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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那晚上有贼
所以我想,这个罗宾准是喜欢上主人了。
当然,打从第一天起,主人就以他文雅大度的迷人魅力,彻底制服了这个自大的野小子。但是这次,我说的这种喜欢,是更加深刻、更加隐秘的。那不是理智判断的结果,但又仿佛全然发自内心,那种渴望将两个个体合二为一的强烈吸引力。
所以他才会用那种方式去亲近主人,亲吻他。这是其中之一的表达方式,气味的融合。
我们也是这样做的。虽然在你们人类看来,我们这些四足动物也只有用嘴才能亲近彼此。但事实上,真要我们发出这样的动作,对方必须是自己非常钟意的对象,我们才会愿意张开嘴,用全身最敏感柔嫩的部位去触碰他们。当然,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致命的武器,倘若对方是可恶的仇敌,我们能一口咬断他们的骨头!
我可想象不到罗宾会像那样去咬主人。
当时他的动作那么轻柔,连我都感到羡慕,他一定是非常爱惜主人的存在。而且他们两个都是男的。就我的所见所闻,这种情况在人类当中可是相当不寻常的。不过这一点,在我看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好几年前,我就像这样子喜欢过一匹小公马。我是看着他出生的,在温特伍德。那时候我刚来庄园不久,也不过是匹稚气十足的小马驹,才刚带上笼头没几天。而他是一匹品质优良的德国温血马,断奶离开母亲身边后,碰巧住进了我隔壁的马厩里。朝夕相处,我们就这样结识并成为最好的一对朋友。
当然,无论何时我始终忠于并爱着主人;可我对帕拉迪——就是那匹小马——的感情,是我有生以来唯一可以与之相比的。对于主人,我敬爱他,对他发出的命令绝对服从,并以此为荣。而对帕拉迪,我则把自己放在兄长的位置上去关爱他,为了他,有时甚至会什么都不顾。看上去,这两份感情的表达截然不同,但本质上,其实是完全相同的东西。
说起亲密的举动,我们也曾互相摩擦嘴唇,就像人们的亲吻一样,脖子交缠起来嗅彼此身上的味道。这样能加强我们对彼此的信任,加深对爱的理解。我那时候也还太年轻,没有感受到发情期那种对异性如饥似渴的冲动,自以为把对主人以外的全部热情都投入在了那匹小马身上。可是归根结底,这两样东西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就像我怀念着与主人在一起的早年时光,跟帕拉迪一起生活的那两年是另一段令我磨齿难忘的幸福岁月。直到后来,跟当初主人与我相识一样,帕拉迪也被一位英俊的年轻绅士给选中带走了。这次分离让我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那时候刚好主人也不在。我相信他能明白我的心思,肯定不会允许那些人把我跟好朋友分开。
好了,不说伤心的往事了,我要继续讲主人的故事。
至于那天之后发生了什么,他们后来又是怎么回家的,我也不记得了。请原谅我作为一匹马的糟糕记忆力,毕竟不能跟你们人类的智慧相比;而且像这样的情况,今后也会时不时的发生。我想,大概是因为当时发生了那样的情况太突然,太出人意料,以至于我在经历了那样一通刺激之后,就把后来发生的相对平淡的事情给忽略了。
不过到了第二天,一切就一点都不平淡了。
先是那天早上,主人没有像往常那样来马房,领我出去散步;下午的时候,他也没有来跟罗宾一起带我去河边。
我担心他会不会是生病了,或者哪里不太舒服。比如,昨天打猎太累了,在小溪边睡午觉着了凉……不知怎么的,我觉得他现在真的很虚弱,简直弱不禁风。我多心了吗?
和我一样,罗宾当然也很关心主人的一举一动。仅仅一天没看到对方,他就有些魂不守舍了(其实我也差不多)。下午的时候,他趴在我肩上为我梳了整整两个钟头的毛——谢谢,虽然很舒服,但确实过头了——一双眼睛却始终盯着远处,主人居住的大房子的方向。
接下来,连续两天,主人都没有露面,这实在太不寻常了。到了第三天下午,罗宾终于找到前来马房办事的斯蒂尔先生,向他问起主人的事——
“勋爵生病了?没有,他很好。”管家先生说,“你关心这个干嘛?”
“没什么……可他为什么不来骑马了?”罗宾说话吞吞吐吐地。
“不知道。他不骑就不骑呗!也许是腿病犯了吧?”
“他的腿有什么病?”
“右腿膝盖,以前打仗受的伤……嗯,你怎么这么多事!干你自己的活儿去!”
斯蒂尔不耐烦地挥手把他打发走了。如果他够细心的话,就该发现,这个平日里目无长尊的混小子,今天的态度可是意外地温驯老实加腼腆。
罗宾悻悻地走回我正在吃食的马槽边,垂头丧气的样子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那双总是精神奕奕的蓝眼睛如今显得那么忧郁,令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主人。
“怎么回事?”他小声地自言自语,“他到底为什么不肯出来?”
我想我是知道原因的。不过出于一匹马的本分,我什么都没表示,低头专心吃东西。罗宾轻轻拍了拍我的额头,无精打采地抓起一把麦麸喂给我。
“我很害怕,崔斯坦。”他接着说,“我想……我做了不该做的事。”
害怕?他的确是这么说的。这个无法无天胡作非为的家伙,要不是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会以为他最近吃了什么糟糕东西呢!
可在当时,我确实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以为主人采取这种温和的回避态度,就是他心意的证明。而另一个家伙……我更是天真地觉得,他至少明白什么是知难而退。
这天夜里,我想,大概是刚过午夜没多久吧。天气阴沉沉的,没什么风,闷热得厉害,好像快下雨了。
这些都是我被惊醒之后感受到的。是的,平时这会儿我早睡得安安稳稳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几天吃得不好,稍稍有点心神不宁。罗宾那个大笨蛋,因为主人没有出面,他竟然连自己的原本职责都给忘了,一次也没带我去河边吃苜蓿!真是无辜受连累!
总之,当时在我身边确实有什么动静。随着头脑逐渐清醒过来,我嗅到了罗宾的味道。
他正走过我马厩门口,忽然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发现我正睁大眼睛瞪着他,多多少少好像也吓了一跳。
“嘘——”
他把食指放在嘴唇上。我明白这手势的意思,不过本来也不打算声张的。
我看到他穿着白天活动时的衣服和靴子,没有外套,蓬松的白色衬衣外面套了一件小马甲。他的一只手里提着一盏用马口铁罐子和破玻璃杯子拼凑成的小提灯,轻手轻脚地转身出了马房。
他这是要去哪儿?都这么晚了?
凭着微风中的气味和踩在草地上隐隐约约的脚步声,我可以肯定,这家伙走的是西北方,也就是庄园主宅所在的位置。
那不是主人住的地方吗?我猛然反应过来!他要干嘛?
以我的头脑和经验,一时可真猜不透这家伙的用心。作为一匹马,我是没办法踏进那栋漂亮屋子里去。而且我也听说那里管理很严格,女管家詹金斯太太可凶悍了,马夫和园丁之类的外用仆人,未经许可是绝不能挨上前一步的!更别说眼下这种半夜三更,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马夫鬼鬼祟祟……
等等,这种事听起来好像是——
我脑子里咯噔一响!
站住,罗宾•艾洛斯通!你这个无耻的小偷,给我回来!
突然想到的这个念头太可怕,害得我一下子丢开理智,就那么放开嗓门嚷嚷起来!当然,这在人类听上去就是一匹马在嘶鸣。这下子可真是一发不可收拾,不但把其他动物全都吵醒了,而且他们又是那么地愚蠢加胆小,根本不去区分状况,也跟着我瞎闹腾起来。
“怎么回事?!”
“马厩里闹哄哄的,马出了什么事?!”
闻讯而起的马夫们全都跑出来。这段时间没有怀孕或生病的牲口,不需要守夜,大家睡得都挺沉,深夜突然惊醒,一时间也都六神无主。
他们先是检查了马,特别是我的情况,当然没有任何异常。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狗的汪汪叫,马夫们闻声跑去——
“那边那是什么?!”
一个人手持火把站在路口上,指着对面的大宅子。大牲口棚挡住了我的视线,看不到他说的情况。
“房子那儿有人?!”
“他在爬窗户!”
“是小偷!”
“有贼!”
他们一拥而上,就连庄园里的其他人也闻风而动了。一时间,锅碗瓢盆哗啦作响,再加上猫狗齐鸣,还有人大喊着“闹贼啦!快捉贼!”……这阵势,连我都有些心惊胆战,更别说那些个小马驹和没骨气的驽马了,吓得他们直哆嗦!
我知道自己捅了大娄子,隐约觉得有点对不起罗宾。也许他不是去那里偷东西呢?毕竟他对主人……
不,我怎么觉得他还是没安什么好心,虽然不清楚他到底要对主人干什么。
至于事情最后是怎么收场的,在那通天翻地覆的喧闹中,我又困又恼火,实在留不下什么印象,只记得最后如果不是那场突然而至的暴雨,混乱恐怕要一直持续到天亮。
第二天早上,我还昏昏沉沉的呢,忽然看到罗宾不知从什么地方跑了回来。
他就站在我的马厩前,那样子可把我吓了一跳,顿时头脑清醒了。他穿着昨晚我看见的那身衣服,也就是衬衣和马甲,湿漉漉的,脏极了,身上全是泥巴。他的头发也差不多是湿的,乱糟糟地纠结在一起。最令人惊讶的是他那双眼睛,又红又鼓,活像上了脾气的公牛。可却一点精神也没有,眼皮耷拉着,如果不是昨晚被我看到他那活蹦乱跳的架势——据说还能爬墙呢!——一定会认为他已经病入膏肓了!
他的出现和这副可疑尊容自然逃不过别人的注意,身为上司的胖汤姆第一个就上前来询问他。
“喂,小子,你跑哪儿去了,这会儿才回来?”
这位马房总管也是有气无力地,模样不比年轻的那个好看到哪儿去,昨晚折腾了一夜,他可没少费劲。
“说!昨晚闹贼的时候,你人在哪儿?”
“我在睡觉。”
罗宾满不在乎地回答,汤姆把脸一横——
“昨晚马房里所有人都集合了,可你跑哪儿去了?!”
“我不知道,也许睡迷糊了,走错了路。”
“少胡说八道!喂,你身上的泥巴是怎么来的?!”
汤姆拽着罗宾的衣服,那个小子一点不示弱,挥手把他推开。胖男人也不服气,重新抓扯上去,两人就这么扭打起来。争闹声招来了更多人的主意。那些马夫和仆人们因为昨晚的事,全都没有休息好,听了他们的争吵,也不问就里,直接把嫌疑犯当成迁怒的对象。
“抓住他,这家伙一定有鬼!”
他们争来吵去,把罗宾团团围住。有的人手里还拿着棍棒,兴致勃勃地准备大肆发泄一通。这情形看得我真替那个不争气的混小子捏下一把汗,不由自主地往前凑……
“请你们都住手好吗?”
天呐……
是主人来了!
听到他的声音,人群静了下来,稍稍散开来一些,让出争执的焦点。
被围在中间的罗宾一动不动地愣在那里,面无表情地看着主人。汤姆吩咐别的几个强壮的马夫把他牢牢抓着,不许他逃跑(他才不会逃呢!),自个儿兴冲冲地跑到主人跟前,邀功请赏说:
“您来得正好,少爷!我们抓到这个……”
主人不理睬他,只挥了挥手示意他先让开。汤姆没趣地闭上嘴。
主人也没理会那个脏兮兮的倒霉蛋,一声不吭地径直走到我跟前,亲自动手把我从马厩里放出来,为我套上挽具。汤姆紧接着殷勤地把马鞍给我装好了。主人牵着我,不慌不忙走到人群边,对里面那个狼狈不堪的年轻人说:
“陪我去林子里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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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好像很少人看……
事先声明,这是100%的清水文,- =
继续打游戏,对抗boss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