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好孩子:爱我别走

作者:冷冷寂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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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筱十年【一】1


      很久以前做过的测试,我没有想到的是,居然还是被记了下来。
      接到学校心理辅导中心的电话时,不可否认,我确实懵了那么一会。学生助理只说让过去聊聊,许是怕吓着我或是怕我不敢去吧,什么也不提及,倒吓的我胆怯。我发誓,如果不是丹丹的劝说,我真的不会前往那一片常人到不了的地方。
      及至到了跟前,倒好,却是那天被丹丹死活拉去听课的顾罂诚——好歹也算半个熟人吧。小心翼翼地谈了半天,原来是为了我在测卷上屡次出现的“轻生”字眼。
      我想笑。
      不是笑老师们大题小作,更不是笑我的胡乱填写,我想笑的是,我有那个想法时怎么不见要来作访谈,而偏得要到了我放淡了傻念时才来招惹起来呢?
      “嘿,回魂啦!”丹丹的一声大吼,游远了的魂想不回都不能了。
      “想什么呢?”
      “想你。”
      “得了吧,就在眼前。”她上前来拉我,“走,陪我去买衣服。”
      “买什么衣服?”看来我大概是还没睡醒呢。
      “拜托,穿的衣服。”丹丹一本正经一副无药可救的模样。
      是了,约好了今天去购置冬衣的。我笑笑,弯腰穿鞋,口内却问:“还是去平常那里么?”
      丹丹点点头:“不然,你有什么好提议么?”
      摇头。

      时代广场,二楼。我忐忑不安地四处张望,等待着丹丹能够尽快试衣成功。
      试衣室的门终于打开,丹丹衣着光鲜地出现,帽沿处一色灿烂绒毛在抖动:“好看不?”
      指甲掐得深深的,我很努力才控制住自己,笑容却怎么也灿烂不起来,只好实话实说:“好看,但我不希望你买。”
      旁边的售货小姐很不悦地瞪了我一眼,虽然还在竭力游说着丹丹,但我还是听见了那声低微的抱怨:“什么朋友!”
      是,在她眼中,我的确是最不称职的朋友,因为没有谁会在朋友穿得好看的时候建议放弃。但我有我的坚持,你可以什么也不问我,如若问了,我也就只会直说。
      丹丹看了我一眼,便回身换回自己原来的衣服,对售货小姐笑说一声“抱歉”,然后挽着我的手飘然离去,却也什么都不问。
      “不逛了么?”我的神经还没有完成舒缓过来,却也不好意思让她扑一趟空,只好打起精神来。
      “你急不急着要穿?”她反问。
      我摇头。我的冬衣虽不多,但这样的天气,尚且还能支持些日子,哪里就急着要穿了呢?
      “那我们下周再来好么?”
      “怎么了?”我不解。
      丹丹指指前方大大的“M”标志,笑着说:“我想起了很久没有吃过它,不如先去解解馋,反正我妈说过下星期会给钱专门让我去买冬衣。”
      “呃……”我倒不好意思起来了。
      “没事,我请客!”
      “说话倒豪爽,回来又喊胖了。”
      “胖了再减嘛。”话未说完,人已踏入了麦当劳宽敞的大厅。

      “你为什么不问?”回去的路上,我实在过意不去。
      丹丹却假装糊涂:“问什么?”
      她的确是假装糊涂,明明早已看出了我的反常,依然还是一声不吭,好奇心控制得极好。所以只得我来认输:“你是真傻还是假笨?是广场的事。”
      “嗨,就那事?”她满不在乎地笑笑,“我不是没有好奇心,只是怕你还不舒服,问了倒碰一头灰,还不如你自己想说的时候再说,我随时可以借个耳朵来倾听。”
      我轻轻地叹一口气:“倒也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只是我的心现在还慌的很,不如过些日子再说?”
      她善解人意地点点头。
      “谢谢!”我由衷地说。

      我趁着丹丹不注意,偷偷地溜了出来,一个人躲在楼顶上,开始疯狂地大吃,尽管肚子早就发出吃饱了的信号。
      有些东西,我根本就来不及撕开它的包装,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塞进了口内。
      对不起,我需要这样,才能稍微压得住心底的魔鬼。我不能伤害别人,所以惟有伤害自己。
      有涩涩的液体流入口腔,风吹过来的时候有轻微的痛楚,不过,筱十年已经无暇顾及了。
      “筱十年?”
      陌生而又熟悉的声音随着脚步声突然响起,我闪避不及,只好低头默不作声,试图营造一个认错人的假象。不管是谁,我都不愿被她看见我现在的模样,我知道的,肯定可以吓死人的丑陋。
      但来者还是靠上前来了,她蹲下身子,仿佛在确认我是不是十年,却又轻声发问:“你怎么了?”
      是江天梅。我记得她的声音,那个曾为了体育委员找丹丹兴师问罪的女孩子。她应该是一个酷爱运动的女生,连声音都充满了运动员式的坚定。
      知道逃不过,只好硬着头皮面对。我抬起头,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没事。”眼泪却早就在抬头的瞬间抹在了衣袖上。
      “你……”江天梅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我这才想起,人倒还可以假装着蒙混过关,地上的残留物却很不客气地出卖了我。
      我耸耸肩,无所谓地摇摇头:“才买的东西,却有可恶的小虫子,所以就成这样了。”
      “虫子?!”一声尖叫,人已跳开老远。原来这个看似什么都不怕的运动型女生,却是一朵会害怕小虫子的娇小花。
      我忍不住笑了:“别怕呀,早被我弄掉了。”
      “你……真的?”她还是有点不相信,“那……那些东西呢?”
      “什么东西?”
      “你买的东西。”
      “喏,”我指指地上的塑料袋,“你要不要看?”
      摇头。“风大,赶紧下去吧。”
      “嗯,你先下去,我收拾好就下来。”
      的确,秋风是不能吹太久的,吹太久了,皮肤会很干燥的,严重者还会痛痒不已。比如我。但是,又有谁知道呢?我必须这样,才可以在人前保持冷静,做一个好孩子,不伤及任何无辜。

      晚上睡觉的时候,症状开始发作。全身的皮肤都痛痒不禁,红红的斑点,还有细碎的白色鳞状物,被指甲掐出来的伤口也开始发紫了。
      “小十?”许是我翻来覆去的声响太大了,邻床的丹丹终于不放心地叫唤。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继续用力地抓着手臂,以求减轻一点点的痛楚。
      她终于翻身起来,确定我不是在做噩梦后掀开了我的帐子:“小十,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嗯。”还是含糊的声音,感觉到脸上也痒了起来,就伸手去抓。
      丹丹一把抓住我的手:“小十,你过敏?!”
      她惊讶的声音尽管压得很低,但还是不小,幸而同室的女孩这个周末都回家了,不曾被吵醒或是被吓着。
      “走,去医院!”她当机立断地作出了决定。
      是的,去医院。可是,这不是过敏,医生也救不了我的。所以,我果断地拒绝了。
      “小十,不许任性!”看来丹丹真的生气了,声音不大,却很凶。
      “拜托,对病人要温柔。”我有气无力地抗议。
      “知道自己病了还不肯去医院,你还小呀你!”还是气鼓鼓的。
      “你像我妈。”我笑得很惨,因为很痒很痛,双手却被控制了不能抓挠,这种痛苦能与热锅上的蚂蚁相比。
      “你去帮我弄点冷水来,用我的毛巾。”实在忍不住了。
      丹丹狐疑地看了我一眼,但还是飞快地下床把沾上冷水的毛巾覆在我额上:“这样么?”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伸手把额上的毛巾扯下来,往痒痛的地方抹去。只有当那一份冰凉浸入皮肤,那种痛不欲生的无助才会稍稍减轻。

      “我的噩梦,从七岁那一年开始,正式上演。”
      当我终于好起来,我开始跟丹丹讲述关于我的故事。说实话,我们那么好的死党关系,关于我的病,还是第一次提起,我很抱歉。可是,有时候,有些事,不一定都要知道,因为很多时候,不知道也许比知道了可以使人活得更轻松更快乐。
      我害怕一切有毛的东西,包括毛衣,所以冬天的十年只能够穿上厚厚的棉衣来御寒。至于那些女孩子最爱的毛娃娃玩具、抱枕之类的东西,就更不用说了,我见之则犯病。轻则在手上留下几道伤痕,或骂对方几句,或夺路而逃;重则几天几夜吃不下东西或者是会不断地进食,就像在天台被江天梅发现的那天。如果碰巧是秋冬,全身的皮肤还会瘙痒疼痛不已,任何护肤品和药物都无济于事,唯有冷冷的凉水能轻微缓解那种痛苦。
      “对不起,小十。”
      我笑:“大傻瓜丹丹,说什么抱歉呢?要说也是我说呀,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却还是隐瞒至今。”
      她抱着我:“你很坚强。”
      “不,我脆弱的很呢。”所以才会对别人隐瞒,如果不是害怕会吓坏丹丹,也许我会选择抱着这个秘密直到离开这个世界。是的,我承认我害怕会失去她。
      “那也不怕,因为有我在。”
      这算不算是一种对生命的承诺?我们的友谊,是否可以天长地久直至我们都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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