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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有些什么不对头
三天的时间很快的在胡闹中过去,第三天的傍晚,有只船泊在扬州的口岸。
傍晚下了点小雨,湿漉漉的青石板有一点点滑脚。有个人在上面已经摔了两跤。跌掉了一根珍珠簪子和某人刚下船的好心情。
“圣香!你说百家姓的人到底来不来?”简以秋心痛的吹着手臂上刚跌出来的淤青,一个劲的长吁短叹,“一身是泥水倒也算了,再不来,恐怕我会摔成猪头!啊?——哇啊啊啊!”话还没说完,简以秋又踩了一脚青苔,惊叫着身不由己地往后倒,但这次她被一双手托住了,一辆马车也适时的停了下来。
不是圣香,圣香正摇着扇子在她面前哼小调,悠闲得很。也不是歧阳,歧阳与圣香勾肩搭背,笑嘻嘻的正望着她——的身后。
简以秋转过身来,顿时眼前一亮——哇啊,帅哥嗳!
简以秋心里好不平,为什么她到宋朝来,见到的人都那么帅?圣香玲珑可爱,歧阳阳光开朗,容容冷厉孤傲,聿修认真秀气,还有面前这个温文尔雅,绝世美男齐聚一堂,搞得她这个在2037年还算俏丽出众的女孩子完全像朵狗尾巴花!
那扶她起来的白衣公子有礼貌的冲他们抱拳一掬,温和地道:“在下于斯,奉席公子之命,特来迎接各位。”
圣香却不跟他客气,一纵上了拉车的那匹马,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他一番,哧的笑出来:“你叫鱼丝?是葱末鱼丝还是爆椒鱼丝?红烧的凉拌的清蒸的水煮的?”
“红烧?”于斯似乎很好脾气的样子,还微微的有些莞尔,“于斯从未想过,公子取笑了。”
“没意思,”圣香好无趣的掏了掏耳朵,“本少爷在调侃你,你听不出来?不好玩,你都不会生气。”
“那倒不是。”于斯抬起头来温文的微笑,“只是被公子调侃的人,见到公子,又有几个当真生得起气来?”“那是那是,本少爷天生丽质人见人爱。”圣香猛点头表示同意,笑嘻嘻地在他背上捶了一拳:“你们家组织那么变态,居然也教出蛮有人样的徒弟,稀奇稀奇!”
“公子请上车。”于斯微微弯腰,做了个“请”的姿势,“那三只箱子我会另派人去载。”
其实他根本不必请,圣香捶了他一拳以后自己蹦上车去了,歧阳也不劳烦他请,圣香一上车他也跟了过去。只有简以秋还在外面发呆。
不过简以秋也不用他请,歧阳挑开帘子看了看,一句废话都不说,直接把还在发傻的简以秋拽了进去。
简以秋闷声闷气的,从这个“于斯”出现后她还没讲一句话,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看到这个人就浑身不自在,虽然他笑得温雅,但就是无端的让她觉得忐忑不安。她怎么看这个人都不知道不对劲在哪里,可是和圣香歧阳比起来,总觉得他的笑容缺少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她说不上来,但就是让人看了不舒服,没有和圣香在一起那种让人轻松放心的感觉,这很没有道理。她的第六感一向很准确,她很相信自己,这个人,一定有问题!
想归想,随着于斯凌空一翻上了马,“驾”的一声,马车渐渐离了渡口。
“丫头,丢魂了?”
马车颠簸着在前进,简以秋一直闷闷的在想这个于斯不对在哪里,冷不丁一个笑眯眯的声音响起,差点把他整个骇得跳了起来。
再一看真见鬼,圣香正在兴致勃勃的和于斯讨论得神采飞扬,哪里有空和她说话?小灰在啃排骨也没空,于斯当然更不会说了。
简以秋甩甩头发当做自己的幻觉。可当她扭头去看风景时,那个笑眯眯的声音又传过来了:“丫头,把鱼丝腰上系着那玩意弄来,本少爷奖你一颗糖。”简以秋一愣,这声音如假包换假一赔十绝对就是圣香!但是他明明又在和别人说话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传声术”?小说里都叫什么“传音入密”,听说要武功好到一定程度才练得成嗳。没想到圣香看来整日不务正业悠来逛去,武功居然有这么好?简以秋吐舌头,果然是深藏不露。
简以秋暗自啧舌了一阵,偷眼去看于斯腰上一根蓝绳系住的东西,圣香说的应该就是这东西——一个鸽蛋大的白珍珠。
圣香又不缺钱用,偷它干什么?吃饱了撑的?简以秋在心里咕哝的抱怨了一阵,还是乖乖的打算照做,这大少爷虽然爱玩,但做事也不是全无道理的,他说偷就偷吧,当温习一下自己的老本行好了。
刚要下手,于斯挪了一下位置,吓得简以秋急收手,幸好,于斯并没有发现她。简以秋收拾一下情绪,刚准备再试,她突然傻了眼——让于斯这么一挪,她才看清,于斯腰上系了两个东西。一块是铜牌,一个是珍珠,圣香要她偷的,是哪一个呀?
——况且圣香行事又不合常理,她还真不敢说,圣香要拿的就是令牌。万一偷错了,她还不被这大少爷唠叨死?
思来想去,她决定,两个都偷。
一点都不难。简以秋左手钻戒右手银链在丝线上划了划,两样东西就都轻轻巧巧到了她手里。这两样首饰都是她哥哥送的,其中钻戒是经过特制的,钻石的上面没有弄平,而是微微的尖利。平时只是戒指,但要划断什么东西,它会比任何刀都好用。
银链没什么特别,只是搭扣处不是链条而是银片,与钻戒配合用力会比较方便。哥哥送她的14岁生日礼物,她一直戴在身上。
简以秋轻松得手,其实并不是于斯笨。他系铜牌用的已是天蚕丝,连刀剑都砍不断,而且别人用一根,他用了两根。但是遇见简以秋,他也只能认栽了,简以秋用的可是金刚石,世界上最硬的工具啊。
他很放心,于是简以秋就捡了现成便宜。
掂了掂那“珍珠”的重量,用指甲刮了一下,简以秋不易察觉地皱了眉:骗别人还可以,骗她可不行!这“珍珠”是假的,而且——用的是塑料!她不是行家,但过手的珍珠一多,重量上的细微差别和硬度的改变她还是看得出来的。
于斯若是“百家姓”的人,那么千真万确他是个古人——一个有点名气的组织,不可能收一个不会武功,举止怪异且来路不明的人。但是,这个塑料珠子哪来的?
歧阳为了不露馅,当然不会乱卖东西,圣香本来就不是卖东西的料,自己就更不可能了。要说是捡到的,他们三个还是第一次到扬州,于斯不至于千里迢迢到开封去捡来挂着。真是,宋代又没有聚乙烯加工厂!
简以秋一脑袋问号的转向圣香,期待他说些什么,可是这大少爷一点要解释的意思也没有,躺在软榻上在玩他的兔子。简以秋忽然恨死她是个现代人,看人家宋朝的多好玩,说来说去旁人又听不到,她眼红!
“哦——嘘!”清越的一声嘘马声,拉车的四匹马整齐划一训练有素地停了下来。于斯马上一跃而下,挑开车帘道:“到了,公子请下。”
“喂喂,你带人上荒野来毁尸灭迹啊!”抢先跃下车的圣香大呼小叫着。简以秋探出头,心里也有些毛毛的,方圆十里之内,看来是没有人烟的,的确是杀人的好地方。——咦!该死,怎么会有这想法!简以秋迟疑了一下,跟着歧阳跳下车来。
“那席公子呢?几时属乌龟了?”圣香挥着折扇笑嘻嘻,斜眼看着石头下压着的乌龟。哇啊,好大一只,拿去做甲鱼汤一定很好喝。他已经在心里转着这样在别人看来不怎么厚道的念头。
“奇门遁甲而已,”于斯礼节性的笑了笑,动手去搬开那块压在乌龟身上的石头,“每次我们的人出去,都要摆成这样,人在江湖,干的又是这一行,得罪人总是不少的。我们虽不怕,但终究是个麻烦,能少几个人找上门来也好——圣香公子不妨当作只是个玩笑。”
歧阳本来坐在一块石头上用衣袖扇风,发现于斯又过来搬他坐的石头,他只好站了起来。四下张望不知往哪坐,歧阳想了想,决定问些什么好不显得自己这么无所事事:“这个阵是你们席公子布的?”“哦,是丁香。”于斯搬起歧阳先坐的石头,向东走了三步,放下,才转过身来微笑了一下。
“丁香?”简以秋惊奇的发现,在说出这两个字的时,于斯的脸色上有一点微妙的改变,让他笑容里那种让人不安的成分减少了一些,她不由注意地看了于斯几眼。
于斯却似乎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当做简以秋只是好奇,漫不经心着道:“丁香是席公子的妹妹,也是席公子的的力助,只要席公子在的地方,丁香就一定在。——啊,好了。”他指了指手上的尘土,直起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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