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一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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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裙子


      这学期林杉总是独来独往,可她并不觉得孤单,反而充满了干劲,反而很享受这种充实的生活,因为她觉得这样默默努力的生活是有意义的。滴水穿石,她每天便是在努力做好一滴小水滴。
      而丁香就有些萎靡不振了,自从排名出来后,她深受打击,就很少去图书馆了,课倒是照常上,可听课也不如从前认真了,反而是隔几分钟就要看一会手机。高中时,老师和家长总说,上了大学就解放了,上了大学就可以玩了,上了大学就不管我们了。可当我们到了大学,还是一样有排名,一样有竞争。有人咬着牙努力到底,也有人开始接受自己和别人的差距,而这不一样的两种态度也把差距拉得越来越大。林杉扪心自问,如果自己也和丁香一样,努力却没考出好成绩,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呢?她暗自琢磨着,能考上华北理工的学生,高中时都是学霸。可不管在哪里,都有第一名和最后一名。是的,她是华北理工的第一名,可如果她现在在清华呢,会不会也是吊车尾呢。不过林杉很快就安慰自己,如果在清华都考第一,那自己肩上的担子岂不是很重,祖国的明天可怎么办啊,最好的结果,应该是大家都差不多,各有所长,一起做国家的中流砥柱。林杉同时也在思考,其实丁香只是在华北理工这所学霸云集的大学里,排名不高而已,可这并不代表她不优秀,学习不该是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她钢琴不是弹得挺好的么。大学培养学生的目标,应该是高素质人才,应该因材施教,让学生各有所长,百花齐放。
      林杉便经常独自泡图书馆,说是自习,其实她很多时候都戴着耳机,看杂志,看闲书,常常看着看着就困了,趴着趴着就睡着了。当然她也时常在图书馆里写作业,只是不专心,教科书的空白处被她写满了摘录的歌词和喜欢的句子。
      她常常在图书馆碰到沈梦寻。通信专业大一下学期课本就多,沈梦寻是从生物系转过来的,要补上学期没学过的课,他又是生物系的第一名,对自己要求高,自然比其他人更忙,天天泡图书馆也是人之常情。一开始俩人只是点头之交,后来一来二去也熟悉了,有时候林杉坐在座位上,沈梦寻就会不避嫌地坐到她对面的位置上。林杉是专业第一,高数考了满分,沈梦寻是生物系的第一,自然也想在新专业里拔得头筹。林杉把他当做竞争对手,他也把林杉当做竞争对手,不过这不妨碍两人讨论问题,而林杉也从不敷衍了事。良性竞争可以让双方变得更优秀,更何况,教学相长,帮沈梦寻的同时也算做复习以前的知识点了。
      林杉还有一个潜在竞争对手是王乐思。华北理工有一个专门刷编程题的网站hoj,王乐思虽只排在第五名,却是排在前10里唯一的女生了。林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纠结于王乐思是女生这个问题,大概是因为从小到大,很多老师家长都说女生学不好理科吧。而到大学里,也有很多人认为女生的编程能力比不上男生。林杉心里一直都不服气这种论调。可连她自己也没想到,潜移默化地,她会专门女生比,难道她也觉得自己比不过男生吗?她为什么不跟排名第一的江河比呢,他可是专业第二名。虽是第一名,可林杉总觉得自己实力其实并不如江河,毕竟听别人说他经常翘课,作业不按时交,所以平时成绩不高。周围同学应该也都觉得林杉没有江河厉害吧,不然为何大家都叫林杉学霸,却叫江河大神呢,学霸关乎勤奋,大神却关乎聪明,这个称呼让林杉耿耿于怀。不过江河虽鼎鼎大名,林杉却不认识他,不过自己不认识他也很正常,毕竟就连周文娜也不怎么认识他呢。王乐思呢,林杉只知道她是计算机专业的,听说和江河是高中同学。林杉单方面和她较劲,便常常去机房刷题,好容易刷到了王乐思前面,第二天再去机房,又发现被王乐思反超过来。她气得直跺脚,又连刷了几题,可过几天一看,又被王乐思反超,如此反复几次,林杉觉得王乐思肯定和自己较上劲了。不过如此几次后,没有电脑的林杉也杀进了前五名。
      林杉也不太记得清从什么时候起,便常和沈梦寻一起吃饭,一开始只是吃饭时碰上,两人都是一个人,自然而然地拼桌。后来渐渐地,沈梦寻吃饭时会叫上林杉,林杉也大大方方地接受。她不是那种跟男生接触多一点就想着谈情说爱的女生,比起女朋友,她更擅长的角色是朋友,她可是有林聪这么铁的哥们的女生。
      和沈梦寻做朋友是件很愉快的事,他看起来温文尔雅,可却很爱开玩笑,一言以譬之,他是一个幽默的绅士。或许,走进一个人的世界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同他开玩笑吧。林杉不知不觉地便和沈梦寻混熟了。而面对熟悉的人时,她总是暴露出毒舌的本性。沈梦寻很高,林杉便调侃他。
      “天塌了有个高顶着呢。”
      沈梦寻接腔。
      “本女娲,不,男娲正顶天立地补天呢,汝等凡人还不快点报答我。”
      “怎么报答您老人家啊?”林杉不甘示弱地问。
      “当然是请我这个大英雄吃饭啦。”
      "切,大英雄都以天下苍生为己任,不会贪图回报的。"
      林杉从上大学后就常琢磨的事有了答案,什么是高情商的人,沈梦寻就是高情商的人。和他相处,从不会冷场。难得的是,他不像林杉那样刻意地社交,也不像周文娜那样八面玲珑,反而很真诚,让人如沐春风,让人忍不住地拿他当朋友。
      每所大学学风可能千差万别,可对于八卦却一定是同等热情。在寝室里,周文娜就让林杉老实交代,和沈梦寻什么关系。平时走在路上,也经常看到同学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们笑,沈梦寻并不太理会这些,见他们笑,他便温和地笑回去。林杉呢,她并不太介意同学传的八卦。她算不上喜欢沈梦寻,不是沈梦寻不好,而是别人不喜欢她,她一般也不会主动地喜欢别人。再说她也算有喜欢的人。可是和他这么优秀的人传八卦,她有些享受这种感觉,这或许是出于少女的虚荣吧。
      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友情和爱情的界限到底在哪里?这是让林杉长期困惑的另一个问题。关于喜欢,林杉从来心猿意马。高中时她也有喜欢的男生,不过却不是持久青涩的暗恋。她虽喜欢那个男生,可和他却并不熟悉,更虚谈了解了。喜欢他,或许是因为少女情怀总是诗,又或许是因为班上几乎所有的人都有喜欢的人,林杉也未能不从众和免俗,又或许是因为那个男生还算优秀,适合做少女幻想里的王子。可她没因此少和其他男生一起玩,更别谈影响学习了。林杉甚至从没有想过要和他在一起。上大学后,她觉得自己喜欢上了夏习森,主要因为他是传说中的大神。可她除了爱向他打听有关学习的事外,也不再有其他动作了。比起在一起,她更享受默默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都说爱情是有排他性的,是专一的,可她喜欢夏习森的同时,也会因为男生吉他弹得好而心动,虽说这心动来得快去得也快。若说两个人要互相喜欢,首先要玩得来,那她和林聪倒是很玩得来。可林聪为什么不喜欢她,却喜欢祝芳芳呢,他既然喜欢祝芳芳,林杉自然是不会起其他心思的。又或许是因为林杉如歌里所唱的,只爱陌生人,因为熟悉的人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不过林聪在林杉心里的位置是很重要的,可以和方敏相提并论了。比方她一直觉得,以后和她在一起的人,一定要有足够的默契,就像她和林聪一样。
      绯闻和独处大概是爱情的催化剂,是滋生爱情的肥沃的土壤。八卦总还是风过留痕了,它把痕迹,留到了人心上。比如林杉开始介意自己那拿不出手的步步高手机。她尽量少在沈梦寻在的时候使用手机,用的时候也把手机背面呈现给沈梦寻,因为手机背面设计得比较好看,显得手机比较高端。
      而沈梦寻也可疑地比以前更热情了,以前他虽也真诚,可到底是礼貌的,是有距离的。而现在,他开始给林杉分享他小时侯的事,幼儿园时和别的小朋友抢着玩滑梯,小时候练钢琴、考级,小学时当少先队的大队长,初中时和爸妈一起来北京旅游,许多琐碎而温馨的小时候。
      林杉在相熟的人面前本来伶牙俐齿,可这会却不知该怎么回复沈梦寻。她小时候没有上过幼儿园,没有见过钢琴,她所在的那所村小没有少先队,她小时候连县都没有出过,更别说出去旅游了。沈梦寻所说的小时候,是林杉小时候通过思想品德书上的彩色插图拼凑出的城里人的生活,也是她小时候向往憧憬却未能拥有的幸福。
      沈梦寻也时常说起他的爸爸妈妈,说家里是典型的严父慈母式家庭。小时候练钢琴一练就是几个小时,妈妈有些心疼他,爸爸却对他要求十分严格,少练一天都不行。
      “不过我爸有时候还是很幽默的,他常开玩笑,学钢琴是为了以后好交女朋友。不过我来学校后,倒的确有许多女生因为我钢琴弹得好而喜欢我。”他停了停,看向林杉的眼睛,又认真地补充。
      “不过我并不喜欢她们。”
      他不再说话,却继续认真地望着林杉的眼睛。
      林杉知道他在等她说说自己,可她却实在不知该怎么回复他。爸爸是打工的,妈妈是服务员,家里有弟弟妹妹,妹妹在普高读书。从小在破旧的小学学校上学,五六年级就开始住读,一间房住了几十个学生。学校没有食堂,学生便只能天天蒸饭吃。这样贫穷的家境,这样贫穷的小时候,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并不是不懂得父母的辛苦,也不是不懂得感恩,毕竟自己一个农村女孩能上大学已经比那些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的同学幸运多了。她只是太自卑,又太自尊,她只是还没有学会坦然的接受贫穷。给她一点时间吧,她会懂得岁月的恩慈的。
      林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沈梦寻很聪明,也很善解人意,便不再追问,只把手在林杉面前摇了摇。
      “嘿,林大神,别发呆了,快撞到树上了你。”
      林杉回过神了,下意识往后一躲,再定睛一看,眼前是一团空气,哪里有树。再一回头,见沈梦寻正笑得欢。
      闲言少叙,只说回每年这个时候。戏剧社都要办一场晚会,要出节目,还要推陈出新,所以整个社团成员都很忙。林杉参加了一个节目,歌舞版的《枉凝眉》,她是谷老师钦定的主唱,因为谷老师说她声音清澈,情感自然。她每天便免不了练几回声,在泡图书馆的同时,她便时不时出门溜达几圈,一边散步,一边唱歌。枉凝眉的音很高,林杉唱的时候便免不了惹来旁人的目光,可她不理会他们,而是旁若无人,怡然自得。音乐真是好东西啊,总能让她忘掉烦恼,让她忘掉自己是个因贫穷而不敢奢求爱情的农村女孩。音乐的世界里里人人平等。
      “你唱歌真的很好听。”
      林杉回头,是沈梦寻,不知何时他也从图书馆出来了。少年挺立在那里,蓝色运动外套,灰色运动裤,眉眼清澈,正微笑地看着她。
      “你什么时候表演啊,到时候我去给你当亲友团。”
      “下周周六。”
      “我从来不知道你唱歌唱得这么好听。”
      “没办法,天赋嘛。”林杉阴阳怪气地回复他。
      “听说你弹钢琴弹出许多迷妹来,不知道我唱个歌能不能招来许多迷弟啊。”
      “会的会的,到时候被忘了请哥来帮你处理。”沈梦寻也阴阳怪气地回复。
      当天下午,林杉在义卖室值班,她回想着沈梦寻的话,才发现不知不觉自己和他居然已经这么熟了。她想起夏习森,又发现自己许久没想起夏习森了。那么她喜欢沈梦寻么,不知道。不过如果沈梦寻喜欢自己的话,她倒也不是不能喜欢上他的。既然有这种假设,是不是就代表着喜欢呢,林杉还是不知道。
      义卖室是学校设置的回收旧衣服的地方,学生把不要的衣服洗干净捐进来,放在义卖室里卖,一件衣服只意思意思地收个10块5块的,这主要是为林杉这种贫困生服务的。林杉是单丹丹介绍到这里勤工检学的,而单丹丹自己本身也在这里勤工检学。林杉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摆摆衣服,收收钱。工作很清闲,因为很少有人来这里。今天又有新衣服送进来,单丹丹出去打电话了,林杉便一个人收拾。那是一件簇新的蓝色连衣裙,清新大方的款式,林杉仔细的看了看这件衣服,许久才发现衣服的背面裂了一个小口。这个小口可以用别针别起来嘛,她心想。马上就要文艺汇演了,她本来是要穿社团借来的礼服的,可礼服却不太合身。此时林杉心里一动,她换上了那件连衣裙。望着试衣镜里亭亭玉立的女孩,林杉有些心动,可她还是想找别人参考参考,便出去找单丹丹。可没想到单丹丹满脸泪痕,她当即回避,可还是模糊地听到了争吵声。单丹丹在林杉面前一贯是热情成熟的学姐形象,她这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林杉不会去探寻原因,因为她懂得要尊重别人的隐私,她知道,有时旁人的关心只会让当事人徒增难堪。她便不再去管这件事,只当机立断,花5块钱把裙子买下来。
      文艺汇演那天,周文娜、丁香和方梅来给林杉捧场,沈梦寻也来了,不过不是一个人来的,跟他一起来的还有古琴,听沈梦寻说是因为俩人都是找钢琴协会拿的票,所以座位在一起。演出中规中矩地结束了,林杉下台跟他们一起看节目。
      “林杉,你今天好漂亮啊,我差点没认出来你。”丁香一见到她,就不住地夸她。
      “林杉,你这件裙子哪里买的啊,都没见你穿过。”周文娜也问。
      林杉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在义卖室买的,沉默地想怎么回话。
      周文娜见林杉为难,忙把话岔开。
      “你今天确实很漂亮,一出场,许多人都在说领唱好漂亮,要找你要电话呢。”
      沈梦寻的座位离她们不远,林杉正犹豫着要不要过去打招呼,一眼望过去,沈梦寻和古琴正埋头说话,乍一看,金童玉女,相谈甚欢。
      古琴看见了林杉,朝她挥了挥手,沈梦寻不说话,黑夜里看不清他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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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蓝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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