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各种风俗礼仪资料

作者:风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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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宫廷生育礼俗


      1.诞生
      生儿育女在宫中要比民间更为重视。但有关习俗在宫史中很少记载,只
      能在清宫档案中见到一些零星材料。
      (1)遇喜与接生
      宫中女眷一经“遇喜”,便在衣食住行方面享受较平日更为优厚的待遇。
      生育前,其女性亲属还可入宫照顾。如慈禧太后作懿嫔时怀了后来的同治帝
      载淳,生育前3个月,其母即被允入宫同住。怀孕嫔妃住所旁还挖有“喜坑”,
      挖好后要念喜歌,并在坑内安放筷子(谐“快生子”之音)和红绸、金银八
      宝等物。临产时,产房外还要挂大刀以镇邪,放易产石以助产。这些都是为
      生产顺利、母子平安而设。
      接生事宜由稳婆(俗称“接生婆”)负责。稳婆是由各衙门推荐并经御
      医考试后方可入宫服务的专职接生人员,有着丰富的接生经验。接生后,母
      子由御医“请脉”验看,一切平安,再用中药福寿丹开口。
      (2)乳母和保姆
      与民间不同的是,清宫后妃所生子女不是由母亲哺养,而是一经出生便由乳母和保姆(又称侍母)携至它处哺养。而亲生母子却难得见面。《清朝野史大观》记载:“皇子生,无论嫡庶,一堕地即有保姆持之出,付乳媪手。一皇子例须用四十人:保姆八、乳母八,……自堕地即不与生母相见。每年见面有定时,见亦不能多言。……自襁褓至成婚,母子相见殆不过百余面耳。”
      乳母和保姆从内务府所属包衣妇女中选择。清制,宫中有生育之事,由内务府总管太监预先通知包衣佐领,让其推荐年青、体健并有育儿经验的妇女候选。选中者即为皇家乳母或保姆,而她们的子女则由宫中出银另雇妇女哺养。辅助哺养皇子(女)的还有太监和宫女。
      皇子(女)断奶后,乳母数量减少,但仍有一人长期留用。依制,皇子在入学(六岁)之前,都要由内宫移至“阿哥所”(宫中东五所、南三所的俗称)居住。此时照顾每位皇子生活起居的,除八品太监1人,小太监4人、勤杂妇差2至4人外,还有乳母1人、保姆2人。虽然她们的地位很低,只相当于普通技工,侍候皇子、公主的待遇最高也不过每月赏银二两、白米二斗,但是由于她们长期与皇子(女)生活在一起,彼此间有着很深的感情,日后一旦所哺养的皇子登上帝座,便会得到莫大的好处。按清代定例,皇帝要封其乳母为夫人,赐其子骑都尉世职并赏给银两、房屋、田地等,以示“眷念前劳”。

      (3)洗三和添盆
      洗三又称“洗三朝”,即新生儿出世后第3天的洗浴仪式。它是新生儿
      脱离孕期残余,正式进入婴儿期的象征。唐宋时汉族已有此俗。清宫中亦加
      以沿用。其具体做法是:皇子(女)问世后,有司立即奏皇帝及其他皇室成
      员,并将皇子(女)生辰“命帖”交钦天监,由钦天监选择吉时,于3天后
      向南洗浴。洗浴前,先把用槐叶、艾草煮过的水倒入盆中,然后众人趁热将
      皇帝及亲族等所送的贺礼金银钱物与花生、鸡蛋、枣、栗子等一齐投入水中,
      谓之“添盆”。添盆后,由姥姥或年长而受尊敬的女性为婴儿洗身。洗时,
      一边以手搅水,一边口中念诵祝福词,谓之“搅盆”。清代北京满族洗三完
      毕,有姥姥用葱在婴儿身上打三下,并念诵“一打聪明,二打伶俐,三打邪
      魔”等祝词的习俗,宫中或亦与此相同。
      (4)升摇车
      升摇车为满洲旧俗。满族原为游猎民族,父母出猎时,常将孩子悬挂于
      树上,以保安全。筑屋定居后,此俗逐渐演变为在房内梁上悬挂摇车的风习。
      摇车亦称“悠车”。为木制,船形,外刷红漆,并饰有金、银彩绘图案及“长
      命百岁”等吉语。不仅美观、精巧,而且安全、舒适,是一种十分理想的育
      儿工具。摇车通常是由女家负责制做并作为孩子满月的贺礼赠送给男家。满
      族入关后,宫中仍保留了这一富有民族特色的习俗,当婴儿满月时,便将其
      放入摇车,并称之为“升摇车”。
      (5)周岁晬盘
      周岁晬盘亦称“抓周”,即在婴儿一周岁时,在盘中放各种物品让其去
      抓,以其所抓之物,测其未来志趣。此俗南北朝时汉族已有。满族先世与汉
      族长期交往,亦久习此俗。《吉林通志》载满洲旧俗:“周晬列笔墨玩具于
      前,令儿随意抓取,以观志向”。据《国朝宫史续编》记载,清宫皇子周岁
      晬盘有其贯例,“用玉陈设二事、玉扇坠二枚、金匙一件、银盒一盒、犀钟
      一棒、犀棒一双、弧一张、矢一拔、文房一份、晬盘一具、果筵一席。由宫
      殿监奏交内务府预备。公主、皇孙、皇孙女晬盘同。惟公主、皇孙女不设弧
      矢。”其实周岁婴儿年尚幼小,晬盘之时只是随意乱抓,根本谈不上什么志
      向。即使贵为皇子也不例外。据记载,同治帝周岁晬盘时“先抓书,次抓弧
      矢,后抓笔”,众人以为日后必成大器。但从他后来的文治武功看,实在是
      糟糕得很,远逊其祖先。
      2.命名
      由于满人长期生活在固定的血缘集团和地缘组织中,各人的姓氏不言而
      喻,因此形成了人们之间称名不称姓的风俗。与此相应,满族在为孩子命名
      时通常也是只起名字而不提姓氏。
      满族民间新生儿的命名一般是在孩子满月之后。最初起名方式比较简
      单、质朴,如以长辈的年龄为名,以禽兽为名,以出生季节或时辰为名,以
      长幼顺序为名,等等,没有一定的规则。清政权建立之初保留着上述习俗,
      如清太祖努尔哈赤意为野猪皮;其子褚英、代善、莽古尔泰、皇太极、阿济
      格、多尔衮、多铎等,名字也是随意而起的。
      满族入关后,由于受汉族文化,特别是传统帝王世系的影响,至康熙时
      皇家宗室的命名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
      (1)定字
      康熙帝在给自己的子孙命名时首先采用了汉族久已惯用的以某一字来统一某一辈份的方法,并均以两字为名。其儿子辈,第一字均为“允”,第二字均以“礻”为偏房,如允礽、允禛(后为雍正帝,为避讳改名“胤祯”)、允祚、允禩、允祥、允禵、允礼等;孙子辈,第一字均为“弘”,第二字均以“日”为偏旁,如弘晖、弘历(曆)(后为乾隆帝)、弘昼、弘旿等;曾孙辈,第一字均为“永”,第二字均以“玉”为偏旁,如永琏、永琮、永璇、永瑆、永璐、永琰(后为嘉庆帝,改名“颙琰”)、永璘等。
      命名方式由随意而变得有章法;名字含意也由朴实而变得精美。这一由皇帝钦定字样的命名方式被清代后来的各朝所遵循,成为定制。
      继“永”字之后,乾隆、道光、咸丰三帝又先后拟定了“绵”、“奕”、“载”、“溥”、“毓”、“恒”、“启”、“焘”、“闓”、“增”、“祺”十一字及其后一字的偏旁,供后代子孙命名之用。
      (2)避讳
      定字的同时还仿汉族惯例建立了避讳制度。其原则是凡皇族宗室中同名
      者,位卑辈小者更改。皇帝一族地位最尊,辈份也最大,上述钦定命名用字
      及偏旁,非皇帝子孙不得使用。近支宗室即皇帝之侄、侄孙等的命名,第一
      字须与皇帝子孙相同,第二字的偏旁则除钦赐外必须回避。如乾隆十一年
      (1746年),乾隆帝见宗室中有名永琮者,与其七子名字相同,便下喻旨:
      “著将外间永琮改名永常。……嗣后外间起名,不得复用内廷拟定字样”(《大
      清会典事例》卷一“命名”,下同)。
      但为了将近支宗室与远支宗室加以区别,皇帝又特为近支宗室子孙命名
      的第二字指定了专用偏旁,以示优宠。如乾隆帝在为其曾孙辈拟定了“奕”
      字和“言”字偏旁的同时,也为其曾侄孙辈的第二字拟字了“糸”字偏旁。
      对此,远支宗室不得使用,而近支宗室则不得不用。违反者均要受到严厉处
      分。
      从嘉庆时起,又规定皇帝亲兄弟的子孙全部由皇帝钦定赐名,更加强化
      了这一命名制度。如嘉庆十一年(1806年),嘉庆帝根据奏报得知多罗茶郡
      王绵亿,私自为其长子、次子命名奕铭、奕鑅,且后一字未用乾隆帝所定的
      “糸”字偏旁,于是龙颜大怒,下旨:“……查照嘉庆六年谕旨,(近支宗
      室子孙应)恭候钦定赐名。……奕字辈命名,下一字用‘糸’字偏旁系皇考
      高宗纯皇帝钦定,绵亿理应恪守。乃私用‘金’字偏旁为伊两子取名,不似
      近派宗支,自同疏远,是何居心?伊既以疏远自待,朕亦不以亲侄待伊,亲
      近差使不便交伊管领。绵亿著退出乾清门,并革去领侍卫内大臣、管围大
      臣,……令其在外廷当差,以示愧励。又奉旨,奕铭著改名为奕绘,奕鑅著
      改名奕■。”此外,绵亿“著交宗人府查议”,受其牵连,“仪亲王(永璇)、
      成亲王(永璇)、定亲王绵恩、贝勒永瑆、贝子永硕,均著交部议处。”
      (3)坚持满俗
      虽然清皇室为树立自己的正统地位,在命名方式上吸收了汉族的某些惯
      例,但与此同时,作为少数民族,为了维护本民族的内部团结、加强凝聚力
      并进而巩固其统治,它又必须保持其民族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上:
      一是名字禁止单写。满文为拚音文字,书写时字母相连,与单个汉字并
      不相同。乾隆以前,除少数皇室近宗可以汉文命名外,其它宗亲均以满文命
      名和书写。乾隆时期,受汉族文字影响,宗室中流行摹仿汉字写法,将名字
      的满文拼音分段书写的方式。对此,乾隆帝甚为不满,于二十五年(1760年)
      特下旨:“谕令,满洲等名字理宜连写,毋得单字缮写。……复将此通谕八
      旗、各省,嗣后满洲等名字俱行连写,如有复行单写者治罪。”但当时单写
      的方式已经流行,绝对禁止也有困难。于是采取变通的方法,又曰:“至宗
      室等名字单写者多,然近派宗室名字尚可单写,远派宗室亦不可如此单写。
      此亦是分别尊卑之一道。”因此,除皇族近宗外,其它满文名字一律不准单
      写。
      二是禁止用三字命名。汉族命名与姓合称,多为三字,如王某某、李某某等,满族则有只称名不称姓之俗,加之康熙时皇室宗族以汉字命名均只用二字,于是若用汉字命名只准用二字就成为清宗室的惯例。
      但自乾隆朝起,宗室中不断有人仿照汉人姓名相连的方法,以三个汉字为子孙命名。这种做法均被统治者视作一种忘本的违制行为而遭到惩罚。
      如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御旨:“昨吏部带领引见之满吉善系满保之子。其名满吉善者,竟以满为姓矣。朕将满吉善之名改为吉善。吉善乃系觉罗,甚属尊贵。吉善竟不以觉罗为尊,以满为姓,照依汉人起名,是何道理?……恐尚有似此等者,著交宗人府王公等查明,俱行更改,将此严禁,嗣后不可如此。”
      又如嘉庆“十九年(1814年)谕:……英智之子名清永泰。向来满洲命名,除清(满)语不计字数外,若用汉文,止(只)准用二字,不准用三字。今清永泰之名凡与汉人姓名相连者无异,殊乖定制。本年间曾降旨将侍卫和珅保之名改为和保,饬谕管理宗人府王公。伊等此次漫不经心,折奏总不看视,所有管理宗人府之王、贝子、公等,著各罚职任俸三个月;其族长、学长等俱罚俸六个月。清永泰之名即改为永泰。”
      严厉的惩处与皇族的骄傲使清代亦满亦汉的命名制度得以长期保存。即使在清末民初随着清政权的衰亡,满族人纷纷改用汉族姓名的情况下,仍有一部分清宗室成员,尤其是皇族近宗们依然保持着自己的命名特点。直至新中国建立以后,他们才完全依照汉俗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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