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狐妖之后我把自己写进话本

作者: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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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这小姑娘既有才学,又灵气逼人,试问谁能不心生爱怜?

      一时间,茶楼上的气氛比起往日更加热烈。

      只有那说书的赵先生面色不虞,嘀嘀咕咕地絮叨着:“一个黄毛丫头哪知道愁滋味,不过‘为赋新词强说愁’罢了。还‘江湖夜雨十年灯’?哼!浑身的奶味还没洗干净,还敢妄谈江湖……”

      胡小漓知道老先生今天在自己这里跌了面子,也不反驳,只装作没听到,由着他说去,自己只管吃好菜、品好茶,待茶足饭饱之后从容下楼。

      胡小漓正在街上闲逛,突然脑海中“滴——”一声,系统非常迅速地发布了第二个任务:

      【任务二:处女作

      任务指南:请发布您的第一个作品,纸质或口述均可,发布形式不限

      初始积分:50】

      胡小漓微微偏头,思索了片刻:京城也就巴掌大一块地,每日的新鲜事不算多,但是没事干的纨绔子弟当真不算少,小道消息在街头巷尾传得飞快。

      自己这个“横空出世”的执灯居士,怕是不日之后便能出点小名。届时,自己借着这股东风随便找个不大不小的茶馆安顿下来,做个说书人,也算给自己的宏伟事业开了头。

      既如此,今天不妨纵容自己休闲娱乐一下,逛逛这古代的大都市!

      这样想着,胡小漓笑着撑了个懒腰,步伐轻快地在街头巷尾溜达。

      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天就黑了,胡小漓瞪大眼睛看着整座城市的灯火次第亮起,红红火火连成一排排、一片片,好一番令人瞠目结舌的繁华盛景!

      胡小漓一副没见识的野丫头模样,东张西望地沿街走,走着走着才突然发觉身边行人稀少了很多。她刚反应过来想往回走,几个黑影一下子蹿出来揽住了去路。

      出现了!俏美人逛街必定碰见的地痞流氓!

      堂堂狐妖怎会怕这些乌合之众?胡小漓只在心里偷笑,整个人端端正正站在原地,不急也不慌,根本懒得拿正眼瞧这几人。

      为首的那个块头不小,笑得最猥琐,拱肩缩背走上来:“小娘子……”

      话还没说完,一把鎏金折扇直凛凛飞过来,势如破竹打上这流氓的脸,撞得他一头摔在地上连翻了几圈。

      他身后两个混混当场吓呆,竟忘了上手搀扶他们头破血流趴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兄弟。

      出现了!俏美人逛街必定碰见地痞流氓之后的英雄救美!

      胡小漓笑眯眯地朝扇子飞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黑衣公子正朝这里翩翩走来,他衣着华贵,更为难的是五官英挺,帅得一塌糊涂,竟令小狐狸一时看直了眼。

      胡小漓迅速回过来神,赶紧施施然行了一礼掩饰失态:“多谢公子义举,小女子感激不尽。”

      那黑衣公子含笑走近,他衣袂翩翩,风姿卓然,冲胡小漓抱拳笑笑:“举手之劳罢了,姑娘客气。”

      那三个混混还算有点眼力劲,见这位公子的衣着气质,知道是自己惹不起的贵人,趁他没发话,赶紧相互拉扯着想溜走,只听黑衣公子轻飘飘一句“慢着”,三人脚下一软,竟一齐跌坐在地上。

      胡小漓一愣,传统英雄救美的戏码该结束了呀?留着这三个碍眼的祸害做什么?

      只见那黑衣公子像是对这三个灰头土脸的混混产生了莫大兴趣,笑容可掬地走上前,轻轻提起衣袍,优雅蹲在三人面前。胡小漓不明所以,也凑近了些。

      却见这温文尔雅的贵公子突然出手,修长的五指一把掐住为首那混混的脖子!很快,那混混脖子上青筋暴起,目眦欲裂,这公子竟真下了死手!

      胡小漓哪里想到这般发展,脱口而出:“等等!”

      一句话,竟真救了那地痞的命。

      黑衣公子似笑非笑回头瞥了胡小漓一眼,轻叹口气,似是……有些败兴?

      这人将杀人当取乐吗?

      胡小漓做了几个月的妖,一路进京也见过不少山精野怪,但从未见过比眼前这位贵公子更骇人的,竟不禁打了个寒颤,稍退了半步。

      黑衣公子掐着那混混的脖子随手一扔,竟跟扔一块破布没有两样。那混混脸红似猪肝,两只眼睛布满血丝,蜷缩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咳起来。剩下两个混混吓得魂飞魄散,胡乱拖着自己捡回一条命的兄弟连滚带爬玩命跑远了。

      他含笑看着三人狼狈的背影,看都没看自己掉在地上的鎏金扇子一眼,直接闲庭信步朝胡小漓走过来,似乎刚才只是散了圈闲步。

      “吓到姑娘了吧。”黑衣公子表情温和有礼,轻轻拱了拱手,浑身的戾气跟烟一样,散得无影无踪。

      胡小漓下意识还向后退,但又迅速想起自己可是狐妖,怎能在一介凡人面前失了气势!于是强作镇定,落落大方行了个礼:“小女胡氏小漓,再谢公子搭救之恩。”

      黑衣公子笑着点点头:“鄙姓任,任滁。”

      他顿了顿,又笑道:“不曾想在下竟有幸得知执灯居士真名,幸会,幸会。”

      这个任滁竟知道自己中午刚取的名号!原来他中午也在空山楼!胡小漓有些局促地抬起头:“任公子谬赞了。”

      “哪里哪里,姑娘才思敏捷,在下一见难忘,只是……”他话锋一转,“豫章先生所作‘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颇有伤怀之意,姑娘年纪轻轻,怎用的笔名竟般萧条?”

      胡小漓脑子还没拐过来弯:面前这人明明上一秒还想杀人,下一秒竟同自己认真搞起学术研讨!怕不是个疯子?

      她只勉强笑笑,敷衍道:“此事有关小女身世,还望任公子莫要再问。”

      任滁一听,歉疚道:“是在下思虑不周,还望胡姑娘宽恕。”

      倒还真像极了谦谦君子!同刚才索魂的疯子判若两人!

      “任公子言重,”胡小漓虽然完全不想跟这个疯子久待,但狐狸向来不欠他人人情,只好耐着性子同他继续聊,“不如我请公子一顿薄饭,以谢公子出手相助之恩,不知您意下如何?”

      胡小漓心里盘算得极好:赶紧一起吃个饭,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两边。

      谁知任滁笑着摇摇头,轻飘飘让胡小漓的主意落了空:“不必不必,在下像缺一顿好饭的人吗?”

      胡小漓:“……那。”

      任滁轻描淡写打断她,天马行空地问:“执灯居士口才非凡,不知在哪里说书?我同姑娘投缘,以后也可以去捧个场。”

      胡小漓右眼皮一跳:“我刚进京一日,还未安顿下……”

      这任公子一听就来了兴致:“既如此,我同那空山楼老板相熟,他空山楼可是京城第一大茶楼。若姑娘有意于此道,不如经我介绍留在空山楼说书,如何?”

      胡小漓怎敢应承!她赶紧竭力推诿:“实在不必麻烦任公子……”

      “姑娘既想道谢,那在下卖个乖,”任滁笑容可掬,“烦请姑娘陪在下去茶馆小叙片刻,如何?”

      胡小漓:“……”

      亏她一张利嘴,在这人面前半点用处都没有,稀里糊涂就跟着任滁回了空山楼。

      两人一同如楼,胡小漓本以为他会去后堂找老板,谁知这位任公子大步流星上了二楼大堂,高声道:“李老板何在?”

      这么高调?胡小漓双眸微微一瞪。

      这位任公子果真是位贵人,只见京城第一大茶楼的李老板很快笑眯眯迎上来,点头哈腰地小心应承道:“原来是任公子,不知您有何吩咐?”

      任滁轻轻拍拍胡小漓,当着所有人面高声道:“鄙人相中了这位执灯居士,让她在贵茶楼做个说书先生,如何?”

      这下不只是胡小漓,宾客们和李老板也齐齐愣住了。

      很快,宾客之间爆发出剧烈的声讨。

      “你们好歹也是第一大茶楼,说书也是你们空山楼一大招牌!怎的招人这般随意?”

      “这小白脸谁啊!那小姑娘莫不是他姘头?”

      “这也太猖狂了!一个黄毛丫头镇得住场?”

      也有少部分客人认出这是中午的小丫头,但也心存疑虑:“能来空山楼的说书人大都成名多年,这小姑娘没名没姓的……”

      李老板汗如雨下,战战兢兢小声说:“这这这,您何不私下告知小人……”

      任滁却像是完全感觉不到周围剑拔弩张的气氛,只含笑看着胡小漓。

      胡小漓气得牙根痒痒:这人果然没安好心!他一手把自己推上风口浪尖,分明就是想看热闹!

      从遇见这位任公子开始,胡小漓的心绪起伏之大不输过山车!想到自己堂堂狐妖,居然被区区凡人肆意拿捏,她顿时心头火起:怎能忍下这口恶气!

      台下的呼声愈演愈烈,当真已有骑虎难下的架势。中午那位出了丑的说书先生也闻讯赶来看热闹,笑容满面地抚着胡须,看得胡小漓心里那团火越烧越旺。

      她毫不怯场,一双杏眸朝姓任的神经病微微一瞪,竟带着几分挑衅!

      然后大步流星走向高台上的太师椅,长裙一撩,潇洒坐下,惊堂木“啪”一敲,娇小的身躯里竟迸发出惊人的气势,看得任公子眸色渐深,脸上的笑意也越来越浓。

      胡小漓清清嗓子,清亮的嗓音传出,整个大堂竟奇迹般安静下来:“小女愿当众说书,去留由在座诸位评断!这样可好?”

      满堂宾客哪里想到一个小姑娘居然有这般气魄,台下风向瞬间逆转,叫好声连成一片,这“空山楼”更是前所未有的热闹。

      李老板冷汗也不流了,在旁边乐得合不拢嘴,笑眯眯看着坐在高台上的小美人。

      胡小漓突然话锋一转:“只是小女今日并未准备……”

      台下响起一片嘘声,在座众人都以为这小姑娘到底还是想要推诿过去,瞬间没了兴致。一个性子急躁的小公子甚至跳起来大喊:“你这是要敷衍我们?还‘执灯居士’,只怕是‘绣花枕头’!”

      胡小漓双眼轻轻一眯,斜着瞪过去,那小公子的嚣张气焰瞬间熄灭,噤声慢慢坐了回去。

      “诸位!”胡小漓抬高声音,“小女并非有搪塞之意,我是说既然我毫无准备,不如诸君现场出题,小女即兴说书!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即兴说书!

      台下又是一片哗然,只见这小姑娘仍端坐在太师椅上,脸色丝毫未变,这是多么自信才敢这般托大!

      任滁端茶的手微微一顿,看胡小漓的眼神愈发说不清道不明。

      台下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宾客赶紧站起来,你一嘴我一嘴:

      “中午你不是说赵先生那故事说得不好吗?须得讲个更好的!”

      “还是已有妻室的穷酸书生中了状元,被贵女相中!就这个题,看你能讲出什么花样!”

      中午那位说书的赵先生笑眯眯站起身,睚眦必报地加大了难度:“而且,不准接着你中午改的故事接着往下说,要另想新的!”

      “对!”又有人起哄,“另想新的!”

      “中午那两个思路还不算出彩!在座的都是熟客,想听点更有趣的不过分吧!”

      “对!”

      “……”

      “好!”面对满堂观众,胡小漓惊堂木一拍,不惊不惧、不卑不亢,“这题!小女应承下来了!”

      这题出的不可谓不刁钻,要把一个俗套的故事讲出新意,不仅不能沿用今天中午的思路,还要更加出彩。胡小漓淡淡瞥了始作俑者一眼,只见那任公子正笑意盈盈品着茶,饶有兴味看着自己,丝毫不见自责!

      这下反倒更激发了胡小漓的斗志,她略作酝酿,替身梗、白月光、朱砂痣、穿越重生等21世纪热门元素在脑海中飞速过了一遍,很快成竹在胸!

      胡小漓正要开口,不知为何,脑海中一个晃神,竟突然想起了母亲朦胧的脸。

      想起年幼的自己依偎着母亲,跟她一起看电视里的黄梅戏咿咿呀呀地唱。

      那时自己说了什么来着?对了,年幼的自己指着电视机说:小漓以后也要写故事,要写好多好多有意思的故事,拿给妈妈一起看。

      妈妈又是怎么回答自己的来着?胡小漓微微蹙起眉,竟想不起来了。

      “还讲不讲了!”“别是虚张声势啊!”“……”

      台下乱七八糟的声音一下把胡小漓从回忆中拖出来,她微微一笑:“诸君莫急,我们即刻开始!”

      “今天我们要讲的啊,乃是乡野之间口口相传的一桩奇事。”

      “话说不知哪朝哪代,有个穷酸秀才,家中妻子品貌兼备,两人举案齐眉,夫妻恩爱……”

      这开头平平无奇,底下听书的宾客们只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并没展现出什么热情。

      直到胡小漓娓娓而谈,讲到新科状元和当朝公主的大婚之夜。

      “那状元摘下发冠,褪去衣衫,公主大惊失色,面色惨白,哆嗦着说不出话!”

      宾客们开始有了些兴趣,竖起耳朵细听这原委。

      胡小漓惊堂木一拍:“这驸马,竟是位女娇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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