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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昌公主(一)
碧蓝长空云片连绵,偶尔有风吹起旋转的细沙,飘飘荡荡随即不见,我坐在高高的沙丘上,对着连绵起伏遥遥不断的沙线,正跟一只秃鹰大眼瞪小眼。小红马不耐烦地喷着响鼻,四只蹄子不停刨起尘土,我的眼光不离开那只秃鹰,左手安抚着小红马的肚皮:“乖,你迷着我的眼睛啦!”
秃鹰拍拍翅膀,又落在那只死骆驼身边,精光敏锐的眼睛盯住我,啊啊叫了两声,我立刻按住腰间的弓箭,只要这畜生敢低头在骆驼身上啄一下子,我就立刻对着它的脑袋来一箭,它显然知道我的用意,所以只是虎视眈眈地在骆驼尸体旁走来走去,打算趁人不备撕下一口肉来。
骆驼是沙漠里生活的人的朋友,温和善良,对于迷失在漫天风沙里的将死之人来说,无疑是上天赐来的福星,救命的仙兽,尤其这还是头吉祥昌瑞的白驼,无论如何不能让凶残的秃鹰糟蹋它的尸体,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对万物生灵心怀敬畏,是每一个其昌人从小就懂得的道理。
秃鹰嘶哑着嗓子冲我叫了一声,声音极其古怪,我瞪了它一眼,知道这畜生没什么耐心耗不了多久,只怕很快就会冒着被射穿脑袋的风险去吃驼肉,果然它又走了几圈,羽毛凛凛,陡然昂起头,尖长利喙向着骆驼背脊刺去,我即刻抽箭上弓,弦与心和,堪堪对准秃鹰的后脑。
“阿榆公主,阿榆公主!”
弓弦应声而响,嗡嗡犹有余音,心念差错分毫,指尖上的力道便分了开去,自然缺乏一击致命的力道,长箭穿过秃鹰后颈上的毛皮,它痛得在地上怪叫翻滚,裹了一身的泥土尘沙,自然也没有心思想着去吃骆驼。我甩甩手臂,扶着额头向地平线那一侧极目远眺,空旷透蓝的天边遥遥有一颗黑点奔驰而来,身后卷起千丈飞扬的黄沙,待至近前才看得清那是一人一骑,马上的男子相貌魁伟,肤色黝黑,满面风尘仆仆,他干脆利落地跃下马来,一说话就露出一口白牙:“阿榆公主,有人在您的客栈闹事。”
“是什么人?”
“是西突厥。”
“又是西突厥!”
我捏紧拳头,心头火起,这个月来西突厥找的麻烦已不下三次,分明是故意寻衅滋扰。其昌和西突厥同属西域,但其昌占据西行商路咽喉,来往商旅俱从此过,是以交通繁荣,金银珠宝赚得盆满钵满,西突厥早就心馋眼热。之前其昌为了寻求政治联盟,在西域各大部族之间皆友好交游,西突厥多多少少还能分一杯羹,但自从我阿娘下嫁给阿爹,其昌便被置于天朝的羽翼庇护之下,自然不会再任由那西突厥横行霸道,没想到这些蛮子明争不过,便来使绊子暗抢,我试了试匕首的刀锋,恨恨道:“这群西突厥蛮狗,待本公主去试试他们的爪牙有多厉害!”
“公主千万不可鲁莽,大王说过眼下虽与天朝交好,但也不能过分得罪西域各族,否则远水解不了近火,到时候惹得一身麻烦。”
“阿爹早跟我说过啦,你放心,我自有分寸,”我将匕首插回腰间,匆匆走下沙丘,拾起仍在扑棱的秃鹰扔进马鞍后的皮囊,“西山,你替我将那白驼的尸体好生埋了,埋得深些,莫要叫其他东西糟践了。”
西山向沙丘下望了一眼道:“阿弥陀佛,竟是圣灵白驼的尸身,公主放心,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您放心去吧。”
我点点头,拍拍小红马的颈项,它熟练地矮下身子,我抬腿飞身上马,离弦之箭般穿过青天沙海,向着清水绿洲奔去,扑面而来的风里是阳光的干燥气味,我手持缰绳抱住小红马的后颈,丝毫不担心它将跑向何方,就算风沙掩盖住前人留下的蹄印车辙,它也知道何处是沙漠的尽头,而克孜勒塔格山脚下水草丰茂的国度,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我爱极了纵马驰骋于无边沙洲的感觉,眼看着血红的落日漫染连天衰草,星汉灿烂一颗一颗在夜空中亮起,一人一马在静默的时空里穿行,头顶是一条千年流淌的银河,那是一种骨子里的自由,好像灵魂和□□都长出翅膀,飞上白雪皑皑的神山之巅。阿娘曾经对我说,她初来其昌的时候,觉得这儿到处都荒凉得可怕,但是每当她抬起头看到西域澄澈到不真实的天空,总是莫名地觉得震撼。
阿娘说,西域的粗犷,是极致的浪漫。
小红马抬起头欢快地嘶鸣了一声,马蹄卷起稀疏的绿草,我翻下马背将手搭在腰间,快步冲进客栈,一进门就瞧见日光灿烂处照耀着的浮尘,葫芦叔叔愁眉苦脸地坐在楼梯上,托着腮帮子唉声叹气。
我气不打一处来,长长马鞭狠狠抽起地上的尘土,中气十足地喊道:“西突厥哪个闹事的,给我站出来!”
听到我的喊声,阿葆掀帘从后厨端着一盘牛肉出来,道:“闹事的人早走啦,他们抢了葫芦叔叔贩来的牛羊。”
我怒极,其昌的孩子们都喜欢葫芦叔叔,他生性温和,背上总背着一只酒葫芦,喜欢和孩子们玩耍,一生走南闯北经商贩货,肚子里积累了几大车的故事,每到繁星如钻的清凉夏夜,我们就躺在高高的城楼上,眼底是大片大片的沙漠和绿洲,听葫芦叔叔讲他在漫长商路上的所见所闻,每个孩子的梦里都一定有葫芦叔叔故事的影子,哪怕换了别人,敢在我的地盘上找茬都吃不了兜着走,更别说是葫芦叔叔,我问阿葆:“来的是谁?”
“我认不全,不过其中一个好像是阿史那思齐的帐前亲兵。”
阿史那思齐,这名字我再熟悉不过。
“呵,真想不到西突厥沦落至此,堂堂王子居然要靠抢劫为生。”
阿史那思齐是咄陆可汗的第四个儿子,在西突厥内部被称为“勇敢的苍鹰”,不过在我看来纯粹意味着是粗武好斗的莽夫,我们其昌不似西域各国崇尚武力,反而在文化宗教上尤为重视,所以自然觉得西突厥野蛮,也与其他各族的文明格格不入。
想当年阿爹与西突厥交好之时曾经跟咄陆可汗提过要将我许配给阿史那思齐,后来在阿娘的努力下,这事总算不了了之,不过阿史那思齐好像挺认真,一直以我的未婚夫自居,真是叫人好生头疼。
我咬咬牙,牵了小红马道:“葫芦叔叔你放心,我非把你的牛羊要回来不可!”
阿史那思齐带了一堆牛羊定然走不远,小红马四蹄如飞登上高处的城楼,城楼绵延不断,与弯弯曲曲的沙线一起,流入飞云深处的天边,我策马徐行,从城楼上俯视辽阔的大地,果然登高望远,我看见了阿史那思齐,他披着翻领的灰鼠袍子,长发结成辫子编在脑后,正悠悠闲闲地甩着鞭子驱赶牛羊吃草。
我抽出弓箭,斜斜架起肩膀,怀抱满月般向他射去,羽箭劈开烈烈长风,迅疾稳准地插进他的头发,阿史那思齐身躯一震,反手拔出羽箭,愤愤地骂了一句之后看见城头哈哈大笑的我,他用箭羽指着我喊道:“姓白的丫头,你给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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