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各种风俗礼仪资料

作者:风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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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宫廷丧葬习俗


      1.满族丧葬旧俗及其演变
      (1)火葬与燔化
      同东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一样,满族最初也实行火葬。火葬一般是在人死后的第二天在荒野中用木材将尸体焚化。火葬时,死者的子孙等族人聚集在一起,头戴白布为孝,宰杀牛马,或哭或食。两三日后即除孝。
      葬俗古朴粗简。清初,由于流动作战、迁徙无常,满族官民仍保持火葬的传统,对此统治者还有过明确的规定。据《清世祖实录》载,其制为:“和硕亲王薨,停丧于家,俟造坟完方出殡,期年而化(即火化);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停丧五月出殡,七月而化;固山贝子以下、公以上停丧三月出殡,五月而化;……官民停丧一月出殡,三月而化。”
      火化后的骨灰先盛在布袋或锦袋中,然后置于瓮罐(即骨灰罐)内,再埋于地下。为区别皇帝与他人的尊卑,皇帝的骨灰罐装在金或银制的宫殿式器皿内,称作“宝宫”。
      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和世祖福临都是火化后再埋葬的。康熙时,随着满族统治者汉化程度的加深,火葬的旧俗逐渐停止,而代之以土葬。乾隆帝即位之初又下谕明令禁止火葬:“嗣后,除远乡贫人不能扶柩回里、不得已携骨归葬者姑听不禁外,其余一概不准火化。倘有犯者按例治罪。族长及佐领隐匿不报,一并处分。”
      与火葬相关,又有所谓“燔化”之俗,即将死者生前的衣物器用、珠宝珍玩和以纸帛扎糊的犬马帐篷等冥器以火焚烧,用来送葬。这一习俗直接源自辽金时女真人的“烧饭”之俗,终清一代盛行不衰。清宫谓之“殷奠礼”。

      (2)剪发与留发放发
      满洲旧俗,家中长辈死后,晚辈男女在换丧服举哀之前,要先去掉冠饰
      (男)和发饰(女),并将自己的头发剪下一些,据说是为了表示以身相殉。
      剪发又称“截发”。其中男子因留有辫子,剪发时只将辫子剪短若干,故又
      称“去冠饰、截发辫”;女子无辫,只剪发若干,故常叫作“去首饰、剪(截)
      发”。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剪发的长短也有所不同。清人索宁安《满洲
      慎终集》载:“子为父母以辫横度至口角剪之;孙为祖父母稍剪二、三寸;
      妻为夫剪与肩齐,为公姑、为祖公姑俱稍剪二、三寸;……室女、嫁女俱不
      剪发;夫在军中其妻不剪发。”与死者关系愈亲,剪发也愈多。
      满族建国后,剪发习俗被纳入宫廷丧礼中,而且一直延续到清亡。如《大
      清会典事例》载:“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日(顺治帝福临)崩,
      圣祖仁皇帝(康熙帝玄烨)截发辫成服。王以下文武各官,固伦公主、和硕
      福晋以下,宗女佐领、三等侍卫命妇以上皆成服,男摘冠缨、截发辫,女去
      首饰、剪发。”但已下嫁的公主不剪发。
      满族旧丧俗中又有服丧期间男子不得剃发的习俗。满族男子虽留辫子,
      但头顶四周多余的头发是要经常剃掉的。遇有长辈丧事则属例外,一律不准
      剃发。《满洲慎终集》载:“留发不论服之轻重,遇有服即不剃,服除发随
      剃之。此旧制也。”康熙时成书的《宁古塔纪略》说:“父母之丧,一季而
      除,以不剃发为重。”留发时间的长短也视与死者的亲疏关系而定,一般子
      为父母留发100天,孙为祖父母留发60天。此俗亦被清宫作为“祖制”加
      以继承。按清宫丧制,凡遇帝后之丧,不仅宗室男性不得剃发,即使文武百
      官和普通军民也必须留发百日,故当时有“百日不剃发”之说。违制者要受
      到极严厉的处罚。如蒋氏《东华录》载,乾隆时都司姜兴汉、知府金文、总
      督塞楞额等满汉文武官员,均因于孝贤皇后丧期内剃发而下狱,论罪当斩,
      后遇特赦才幸免于死。
      与男子留发相应,满族妇女在丧期中有放发示哀的习俗。放发即把头髻
      打开,使头发披散。按《满洲慎终集》所载,放发的惯例是:“子妇为公姑、
      妻为夫当时(即刚死)放发,殓后收起;每供饭即放发,至葬处收起;百日
      内至墓前即放发。仆妇同嫂为叔为弟当时放发,殓后收起即不再放。嫁女、
      室女皆放发,殓后收起。”放发也被清宫丧礼所继承。
      剪发、留发和放发都是满族丧葬中特有的习俗。究其原因,恐与满族特
      重孝道和受汉族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影响有关。
      2.清宫丧仪与禁忌
      (1)丧仪
      满清建国之初,宫廷丧仪比较简陋。康熙时,在学习汉族儒家传统丧礼、
      特别是明宫丧礼的基础上,清宫丧制初步形成,后又经雍正、乾隆两朝的补
      充始臻于完备。
      清史文献称丧礼为“丧仪”;皇帝的丧礼规格最高,称“大丧仪”。大
      丧仪的主要礼仪和程序为:小敛、成服、大敛、朝奠、殷奠、启奠、奉移、
      初祭、绎祭、大祭、除服、周月祭、上尊谥庙号、致祭、百日祭、祖奠、启
      行、谒陵、安奉等。具体过程十分繁杂,不容尽述。其中虽掺有满族旧俗,
      但基本框架与明宫丧葬礼仪相同。
      (2)禁忌
      清制,皇帝大丧,宫中及在京诸王均须守制(即居丧守孝制度)27个月。
      在此期间,对守制者有种种限制与禁忌。如不得悬挂门符,不得张灯结彩,
      不得婚嫁,不得同房生育,不得作乐,不得欢宴及男不衣红、女不簪花等等。
      总之要停止一切喜庆活动。皇帝大丧又是国丧,在京文武百官及军民,27日
      内须摘冠缨、穿素服,每日至大行(死)皇帝牌位前朝夕哭临两次。官员百
      日内不得作乐、嫁娶;军民百日内不得作乐,49日内不得屠宰,1月内不得
      嫁娶,27日内不得祈祷、祭神。外省各地官员,要自接到丧讯文诰之日起举
      哀、成服,停止办公3日,每日朝夕哭临。第4日照常办公;至27日后除
      服。
      又特忌红色。除服前27日内,除禁穿红衣外,又禁挂红旗;就连平常
      各衙门之间行文用的朱笔、朱印,也改用蓝笔、蓝印。即使是上报朝廷的奏
      章,也要在15日后方可改用朱印。
      凡此种种禁忌,违者严惩不贷。
      3.清宫陵寝与葬制
      帝王的坟墓称“陵寝”。满族政权建立之前,无所谓陵寝;建国后,受
      汉族历代王朝的葬制影响,始有陵寝之设,并逐渐形成了一套陵寝制度。
      (1)堪舆
      按汉族帝王的惯例,每位皇帝从即位之日起,便派精通堪舆(风水)之人为自己选择建造陵墓的地点,即所谓“万年吉地”。据传统的风水迷信说法,山脉是龙的象征,又称“龙脉”。根据不同的形状,山可分为祖山、宗山、主山等。而每一座山的各个部位,又象征着龙脑、龙尾、分龙、起龙、来龙等等。根据不同的土质与形势,地也有福地、吉地、凶地、绝地之分。
      人死之后,如选择乾坤聚秀、阴阳和会、龙穴砂水、山川壮美的福区吉地安葬,就能遗福子孙;反之,则降灾于后代。对于帝王来说,葬所选址的好坏更关系到国运的兴衰存亡,因此备受重视。
      清初,由于战争的关系,陵寝建设不可能十分讲究。太祖努尔哈赤的福陵(位于沈阳城东20里浑河北岸之石嘴山,俗称“东陵”)和太宗皇太极的昭陵(位于沈阳城北10里,俗称“北陵”),规模和豪华虽不及后来诸帝的陵墓,但二陵的陵址已是由堪舆者“卜地”而定的,均为依山傍水的“风水宝地”。满清入关后,陵寝的堪舆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如顺治帝的孝陵就是由钦天监官员林如预、杨宏量等人负责堪舆的;雍正帝泰陵的卜地由怡亲王允祥和总督高倬等主持。
      (2)陵制
      满清建国之初,帝后的陵墓尚无定制。建于关外的“清初三陵”,即皇
      室爱新觉罗氏祖先的永陵(位于辽宁新宾县永陵镇西北)和前述福陵、昭陵,
      初建时都比较简陋,并带有明显的满族及东北地方建筑的色彩。它们现在的
      规模和形式,是康熙与后来历代皇帝不断扩建增修的结果。入关后,满族统
      治者将陵墓建于京畿附近,在继承明宫丧葬仪礼的同时,也继承了其陵墓营
      造法式,从而形成了清宫陵制。清宫在北京的东北和西南方向修建了两大陵
      区,即“清东陵”和“清西陵”,先后埋葬了入关后的9位皇帝、24位皇后
      及妃嫔、王爷、皇子、公主等300余人。
      清东陵位于河北省遵化县马兰峪昌瑞山,距北京约250里。清代入关后
      的第一位皇帝顺治的孝陵就建于此。据说顺治帝在一次狩猎中偶过昌瑞山,
      见此地风景优美,“王气葱郁”,流连忘返,于是亲定此地为自己死后的“万
      年吉地”。尔后顺治帝再次率臣至昌瑞山进行堪舆,并在考察了明帝诸陵的
      基础上拟定了孝陵的规制。其主要建筑由南而北,依次有:石牌坊、大红门、
      风水墙、具服殿、神功圣德碑楼、石象生(即石人、石兽)、龙凤门、神路
      石桥、神道碑楼、神厨库、东西朝房、东西值房、宫门(名“隆恩门”)、
      飨殿(名“隆恩殿”)、东西配殿、三座门、二柱门、石五供、方城、城楼
      (名“明楼”)、宝城、宝顶(即墓顶)及地宫等。其顺序与生前居住的皇
      宫一样,也依“前朝后寝”的规则排列。陵中一条长11里的神路纵贯南北,
      陵外建有宫墙,巍峨壮观,金碧辉煌,显示了帝王的气派。
      孝陵是清东陵规模最大的陵墓,也是东陵建筑的核心。后来修建的4座
      帝陵,即康熙的景陵、乾隆的裕陵、咸丰的定陵、同治的惠陵及4座皇后陵、
      5座嫔妃园寝,均坐落在其东西两侧。整个东陵共埋葬皇帝5位、皇后15位
      及妃嫔等157人。其中,皇帝的陵墓规制与孝陵大体相同,但规模略小;皇
      后、嫔妃以下,依其品位,陵墓建筑的规格和规模也依次递减。它体现了封
      建陵寝制度中严格的长幼之序和等级之分,即使贵为帝王也不例外。
      在东陵陵区大红门的东侧又有一座昭西陵。它是皇太极之妃、顺治帝之
      母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的陵墓。满清旧制,皇后死后一般是与皇帝合
      葬。皇后若先于皇帝而死,则暂行埋葬,待皇帝死后再与皇帝合葬一处;若
      晚于皇帝而死,则直接葬入皇帝陵中。孝庄皇后死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
      年),按理应与皇太极合葬于沈阳昭陵,并与皇太极葬仪一样,实行火葬。
      但当时距满清入关和皇太极死已44年,由于深受汉族丧葬习俗的影响,孝
      庄皇后己不愿再行火葬,而愿实行棺木葬,因此临终时,她嘱咐其孙康熙帝
      务必在孝陵附近择地将其安葬,不得合葬于昭陵。于是在东陵墙外建陵,名
      为“昭西”,以示虽在关内仍附属昭陵。孝庄皇后也以棺木安葬。
      昭西陵的出现标志着清宫丧葬制度的改革。首先,孝庄皇后是清宫帝后
      中实行汉族棺木葬的第一人,从此之后,火葬旧俗在清宫中被废止,而棺木
      葬则成为定制。其次,后来晚于皇帝去世的皇后也以此为例,不再与皇帝合
      葬。皇帝入葬时,地宫不再为尚在世的皇后预留分位,而是永久封闭地宫石
      门,后死的皇后则另建陵墓安葬。
      清西陵是继清东陵之后在北京附近修建的又一清宫帝后陵墓区。满族旧
      有子随父葬的习俗,满族建国后沿用此俗。至雍正时,雍正帝本应在清东陵
      康熙帝的景陵旁选择自己的陵址,但喜好标新立异的雍正帝却借口东陵已无
      吉地可选,命人在位于北京西南240余里的河北易县永宁山另选陵址,并营
      建了泰陵。从此打破清宫子随父葬的成例。
      乾隆时,为兼顾东西二陵,乾隆帝本人仍于东陵建陵,同时又下旨谕,
      命后代子孙嗣皇帝交替于二陵选择“万年吉地”。于是父子分葬就成为清宫
      的定制。继雍正帝的泰陵之后,清西陵又陆续修建了三座帝陵,即嘉庆帝的
      昌陵、道光帝的慕陵、光绪帝的崇陵,三座皇后陵和三座妃嫔园寝,共计埋
      葬皇帝4位、皇后9位、妃嫔57人、王爷、公主、阿哥(即皇子)等76人。
      其建筑形式与格局则与清东陵大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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