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传

作者: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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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国公原是少年郎


      刘渔追了一个月,连根狐狸毛也没捞着,只好暂回京城。
      不说回衙一系列繁琐手续,只说次日他带着相思镯去忠国公府,门内认得他是二房罗三少爷的好友,连忙往里迎。

      有小厮前面领路,转弯至垂花门前,小厮退去,内有桃红衣裳的婢女早在门里侯着了,抿着嘴浅笑盈盈:“三少爷在里间等着了,刘爷您赶紧着吧。”

      刘渔认得她是三少院里的小红,跟着进了垂花门,穿过中堂,上台阶之时,突然想起来:“你们郡主,从南边回来没?”
      小红只笑:“还没呢。爷进去吧,小红给爷看茶。”

      一边挑起帘子,往里通报:刘爷来了。

      刘渔在门外跺跺灰,才迈进门里,就闻珠帘脆响,里屋迎出个人来。
      美冠华服,下边是厚底官靴,一身正装,看样子定是从宫里刚回来。
      “你可比我预想的时间迟了。”他笑,请客上座。

      奔波数月,看见这张脸,还真是赏心悦目啊!刘渔也不礼让,入座,斜眼瞥他:“我说,你这身装束能不能换换?这会让我有压力的。”
      那华服,可是一品大员的补服!

      罗重还未开口,西角门又快步走出个人来,未语先嗔:“我说是什么红颜知己不成,让咱们爷这么急巴巴的,连更衣的空儿都没有,又叫人巴巴地跟着跑,若是外人见了,还不知怎么失礼呢!”

      果然她手里还抱着袍服汗巾类的东西,显然她家主子早料准了他会在衣着上找碴。

      刘渔只好讪讪地笑,说:“柳烟姑娘这脾气,还真是越来越象咱们三少爷的屋里人了。”
      此女名柳烟,因体态轻盈喜着烟色衣裙故得名,在罗重身边服侍了多年,虽然还未收房,却已有通房丫头的架势。

      刘渔这话一语双关,柳烟如何听不出来?
      却笑:“奴婢本来就是在少爷屋里服侍的,刘爷这出门一趟,怎的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边说着边指使小丫环给少爷解冠更衣,最后又亲自给他整了整衣领袖角,看周正了才罢。

      刘渔目光一溜,发现在旁侍候的小丫环又是面目全新,四个都是一齐儿的葱秀。
      忍不住又在旁挑唆:“罗重少爷,您这每日里桃红柳绿春色满园的,难怪咱们柳烟姑娘刚进来发火了。”
      照样罗重不搭理他。

      柳烟偏急了,正色道:“刘爷您说笑不要紧,可别带坏了这些丫头。别说我们爷好脾气的,从不让奴婢为难,就是那再混帐的,做奴婢的也只有任打任罚,敢跟主子使气那就是不要自己的命了。”

      “好了,刘大爷,您先说正事。”罗重使个眼色,表示够了啊,体谅你在外头少见美女,你也别调戏个没完没了的。
      刘渔这才消停。从怀里把东西掏了出来,按在几上。“瞧瞧,是不是你家那物事。”

      罗重挥退下人,才将包在里头的东西拿了出来,详细端看,一直淡淡的表情,才有了一丝变化。
      对刘渔点了点头,道声辛苦了。转将镯子包好,叫柳烟搁进房里。

      刘渔眼看那丫头进了西角门,才凑过身来,疑惑:“东西拿回来了,不物归原主吗?”
      罗重端起茶盏,轻茗一口,才抬眼,“她要的是什么,你还不清楚?”

      刘渔默然。他能说他这神捕无能,连个人影都没见着吗?
      “你已尽力,我知道。”一只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欲言又止,顺手一扯,“走,试试我亲酿的九曲米酒,看这次能不能不让你喝醉。”

      一座花园,一园子的梅林。
      两人坐在假山的小亭子里,这个视角赏梅最佳。
      只是梅花已开尽,只有枝桠满园。

      “一园子种这只开一季的花,真真是暴殄天物。”刘渔每次都这么抱怨。只因每年他来的时候都已过花期。
      “花总是会开的,哪怕只一季,只要你有足够的耐心等着。”罗重淡淡地笑着举杯。他喝酒,总是很干脆,让人怀疑那是水。
      当年初识,一大堆王孙公子锦袍华冠之中,就是这样一杯一杯来者不拒笑如春风,分明也是散乱衣襟坐拥美人,分明也是风流不羁浪荡公子一名,却一眼让人记住了他。不为他相貌多俊,那席上有的是美男俊郎。

      刘渔说,那是一种气质,是自内而外的东西,无法用文字语言形容,反正就是与众不同。
      他眯着眼间,罗重忍不住踢了他一脚,嗤笑:“是不是我这一脚,也特别与众不同?”

      刘渔当然不敢踢回去,拍拍尘土,悻悻然:“我只是想拍拍你马屁而已,你这样——”被那双漂亮的眼珠子一瞪,把粗鲁两字缩了回去,马上笑嘻嘻地改口:“你这样可不好,多影响你忠国公英明不凡的形象啊!京城倾慕你的眼珠子,没有十万,也有百万双呢!”

      “是倾慕还是象你一样喜欢找碴?”罗重修长的手指围着琉璃杯沿一圈一圈慢悠悠地转。
      刘渔摸摸鼻子,不是不明白他的意思。这世道,有多少朋友,就有多少敌人。何况他罗氏才刚刚站起来。

      十余年前,显赫声名的罗氏因子孙参与朋党乱政,满门褫夺功名,罗重的生父冤死牢狱,最后皇帝念旧,保留其祖宅府第。但罗氏已经分崩离析,子孙四散,有为布衣,有为乞丐。

      就在开元三十三年,突然冒出一个十六岁的罗重,一甲中第,以状元之才任翰林编修兼户部给事中,开元三十五年,又因治理黄河水患、劝农返耕有功,迁户部侍郎,开元三十七年,宫中罗氏女罗莹生下皇子,罗氏一门受赏,赐封罗重承忠国公爵。

      没落十余年的罗氏家族,奇迹般死灰复燃,有多少人拍手称快,就有多少人顿足扼腕。众目所向,一有行差步错,就成众失之的。
      何况朝廷的清浊流之争,愈演愈烈,这新起的罗氏,总要有表态的一天。
      罗重身上的担子,何其沉重?

      “当日你若隐姓埋名,不参加科考,今日就不需这多烦恼。”刘渔虽是玩笑,但这一句话,却正中要害,揭了他的伤疤。

      那年中了乡试,马上就要准备进京赴会试。
      林一哭着不让他离家。她说做官的人买鸡蛋不给银子还砸了她的摊子,就是坏蛋。她不想不要不让他变成那样的坏蛋。
      锦重很想说,那只是一个衙役,归不到做官人那一档。

      林一哭了三天三夜,锦重也想了三天三夜。
      后来他跪在芳姨面前说,芳姨,我不想姓罗,我就叫锦重,比起无用的诗词八股,我更喜欢能养活人的庄稼活。我不想——上京了。

      “啪”的一声,清脆响亮。那是芳姨第一次打他,虽然只是一记耳光,比起林一挨的打,根本算不了什么。
      锦重的心,还是火辣辣地疼。芳姨就是他的慈母,不愿违逆。芳姨的眼泪,是他负荷不起的愧疚。

      芳姨抹干了泪,从屋角的箱笼里拿出一样东西,缓缓展开的是一个故事。一个八岁离开京城时他没听明白听完整的故事。

      清君侧,远小人。这是父亲留给他的,写在半幅血衣之上,上吊前的遗书,一直深藏于芳姨的箱笼中。
      他记忆中的父亲,给他的笑容很少,面对他的时间很少,但在刹那,在他听完故事的刹那,却那样高大鲜明起来。

      在他激情澎湃向林一转述这个故事转述自己要完成父亲遗愿的心志后,林一却说,狗屁!
      林一带泪的眼睛狠狠瞪着他,你想考功名做大官然后娶一个宰相千金做陈世美吧!

      锦重不知道陈世美是谁,但估计也是坏蛋一流的,所以这个比喻让他有点生气: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呢?你怎么可以这样抹黑我呢?你怎么就——

      林一反手一抹眼泪,跺跺脚:走吧走吧走吧,走了,你就再见不到我了!

      林一本来就爱闹别扭,不管是六岁还是十三岁。
      临行,没能跟她和解,是罗重最大的遗憾。
      谁知道那一别,就真的再也见不到着了。她林一,倔强起来比谁都狠。连母亲也不要了。

      “又想你那颗青梅了?”刘渔得窥心事,一脸叵测,十指在他面前摇了摇:“有这个数,我替你去找。”

      罗重回神,淡淡一笑。如果她肯见他,不必等到现在。只要回到围村一打听,就知道他是谁。
      也许,她跟那林全的孩子都会走路了。。。。。
      他不该再想这些陈年旧事,目前更需考虑的,是怎么跟刘渔开口说——

      “今天,皇上宣我入宫,给罗兰——赐婚了。”

      罗兰,罗氏长房罗茂第三位夫人生的女儿,这位三夫人,又是罗重母亲的庶妹,在长房强霸了二房的家产物什,将罗重母子赶出京时,是这位三夫夫把罗重的四妹罗惊接了过去,与罗兰同吃同住,就象自家女儿一般。

      罗重考中状元扬名京城之后,长房的罗茂就摆出了伯父的架势,重新将二房的家什如数拔还,罗琼也搬回芷汀院,只是不舍罗兰,常拉她过来住几天。罗兰倒也更喜欢二房的气氛,只有几个和气的姨娘姐弟,作主的罗重又是双表亲,待她似亲妹。故十天倒有八天呆在这边。

      一次两姐妹找罗重下棋时,跟刘渔撞了个正着,四人就一起玩跳棋。后来上元节四人相约出游,刘渔同罗兰合力放升了一盏许愿灯。就在那一夜,刘渔有了些心思。

      他有这念头,也不瞒罗重,当面就说,只要罗重一个不字,他马上绝了念。
      罗重就喜欢刘渔这坦荡的性子,纵使明知门不当户不对,这两人若是好了,罗府铁定会翻天。但他还是没法开口阻止。就说,这种事,顺其自然便好。

      没想到,罗兰没喜欢上刘渔,却被一个不明来历的男子弄得神魂颠倒。

      原想着这一闹,罗兰会懂事点,看看努力为她缉拿骗子的刘渔,知道何谓鱼目何谓明珠。但皇帝却又横插一杠——

      赐婚,而且对象还是——

      让他直接跟刘渔这么说么?那么努力抓骗子追镯子,刘渔是想表现自己的真心诚意,让罗兰回心转意。可如今,倒是要劝他绝了念。

      频频劝酒,不是罗重的风格。虽然是把刘渔灌醉了这话比较好出口。

      他还是做了最简单的事。看着刘渔的眼睛,直接告诉他。
      是男人,就该有勇气去承受。

      刘渔的眼睛移开了瞬间,又回来,与他对视。
      “一定是门当户对的豪门公子,或者,是位王爷?”笑得失意也是笑。总比哭好。
      “是吴山王。”罗重不瞒他。

      刘渔点头,笑容轻松了些。

      “我知道我不过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了也白想。早就知道,不过想想又不花银子,现在索性死了心,挺好。”耸肩,装得潇洒。

      罗重给他斟满杯,“罗兰眼下还在外祖母家,我需要个人去接她回来。你是不是——”
      刘渔斜眼笑:“你就不怕我把她给拐跑了?”说完,又觉满嘴苦涩,自嘲:“可惜我还没这个本事。如果是那个混蛋——”如果是那个混蛋,就一定可以了。手一倾,那酒就洒了。

      罗重只好装作没看见,“说起来,我还有一事不明。这次赐婚,说是吴山王亲自来信跟皇太后求的。想这位吴山王十年未离开藩地,如何能识得罗兰?”
      刘渔苦笑:“你非往伤口上洒盐不可么?”这种事,你跟我这个失意人来讨论,也太过份了吧。

      “你不是名捕吗?疑点的判断,总比常人准确。”罗重坚持。“上次罗兰跟那家伙去过的地方,都是富硕之地,与定京差着十万八千里的路程。据我对吴山王的了解,他又绝不是那种光听传闻就择定王妃的人。”
      刘渔在旁哎哎,只说自己醉了。又瞪目:“你管那么多作啥?只要他往后不欺负人就行。”

      “会不会——罗兰去了定京?”
      这个假设,让罗重自己都吓了一跳。

      这时林一正在定京最热闹的东市遛哒,耳边是一个吴山王的家仆叫什么迪的,不停炫耀定京的繁华。

      其实,林一早了解了定京的每条通道,根本不需要这个唠叼的家伙带路。

      你知道我们吴山王是谁吗?吴迪眼睛闪亮。
      林一想打瞌睡。
      不就是皇帝第五个、不受宠的儿子吗?

      青山鸟飞尽,白云绕孤城。林一听师姐念叼过这两句,耳边这个吴迪又重新念了一遍。
      “十年前,这里原还是我们晋国最荒凉的一座城池,知道吗?现在在我们王爷手里,足足扩建了一倍!还有还有,原来可没这东市西市,也没外城内城之分,瞧瞧现在,多么气势庞宏,多么有条不紊,知道缅定运河吧,那也是——”

      “那个,”林一只好打断他,“我听说吴山王当年是被贬到这里来的,您知道是因为啥事吗?”
      吴迪顿时咽住。
      “真的是因为他调戏后母,结果让皇帝生气,才被流放?”林一契而不舍。

      “胡说!你、你怎么敢——”吴迪的表情还真有趣,咬牙切齿,那张小白脸涨得通红,额上青筋直冒。
      林一忙摇头,表示这话可不是自己说的。“我只是听说。”

      哈哈,谁让你一直大吹大擂奉承自己主子的。
      一副奴骨,最是讨厌。

      不过,打狗还要看主人。这个吴迪硬巴巴着要带自己逛逛定京,八成是想从自己这里探听罗兰郡主的事。
      郡主啊郡主,这吴山王长得人模人样,又有这样漂亮的城池,我给你找了这样的夫婿,也算偿了你的相思债,咱们各得所需,就此扯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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