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1998年小天狼星在雷古勒斯·布莱克葬礼上的演讲。
内容标签: 成长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小天狼星·布莱克,雷古勒斯·布莱克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小天狼星在雷古勒斯葬礼上的演讲

立意:小天狼星在雷古勒斯葬礼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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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衍生-无CP-架空历史-西方衍生
  • 作品视角: 男主
  • 所属系列: 「hp」譬如朝露-黑兄弟亲情向「2019」
    之 天狼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3604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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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同人]朝露

作者:安紫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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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那么,我们现在是开始了吗?

      谢谢大家今天过来,谢谢所有人。我想了一个通宵今天要说什么,还写了个开头。看看我都写了什么——“这是雷古勒斯·阿克图卢斯·布莱克的葬礼,他为了抵抗伏地魔献出生命,我们今天聚在这里一起缅怀英雄”。

      废话。那从来不是我想说的,也不是我的风格。英雄——我从不认为这个词会和雷古勒斯扯上关系,以至于得知真相的时候,我觉得这世界疯了。

      我是说,当你几乎是有记忆的时候就和一个人混在一起——你知道他所有的糗事,你捉弄他、看着他竭力控制住自己的火气瞪着你,你们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恨不得冲上去把对方给掐死,他做出了让你极其失望的选择、最后悄无声息地离开。很难想象,真的很难想象。

      对于现在大多数人来说,雷古勒斯给他们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发现魂器、背叛伏地魔的食死徒。对于你们来说,他就像一颗转瞬即逝的流星。太远了,你们只能捕捉到夜空中一刹那的光,以此为依据来想象他的全部,认为他从各个角度看去都是光芒万丈。但对我来说,事情完全不同。

      人生的头十一年——准确地说应该是十年,他比我小——我无可选择,只能和他一起长大。我们离得太近,近到我们清楚对方身上所有的缺点,近到我们以为这种状况会永远持续下去,近到我从来没有珍惜过那些时间。

      三十多年前的事我一时间想不起来几件了。老实说,我犹豫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干这件差事。战争结束后,我参加了很多场葬礼。被选中的人在众人前讲话,追忆过去。美好、善良、聪慧,好丈夫、好妻子、真挚的朋友、忠诚的战友,或无辜丧命、或慷慨牺牲。大多是琐碎的小事——毛茸茸的小问题、喜欢拍照、热衷于给格兰芬多扣分,原先微不足道的事在失去后变得弥足珍贵,笼罩在黑色中的人们受其感染,在啜泣的同时也埋葬了一部分过去的自己。

      我犹豫了很久,因为我想不起来什么值得怀念的小事——一些能和到场的人产生共鸣的事。雷古勒斯在十九年前死了,他的家族拒绝承认这一点。他就那么静静地消失,那么突然,毫无预兆。他的死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影响,连葬礼也没有。

      我想拒绝,但哈利告诉我我是那个最好的人选。雷古勒斯的亲朋好友大多在两场战///争中送命,我成了硕果仅存的布莱克。对于一个做梦都想逃离这个姓氏的人来说,该死的讽刺。

      我从没有给予过他什么过多的关注,他在我心中从没排到过第一位,反过来也是这样。我们是被该死的血缘绑在一起的截然相反的人,我们都曾经厌恶过这一点。

      是的,我曾经很讨厌他,当然我自己也是个不怎么招人喜欢的家伙。我们都看对方不顺眼,这可能是我们除了姓氏外唯一的共同点。

      如果让我尝试着回忆一下他——梅林的胡子,都太久远了。我们小时候合伙捉弄麻瓜流浪汉这种蠢事总不能拿到葬礼上来讲,是不是?别因为他能自愿送死就当他是个好人,他在很多地方都差劲得要命。

      他很听话,是个好儿子,比我优秀得多——很多人都提醒过我这一点。现在,那些人差不多都死了。他很喜欢看书,各种稀奇古怪的书——魁地奇、妖精的历史。有一次我随手拿了他的一本书去拍窗帘上的狐媚子,他极其罕见地把我骂了一顿。

      “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坏蛋”——我记得他当时这么对我说。我笑了,笑得前仰后合。你能想象吗?在我动了他最心爱的东西后,他选择用不痛不痒的说辞责备我,像个故作严肃的小毛孩。如果他动了我喜欢的东西,比如我的摩托车,我肯定会一拳把他打倒在地。

      太软弱了。在接下来的很多年中,我因此看不起他。在我发现那不是软弱而是爱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爱,多么奇怪的字眼,我从没想到它竟然会存在于我们之间。我是说,我没法想象它居然会在格里莫广场十二号那栋阴暗的老房子里产生。

      这是雷古勒斯的墓碑。我在他的墓前对你们说了这个字眼——“爱”,但我从没有对活着的他说过。我原本以为我们会有很多时间——那时我们还年轻,会有很多时间去化解矛盾,于是肆意地挥霍。我们讨厌对方,但那不是真正的恨。我从不恨他。他也从不软弱。

      在他死后,我曾短暂地追查过他的死因,最终一无所获。我输给了他亲手设计的死亡,他终于赢了一次。那一定是他最得意的时候——在这之后的那么多年,我都像个傻子一样被他蒙在鼓里。我都能想象出他那张欠揍的脸。

      不过他也没好到哪里去。看看他最后写了什么吧——“我甘冒一死,是希望你在遇到对手时,能被杀死”。多么令人感动的英雄气概,但那不是他,至少不是全部。我能想象出他写这句话时心里有多么的害怕。可他硬逼着自己这样写,就好像他那么多年强迫自己扮演一个让父母满意的角色一样。太傻了。

      当时每天都有人在战争中死去,我们都麻木了。年轻时的我没有意识到那意味着什么;现在我站在这里,为一场迟到十九年的葬礼致悼词。他做的事情令人敬佩、值得铭记,可在那之前,在我们以及身处更加遥远未来的后人将英勇牺牲的光环扣到他脑袋上之前,我想说的是,我为他的离去感到非常难过。

      他是我的弟弟,曾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后来尸骨未存。这是个悲剧。

      我很难过,他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就死了。在我随时都有可能丢掉小命的时候,我认为他是自作自受。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可现在,在一切结束、回望过去的时候,我为他感到难过。

      他很傻、很天真。他喜欢看书、喜欢魁地奇,是斯莱特林的找球手。他曾经养过一只懒散的猫,喜欢抱着它在黑湖边读书,它的口粮比我的贵。他和克利切的关系很好,它同样愿意为了他去死。他喜欢吃甜得发腻的树莓蛋糕,喜欢小精灵酿的葡萄酒。他喜欢用深蓝色的墨水,总是固执地灌到一个瓶子里,香水也是这样。有一次我往他的香水瓶子里灌了壁炉清洁剂,他气得半个暑假没搭理我。

      他年龄越大脾气越不好,最后简直像一只随时都有可能炸掉的炸尾螺。除此之外,他基本很冷漠——好吧,我承认,只有在我故意去招惹他的时候他才像一只炸尾螺。有一次我们拔出来魔杖差点就要决斗了。

      他在他卧室门口钉了块可笑的“禁止入内”的牌子,就好像会有什么用似的。在我离家出走前,他疯狂地迷恋伏地魔,和我的父母一样相信纯血至上的那套鬼话。

      伏地魔。纯血统、麻瓜出身,这一切纷争的起点。

      他是自愿成为食死徒的,我从未怀疑过这一点。就是那一次,在我知道他成为食死徒后,我们两个差点在学校里大打出手。那一年他十六,我十七。有的人骨头碎了,有的人心碎了。都太年轻了。

      那时的雷古勒斯渴望纯血统重掌大权,那时的我希望创造一个平等的世界。道路不同,却同样的天真、同样的满腔热忱。二十多年过去,我们都知道结局如何——是我们赢得了这场战争。

      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将不再区分纯血、混血与麻瓜出身。分隔、歧视,由不同血统带来的仇恨——它们都将不复存在。所有人活在阳光下,听上去真好,是不是?

      但每当我想为此欢呼、为此感到骄傲之前,我都会先想起我在这场战争中失去了什么。詹姆、莉莉、邓布利多、莱姆斯、唐克斯……还有我的弟弟雷古勒斯。数不清的死者、无法挽回的损失。他们的离去不断拉扯着我的心,提醒我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

      我们都知道会有伤亡,但都侥幸地希望不会发生在自己身边。因对未来一无所知,我们欣然向死而生。可如果在那之前知道我会失去那么多我爱的人,我还会选择继续吗?

      这很难回答。

      我知道有很多次,我希望被咒语击中的那个人是我,我恨不得拿我的命换他们的;我知道在踏入战场前,我们每个人都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现在,他们都走了,就剩我一个。我活过了两场战争,侥幸站在你们面前。战争结束的那一刻对我来说是一种刑罚的结束,另一种刑罚的开始。它时刻存在,让我记得我还活着。

      据说,胜利者是我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悼念雷古勒斯·布莱克,发现魂器秘密决意反抗的十八岁少年。他如同早晨树叶上的露水,在短暂地折射了代表希望的阳光后消失不见。在漫漫长夜中,我们曾经有那么多时间,可没有珍惜。

      他聪慧、勇敢,拥有一颗狮子的心。我为他感到难过,同时为他骄傲。

      我为你感到骄傲,很遗憾我没有在你活着的时候告诉你。

      太令人难过了,即使我已经失去了那么多。

      我知道我们拿鲜血换来的和平并不是永久的。在将来的某刻,它将被打破,我们会再次分裂、对抗、拼个你死我活;那存在于我们的血液中。可我希望那一刻能迟一点、再迟一点,好让更多的孩子可以平安地长大,拥有在十八岁之后的诸多可能。

      我知道在黑暗再次降临后仍会有人奋不顾身地站出来。我们将其称为英雄,却常常忘记在那光辉下的不过是肉体凡胎。他们置个人生死于度外,为了心中的理想奋斗,让我们窥见人性神圣的光辉。人类得以在劫难中屡屡存活,生命之花因此长存。

      影与光、死与生,战争与和平、丑陋与美好,硬币的两面同时存在,这就是人。正如雷古勒斯在加入食死徒后决心反抗,最终沉于湖底。最纯净的愿望自最黑暗处生长。这就是我们。

      “致黑魔王

      在你读到这之前我早就死了

      但我要让你知道,是我发现了你的秘密

      我偷走了真正的魂器,并打算尽快销毁它。

      我甘冒一死,是希望你在遇到对手时

      能被杀死。”

      在生命的最后,他以睥睨的姿态面对恶魔。两个月前,伏地魔死了,像个凡人一样死去,雷古勒斯的愿望实现了。

      他是掉落泥潭的星星,现在,他只是回家了。

      愿你安息,长眠于盛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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