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天退出你的生命

作者:他的十四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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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次重生


      “去他认识我的那一天,周怀远认识胡一悦的那一天。”

      睁开双眼,意识回笼。胡一悦摸了摸新剪的短发,她以为能够侥幸骗过神明,如果那个少年是神明的话。
      确实大学相遇那天胡一悦才知道周怀远的名字,但她一直到都知道小巷里的小孩是周怀远,也知道课桌上偶尔出现的牛奶,放学后身后的身影,毕业典礼上收到的廉价礼物属于谁。
      事实上,在巷子里遇见周怀远那天,她是打算自我了断的。
      当唯一在意她的亲人死去,胡一悦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人活着一定是为了些什么,胡一悦自认是个俗人,她努力学习,认真生活,不过是因为不想看到外婆失望的样子。
      “我们悦悦一定能考好大学,到时候就能去大城市里。”
      “以后悦悦出去读书了,我这个老太婆出去腰板都挺得直咯。”
      “我的乖孙诶,外婆攒着钱呢,要好好读书哦。”
      ……
      胡一悦本来应该叫胡一的,她的父母爱情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字:冲动。头脑发热的年轻人,在荷尔蒙的驱使下,结婚生子,然后迅速被生活琐事打败。胡一悦的出生甚至激化了父母间的矛盾,取名这件事根本没人在乎,叫胡一二三四都可以。
      但是那个老太太气冲冲地赶到派出所,一把推开这对新手父母,要求把名字改成了胡一悦,也将这个孩子揽到自己的羽翼下。

      外婆是个孤独的老太婆,过年带着小一悦去拜祭外公的时候,会让她说几句吉利话,自己只是沉默着,烧些纸钱,临了站起来拍拍灰尘说一句,“也祝您老今年过个热闹年。”
      除此别无他话。
      每次胡一悦都只是默默跟在外婆身后,看着她的身影一年年从高大变得矮小,再变得佝偻。
      胡一悦自认是幸运的,小时候有外婆护着,长大之后遇见了周怀远。就好像外婆对她实在不放心,临走还要找个人来照顾她,结果这个人被她帮了一次就开始赖上她了。

      她记得那个瘦弱的小孩,天知道他那时已经是15岁的初三学生。胡一悦看第一眼以为他是窜了个子的小学生,但比起那群围着他的人来说,又矮又瘦,黑色的头发乱糟糟的一看就很扎手,浑身上下透露出营养不良的样子。
      为了防止被打到脆弱部位,弓着身子,双膝并拢,双手抱头,蜷缩在角落里,一看就很有挨打的经验。
      “给我住手!想挨打吗,臭傻叉们!”
      胡一悦拿出书包里崭新的匕首,又故作淡定,慢悠悠地从烟盒里抖出一根烟。
      “我劝你们长点眼,这东西不怕,我的警察爹你们怕不怕?我刚打的电话,很快就来咯。”怕他们不相信还扬了扬手机。
      这样应该足够恐吓到这群小屁孩吧,即将步入高二的胡一悦如是想到。即使不行,那死前做一件出格的好事也没什么损失。
      不过还没等胡一悦做完真的要用匕首的心理建设,刚刚还恶狠狠围成一团殴打的不良少年们,严格来说是不良小屁孩们一哄而散。
      胡一悦在那群人经过她的时候状似漫不经心地用手指抚摸着那把开了锋的匕首,撇嘴说道:“以后也要小心哦。”
      回答她的是愈发杂乱的脚步声。

      “喂,小孩别跟着我,去诊所检查一下。”
      从巷子里出来之后,小孩顶着一脸伤不远不近跟着她。
      胡一悦本来还在想回家是先放温水,还是先动匕首,实在没有经验,不知道该是个什么先后顺序。
      结果那个小学生就阴魂不散一直跟她跟到家门口,翻了个白眼,转身正准备把他骂走。
      “咕~咕~”
      胡一悦没绷住笑出了声,甚至感觉眼前的小孩虽然面无表情,但头顶仿佛有尴尬的白烟飘起。
      后来就很俗套了,胡一悦把他领回家,给他泡面,甚至特别热心的加了火腿肠和煎鸡蛋。
      小孩在热气腾腾的泡面前抬起头看了看她,露出了两人碰面以来的第一个表情,一个短暂又羞涩的笑容。
      然而一些念头随着这个陌生的笑容一同暂时消散。她突然想起来外婆的愿望,是希望她能考个好大学,是希望她能好好生活。
      她并没有问那个小孩的名字,没有问他的遭遇,本来她一点也不想收到任何感谢。

      过了很久,当那些汹涌激烈的念头如潮水般退去,胡一悦才明白,她从巷子里救下的人,是她自己。本来一鼓作气就能结束一切,结果被脏兮兮的小孩打了岔。
      她真的只是路见不平而已,那里就是躺着一条狗,她也救了。
      后来处理伤口的时候,她实在没经验,涂碘酒下手重了,小孩也只是皱着眉头,嘴唇咬到失去血色也绝不出声喊痛。
      她以为两人一直沉默下去,小孩却小声说:“谢谢你,姐姐。”忍着痛又特别乖的样子。
      胡一悦发誓自己不是什么圣母白莲花,可是那个小孩顶着一头营养不良的黄毛和一脸伤口,眼睛澄澈发亮,认真看你,像极了以前电视里受伤的小狐狸,让人忍不住更小心一点。
      于是那天她摸了摸他乱糟糟的头发,说“别害怕,会过去的。你以后会更好。”
      她也不知道自己何来自信去安慰别人,明明一开始连第二天的太阳都不打算看见。
      最后她用牛奶把小孩打发走了,收拾掉那点冷掉的面汤,以及多余的纱布和废弃的棉签,突然觉得匕首用来救人比划开手腕更好。

      但整个夏天她的状态反复。
      大太阳的天气,墓园看门的大爷隔个十天半月就能看到一个小姑娘打着大黑伞,蹲在一座墓碑前,一呆就是几小时。好几次他都带着水壶去和人打招呼,担心她中暑晕倒。
      那姑娘每次都会很有礼貌的回应,却从不多闲聊一句。
      胡一悦只有待在外婆墓前才能稍微平静。才能在一直想死的念头里扒拉出一丝想活的欲望,然后靠着这微弱的一丝希望捱过死之前的每一秒。
      她越发觉得自己像个寄生动物,跟着谁就伤害谁。如果自己不曾存在,那么外婆就不必一直这么辛苦,甚至她的父母兴许不会离婚,会慢慢磨合成一对恩爱夫妻,而不是为了推脱她的抚养权相看两厌。
      就在这些越来越多的假设里,进入新学期。
      胡一悦又看到那只小狐狸,她偷偷取的外号。
      一个暑假好像没怎么长个头,她也不知道自己怀着怎样的心情在偷偷观察他。
      非要说的话,可能是看着有人在努力生活,就觉得人生尚且算可以,特别是那人与自己曾经有关,哪怕只是一顿方便面的关系。
      但她只想远远看着,不想掺和到别人的人生里。因为不知道哪天就要失去呼吸,更不想因为自己,破坏别人的生活,前车之鉴实在太多了。
      她不想再被恨恨指着鼻子说:“都是因为你。”
      她承受不起,不管是爱抑或恨,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可是看到桌子上那瓶纯牛奶的时候,她确实听到自己心里小小的雀跃。
      那种“啊勒,有被人记住哦”的感觉,她只想到小狐狸,只有小狐狸有可能知道她喜欢喝这个。

      不定期出现的牛奶成为她高中生涯对生活的期待。然而就像在森林里发现有狐狸跟着你一样,不敢停留也不敢回头,只能保持原有步伐,却还害怕它随时受到惊吓逃得无影无踪。后来小狐狸不仅追上她,还把柔软的腹部露给自己。
      那时她突然觉得那就接受这只狐狸,那就再信命运一回。
      借着回去看望老师的理由,得知他考上同一所大学,所以才有了图书馆偶遇,有后来的一切,她一直在纵容自己,她知道。
      然而所谓命运的馈赠好似只是借来的东西,随时都能够被撤回。
      原来要彻底摧毁一个人,只需要在黑暗里先给她希望再一瞬收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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