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无泪

作者:凤尾竹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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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8章 立案侦查



      据说当时用收音机引爆炸药包在国内尚属首例,案情重大,省里还专门从沿海某省请来经验丰富的公安人员,协同破案。

      经过排查,几条线索浮出水面,但深入分析,觉着又有些蹊跷,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首先是作案的目标,作案的第一现场设在死者家中,那么目标人不外是这家人:万晓阳、成建国和他们快两岁的女儿,或其中之一。
      满门操斩?几无可能,他们以前没有与人闹过事,没有仇家,这是其一;其二,他们属于这个厂子里既无钱又无权更无背景的 “三无”阶层, 没有人会费心劳神地惦着他们;同归于尽?更不可能,两口子一直在闹离婚,女方为追求幸福勇往直前,男方保“家”卫“城”不屈不挠,人都说,只有恩爱的夫妻才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那有两个冤家在世间没打够,还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到那边去继续战斗?所以唯一的答案就是其中之一。
      案件的性质基本被定性为“情杀”,首选目标自然是死者。但是,设计这样一个方案能达到目的吗?悬。
      把一个炸药包接到收音机上,它并不能杀人,就像一把刀,摆在那儿,一把手枪子弹上膛,不去扣动板机,它都不能伤人,只有操刀或子弹射出触及到对方肌体才能置其死伤。这里无论是谁操刀,还是持枪,受害的都是对方。而在这个方案中,谁去拧这个开关,自己必死无疑,而且伤及无辜,如此的近距离,与携带于自身已无多大区别,与当今圣战分子天天玩的人体炸弹何其相似。
      但不同的是,圣战者玩人体炸弹,是在民族主义精神感召下,为圣战而献身__就是与敌人同归于尽,实施起来也很简单,就是跑到敌方的要害部门或是人扎堆的地方,自己引爆身上的炸药,属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而这个案件却是要“你死我活”,用自杀式的作案方案去达到他杀的目的,关键步骤就是“拧”这个开关,他或者她都无法自己躲的远远的,而去命令或指使袭击目标自己去拧这个开关,你在屋子里要听收音机而要别人开,屋子里就巴掌大块地方,那不自己也会跟着被炸飞。
      如果你在屋外老远的地方,而要对方开, 那对方要细心点会在心里打个问号,这一问没准就会把底给问漏了,若再一低头往下看,那罪证就会暴露无遗。
      因此,这收音机开关拧不拧,什么时候拧,完全取决于目标人当时的意愿,是随机的,而且还有一个2岁的小孩,她随时都有可能去扭那个开关,相当于一个人体引爆器,这时间和当时的现场情况都是不可预知,而且是不可控的。
      要设计怎样的一个控制系统才能既杀死目标,而又能保全自己或同伙, 而且还要不被人怀疑呢?由此可以看出这个方案的瑕疵和罪犯的稚嫩,但出人意料的是,它竟“成功”了,说不上是巧合还是罪犯的“高明”。
      一般来说,犯罪要有三个条件:1、动机2、专业知识, 3、与死者有关系,而且是牢不可破的关系。
      杀人的第一现场在死者家中,而案发前死者回到家中时,门窗是完好的,这就排除了外人入室作案的可能,那么范围就圈定在这个家庭的成员和与之关系密切而又有利害关系的人。首选是其妻,即“少不了的那婆娘”。
      万晓阳应列为第一犯罪嫌疑人。但仔细一分析,他们的离婚在全厂闹得沸沸扬扬,这么做不等于是不打自招吗,再说,这女人是个普工,这种技术含量颇高的作案手法(把炸药包接到收音机的开关线路上),怕是她力所不及的,而且,这种和电打交道的玩意儿(不可能作案前先把电闸拉了), 一般人也是不敢轻易动手的,也就是说这婆娘不具备专业知识,这是其一;其二,她的女儿,才两岁,随时都有可能去扭那个开关,这女人不会不考虑这一点吧,人说“虎毒还不食子”呢。
      那第二犯罪嫌疑人就应当是与女人有染的向天雁,而且可能性最大,因为他具备了上述犯罪的三个条件。但从作案时间上分析,他因为家在外县早于年前腊月二十九就回家去了,调查结果显示,过节期间没人见他在厂区露过面,如果真是他做的,那他只能是在回家前放置的,也就是在年腊月二十八或之前放置的,那他计划的爆炸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如果就在此后一、两天,那他脱得了干系吗?据此推测他当然希望时间越往后拖越好,可时间越长,败露的可能性越大,不确定的因素越多,因为期间有三个人在这危险的区间里活动, 谁能保证这不长眼的炸药会如他所愿呢。
      但没有一个人会因此而排除对他的怀疑,只是更加确定了还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控制着局面,即联手作案。
      “少不了的那婆娘”,人民群众的智慧真是令人叹为观止,能在案件的第一时间做出如此恰如其分的表述。
      办案人员了解了万晓阳、成建国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和他们那离奇而又曲折的情感之路,又详细调查了向天雁的社会关系和他第三者插足的事实,并前往向天雁曾经去拉煤的那个煤矿,了解了炸药等□□的管理和发放。并进一步了解曾在向天雁所在厂子读书,并和向天雁在同一年级的同学,寻找□□品的来由,即使在有口供的情况下,物证还是必不可少的。

      作为案情分析当然不能漏掉人们最不愿想而又不得不想的死者,从现场拍摄的照片和到过现场的人都看到,建国倒在靠门口的地上,一条腿被炸断,露着的白骨茬子像被折断了的甘蔗,差不多成直角摆在地上。
      而他的弟弟,冲出的距离更远,尸检看到,那人的前胸已经被炸的像蜂窩煤,以此判断,去开收音机的不是建国,而是其弟。
      是建国?想杀死他的妻子,他们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但他就是不离婚,按当地男权主义至上的习俗,被老婆休了,就等于失去了一个男人的至尊,所以他宁可杀了她。
      若果真如此,他怎么会让她在家安然无恙而带着自己的亲人去送死,莫非他喝酒喝糊涂了?非也,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如果一个人已经做下(或准备去做)杀人的大案,他还会有闲心和那份宁静去喝酒吗?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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