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梦依依

作者:木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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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相爱


      第七章:相爱

      和吴振华是怎么开始的呢?
      也许是寂寞吧。
      一个人在家的愈长,就越觉得形单影只,孤独得可怕。
      我经常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吹风,手里抱着一杯滚烫的咖啡。
      这么站着,一直到深夜。
      我非常享受白昼坠落入黑夜的过程,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可怕的命中注定。
      我觉得刺激又伤感。
      吴振华会发消息给我。
      就像他自己所说的,他不会放弃我,也不想放弃我。只要看到一点希望,他都会拼命争取。
      他送我迪士尼的门票。
      他给我买蒂芙尼的钥匙扣,Jimmy Choo的新品,买Manolo Blahnik经典款。
      他请我去最贵的餐厅吃饭,每次都忍不住要和我坐在同一边。
      后来,我们关系更近了一步,我们就去公园里悠闲散步,去城市郊区的野鸭湖划船,甚至在最盛大的节日里奔赴千里,去见他的父母。
      他把他所拥有的一切,他人性的每个方面都暴露在我面前。
      站在他老家的阳台上,他问我:我们这样算不算男女朋友?
      我说算。
      我是爱他的,这是一件我明白了许久,却不敢揭穿的真相。
      只这一个字,他就高兴地快要跳起来,他紧紧搂着我,吻着我,简直不知道如何松口。

      自从知道我在家工作,不用坐班,时间自由,李漱瑶成了我家的常客。
      推着搡着要来给我作伴,为我筹划小说。
      她打听了我的工作时间,于是每当我工作即将结束时,她那极具个人风格的敲门声就出现了。
      我们一起去便利店买牛奶、黄油、冰淇淋,去杂货店买坚果、干货、香料和咸菜。

      我发现李漱瑶从来不惧尝试新事物。
      最近,市面上流行吃桃胶——也就是桃树凝结的琥珀。
      她买了,尝了,觉得有股子树皮的芳香,味道是十分独特,于是连着电饭煲和碗筷一起搬到了我家,让我也吃。

      “这是什么呀!”
      吴振华尝了一口,大声抱怨。
      “桃胶啊。”
      我和李漱瑶异口同声。
      “不吃,不吃。会拉肚子的。”

      吴振华向来只吃他觉得对肠胃好的东西。倒不是他有什么怪癖,而是年轻时和父母一起做火车旅行,一起在异国他乡吃了一顿从未尝试过的美味。
      吃的时候,十分享受,味蕾带来的震荡,几乎可与鏖战得胜的快感媲美,整个人几乎要飘到云彩上去。
      可是,当天晚上,这份享受就有了麻烦的代价。
      一整夜,他都要往卫生间跑,拉肚子拉到癫狂,身上好像安装了一挺臭气机关枪,几场战斗下来,灵魂早已出窍。
      “真的不吃?”李漱瑶问。
      “你们吃吧,我吃这些就好。”

      随着友谊的推进,李漱瑶已经彻底了解了我和吴振华的口味。
      在我这边,她是激进的实验家,恨不得把市面上的新旧怪食都请到我的舌尖上来。
      在吴振华这边,她保守得像个中世纪的老妈子,总是处在过度的防御状态,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

      我突然觉得,对于限制极多的吴振华来说,未来、现下、过去都是不存在,人生只是一个窟窿,一个重复、单调、乏味的堡垒,生生世世,无数时间过去了,窟窿依然建在,岿然不动,十分骇人,就像疯人院的重症病室或者史蒂芬·金笔下的鬼酒吧。
      李漱瑶是如何协调这两完全不同且激烈争斗的个性的?
      我想,她总会有办法。或许做饭就是她的武器。
      我不知道这段友谊会向何方走去。

      这天下午,我和李漱瑶再一次出现在小区便利店面前。我以为我们会去逛逛小区东面新开的宜家,但李漱瑶没有迈步。
      “我想求你一件事。”李漱瑶说,“我们回家去吧。”

      她终于开口了。
      我早就知道,她会开口的。

      她的环保布袋胀鼓鼓,塞满了用塑料文件夹包好的旧杂志页,想是有备而来了。

      我们回到家。

      她并没有直接把杂志页扔给我,让我自己搜寻这公开的秘密。她问我:“你知道老头子有别墅的,对吧?”

      我点点头。

      她呆望了着我放在壁柜上的彩色骷髅小装饰。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看我的,但我想,如果我想请你帮忙,我必定要开诚布公。”她顿了顿,试图调整言语中的虚荣气息。
      “你读过《喜宝》吗?”
      我再次点头。
      大家都说,那是一个顶级捞女的故事。
      捞女,当然。但其小说本身对我来说,却有不一样的意义。
      我喜欢看穿插在古怪爱情片段之间的至理名言。
      其中有一句尤其印象深刻,我记不得原话了,但意思是,如果只是循序渐进的努力、奋斗、小富即安,那么一辈子就不得翻身,永远被压得死死的,连气都喘不够。我记得当时读到这句话时,心头波澜涌起,翻江倒海,五味杂陈。难道不是吗?

      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不就是为了翻身吗?

      只这一句话,我便体会到了一股疯狗浪般的激情,与人生那些个默认设定——父母阶层,社会阶层,知识体系,见识体系,甚至因为没有旅行体验而永远和地域联系在一起的仆仆风尘的口音——做誓死的,必赢的争斗。

      “我并不是说我是喜宝。我当然希望我是,希望我有那份运气。我希望我有很好的生活,我希望我能够拥有一份与众不同的人生。”

      接着,李漱瑶又顿了顿,说出了下面一番话。

      “我小时候最喜欢吃肉,喝牛奶,就算是每年都过敏,腿上长大泡泡,奇痒难忍,我也不在乎,定要满足这口腹之欲。我当然不是明知故犯,我根本不知道是饮食引起的病痛。我去了很多诊所,医生都说不知道。后来我去了大城市里的医院,我想,那里的医生应该懂得多吧,结果,他们也不知道我腿上那炎黄色的大水泡是为何而来。你知道吗?当医生都不能告诉你原因何在时,你就很容易自暴自弃。我们那个时代,崇尚人人都一样,有一样的潮流,有一样的喜好。可是,就仅仅是这一项简单的事,我都做不到,因为我会过敏,长大后,我还需要靠放弃海鲜、肉食,大量吃素而压制过敏。听起来好像挺时尚,对不对?但我难受极了。我很自卑,人一自卑,身材管理就问题,精神气质更是不用提了。”

      我听着她的话,有些不明白她要说什么。

      “哦,我是说,正因如此,从小到大,很少有男孩子追我。”
      啊,是这样。
      “当然,也不能说一个都没有,只是要说真正能够谈婚论嫁的,只有我们家老苏。”

      她低了低头。我发现她哭了。
      我站起来,从冰箱里拿来了冰稀饭——李漱瑶做的。
      又拿来了纸巾。

      “能够嫁给他,我高兴极了。我们没办婚礼,也没收蔡玲付嫁妆。我就是在这时候读的《喜宝》。说真的,我个人的选择与喜宝的选择如此大相径庭,使我非常的自豪。她做了情妇,我没有。她有数现金的怪癖,经常靠数钱来打发时间,乐不思蜀,可我没有。我没有道德堕落,没有吓人的怪癖,我的生活,平凡、快乐,温馨,不像她,总是疯疯癫癫,做些奇奇怪怪的事。”

      “你不是这样啊。”

      李漱瑶笑了。“然后,我发现事实并非如此。老头子年轻时的妻子,其实是白淑贤。”

      “啊?这是又是哪里和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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