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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上的作家先生
《自大狂的宣言》如下:
一。
我一点都不自大。
就算自大也不犯罪所以看不惯我的人都统统去死。
但是就算不自大但是我看着不顺眼的人也还是得统统去死。
二。
我喜欢有脸有大长腿的姐姐。这世界上有脸有大长腿的姐姐犯的错误都能被原谅。
当然那是在爷批准的情况下。
三。
爷的身高是世界上所有男人的身高标准。
爷的体重是世界上所有男人的体重标准。
爷的脸……脸就算了,但是爷的脸是世界上最帅气的脸,毫无疑问。
四。
爷的能力就是控制整个世界上的人群。
你们能行走在这个世界上,全部都是托了本大爷的福。
还不快点跪下来道谢。
五。
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爱我。
就算有人不爱我他们也都是在说谎。
想装着一脸厌恶的表情站在门边?这种引起别人注意力的行为几百年前就不时兴了。乖乖的走过来吧,大爷我不喜欢别扭的人。
六。
你说大爷我没钱?
滚蛋吧。
在金钱堆上沉眠,不如用公共厨房里给我爱的男男女女们泡一杯汤面。
钱啊它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是神啊。
神会在乎钱么?不会的。
我的使命不是当首富,而是让这个世界充、满、爱。
七。
我说的话都是神的旨意。
是一定正确的,所以不要反驳!
八。
所有被我爱上的人都是幸福的。
但我不是谁都爱。
被我爱上的人,姐姐们一定要有大长腿,小子们一定要有厚胸肌……
所以我真的,不是谁都爱的。
九。
我说过我说的话都是一定正确的吧?
阿烦死了。不要说我健忘,我只不过是高傲的再次求证而已。
十。
……我不是同性恋。
因为我说了,我又一直都是正确的,
所以我不是同性恋。
……
十一。
……因为觉得同性恋三个字写起来不舒服,
所以我规定以后所有人都不能在我面前提起这三个字。
包括我自己也是。
快来继续更正常的话题吧!
十二。
我喜欢吃咖喱所以咖喱是世界上最高贵的食物。
所以不喜欢吃咖喱的人都去死!
尤其是住在我楼下不喜欢吃咖喱的那个男人一定要去死!
什么红酒一定要和红肉搭配的言论一定也要去死!
……问我那个男人是谁的人一定也要去死!
对我即将跳过食物话题抱有疑问的人……也去死!
十三。
想要拥抱我的人要提前三个月申请。
亲吻的话则预约要更提前半年。
什么想推说喝醉酒了就来强吻的人统统都去死啊!
没有酒量的男人都是废物!
十四。
没有人能命令我洗衣服……
没有人!(礼貌的感叹号乘以30)
……下次再一脸痴笑的拿穿过了的内裤靠过来我就杀了你。
要是问那个“你”是指谁的我也一样要杀人!
十五。
星期六,我手指指到的人要陪我去打棒球。
啊烦死了怎么视野范围内就只有一个人啊。
去你妈的财经日报,陪我去运动一下会死啊!
十六。
敢凶我的人……都去死。
十七。
……说我做饭不好吃的人,都去死。
十八。
新规定:只要是我同意的,死去的人就能活过来。
十九。
大家一定要喜欢阳光,因为有阳光的午后是偷窥别人睡眠的好时间。
我喜欢阳光。
所以不喜欢的人都去死。
二十。
晚归并且身上沾满了女人的香水和体味的,男人。
都去死……
二十一。
安静的东西都去死。
二十二。
等待的时间都去死。
二十三。
截稿日都去死。
……
五十七。
……突然写不出东西来了……的感觉。
是错觉吧?我可是神一样的存在啊。我的手稿拿出去卖的话那个什么JK罗琳的版税还不如我的一半吧啊哈哈哈哈
你看这样就又是一行了
这样又是一行了
还有一行
再来
哈
五十八。
还剩下两条我就可以停笔了。
五十九。
……
………………
“对不起,我真的进行不下去了。抱歉。”
“你竟然敢说这种话?本来这期的连载就是以萌系的自大狂宣言作卖点的,你这么敷衍地对待算什么呢?”
“非常抱歉……”
“不过是六十条充满吐槽和温情感的日常生活语言,有什么困难的呢?而且你看看……具体有描写的条目数只有三四条,自大狂和他暗恋对象的互动完全不明嘛!”
“恩……”
“恩你个大头鬼!尤其是这个第二十四条是怎么回事?什么截稿日去死???你是烦躁了所以开始吐槽了吗!”
“不是的……”
“否认也没有用!去重新写一篇啦!真是的,写得东西质量这么差劲,一想到杂志社要给你这种人稿酬就觉得生气……”
呼啦啦,门被拉开,编辑小姐一阵风一样的走下了楼去。
三十一岁的作家先生瘫坐到地板上,长出了一口气。窗外的蝉声好吵啊……过了很久之后,他推了推眼镜,委顿的走下了楼梯。
“刚刚走出去的是你的责任编辑吗?”
正整理着领带的正装男人朝他大步走过来。作家先生点点头,凑上去帮男人正了正前襟。
“……身材真好啊。大概有这么细吧?她的腰。”
作家先生苦笑一下:“快要结婚的人就不要对野花们下手了吧。“
正装男很顽皮的撇撇嘴:”就算是结了婚的男人也对主动的女人没辙啊。她还给了我她的手机号码呢。“
”……是吗。“
”你还真是对女人的话题不敢兴趣嘛。是不行吗?还是因为写那个奇怪的小说的缘故?“
”什么啊,你不是知道的吗?我不过是对普通的女人没感觉而已。“
”那样就好了啊……老是写那些男人和男人的故事,我很担心你会对我下手呢。“
”……公文包,不要忘记了。“
”真的不喜欢我吗?喂?“
”不要……箍着……别人的下巴说话!!!“
”呜啊……你每次发脾气都很厉害啊,明明是煮夫类型的男人……“
”再这么胡说下去你就迟到了。“
正装男终于是松开了扳着作家先生的脸的那只手。他笑了笑,一丝不苟的发型有些乱了,一缕头发垂到额前来。
”下周之后你就要搬出去了呢。这么跟你面对面,真是怀念啊。“
作家先生的表情很僵硬,半晌后缓慢的点点头,道:“又不是见不到面了。况且我可是和你在一起混了二十多年,早就看你的脸看腻了。有机会搬出去真是求之不得。”
“也是呢。”正装男苦笑一下。
两个人相对沉默。许久正装男打破尴尬似的开了口:
“婚礼的时间和地点还记得吧?万一到时后伴郎因为赶稿这种事而不来,我可是会很丢脸的……”
“知道了知道了不就是六本木的那家西餐厅么晚上六点!!!啊啊真是的……老头子一样的自从订婚那天起就唠叨个没完……”
“……是啊,老头子以后不能照顾你了。我不在了的话,不要天天吃咖喱。那种东西没有营养的。”
“……不做饭的人不许做这样的发言……而且你快点去上班才是正事吧?”
”……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正装男突然发问。
作家先生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你说什么?“
”你手上套了东西。这根线穿着的,不是我给你做的纸面具么?“
”什么时候……“
”想起来了呢,初中的时候,棒球队里就属你最嚣张了。天天叫唤着什么‘我是投手里的神‘,自大的样子真是让人火大啊。原本是不爽你才做了这个面具给你,没想到你一直保存到现在……“
正装男把作家先生的手腕抬起来,打量着套在上面的面具:
“纸都变黄了呢。但是绳子这么新,是你新换过了?”
“不要问那种没有意义的问题!”作家先生的语气一下子激烈了起来:“麻烦你快点上班去好吗?我要爬回我的阁楼里赶稿去了!“
正装男怔怔,继而干巴巴的笑了两声:“是啊。哈哈。”
作家先生低着头。正装男叹了口气,收起脸上惆怅的表情,拿起公文包走到玄关,爽朗的挥挥手:“我走了哦,老公!!!”
“去死啊!!”作家依旧是低着头,但是举起手挥了挥拳头。
等到穿正装的男人消失在视野里,作家先生才把手抬起来,擦了擦眼角。
……他和那个人算是青梅竹马吧?
自小住在一个院墙里,上同一所小学,初中,高中。
一个是棒球社的王牌投手,另一个则是经理人。
“话说经理人应该都是女孩子吧……每天看到你这张脸真是无趣呢。”
“去死啊,我可是也想早点离开你这个自大狂啊。”
每天互相嘲讽着,偷吃彼此的便当,在女校门前装模作样的拿着烟蹲下来观察过往女生,然后在搭讪后被讽刺得很惨。
这就是他和那个人的青春。
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因为搭上了来路不明的女生,所以被人围在了巷子里一顿狂打。甚至到末了,连钱包都被拿走了。
“超级惨的啊……”他们互相两个搀扶着走回家,抱怨着说:“好不容易才上手了,结果却是这样。”
“突然发现女人超可怕啊!!!干脆以后我就娶你算了。以后你要是当个棒球手的话,我就坐在观众席里给你挥横幅——什么老婆加油之类的,感觉也超有面子的!”
“那是犯傻吧……这么说起来,明明是你比较象老婆啊……”
……然而他到最后也没能成为职业选手。家里并不富裕,没办法送他去训练营。想着出人头地,他考上了偏差值很高的一所名牌大学的文科1类,想着以后学了法律去当律师。
而那个当了他将近十年棒球经理的男生则是晃晃悠悠的去读了艺术学校。
”我也算终于摆脱你了啊。“分别前,那个人懒洋洋的这么说道。
他听了这句话,心里莫名的只剩下一大片苦涩。
终于是分别了。临上大学前他从老家带走了一个小箱子,其中装着的,有一个他偶然翻找出来的纸面具。
……
”自大狂,这个很适合你哦。“
”什么啊,不就是个椭圆形的纸片么,白白的有点不吉利的感觉呢。“
”去死啊。你看这里用红笔写着‘神様’呢,是我给你做的面具。“
”面具?真是奇怪。这个是你献祭过来的祭品吗,给我这个"神"?“
“你说话的语气超级让人讨厌的……”
“……啾。“
”喂你突然亲我算什么啊!!”
“其实你是喜欢我的吧?不然还给做什么面具的……让我看看,上面有没有写没什么告白的话……”
“要亲也是我主动吧,真是的……”
那是初三的天台,那个人那么说着,靠过来很是凶狠的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他先是没有反应过来,过了很久才问了一句“你干嘛”。
“报复啊。你是有多自恋啊,难道谁都要喜欢你吗。”
……
往事沉默地向他袭来。他摇了摇头,把这面具一并带往了新的生活。
他觉得故事到这里应该要结束了。什么天各一方,说的应该就是他们。
——如果不是他在毕业后遇到了意外,被吊销了律师执照还被打断了手,他确实应该再也不会和那个人有交集的。
将近十年过去了,那个人却还是过去的样子,虽然面目都硬朗起来,还是一副欠揍的吊儿郎的模样。
“哇,听人说还不相信,怎么真的这么落魄了。这么久不见,你简直都瘦成筷子了。”
说着,那个人便要来拥抱他。
而他捧着自己的个人物品,往雨幕里躲着,只能喏喏的回答一声:
“日后要叨扰府上了。”
那人的动作变得僵硬了,硬生生的把手势扳成一个挠头的动作:
“哈哈,不会。”
……也许是同居的日子真的会再次拉近他们两人的距离吧。
每天他在阁楼上胡乱写些糊口用的稿子,听着那个人上班下班,出门进门的声响。
渐渐地,他不再拘谨,也更多的在楼下见面了。
但是他知道,他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自大狂了。他胆怯而焦虑,小心翼翼的保持着和那个人的距离。
是现实太残酷,又或者是他自己太害怕受伤了。
过去那个差点称霸甲子园的少年现在不过是个落魄的BL小说写手。
而当年那个不务正业的棒球经理却成了出版公司的业界一霸。
这种位置,是在太不对等了。
如果能说出口的话该多好呢?
——喜欢他。
——非常喜欢他。
——从开始的开始,就喜欢他。
喜欢他在小学时牵着他的手过马路。喜欢他把自己营养午餐里不喜欢吃的东西都捡来吃掉。喜欢他在天台上陪他一起抽烟,然后把手伸过来,当做自己的烟灰缸。
喜欢他在课间跑个来回只为给他买个咖喱面包。喜欢他在素描课上画下自己的侧面肖像。喜欢他背着跛脚的自己从学校一直走到医院。喜欢他一脸激动的表情站在旁观席上,振臂高呼着“好球”。
喜欢他深蓝色的睡衣。喜欢他香水的牌子。喜欢他酒醉未醒时亲吻自己时的沉迷。喜欢他发梢卷曲的弧度。
喜欢他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喜欢他面对女性时看似无理实则客气。喜欢他挽着未婚妻时有礼挺拔的样子——
“烦死了……这种爱人要结婚的桥段都去死…………”
作家先生蹲在地上,捂着脸哭了。
……
六十。
以上我写出来的东西都去死。
什么世界第一。
什么人人都爱我。
什么我的长相历史留名。
类似这样的东西,统统去死。
能让我成为神的男人已经不是我的了。
就算真正成为神又能怎么样呢?
我只要他一个人爱我。
但是我没有办法。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让他属于我,
但是我不能。
再怎么自大,再怎么堆砌谎话,
只有这一点,是没办法否定的。
我这么爱他,难道不能让他爱上我吗?
……就写到这里了。不要看了。
别看了……
……
作家先生低下头,眼泪啪嗒啪嗒的落在稿纸上,晕开难看的痕迹。
窗外的蝉鸣穿透他的耳膜,把他带回到十六岁那年的夏天。
那是甲子园决战前的一场比赛。
“长野工高胜利了!!晋级的是长野工高!!!“
广播里的声音震耳欲聋,整座球场里人声鼎沸。
在那个嘈杂的场景里,他看见那个人从队员席上站起来,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向他喊着:
”志田佑一!!!我爱你!!!“
……
阁楼里,透过窄小的窗户吹进来一股闷热的风,卷起作家先生脚下那些泛黄的纸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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