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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小厮生活(五)
“那盘金黄色的是什么?”身未到,心已扑到。
于是伸长胳膊,迫不及待的用不熟练的手法掌握筷子(在家里筷子是X型,在外人面前则用在父母逼迫下学会的11型~当然11型很不熟练啦,装点门面用的~),向最上面的那块金黄进攻……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秒中,盘子顶端的金黄上同时出现两双筷子。我惊喜的抬头,这是死党最爱在我面前上演的戏码!
“你放……”故作凶恶的表情以及眼中藏不住的喜悦瞬间凝固,眼前出现的不是死党狡黠的笑脸,取而代之的是王爷刚毅且无任何表情的脸庞。
怎么忘了呢,这里是古代啊,不是我长大的那个繁华的都市了,这里没有死党,没有亲人,只有一个王爷的贴身小厮。刚才肯定是吃的太卖力,头发昏才会分不清时间地点,才会作出如此愚蠢的举动。
浓浓的失落缠绕僵掉的我,却在下一秒挂上谄媚的笑容。
“王爷,您吃。”
从前的我总被死党护着,如今两世相隔,身边再也不会出现那高高大大的身影了。
“就让你平时最爱和我开的玩笑变作生存的技能,好不好?”我在心里默默问死党,寻求理解我这懦弱又内向的人,就算这个世界的人都看不起我,只要知道曾经有一个死党守护我,就足够了。我们之间的回忆给我面对压力的勇气。
“哼!”我的谄媚换来的是王爷不屑的轻哼。
收起筷子,尴尬的笑笑,还真不知道一般下人是怎么面对这种情况的。
王爷并没有夹起我碰过的菜,想来一个自小就养尊处优的王爷怎会吃一个下人碰过的菜,和下人同桌就已经是极限了。不经意间看到枫晓公子眼中的轻蔑,不禁苦笑,每个人看到我这个样子都会看不起吧。
“晓儿吃饱了,王爷~”枫晓公子不用刻意撒娇,说出的话也会让人有照办的欲望。
于是王爷和枫晓公子相拥着离去,徒留可笑的自己坐在桌前不知所措。看着杯盘狼藉,也知道王爷和枫晓公子一口未吃和满脸厌恶的原因。我还真是个不受欢迎的人啊,扫了人家兴致不说,也弄得自己这样难堪,看来我这个贴身小厮是做不长了。
“小凡。”
我紧张的抬起头,害怕李大哥脸上同样的厌恶。
“咱们也走吧。”李大哥脸上只有满满的宠溺以及不易察觉的心疼。
这一刻,我安心的笑了。
满桌的菜肴对我已经丧失吸引力,不是已饱,而是已经失了胃口。
尾随李大哥下楼,王爷一行人已起轿,快步跟上,却又是一阵晕眩,身体向前扑倒,意外的没有碰到冷硬的地面,落入一个怀抱,耳边回响着那个熟悉又焦急的声音‘小凡,小凡……’
再次睁开眼,看到的是熟悉的朴素的床幔。
“小凡,感觉怎么样?”李大哥关切的问。
“好多了。”
“来,喝碗粥吧。”一碗莲子粥递到我面前。
“嗯。”接过粥,却发现袖口并不是自己所熟悉的敞口样式,而是像衬衫一样的缩口。
李大哥看出我眼中的疑惑,主动回答:“今天你不仅晕了过去,而且还吐了,你的衣服我已经给你洗了,就先将就着穿我的衣服吧。”
我说怎么梦中梦到自己吐了,原来根本就不是梦,是真的吐了。
一口一口喝着碗里的粥,边听李大哥讲话。
“郎中已经看过了,只是体虚,又一下子吃了那么多油腻食物,所以才会吐,以后一定要注意啊。”
“哦。”含混不清的应一声。
“对了,今天就不用去了,王爷看你身体不好特准你今天休息。”李大哥边接过空碗边说,“一会我得出趟府,你在这里好好休息。”
“嗯。”身体无力,连说话都会感觉累。
李大哥走了,只剩我一个人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不想动,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都对床产生无比的眷恋,身心疲惫,于是,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渐渐进入梦乡……
直到傍晚才醒过来,天已经擦黑,李大哥还没回来。睡一觉精神好多了,不能总是被李大哥照顾,是时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了。
做饭,对于不是吃食堂就是吃快餐的我来说简直天方夜谭。在家里老母也不会主动教我做菜,自己当然是不会自讨苦吃了,如果为了追女朋友还有可能厚着脸皮向老妈讨教,可惜,以本人这内向的性格追女朋友这种大胆的事是不可能有过的啦,况且成天和死党混在一起,哪有时间和女孩子相处?
把所会做的事在脑中过一遍,最后得出结论,唯一能帮上忙的事情就是烧洗澡水,还是来到古代后学的。唉,看来要是靠在现代学的知识,我早就饿死街头了,幸亏到处都是热心人,才没成为乞丐,汗~
说干就干,其实烧洗澡水没什么难,难的是我一个伤患要干体力活。从深井中提水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小意思,但是现在背部有伤,手臂太使力刚刚结痂的伤口难免会再次撕裂。基于以上原因,我决定分多次少提的方法进行这项工作,没想到竟留了后遗症,这瘦弱的腰板经不起这样大量运动,第二天酸疼的起床都是一种煎熬。
小心地避开伤口沐浴后,正好李大哥风尘仆仆的回来,给他烧的水还很热,适合沐浴。
吃了李大哥带回来的宵夜,便没事干了。
“好无聊啊!”我大大的叹了口气。
“现在精神不错,时候尚早,不如咱们出去走走吧。”李大哥提议。
“好啊。”对王府还真不熟悉,见识见识也没什么不好,就当免费逛夜幕中的颐和园了。
穿上外套,我们出发了。
穿过偏僻的小路,到达王爷的居住区,这里灯火通明,不时有来往的下人,比起李大哥冷清的小院有生气多了,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偏僻地段中无人打扰的清静。
书房灯还亮着,看来王爷勤于朝政,这是百姓的福气啊。
再往前走,一个不小的莲花池出现在眼前。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这两段是盗用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不要打我鸟~本人写不了这么好嘛~)
在心里暗暗赞叹,中学时背的课文正好用在这里,课文中的描写不再只是想象,如今终于一饱眼福。
“真美啊!”校园里也有水塘,但是和这里的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一幅画面不由自主的冲进脑海。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荷花早不知败了几个月,水面上结了厚厚地一层冰。我们已不是无忧嬉戏的年龄,却不得不踏上冰面,原因就是我们的宝贝篮球被死党那个嚣张的混蛋一巴掌拍到水塘里,引起民愤。谁让他为了在美女面前耍酷硬是不好好走路,边走边打,结果不仅抢了众兄弟的风头,而且置我们心中的宝贝于危险之中,于是众兄弟齐心协力,一致批斗这个见色忘义的家伙。可是,最终的局面却令我咬牙切齿,为什么老天这么不公?明明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最后战战兢兢的在冰上行走的却是我?!我有种强烈想对天长吼的欲望,却不得不硬生生的忍住,因为安全系统我们学校称第二,就没有学校敢称第一。万一一声狼吼下去,把保安招来就不好了,弄不好再通知教育部,告我故意扰乱秩序,就得不偿失了。
运用我引以为傲的的‘忍术’,强压下心中的愤怒,亏他们找到小凡最瘦的理由推我下海。
因为众多学弟在不远处滑冰,我终于凯旋而归,没有漏掉死党眼中得意的窃笑。
回过神,眼前的景色又是一变。荷塘四周星光点点,灯光与月光交错,给朦胧中的荷花增添一抹红晕。原来在我神游这段时间,有下人点起了四周的灯笼,这番美景似曾相识,对了,这冰清玉洁的莲不正像同样一尘不染的枫晓公子吗!清冷月光中掺杂的一抹抹红不正是枫晓公子见到王爷时娇羞的体现吗?!能让枫晓公子这样谪仙般的人物青睐是王爷的福气啊,不过看起来就像天生一对!
远处响起悠悠琴声,虽不懂琴声,也能听出其中若有似无的淡淡忧愁。
“咦,远处有人在弹琴。”景物是古色古香的,琴声也是古色古香的,只有身处其中才能体会出口成诗的境界。
只不过换做我在如此意境,的确也有出口成诗的冲动,只不过即将出口的不是原创的罢了,剽窃一下古代名家的还是很拿手的,只是向来不是擅长表达的人,也不喜欢出风头,况且在古代本就算个二等文盲,将来传出会作诗是个麻烦事,若是碰上大场合,肯定会丢脸丢到姥姥家!基于以上原因,最好还是不要在王府里叨念名句的好,虽然在满堂荷花和美妙琴音中不吟诗有些遗憾,也只能在心中哀叹痛失掉的体会古人感情的大好机会!唉~以后没人时再爽个遍,这次真是浪费!
“那是枫晓公子的枫晓苑,今天刚刚入住。”李大哥望向远方,“其实这片荷塘就属于枫晓苑。”
“哇!这么大!”看来枫晓公子很受宠。
“是啊,王爷早在一年前就与枫晓公子认识了。那时是在白虎国,枫晓公子是当红清倌。”
“王爷很爱枫晓公子啊!”我感叹。
李大哥意味不明的笑笑。
徐徐凉风拂面,伴随缕缕幽香,感觉清爽极了。
第二天一早,后遗症爆发。吃力的从床上坐起,不禁感叹,又是不好过的一天啊~
照例等候在王爷寝室门口,却意外地被唤进屋中。
“什么名字?”王爷早晨暗哑的声音响起。
看着面前服侍王爷的婢女,几秒后才反应过来是在问我。
“奴才名叫明小凡,王爷。”恭恭敬敬的微低头回道。
“小凡,嗯,和人一样平凡。”
就算是这样,也不用点破吧!
“从明天开始,早上的梳洗就由你负责!”就在我低头强忍咬牙切齿时,王爷再次说道。
“啊?”我愣愣的抬头。
“仔细看好她们是怎么服侍本王的!”
“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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