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你以为遇到了青铜,原来他是个王者。
内容标签: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阿玫 ┃ 配角:阿森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爱情与忠诚

立意:情比金坚

  总点击数: 7403   总书评数:11 当前被收藏数:77 文章积分:10,977,040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短篇言情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10466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本文作者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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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的玫瑰

作者:施定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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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阿玫第一次拿弹弓射鸟,没有射着,射着了一个男孩,名叫阿森。她射破了他的脸,阿森哭了,阿玫吓得扔下弹弓就跑。

      傍晚,气势汹汹的阿森妈就拎着儿子找上门。

      阿玫的父母都是工程师,他们一家住在设计院深处的红砖房里,单门独栋,上下两层,户主是就是设计院的院长,阿玫的爷爷。

      问清了来龙去脉,阿玫妈急忙道歉,一面轻叱阿玫淘气,一面查看阿森的伤势。第二天她带着阿玫去了阿森家。礼包里装着那时还算昂贵的蛋糕、水果和蜂皇浆。阿玫妈还塞给阿森一个红包,里面是一百块钱。

      阿森妈紧崩的脸这才露出笑容,她表示不会小题大做:“幸好也没射着眼睛。”

      然而伤口终究是留下了一个疤,不大,不深,在六岁男孩光滑洁净的脸蛋上还是很明显。

      “哇,正好在你右眼的下面,看上去好像长了两条眉毛。”上学的路上阿玫竟拿这个开玩笑。

      “放学之后陪我打珠子?”阿森不介意,满不在乎地吸了吸鼻涕。

      “好啊,练完了钢琴我来找你。”

      阿森爸是设计院职工食堂的工人,大锅菜炒得呱呱叫。阿森妈是清洁工,负责打扫办公室和楼道。他们和另一家人挤在一套只有两间房的职工宿舍里,共用卫生间,洗澡要去公共浴室。

      阿森说他原本还有一个哥哥,小时候在池塘边玩耍,失脚跌进塘中,就这样死掉了。阿森的生父因此精神崩溃,离家出走,再也不知去向。而肇事者却是阿森妈,当时她正在田里干活,没有留心儿子的去向。有两位送饭的大嫂找她聊天,媳妇们叽叽嘎嘎地攀谈起来,话声太大,谁也没听见水里有人扑腾。

      因为这事,阿森妈差点被阿森的奶奶揍死,而她再也不能留在村子里,就带着阿森投奔城里的亲戚。

      她嫁给了阿森的继父,一位大她二十岁的炒菜师傅。师傅无子,对阿森甚好。

      如若出生世家,阿森妈应当算是半个美人,可惜她的身世无半点傲人之处,只能说是有几分姿色。除了皮肤有点黑,手有点粗,脸有点红之外,她长得一张端正的瓜子脸,杏仁眼,悬胆鼻,唇红齿白,仿佛一张五四时期的招贴画。张口骂人才知她是地道的村姑,上天入地,祖宗八代,半条街都能听见她的尖叫。用阿玫妈的话讲,阿森妈有点“不清不楚”。她不清不楚地嫁给了炒菜师傅,不清不楚地搬进了职工宿舍,不清不楚地农转非,又不清不楚地让阿森进了这个教学质量颇佳的新华街小学。

      可是这些在阿玫看来都没什么。她和阿森玩得很好,没人管阿森,阿森的学习总是很棒。他们一起做飞机模型,得过少年科模比赛的大奖。他们一起参加文艺汇演,双人合唱拿过第三名。初中他们还在一起,高中就分开了。阿玫去了重点中学,阿森留在普通高中——不是没考上,重点中学要求住读,阿森家负担不起。

      像大多数少年时代的好友,他们的友谊也没经得起地域的考验。一周只回一次家的阿玫只在暑假才会见到阿森,彼此只是羞涩地打打招呼,后来连招呼都不好意思,见面点点头了事。高二下学期,阿森的继父心脏病去世,阿森妈再度改嫁,他们搬出了这个区,从阿玫的视线里消失了。

      再度相遇阿玫已是大二。高考她比谁都考得砸,因为有个强大的爷爷,照样进了名牌大学。

      有一天,阿玫被同学拉去操场看球,为本系当拉拉队。球场中有一个身影似曾相识。赛后她慢慢收拾书包,用眼斜斜地瞟他,可不就是他!就算不知道个头会窜得这么高,裤脚好似短了一截,那脸上的伤痕不会有假。

      几年不见,他们居然考进了同一所大学!

      “是你啊?”阿森说。

      他们都不好意思直呼其名,也不好意思像小时候那样叫彼此的昵称。

      她抿嘴笑:“是啊,陈同学。”

      他在数计系,她在金融系,寝室隔得远,也不共一个食堂,同校一年,居然不曾碰面。

      没缘么?实在是很诡异。

      她不信:“周五的英语角,难道你从不去?”

      “没去过。”

      “公共英语呢?难道你没选金老师的课?”

      “教我的老师姓赵,是下午上课。”

      “嘿,”她指着他的脸,“那个疤怎么还在?看着多刺心啊,今天有空不?我请你吃羊肉串。”

      向来只是她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地打趣他。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脸,没有回答,不好意思地笑了。

      从那天起他常来找她。帮她提水,帮她打饭,帮她写作业。他还是那么穷,课余四处打工挣钱。但他总能空出傍晚的时间,候在宿舍门外等她出来一起去食堂吃晚饭。一出门,绕过阶前的一排槐树,她准能在自行车棚的对面找到他。她知道他喜欢她,全寝室的人都看得出。

      点点滴滴的爱,水到渠成的默契,他知道她喜欢什么,想要什么,竭尽所能地让她欢喜。她也乐意和他相处,虽然分不清是因为友情还是爱情。

      渐渐地,她有了烦恼。

      到了交男朋友的年纪,她开始想一些事,一些未来的事。她承认与阿森在一起的时光平静温馨、愉快而有情趣。她享受着那种被人宠溺的幸福。他们之间极少争执,阿森几乎是处处让着她的。他们都没什么钱,她是因为花得快,零用钱到月中就没了;他很节省,也很能攒,最后几周还能周济她。逢年过节有额外的收入,比如压岁钱之类她也会给他买衣服,或者邀他去看通宵电影。算下来他们之间的金钱往来不可谓不频繁,但谁也没有欠谁很多。

      妈妈说听女人话的男人没出息,她也觉得他不够桀骜,事事过于在乎她的态度,简直没有半分主见。在这样的年龄她是在乎相貌的——按妈妈的话说——人要为后代负责。嫁个丑男人,生个丑八怪,天天都要瞧着他,还要当心肝宝贝,那是什么滋味?阿森不算难看,也谈不上英俊。个子高,身子瘦,皮肤粗,面色黄,一副发育不良的样子。寝室里的姑娘们安慰她,这男人还未长开,假以时日,终归是条好汉。她却左看右看不顺眼:衬衣总是小一号,裤腿总是短一截,吃饭咀嚼有声、狼吞虎咽,好似此生的最后一餐——总之,不潇洒,太不潇洒。而且他老是为钱发愁,整日里计算着用度,遇到她嘴馋想吃栗子,他至多是买一包给她,自己一颗也不吃,还说不爱吃,弄得她也不畅快。他也没有别的朋友,只是专心和她恋爱,找出各种借口要见她,变着法子地讨好她,仿佛经不起女人的诱惑。阿玫悄悄地想,这样的男人肯定很容易分心吧?学业定然荒废了不少,弄不好要补考,也没见他提自己的功课,不在一个系,她也没多问。

      生日那天,他送她一朵玫瑰。清晨剪下来的,还带着薄薄的露水,怕露水干了,早早送过去,傻傻的捧在手中,让寝室的人笑他。

      不知怎么她却有点不高兴,玫瑰玫瑰,多么庸俗的礼物。配上他为省钱而久已不剪的长发,因紧张而结结巴巴的口音,怎么看怎么寒碜。可她还是不愿拂了人家的好意,那一天将就着陪他,看电影、吃餐馆、明知所费不赀,心里却悄悄打起了退堂鼓。

      她静静陪他坐在电影院,黑白的影子投到脸上,扑朔迷离,像是她的未来。那是他喜欢的圣诞老片——一九四七年的黑白片——叫做“美好人生”。她的心打了结,嫁给了他,他当然有了美好人生,可是自己的人生不免惨淡。何况嫁他必是一场战事,她的父母、她的爷爷打死也不会同意。或许她要被扫地出门,嫁妆一分钱也没有,这辈子跟着他倒未必流落街头,但住在哪里,想都不敢想。他的家庭乱得不能再乱,第二位继父有两个孩子,阿森极少提起,那位凶悍霸道的母亲她也不是没见识过。将来要和这一群人打交道……那是多么费神的事!她早已习惯了容易的人生,没有困苦,没有压力,没有竞争,不为前途操心,仗着爷爷的权力,一切唾手可得。别人累死累活拼了命,到头来也不够做她家的一条门坎。她犯不着将到了手的好日子让出来,陪着他事事打拼……二十年后,她就成了祥林嫂,说不准孩子还让狼给叼走了。

      那一刻,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在她眼前交汇。

      他从荧幕的故事里拔出来,温柔地看了她一眼,握了握她的手:“电影不好看吗?”

      “好看。”

      “感觉你心不在焉。”

      “哪里?”

      “你的膝盖不停地晃着……”

      “哦。”

      她犹豫了。终究舍不得那一份温柔与呵护,那份诚挚与尊重,她是他心中的女皇——这种感觉她不可能从第二个男人的身上获得。

      平平淡淡地谈了三年,一切如常。除了阿森,她没有新的男友。未来障碍重重,她不愿意想明天的事。她从没带他去自己的家,亦未向家人提过他。一份秘密就这样捂着,以便随时能够撤退。可是,不知不觉她已习惯于依赖他了,习惯于他天天黄昏在宿舍楼外等候,习惯他一呼即应,随叫随到,习惯他把她的话当作圣旨,习惯生病受他照料,受委屈听他安慰。他们像一对小爱人那样熟络了,握手、接吻、拥抱、除了最后一关,一样也不少。几天不见,她也觉得心里空得慌。而他早已经把她当成自己人。他开始计划他们的未来,什么时候结婚、去哪个城市工作、好好干买大房子,让她在后院种花。他甚至说要生一个像她一样漂亮的女孩,取名叫作“宝珠”……说话时他将自己的头埋在她的肚子里,仿佛已经怀孕。她在一旁嗤嗤乱笑,心下却生出了恐慌,笑到一半,笑容僵住了,像一滴墨在水中洇开。

      回到寝室,住在上铺的小桃说:“阿玫我真羡慕你,会有阿森那样好的男孩爱着你。”

      她失笑:“怎么,我配不上阿森吗?”

      “不是不是……当然不是。我是说你们在一起真的很好,你们有夫妻相,将来一定白头到老!”

      她扑哧一声,笑得厉害:“你个小妮子,胡说个什么呀。”

      一时间,目光停在小桃的脸上,她似有所悟。

      小桃出生贫寒,和他门当户对。她有一张不成比例的小脸,像绿叶中的一朵小花,巴掌一按就消失了。小桃什么都一般:成绩一般,才艺一般,看不出有何惊人的天分,但心眼好,脾气好,老实忠诚也努力上进。她忽然觉得,小桃和阿森才是真正的般配,他们俩人的未来可以画进同一张图纸。而她自己,虽然也爱他,可是……不行……肯定不行……首先父母那道关就别指望。

      大学最后一年,她几乎天天在想如何与他分手。

      她开始冷淡,找借口回家,去外地实习,一周见不到一次面。她开始动不动就发脾气,挑三拣四。她故意忘记他的生日,也不去看他的球赛。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越发小心翼翼。以为她是面临毕业压力大,提出用攒的钱为她租了一间安静的小屋,以便她能专心写论文。她断然拒绝,为此找理由和他吵架。

      其实她心中何尝不痛?谁愿意硬起心肠当恶人?

      终于有一天,在长达三天的冷战之后,她下了狠心,直截了当地说:“阿森,我们还是分手吧。”

      那是个闷热的下午,整整两个小时,一直都是她说话。她分析了双方的家庭、家长的态度、她说她有个刚愎自用的爷爷,会动用一切办法阻碍他们的婚事。她说她毕业会出国进修,学习紧张前程难料,不想用没有结果的爱来拖累他。她说了很多很多,想方设法地安慰他,又不留半点希望。

      最后他抬起头,眼中泛出泪光:“你爱我吗?”

      “爱!当然是爱的……”她不忍看他的脸,声音也紧张得发颤。

      他握着她的手,大声说:“那么不要对我讲这些!这些都不是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

      她冷笑:“我爸妈肯定不同意!”

      “你问过他们?”

      “嗯!”她骗他,“他们坚决反对。我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你总不至于要我断绝父子关系吧?”

      他的脸一点一点地苍白,顷刻间,血色就褪尽了。

      她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总之是“别太难过”,“好说好散”,“我们今后还是朋友”之类的话。

      他默默地走了,再也没来找过她。

      她借口写论文搬回家里,几个月后顺利毕业,爷爷给她找了份体面、稳妥的工作,在银行当会计。

      她再也没见过他。只听说他考了研,去了北京。

      他不是不知道她的电话,不是不知道她的邮箱,就是再也不来联系。

      想不到他会这么绝情!明明是自己抛弃了他,她却有种被抛弃的感觉。

      于是,感到轻松的同时她又深深地失落了。

      分手头一个月,她夜夜梦见他,那感觉好像有把利刃在割除她的肢体。到了白日,她又幻想他的人影会重现在宿舍楼前,以至于每次出门都下意识地看一眼车棚。疯狂的时候她甚至想,只要他回心转意地给她打个电话,她宁愿放弃一切跟他走,天涯海角,永不离弃。

      清醒过来,她又知道不该怨天尤人,这个选择再理智不过,晚痛不如早痛,对他也是个解脱。

      上班之后的日子过得十分机械。

      在家人的安排下她见了鸿奕。

      鸿奕出身名门、鸿奕英俊潇洒、鸿奕举手投足事事得体。爷爷喜欢他斯文稳重,妈妈喜欢他温和礼让,爸爸喜欢他爱好体育。她也觉得鸿奕是Mr.Right,选他再正确不过了。当然,家教严格的鸿奕待她过于客气,令她觉得有点疏离,可是,哪个王子不骄傲?和他打交道她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拿出全身的解数去战斗。

      尽管如此,鸿奕的爱还是按步就班,循规蹈矩,温吞水一样,无论从深度还是浓度都不能与阿森相比。那是她操之过急!阿玫心里想。为了约他吃饭,她打电话暗示都快到了气急败坏的地步。王子姗姗来迟,她满地里给他找理由。原来她也有强大的主动性!可不是吗?嫁给他就等于嫁给了自己,会保持优越,留在熟悉的环境里。长辈们知书达礼,过日子不为钱犯愁,出了事亲戚们都来帮忙……鸿奕送她的定婚礼是一只祖传的翡翠镯子,鲜翠欲滴,据说是战乱年间从宫里流传出来的。他将它套在她的腕上,她的心也跟着套了进去。

      三个月内,他们迅速结婚。

      蜜月度完,日子开始不像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鸿奕的脾气是不能拗折的。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没得商量。她觉得这是男子气,现在男子气伤到她了。鸿奕上班忙工作,下班忙应酬,出差更是家常便饭,这也是她一直想要的,男人可不是要上进么?而如今夜夜孤灯都成眼中芒刺,帐空褥冷,长夜难眠。嫁入名门好处多规矩更多,婆婆要小心伺候,公公暗示要抱孙子,而她却一直没有怀孕。

      日子恍恍惚惚地过去。鸿奕身上那些光鲜的东西渐渐失了颜色。他总是淡而有礼,对她的需求不置可否,弄得她事事期盼他的首肯。他倒是记得宴会上帮她脱大衣,入座移凳子,吃饭菜递酒,生日送礼物——一年之中受他待见的也就是这么几天。说他不好,他温言细语不曾动过火,对她的家人是再尊重不过。逢年过节必去探望,有事一个电话绝对赶到。阿玫妈格外喜欢他,看见他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可是回到家里,难得共进一回晚餐,她在灶前忙得团团转,他则怡然地坐在沙发上看报,偶尔搭她一两句话,都是心不在焉,股票新闻也比她有趣。

      她不敢抱怨,更不敢使性子,他有家教难道她就没有?在阿森面前的那些脾气早已去了爪哇国,正经为这个生气倒让人见笑了。她不明白自己哪点不好,模样、家世、样样般配,学历、工作也上得台面。出门在外挽他的胳膊,也是人人称赞的才子佳人。

      紧接着的一年她爷爷去世,过完头七父亲又陷入官司。账目不清的工程款,查无实据的贿赂,来路不明的存折,一夜间家产全部冻结。她母亲发动所有的关系四处打点,父亲还是判了三年。鸿奕家也算帮了不少,送出的钱多半打了水漂。多求几次亦面呈难色,话间透出撇清的口气。

      阿玫在鸿奕家的地位因此一落千丈,加之久不生子,婆婆的脸色越来越黑。

      三年之后父亲放出来已白发满头。长时间担惊受怕、情绪低落、母亲的身体也露出下世的光景。母亲怨她父难当头不够尽力,好歹也是鸿奕家的长媳,说话做事没半点份量。早知如此也不指望你,另找他人也不是这么差的结局。她回娘家只能是讪讪的,受了委曲也不敢多说。有了这层忌讳,走官场路线的鸿奕家也不便多和他们往来。

      后来她才知道鸿奕的美国文凭是混来的,毕业的大学谁也不曾听说。借着父荫进了著名的外企,初来时被货真价实、野心勃勃的同事们打压得喘不过气。好在他识相知趣,人脉畅通,又颇懂得官场上的那一套应酬,七八年下来也进了高管。

      那天她和客户吃饭,无意间提起鸿奕,客户笑着说:“鸿奕?我认识啊。和他搭过几次话,不熟。我儿子和他的儿子在一个幼儿园,同班。”

      她的头顿时大了三倍,一时间天旋地转,眼冒金星。

      ——她没告诉他鸿奕就是自己的丈夫,他们一直都没有孩子。

      第二天她去查了他所有的电话记录。回到家就摔光了所有的碗和碟子。对着下班进门的他又吼又叫。没几天事实终于浮出水面:那个女人姓孙,是他在火车上遇到的一位作服装生意的小姐。模样清秀、谈吐伶俐、知疼知热,在本市开着一个专卖唐装的小店。她精于裁剪缝纫,能自制全套十五个品种的汉服。她只上过高中,一条腿有小儿麻痹,走路不很利索。他们有个漂亮的儿子,姓随母亲,三岁,人见人爱。

      孙小姐认得鸿奕比她要早,跟着他那么多年,什么也不要。不要名分,不要地位,儿子出生也不要亲生父亲来签字。她懂得什么是忍,忍得越多,鸿奕越是觉得亏欠她。

      阿玫最后赌气说:“离婚!我要离婚!”

      等的就是这一句,鸿奕不动声色地递上了准备好的协议:“想好了就签字,我什么都不要,房子存款都给你。”

      她气得发狂,心又开始滴血,涌起的酸意把胸口蚀成了一个大洞。不能这么便宜他!财产能有多少,这些年他早已转移了大半吧?房子也不值什么,那女人名下定有好几套现房。钟摆一下子从这头甩到了那头,她坚决不离婚,不签字,在公婆面前大哭大闹,发誓要将他们全家弄得臭名远扬!

      她到底赢了。迫于家长的压力,鸿奕向她道了歉。

      她什么也没赢,因为现在的家比以前更空虚。鸿奕基本上不回来了,回来了也是冷战。她习惯刷的信用卡、银行卡也渐渐地开始失灵。这么大的家,每个月他只象征性地付一点生活费。她耻于索要,便开始节省。极少买衣服、不再逛商店,她学会了计划开支。

      度过了疲于应付的调整期,她赫然发现鸿奕的儿子已能逗得公婆的开心,也知道给爷爷奶奶拜年了。真是大势已去,一切已无法挽回。

      年终时候,鸿奕忽然提出让她出席公司的晚宴。细问方知是到了提拔的要紧关头,她心软了,以为助他一臂能让他回心转意。

      鸿奕说新来的老总很看重职员的责任感,让她记得戴上结婚戒指。又说他保证不会让那裁缝进她的家门,阿玫女主人的地位不会改变。

      她不知道自己怕什么。

      一连串的变故让她害怕改变,害怕改变之后的一无所有。

      有次在商场她看到鸿奕和那个女裁缝。鸿奕一手推着购物车另一只手还半挽着她。那女人个子很矮,走路又跛,说话时他几乎低下半个头去。她一时愣住,脚下似有千斤,半步不能移动。

      那神情与阿森如此相似。当年阿森也是这么挽着她的,也喜欢低着头和她说话。她已有多年没想起他了,连他的去向都不知晓。对于阿森,她不敢多想,怕勾出心中的悔恨。分手的时候,她还干了件更蠢的事,急于卸担子,她居然向他推荐小桃:小桃老实,小桃勤奋,小桃能干会烧菜,小桃更加适合他……越说阿森的脸越阴鸷。

      夜宴在一家宾馆的四楼举行,四壁烛火幽然,看得出主人充满了情趣,除了吃喝,还雇了艺人表演吹箫。

      洞箫声中,鸿奕将她引向一对夫妇:“陈总,这是苏玫,我的妻子。”

      她应付般地抬起脸,还没搞清怎么回事,陈总的夫人就扑过来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OMG!阿玫!居然是你!”

      她被这惊人的一呼吓得倒退三步,定睛一看,竟是小桃。

      “……小桃?”

      “对对,不记得我啦?”

      “你不是到北京读研究生了吗?”

      “对啊!你个没心肠的,自我去了北京就再也不联系了,嫁人都不告诉我!”小桃嗔笑。

      她真认不出小桃。

      小桃穿着纯黑的晚妆,长发挽成一髻,简单大方、优雅得体。

      “你还不是一样!”阿玫笑,“嫁了人也没告诉我!”

      “不告诉你你也猜得出,你可是我的大媒人呀。”小桃咯咯地笑起来,酒在杯中乱晃。

      缓缓转过脸,阿玫的目光闪了闪,小桃的身边是位穿着深灰色西装的男人。

      “不认得我了?”他指了指自己的脸,“这个疤你总认得吧?”

      她想哭,又强装淡定。

      交谈了几句方知阿森的学业出类拔萃,毕业后考入清华,在那里遇到了同是研究生的小桃。一年后他们双双出国,拿到学位又回国创业。他的公司买下了鸿奕的公司,他是这个城市风头最健的青年企业家。

      “有孩子了吧?”她不由自主地握住了鸿奕的手,鸿奕也配合她,两人作亲密状。

      “有个女孩。”他说。

      “叫什么名字?”

      他略迟疑了一下,小桃说:“叫宝珠。”

      她的心猛然一跳,几乎窒息:“……有空到我家来玩。”

      “好啊。”小桃递上阿森的名片,“有空咱们去喝茶。”

      名片上的地址令她暗暗心惊。那是她以前住过的大院。城改后被夷为平地,地段好,卖给了地产商做别墅,属于本市最昂贵的住宅区。阿森曾经对她说:“总有一天,我会在这城市拥有一席之地,盖个比你们家还大的房子,让你舒舒服服地住在那里……”

      “孩子——我是说宝珠——给保姆带着?”她假意攀谈。

      “没有保姆,暂时拜托她外婆照看。”小桃说,“阿森不让请保姆,说生了孩子就要自己带。一切交给保姆,那要父母做什么?”

      “陈总这么忙,哪里顾得上,总要请个钟点工吧?”鸿奕说。

      阿森笑了笑:“自己的孩子,再忙也挤得出时间啊。”

      “嗳,阿森你的嘴还是那么叼吗?”阿玫说。话一出口立即后悔,好像她很了解阿森的样子。瞥了一眼小桃,发现她并不介意。

      “可不是。回家都是他做菜,我做的他说吃不下。”

      “陈总真是里外一把手啊。”鸿奕协肩谄笑,眉飞色舞。

      她看在眼里,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夜宴很长,她没再和他多说话。心内却翻涌如狂。

      如果当年不分手,如今站在他身边熠熠生辉受众人趋捧的,应当是她吧。

      他也一直忘不了她,不是吗?把自己的女儿叫作宝珠。宝珠——那可是他们在夏夜湖边头枕着头商量出来的名字啊。

      她不愿失了风度,那一夜表现得淡定自如。她也给足了鸿奕面子,陪着他应酬各路神仙。她甚至都没再看阿森一眼,尽管她确信阿森的目光一定追随过她。

      女皇的感觉又回来了。

      阿玫心想,她绝对比小桃漂亮,过去是,现在也是。小桃从来都不是她的对手。

      “喂,酒喝多了吗?”鸿奕微笑着说,“你的脸怎么红成这样?”

      说话间,他充满柔情地替她掠了掠额前凌乱的发丝。

      “可能是吧。”她说。

      “原来陈总是你的大学校友啊,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起过?”

      “只是认识,没什么太深的交情。”

      “那么,陈太太跟你一定很熟吧?”他又说。

      “陈太太?”她怔了怔,继而意识到这是指小桃,“对,是大学室友。”

      鸿奕拍拍她的肩,唇间酒气微漾:“什么时候去他们家Party记得叫上我哦。这个陈总满严肃的,平时不好亲近,弄得我不得不走太太路线——”

      她胡乱地点头:“我们回家吧。”

      坐了出租回到家里,鸿奕在玄关脱鞋子,她偏起头诧异地看着他。

      他夜不归家已经很久了,她早已习惯了没有他的日子。

      “今天你不去那边——”

      “想赶我?”

      他暧昧的眼神刺激到她了。她猛地跳起来,冲到卧室找出那张纸,当着他的面,飞快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同意离婚。”她说,将纸揉成一团,掷到他脸上,“你滚!马上滚!”

      大二的时候,她和阿森曾一起朗诵萨松的诗。到如今果然是“林林总总的欲望”掠取着她的现在。她的爱情从未越过藩篱,梦想也不曾解放她的手脚。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着玫瑰。”

      她不是猛虎,嗅不到那朵玫瑰。

      而他却是玫瑰,把刺深深地留在了她的肉中。

      离异的孤独与失落在手续之前就已经将她淹没了。

      她对此麻木不仁。

      高兴的人是鸿奕。离婚第二个月,他就大张旗鼓地娶了小裁缝,儿子也终于改回父姓,报上登载了他们一家三口的幸福合影。

      一夜间,她成了人尽皆知的弃妇。

      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迎来同情的目光。

      当然情况也没有那么糟,有位姓张的同事特意请她吃饭,饭间表达了他的好感。

      他对她一直很好,工作上帮助他,有事替她顶班,出错替她遮掩,每次出差都记得带给她一包土特产。一直是淡淡的关怀,没有更多的意思。

      她对他也是如此,有事相帮,无事不扰。

      他大她五岁,离异多年,独自带大一个女孩。工作辛辛苦苦,当上了中程干部。他不好看,脸微微发黑,有谢顶的迹向。他喜欢种花养草拉手风琴,会讲笑话,也有情趣。

      如果自己再老十岁,她一定觉得他是个满意的对象。

      她不甘心。

      那一个月她花了很多钱做美容,去新世界买了漂亮的裙子。她找小桃聊天,探听她的动向。一个云淡风清的夜晚,她拨响他的手机。

      “阿森,找你有点事,能见个面吗?”

      他爽快地答应了。

      她带他去了一个热闹的酒吧,隔壁乱哄哄的,有很多人跳舞。

      吧厅的另一端隔出一块空间,想安静的客人可以去那里攀谈。

      “对不起,不知道小桃今天出差,不然叫你们一起来。”她说。

      “没关系,”他微微地呡了一口酒:“你常来这里?”

      “是啊,来这里散心。这里热闹,晚上有唱歌,有时还有相声,很容易打发时间。”

      他抬头注视着她的脸:“阿玫,你一向不爱热闹。”

      “人是会变的。”

      “是啊。”

      “我给你推荐了小桃,你是不是应当谢我?小桃——她一定是个好妻子吧?”话匣子打开了,她开始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对,她很好。”

      借着脸上的桃红,她星眸微开:“……比我还好?”

      他看着她,没有说话,沉默片刻,说:“阿玫,我知道你不好受,但也别喝那么多。”

      “难得见面,你不让我多喝点?现在也没人管我,我自由自在,想醉就醉!”

      他夺过她的酒杯:“真的,别喝了。”

      “你恨我吗?”她说,“你是不是特别恨我?”

      “没有。”

      她忽然站起来,大声说:“怎么可以叫她宝珠?宝珠是我们的孩子!你和小桃的孩子,不可以叫宝珠!不可以!”她激动得身子乱晃,摇摇欲坠。

      从少年开始她就喜欢胡搅蛮缠,阿森从不强辩。如今他也还是这样:“我的孩子都叫宝珠。”

      她开始流泪,哗哗地流泪,喃喃地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酒一杯一杯地往口里灌。

      “你醉了,我送你回家。”他夺过酒杯,果断地拉起她。

      出租车里,她大半个身子都靠在他身上,一半是醉,一半是故意。她已经久未闻到男人的气息。到家的时候她连腿都伸不直了,他不得不半抱着她进屋。

      “阿森……”她哭着说,“你想要什么就尽管要吧,我什么也不要你的啦。”

      她搂着他不放,把头扎在他的怀里,她想扯掉他的风衣,没有力气……

      剩下的事情,她都不记得了。

      次日的清晨,她发觉自己和衣躺在客厅的沙发上。

      不曾有人动过她。

      爬起身来,头痛欲裂,她歪歪斜斜地去厨房喝水。

      桌上静静地放着一张纸条。

      是他的笔迹:

      “阿玫:七年前你已经选择,今后请不要再来找我。”

      她的脸一下子烧起来,燃起的熊火将堆积的欲望烧得一干二净。她对着墙壁痛哭,将杯子扔到地上。事到如今她什么都愿意,二奶、小蜜、无名份、怎样委曲都可以,只要他还爱她。

      就算是破灭,幻觉的水泡也不要打到她脸上。

      她将纸条撕个粉碎,拿着包冲到街上。

      清晨很宁静。

      一队晨跑的青年从她面前经过,她不知不觉地加入其中。

      洒过水的大街格外干净,空气中有股说不出的芬芳。

      路过江边,她忽然停下。站在百尺桥头,望江流滚滚,愁绪万千。

      身和心早已成空。

      她并不老,还不到三十,而她的人生仿佛已经走完。

      她生自己的气,恨不得拔光所有的头发。

      一了百了也许并不难吧?

      这时候,身后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

      她眼泪模糊地回头看,是那位姓张的同事。

      “嗨,早!怎么?不开心啊?”他不自觉地走到了她的身边,仿佛怕她起轻生之念。

      她神经质地笑了:“没有,头一次晨跑,有点不适应,头昏,胸闷,想吐。”

      他看上去很紧张:“我送你去医院吧?”

      “没事的,已经好多了。”她说。

      “真的吗?我这儿有杯豆浆,要不要喝?”他举了举手中的菜篮。

      她怔怔地看着他,喘了两口气:“真勤快,这么早买菜?”

      “是啊,早上的菜新鲜。”

      “是东街菜市吗?”她接过豆浆,喝了一口,“我也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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