟疯了一样扑上去,抱着人家不让人家走。他这腿就是因为这被人打折的。

      我接他回家。他很乖,比当年在学校的时候乖多了。但这只限于在我面前。

      我只要稍微一离开,他便又成了疯子。他在小区里装狗,还跟真的狗互相撕咬,脸上血肉模糊。我的耳边,全是众人的非议。

      他们说:他好丑,被狗咬的鼻子都歪了。他好蠢,竟然咬狗,真是新闻。他走路好奇怪,一瘸一拐。他好脏,还喜欢翻垃圾桶。他唱歌好难听,简直干嚎,还唱什么鸳鸯什么青云的,真诡异。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可我在乎别人怎么看他!他曾经在学校里也是风云人物,家里有钱,人长的帅,朋友也多,不知道有多少女孩追着他跑;他曾经为我做过许多,我却什么也没为他做过;最重要的是,我爱他!因为我爱他,我受不了他这样过,就如同他爱我,受不了我放弃唱歌的梦想一样。曾经我以为他是魔鬼,却原来我们是同类!

      我爱他,我爱他,我不能忍受他这样活。

      勒死他的时候,我的手是颤抖的。他却出奇地沉默,脸上还有奇异的笑意。

      他将要死的时候,全身抽搐,大小便失禁。他嘴里吐着白沫,口中喃喃着:“青岫,唱歌去吧。青岫,我爱你。青岫,你红了,恭喜你呀。恭喜你呀。恭喜你……”他终于死了,死的如此狼狈。

      我颓唐的坐在地上,双手捂脸,悲泣不已。

      我的母亲是“厨师”,这职业让她快活。我女承母业了一回。把该吃的混着眼泪吃了,剩下的全被我驱车仍在了郊区的山里。

      不只是幸运还是不幸,没有人发现我的“罪行”,就像当我过气时没人会再注意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还有梦想,忙着在生活和梦想之间挣扎。至于别人的事,始终是热闹,爱瞧便去瞧,不爱便散了。

      只是渐渐地,我开始牙痛。我呕出的血液,不知道是我的,还是他的。

      我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吗?不!因为我爱他,所以我应该!

      愿作天池双鸳鸯,一朝飞去青云上!

      【完】
    插入书签 

    ←上一篇  下一篇→
    作 者 推 文


    娇花不可亵玩
    美人如桃艳欲滴



    不平则鸣
    女尊男卑争平权



    宠文结局之后
    宠文女配要逆袭



    恶魔都是小市民
    小明星降魔捉妖



    [综恐]奇异恩典
    甜甜的恐怖电影



    末世闺中秀
    古代末日脑洞大



    清穿勇者系统
    外星少女在清朝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wap阅读点击:https://m.jjwxc.net/book2/1663633/0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关闭广告
    ↑返回顶部
    作 者 推 文
     
    昵称: 评论主题:

    打分: 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



    本文相关话题
      以上显示的是最新的二十条评论,要看本章所有评论,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