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次告白

作者:喵呜肉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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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我(二)


      “我不信,她有没有喜欢的人,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可每一个对他告白的女生都说,是他亲口承认的,他,江若淮,有了喜欢的女孩儿,所以无法回应他们的表白。
      他还是像以前一样,会认认真真拒绝每一份好感。

      “那个女孩儿是不是就是你啊?”室友猛拍了自己的桌子,还震出了吃到一半的面条,“追了快三年了,总该日久生情了吧”
      面条还沾着褐色的油水,差一点就溅到我挂在一旁的白色连衣裙上。

      是啊,这么想来,上次我被奇怪的男人缠上时他的表现很不寻常,我是第一次看见他如此外露的情绪。
      他终于喜欢上我了?
      就好像多年栽种的吊兰,每天习惯性给它浇水整叶,居然有一天它开花了。

      为这个可能,我整整高兴了一晚上,就等着第二天见到他。
      穿着我的白色连衣裙,一见到他我就大胆地往他身上蹭,仅仅仗着他可能喜欢我。他没有明显拒绝,但不知不觉间,我们又回到了平时的距离感。

      “听说你有了喜欢的女孩呀。”我忍不住勾起嘴角,低下头掩盖笑意。
      他犹豫了下,“嗯”得很勉强。

      “这个人,你是不是认识了很久呀。”
      这次,他没有犹豫,肯定得很自然。而我越发期待。
      在我一次又一次兴高采烈的逼问下,他终于不堪其扰。
      他说,他其实心里一直有一个喜欢的人。他后悔没能早点告诉我,浪费了我唯独只有一次的青春。

      有一瞬间,我觉得时间好像停住了,眼前播放着我和他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人家说人死了,眼前就会像走马灯一样回顾着一生中最重要的那些画面,而我明明活着,怎么也会看到同样的场景呢。
      嘴角的弧度再也无法保持,每一条脑神经都在喧嚣,应该斥责他应该让他补偿,想问那个她究竟是谁,她到底哪里比我好。
      可千言万语仅仅化作一句:“只要你没结婚,我就不会放弃。”

      后来,因为一个校园八卦贴我才知道,原来江若淮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公子,他是江城首富江盛集团董事长最神秘的小儿子。人人都知道江董事长有个继承人,却很少有人知道那个人就是江若淮。
      我是何德何能,竟然肖想一个未来的霸道总裁。
      他喜欢的人,一定是哪个集团优雅的千金,他们青梅竹马,又有同样的家族背景,只是碍于各自的身份不能公开吧?

      我开始想象一段王子和公主的美好相遇,只是主角不是我自己。
      即便是打不死的小强也有需要疗伤的时候,即便说了不会放弃,但也需要时间把那些如爬虫般涌出的阴暗想法一个个消杀。
      我的消沉没有持续很久。

      所有人都很惊讶,仅仅消停了一个星期,我又能元气满满地围绕在他身边,不经意就给他来个爱的告白。
      起初他很无奈,但见我那么坚持,也没再多说,只是依旧谢谢我,然后认真地拒绝。
      自从他说了自己有喜欢的人,没有人再赶着趟儿向他示好,我也落得轻松不少。

      有人佩服我的毅力,也有人开始骂我,说我是个毫无道德底线的小三。
      我还是能恬不知耻地回呛一句:“只要他还是单身,我就有追求他的权力。”

      就在别人放弃的时候,我依然坚持,他一定能多看我几眼吧?
      我暗自窃喜,别人都不知道他的秘密。
      而我知道,他不可能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因为,不能仅仅是他们的身份问题,我还亲耳听到那人说:“若淮,那婚约就取消吧。我要嫁给阿姆斯特朗了。”

      在他的毕业晚会上,我又创造了新的表白记录。
      我作为晚会的演员之一,在感人至深的毕业诗朗诵最后,在全校师生面前来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表白。
      很多一路看着我走来的学长学姐为我动容,“答应她”、“答应她”响彻礼堂。我看到我的系主任快疯了,倒是院长乐呵呵地看得津津有味。

      在所有人的“威逼”下,他的神情相当复杂。
      他没有犹豫,也是当着全校人的面对我说:“对不起小蕊,我没法和你在一起。”
      即便是拒绝我,他还是会温柔地叫我一声小蕊,这份温柔轻抚着我内心的羞耻感和无力感,周遭的同情和嘲笑又算什么呢?

      “那你就想想办法吧。”

      我又一战成名,连周边的学校都知道了有一个叫周蕊的漂亮姑娘三年来执着表白江大男神江若淮,但终究无果。
      喜欢他的人又多了。

      我又不得不当起了他的专属蚊香,即便他后来已经很少出现在学校了。
      就这样,一直持续到他毕业后,我和他再次断了联系。

      “当年他用喜欢的人来拒绝你,可这两年从没见过有什么女伴,他不会是个GAY吧。”
      闺蜜戏谑道,好像在安慰我,我的失败并不是因为我的魅力不够,而是因为性取向不合。
      我合上眼,任由又一阵风吹在脸上,但愿它能让我清醒。

      “嘶,好冷。”
      刚才,闺蜜把她自己的披肩让给我,导致她现在正冷得颤抖着。
      她的小臂紧贴在我的后颈上,似乎想要攫取些温热,然而我从里到外冷得透彻,哪里还有温存可以留给她。

      我实在不忍看她为我挨冻,惩罚自己时不该把别人也连累进去。
      “我们进去说吧。”

      一直陷在回忆中竟忘记了时间,酒吧里已然醉倒一片,只是离酩酊大醉还有些距离。男男女女卸下了刚才还武装着的职场礼仪,一头陷入了舞池之中。
      包场的时间已过,住店的客人陆续进场,想要留下的人可以继续,所有的消费都由公司买单。
      看到我们进来,还算清醒的前台小妹就拿着一瓶啤酒过来,让我用力喝尽情喝,但注意别把公司给喝到倾家荡产了。

      “江总,你怎么回来了。”
      “回来买单吗?”
      “我们可还没喝尽兴呢!”
      “一起一起!”

      酒吧的正门口,几个男同事终于在公司包场时间外执行了没大没小没上没下的基本原则,和江若淮勾肩搭背,硬是把他拖到了沙发卡座上。
      我这双犯贱的眼睛还是会不由自主看向他的方向看。
      别人或许没有注意,但我就是可以发现他的白衬衫换成了新的。

      丢下我的告白匆匆离去,他是去和他的佳人翻云覆雨了吗?
      我晃晃脑袋,不再让自己想太多,猛灌了一瓶啤酒,在心里默默做了一个决定。

      “呵,这男人到哪里都勾人心魂。”闺蜜噙了一口刚调好的鸡尾酒,感叹起来,“舞池里那些女人10个里有8八个都对他虎视眈眈。”
      我放下酒瓶,眼前的氤氲让我的眼前一片朦胧,即便五点三的视力也没能让我看清那些打扮清凉的女人究竟长得何等好模样,竟让江若淮撑着脸久久地望过去。
      眼看着有个妖艳货色走过去在他耳边叙说着什么,他嘴角一抽但依旧保持着一惯的礼貌。

      原来,他对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的不拒绝。
      我可能只是被自己热切的情感迷糊了眼睛,竟然看不透他对我的特别不过是贵公子的修养。

      我移开视线,想来我给他带来的尴尬时刻已足够多,不需要我也能赶走吧。就像我们再次重逢时,他赶走了一个死缠烂打的面试者一样。
      要说,这怎么就是一场孽缘呢?

      如果,我毕业后选择回到父母身边,如果我没有放弃知名大公司挖角,如果我没有仅仅凭着自己的喜好选择工作,那我就不会再遇到他。
      当我在公司的会议室里看到他时,我想,我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选择来这里面试仅仅是因为猎头给的JD最符合我的经历。
      不,应该说,我最喜欢他们公司对工作本身的态度。
      他们说,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工作也只是达到更好生活的一个途径,不要把你的工作当作生活的全部。
      把工作当成全部,这说的不就是我吗?

      从大四实习开始,工作就是我的全部,没有他的日子里,一切都褪了色,只有不断的晋升能激起我对生活的动力。
      是啊,我就是那么极端的人,要么全部都是你,要么就完全没有你。

      一旦你又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我又要重新缠上你了。
      就像是我有一天走在河边散步,突然捡到了两年前断了线风筝,而包里恰好留着当年的风筝线,于是我捡起风筝,重又把风筝线系紧,还打了一个好看的蝴蝶结。
      即便你是江总,而我只是你投资部底下的副经理的候选人。

      “如果我知道老板是江若淮,我绝不会劝你跳槽。”闺蜜看到我又一蹶不振地陷入对他的爱恋之中很是后悔,“他以前拒绝得那么狠,肯定不会给你offer的。”
      “不,我有自信。”

      前些年在大公司的锤炼早就把我变成了个女魔头,其他的候选人我根本不屑一顾,没有人比我更优秀。
      果然,offer如期而至,我贪婪地抚摸着offer上的签字栏,即便那只是打印的签名。他又回到了我的生活里了。
      为了公司,他也无法回避我的能力。
      只要我足够努力,终能站在他的身边,你看,明明不是刻意我们却又相遇了呢。

      闺蜜说我病了。
      如果爱他也算是一种病,那我甘愿沉沦在这场无药可救的重病之中。

      不过,我成长了,不会再像以前在学校里那样不顾他人的眼光,也不会不合时宜地就给他来一次公开的表白。
      若即若离,才是成年人的爱情。时不时挑逗,又装作不在乎。

      我会告诉他,那是我的男朋友,虽然下班来接我的都是不同的人。我每次只在酒后说喜欢他,醒来后又好像没那么喜欢他了。

      又一次他对着烂醉的我问,你是真的要忘了我吗?
      那天我只是假装喝醉了,想借着酒意狠狠地说喜欢他,却被他淡淡的质问打动,心里的甜蜜只有我知道。
      心里的苦涩也只有我知道。

      我在爱恋他的日子里又刻下一个正字,一百零八,就是我的幸运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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