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的影子

作者:夜雨孤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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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不谋而合的烦恼


      二、不谋而合的烦恼

      夜深了,寂静仿佛空气般溜进室内,填充了房间的每个角落。时钟似乎也厌倦了它枯燥行程,停止了摆动,悄无声息地垂着手臂。蓝色荧光灯照亮了黑暗,屋子里很明亮。
      这是一间办公室,大概四十平方米,陈设相当简陋,可以说寒酸,地上铺着地板砖,可是因为时间太长久,已经失去了光泽,至于是什么颜色,恐怕是很难说清了,更谈不上花纹。有些地方已经脱落,斑斑点点地,好像斑马的花纹,只是没有斑马的毛光滑,它唯一的好处就是年过花甲的人走在上面不用手杖。尽管这样,还是打扫得很干净,可以说一尘不染。
      房顶上没有天花板,更没有装饰着花纹的大吊灯,只有两只灯管,其中有一只还有发脾气,也许是觉着主人让它太操劳了,一亮一灭的,不时地发出嗡嗡地抗议声。也就是这段小插曲不时地打破了寂静。然而,时间不久它就又恢复了原状,开始了新的工作,抗议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也只有听之任之,陪伴它们二位的是两台吊扇,此刻正在垂头丧气的休息,它们的确有些老了。
      房子的正中间是由两张八仙桌拼凑成的办公桌。桌子上摆着一部电话,电话旁边是一部《中华字典》。此外是一堆七零八落的书本。围着桌子有几把靠背椅,有些已经掉了漆,破旧的地方重新刷过,但仍旧不足以掩示它的伤痕,又裂开了。
      这间房子有两个窗户,窗子全部开着。由于天已经晚了,又没有月亮,只能看到一些零零碎碎地灯光,其余是无边的黑暗。
      窗台上放着几盆不知名的小花,有些已经开放,散发出淡淡地清香味儿,为这间不能再简陋的房子增添了一丝生命的气息。
      这就是办公室的大至陈设,至于藏在门后的几把破扫把之类的尊容也就不再赘述了。
      我们把读者引进这间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有人坐在办公桌的椅子上恭候多时了。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穿着一条黑色西裤,一件雪白的衬衫,打着黑色条纹领带,这套服装不是很考究,却很干净、整洁,这足以证明这个人很爱干净,绝不是那种做事邋遢的人,这从他明亮的镜片上就可以得到证实。他的头发梳理得很整齐,没有一丝杂乱的痕迹。尽管这样却不能掩饰他多愁善感的个性,这从他抑郁、忧伤的目光中可以充分觉察出这一点,他目光深沉,由于长期的压抑,这双深沉的眼睛又笼罩了一层悲伤的阴影而显得暗淡无光。
      这个年轻人就是柯南。
      他坐在那里全神贯注地看着一本书,书的内容大概很有吸引力,好久,他都没有挪动一寸地方,仿佛一尊雕像。他心事很重,因此显得随随寡欢,苍白的面颊似乎很少有笑得迹像,总是紧绷绷地,他长得不够英俊,却不会让人厌恶。从他消瘦的身躯上扬溢着一股傲气,这股傲气源于一种坚定的信念。因此他能毫无顾忌地坐在椅子上沉思默想,无疑,在他心目中这种信念会让他走向理想的天堂,摆在他面前的永远是一条光明大道。然而,也因为这条信念,他负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失去了年轻人应有的快乐,承受着一个又一个不该承受的打击、失败、屈辱、冷眼,甚至于现在快乐的年轻人,已经陌生的悲伤,因而他又显得很庄重老成。由这些换来的是他一个个小小的成绩,尽管不够起眼,却也让他稍稍感到一丝安慰,他成了文联的创作人,并且编辑两份小报。因为目标远大,雄心勃勃,对这些他又不悄一顾,只是冷眼旁观的瞄上几眼。追求知识、渴望知识、探索知识、拥有知识、创作知识是大最大的乐趣,并且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时间。他整天呆在书中,图书室、图书馆,是他经常去的地方。他博览全书,凡到手的书他都来者不拒,也正因为如此,他的眼睛早早的就成了近视,也正因为如此,他在十七岁就发表了许多诗文。虽然书成了他最亲密的朋友,但是他又不是属于书呆子的那种人,第一眼看上去,你会觉着他博学,第二眼看上去,你会觉着这个人令人肃然起敬。
      由于经历了一系列的挫折,数不尽的失败,令人难以忍受的屈辱,不堪忍受的痛苦,他又显得很世故。因此,他能在文联这个地方呆下去,他小心翼翼的做事,谨慎的防犯,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呆在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整天面对的是一些什么人,尤其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那个鼠肚鸡肠的主席——凡人。
      柯南放下书本,摘掉眼镜,轻轻地揉着眼睛,他的确很累了,想让自己放松一下那早已疲惫不堪的眼睛。他朝窗外望去,天黑咕隆咚的,本来就稀疏的灯光这时已经看不到任何踪影了,眼前只是漆黑的夜幕,难以辨清是阴天还是晴天,天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
      “都睡了!”他说,伸伸胳膊,打个哈欠,“我也该睡了。”
      他抬起头看看挂在墙上的那口破钟,需要说明的是,他这时没有戴眼镜——他模模糊糊的觉着是十点钟,想想还早,他又戴上眼镜。
      “才十点钟!大概这段时间我是有些懒散了,十点钟就受不了。”他自言自语地说,连钟锤已经停止了摆动,他都没有注意到。对他来讲,只要摘了眼镜世界就是模糊的,是个充满幻觉的地方。像钟锤停止了摆动的这种细微的变化他是感觉不到的,像十点钟这个时间也是凭感悟所料。
      他拿起书本又看起来,一切又恢复了平静,仿佛房间里没有人,也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一样,其实也没有发生任何事。
      我们暂时离开柯南,让他陪着他的书本去吧,随便提一下他所在的这个地方,这是个不大的城市,说地清楚些就是一个县级市。由于经济不景气,想发展成一个大城市的愿望一直就没能实现。因此,这里所谓的市民其实就是农民,多数人还是以农业为主,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刚吃完大锅饭后的水平。像思想开放、发展经济之类的语言对多数人来讲还是陌生的。尽管有一些商人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从大的意义上来讲也只是杯水车薪,翻不起大的波浪,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一些思想意识上的问题,套自官话来讲是:“任重而道远的。”这里的多数人家还是养鸡养鸭的,有人依旧养猪,似乎还想从鸡鸭肚子里掏出钱来,从猪身上弄出些油水。然而,早就有这方面天才的商贩们早就看到了这一点,纷纷来到这个所谓的城市做起了经营,打破了许多“市民”的梦想,至于这个市在未来能否有大的起色,我们只有拭目以待,这个小城也有一些楼房,一些可观的建筑,可是,真正住在里边的是不是本市的人我们就很难想像了。
      这个可爱的小城市就是新乐。
      柯南所在的这个单位就是新乐文联,当时的文联主席就是——凡人。在某些人眼中凡人也有烦人的意思,当着面不敢说,但是,只要不面对面这个烦人也是可以脱口而出的。有时人们也叫他范老师,据说可能是姓范。
      在这样的城市里半夜鸡叫就不足为奇了,起初是稀疏的几声鸡叫,东一声西一声,不多时就响成了一片,相互乎应,此起彼伏,气势越来越大,雷鸣一般。真正从大城市来的人,初来乍到是习惯不了的,头三天离不开失眠的折磨,这里的市民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仍然能照睡不误。柯南来到这个地方已经有几年了,因此也就不再感到不适,更何况他也生在农村。尽管这样,他也听到了鸡鸣声,他知道时间很晚了,鸣叫三遍天就亮了,这已是第二遍。然而,他已顾不得这些了。他神情严肃,额头拧成了疙瘩,痛苦的模样令人不忍目睹,他遇到了生平最苦恼的事,也是让他感到耻辱的事。他很气愤,怒火中烧,手指捏得咯咯直响,他心中正在经历着一场思绪的风暴。
      柯南放下书本,气恼地摘掉眼镜扔在桌子上,痛苦的表情难以形容。本来就苍白的面孔更加苍白,犹如一张白纸,灰白而可怕。他双手抱住脑袋,手指插进头发里,用力掐着头皮,仿佛是这可恶的大脑带给了他耻辱,他要以强硬的暴力手段将它捏碎、撕烂、踏成泥。他抓住头发使劲抻着、揪着,他毫无觉察,似乎他身上已经没有了令他感到痛苦的神经,他没有感到痛疼,他只有伤心与愤怒,内心的苦楚已经使他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失去理智的狂人,他发着狠的咬着手指,任由血管迸裂。鲜红的血水流出来,顺着手指的缝隙淌在地上,一滴、二滴……汇成一条小小的溪流,盘旋着,分开了,仿佛一个“人”字形,一个血水写成的人字,一个鲜红的人字,红得耀眼。
      他趴在桌子上,头紧紧地挤着桌面,嘴张得很大,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他两只手抓住桌子的两只角,使着蛮力揉捏着,仿佛要将心中的怒火注入它们的体内,以解心头之恨。然而,他依然痛苦,他无法消除心中的耻辱。他疯了一样,猛然站起来,大张着两只手臂,两手是模糊的鲜血,仿佛一个从地狱中逃出的魔鬼,头发蓬乱,衣衫不整,他苦恼的寻找着新的生命,寻找新的自己,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他新的生命是自己,他旧的生命还是自己。柯南在房子里踱着步子,很快、很快。他的心在燃烧,仿佛喷出地面的岩浆,似乎要冲出宇宙,没料到地面上是汹涌的大海,冰冷的海水无情地熄灭着它的火焰,很快,它又成了地球的一部分。岩浆无法摆脱地球的束缚,柯南愤怒的心就像喷出地面的岩浆,在现实这个冰冷的海水的浸泡下,冷却了。他的脚步越来越慢,终于,他又坐到椅子上去,抑郁的眼睛仿佛死灰一样,毫无光彩,呆滞而无耐。
      “我该怎么办?”他自语,声音冷地好像一块冰,“我的努力,我的奋斗会不会突然间消失不见?就像夏天的风一样,来势凶猛,锐不可挡,刮地遍地沙尘,黄土满天,但是,很快它就与空气融为了一体,无影无踪,仿佛没出现过一样。我的事业会不会那样?倘若是那样的结果我该怎样面对?发泄怒火无济于事,没有谁会理会,我的命真苦,这些话跟谁去说呢?”
      他禁不住流出了泪水,这是离开家后的第一滴眼泪,在最需要有人安慰的时候,身边居然一个人也没有,甚至连一只虫子都没有,空空荡荡的房子里,他孑然一身。
      远处的鸡叫声不时地传进他的耳朵里,他一动不动,他知道天晚了,可是,这有什么重要呢?
      为了事业,为了理想,他放弃了家庭,离开了父母,远走他乡,苦苦追求,历尽千辛万苦,却发现前途渺茫。他失望了,他看不到光明,站在漆黑的路上竟不知如何是好,前进看不到希望,后退没有希望,倘若就此停滞不前,却没有归宿。
      “我只有继续走我未走完的路。”他说,坚定信念,然而,没挪动一寸地方,他还在苦恼的思绪中徘徊不定。“为了事业,我没有了欢乐;为了梦想,我失去了青春年华。倘若摆在面前的是条不归路,我怎么办?难道我付出的这些还不够吗?天哪!命运要将我推向哪里?推向哪里它才甘心。难道只有死才是我最终的解脱?不会的,绝不可能。”
      他说,“这是什么样的事呐?我的作品与他人不谋而合,一字不差,对方还是名人。这不是我的错?也许不是。可如果不是,难道是人家的错?对方已死去多年,我在他死后。倘若传扬出去,不知会有多少人说我抄袭。抄袭——太可怕了!耻辱!耻辱!耻辱!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既然天意将这个灵感赐予他人,今天又何必再次降临到我的身上。幸亏没有旁人看到,否则,我在他死后也不得安生。天哪!何必呐!如果我写的一部书与别人思路相同,或者雷同,那么舆论也会将我至于死地。我不可能将世上的书全部看完。当然,我也许是过于担心,倒霉的事也不可能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可是,不可能出现的事却在我身上发生了。主席如果知道这件事定会一顿嘲讽,‘我不相信会有那种巧合,怎么不巧合让我当总统?’妈的!”
      柯南愤怒地站起来。
      “他算个什么东西?卑鄙无耻的小人!”
      他拉开抽屉,从中取出一叠稿纸,伤心地看着上面亲手写下的字句,手指颤抖起来,他有些于心不忍。然而,为了个人荣辱,他必需毁掉它。他知道,这就像一个不该出生的私生子,活着,会饱受世人的冷眼、屈辱,倘若将他置于死地,孩子又是无辜的,隐约的他似乎听到了婴儿的啼哭。对这个可怜的人来说,艺术就是他的第二生命,他的每一个作品都是他的孩子,不管孩子丑与美、善与恶,孩子终究是孩子,他就是孩子母亲。没有哪个母亲不爱孩子,哪怕他痴傻呆乜;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他已经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本来这是件让人高兴的事,可是现在,他痛苦万分。这个孩子就要出生了。然而,它注定要死在母亲手里,柯南双手捧着那一叠稿纸,手在哆嗦,他的心也像手一样,在剧烈地抖动。终于,他战胜了自己,他在毁这个不该出生的孩子,他要将他扼杀在母亲的子宫里。孩子出生时就没了生命,稿子被撕开了,一声清雅的响声,瞬间,这个响声愈来愈剧烈,稿纸撕得粉碎,弥漫于整个房间,仿佛漫天的白蝴蝶,又像飘飞的纸钱,可怜的母亲在祭奠孩子。
      其实这是一句美妙的文字,很有哲理,下面我们看一下这个令柯南痛苦万分的句子:
      假如时光可以倒流,世上将有一半的人成为伟人……
      这是美国纽约州最著名的牧师内德·兰塞姆留给世人的“最后的话。”可悲的是,柯南也想到了,因为与牧师不谋而合,他联想到不该想到的许多不该发生的事。他痛苦万分,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怆伤,精神崩溃。对事业的过分珍爱使他饱受沧桑,由于太执著,他又担心这一切会付之东流,一种莫名的恐惧,突然间侵袭了他的整个精神世界。
      内德·兰塞母死后葬在新圣保罗大教堂,他的墓碑上工工整整地刻着他的手迹,就是上文提到的那句话:假如时光可以倒流,世上将有一半的人成为伟人……这个带省略号的碑文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块带有省略号的碑文。
      想到这句话已经被许多人所看着,柯南又想到了耻辱。他毁了手稿,尽管已经写了许多他想到的文字,他本来要写一篇中篇小说,这句话就是题记,最可恨的是,他在题记下写了自己的名字。也正因为这样,他担心会被人羞辱,他毁了自己的手搞。
      看着满地的碎纸,他低下了头,仿佛一个在天主面前忏悔的基督徒,他在与自己的孩子做最终的离别,碎纸上满是鲜血。
      他久久地站着、沉思着。那个血水写成人字依然清晰可见,鲜红鲜红的,似乎在向他暗示什么。
      一个令他头痛的念头使他清醒了许多,这个念头让他回到了现实。天快亮了,倘若那个可恶的主席来了该怎么应付?怎么交待?他可不会考虑别人的痛苦,他只会想到自己的痛苦,柯南很清楚这点。不管以后怎样,眼前要做的就是收拾好这间屋子,他拿出扫把扫着地上的纸片,心中很乱。
      打扫净了房子,他关上窗户,熄了灯,忐忑不安的离开了。
      离开了办公室他直接走进水房。
      水房里亮着灯,空无一人。他拧开水龙头,将血迹斑斑的脑袋探了进去。水流着,冰凉的冷水浇着他受伤的脑袋,他感到隐隐地疼痛。血水与清水混为了一体,汩汩地流着,同时也带走了他的悲伤与辛酸,带着他的泪水混入泥土。土地无所不能,它能埋葬一切生命的尸身,而无动于衷,对于人类的感受一向是置若罔阂,这区区的几滴血水就更激不起它心中的波澜了。然而,柯南却不能将这一切抛向脑后,他几乎精神崩溃,他洗净了双手,浑身湿漉漉地离开水房,朝自己的住处走去。
      他的宿舍在一楼109房间。
      他摇摇晃晃,走廊里一个人也没有,空空荡荡的,昏暗的灯光照着冰冷的墙壁,沉重的脚步声回荡在走廊里,声音很大,他试图放低脚步声,以免惊醒正在熟睡的人,然而,无济于事。
      夜的确太静了。
      既然不能让声音减小,就索性加到最大,他奔跑起来,正如情侣分手的告白:长痛不如短痛,就让没睡醒的人们欣赏一下这清脆的音乐吧!他打定主意,飞奔向楼梯。你的办公室在三楼,要回到宿舍就要下楼梯,也就是说有将尽两个楼的人听到他的脚步声,不明实情的人们真会以为是一个偷了东西的人正在躲避警察的追捕,“咚咚”的脚步声由三楼一直漫延到一楼。
      他掏出钥匙开了门。房子里比任何地方都黑暗。
      他清楚地知道开关的地方,所以就一直朝那个地方探出手去。这是个很容易找到的位置,可是,今天不知道什么原因,忙了好久他还是没有找到。他难以说清是心情不宁的原因,还是手指颤抖的厉害,他有些焦急,可是越急越找不到,这个房间的开关就是一条绳子。在大城市住惯了的居民想必对这个很陌生,但是,在当时的新乐这是司空见惯的。
      正当他焦虑不安的时候,一声近乎凄惨的叫声从房间里传出来,声音很大,很尖厉,很刺耳。他惊得毛骨悚然,旧的打击还没有完全从心中消除,这一新的打击几乎让他晕倒。这还不算完,紧接着有个东西朝他扑过来,撞在他腿上,仿佛会飞檐走壁,顺着他的腿一直向上,速度飞快,令人不可想象,不到一钞钟的时间,仿佛电一样,由小腿到大腿,越过胸脯,停留在他的肩膀上。他身子一趔趄靠在墙上,无意中他抓到了那条绳子。
      灯在这时亮了。
      随即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是种愤怒不满的声音,比先前更响亮,因为对着他的耳朵——喵!
      柯南如释重负的长出一口气,“你吓死我了,讨厌的猫。”
      他爱抚地顺理着它柔软的毛,关了门,坐到椅子上去。
      这个房间不大,却很平净、整洁,主人是个爱干净的人,将它打扫的一尘不染,墙上贴着壁纸,涂着美丽的图案,屋顶安了天花板。此外还有一个荧火灯管,一个吊扇。靠近窗户的地方是一张规模不小的黑色大桌子,很大、很大,桌上有一支笔桶,里边还有几只笔。桌上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盆文竹,枝繁叶茂,绿得可爱。它经常食用柯南的茶叶,因此也不负所托,长得格外令人爱怜。文竹旁边是一个精巧的音乐盒,只要一上发条它就会响起来,这是主席凡人在柯南到来的时候送给他的礼物,今天它还摆在那里,每当他无聊的时候就听听“音乐”,很美的一段古典曲子。在桌子前方是一把椅子,这把椅子比他办公室的要好,外边包了皮革,坐上去很舒服,尽管有些旧了。桌子的左侧是一张单人床,上面铺着雪白的床单,其次就是被褥了。在房间的一角,对着床的那个角,有一棵很大的花,花盆也很大,这棵花叫什么名字柯南不清楚,枝大、叶宽,仿佛一棵小树,花冠大得令人无法想像,绿得犹如翡翠,长满了玛瑙一样的红球球。这都是猫的功劳,因为每天它要光顾几次,这个美丽的花盆就是猫的茅房,所以柯南不用在这方面头痛,这是一种很好的良性循环,花的食量大,猫的食量却不大,它们彼此照顾的都很好,顺便提一句:这个房间铺着光滑的地板,很艳丽。这与柯南的办公室形成巨大的反差。
      这个房间原来就是主席的住处,不过,这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柯南到来以后,他就将这间陋室送给了柯南,以表示关切之情,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们欣赏这间房子的时候,柯南已经在与他的爱猫亲热了。这是个他生活中不能替代的角色,既为他带去欢乐,又可以让他放松的忘掉许多令他烦恼的东西,似乎成了他不可分割的朋友。尤其这个朋友不会考虑任何事情,这就成了它独特的个性。像突然间飞上柯南的肩膀,猖狂的大叫大嚷就是其中的典范。它很多时候考虑的只是肚子的问题,或者是玩的问题。
      这是只非常美丽的母猫,长着一双富有魅力的眼睛,似乎有着美丽的眼线,小巧的嘴,肉红鲜嫩的小舌头。柯南时常让它张着嘴,因为他可以去欣赏它美丽的舌头,并且会将手指放在那个地方。猫的舌头很讨人喜欢,每当这时候,小猫总会满足他的好奇心,静立不动,任由他爱抚。柯南觉着,它的舌头,它的小嘴儿,具有漂亮女孩子般的诱惑力,借助小猫的舌头,小猫的嘴唇,他时常想到许多令他心醉神迷的画面。
      然而今天,柯南却没有这么荣幸,他要好的朋友只是朝他大吵大嚷,完全没有了昔日的温柔,因为猫已经一天没有吃到东西了,这种煎熬使它已经顾不上情面,唯有发泄才能有效的表达此时的心情。
      柯南觉着猫的声音很迷人,今天除外,很有魅力,也许是性别的原因,仿佛某些女孩子的声音,不仅尖,而且细。他无法说出这只猫的颜色、花纹,因为猫身上的花纹具有各种颜色,每只脚的颜色就不一样,身上的花纹就更难说清了,但是,它很美,无论从哪个角度欣赏。
      小猫还在叫着。柯南已经把它从肩头上请了下来。他无瑕去顾及那些令他烦恼的问题了,猫与不允许他那样做。它一个劲儿的提醒柯南,它确实饿了。他的动作愈慢,猫叫得声音就愈大,完全不顾忌隔避的人会不会吵醒。倘若柯南知道今天星期六的话,他就不会担心走路的脚步声会惊吓别人,当然,猫没有时间观念,它更不会管他是星期几。
      柯南已经打开了抽屉。
      这张桌子没有别的好处,就是抽屉多,左边从上到下有三个抽屉,中间是一个很大的抽屉。这里放着柯南的许多稿子,同时也是放稿纸的地方,再有,也有很多乱七八糟的玩艺,以后会有所介绍。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根香肠在猫的面前晃晃,“这是给你的!感觉怎么样?”
      猫咪报以亲切的叫声,显然很满意,叫声比起初温柔了许多。
      柯南撕开香肠的包装纸,又拿了一张纸垫在桌子上,随后掰了一段香肠放在上面。猫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还没等香肠放妥就已经大吃大嚼了,嘴里发出温柔地呼噜声。柯南伺候完了猫,抽出一只烟来衔在嘴角,很响地甩开打火机的翻盖为自己点上烟狠狠地吸了一口,鼻子里嘴里同时喷出几股浓烟,并伴随着长长地一声叹息,好像以此发泄心中的怨气。
      他感到胸腔内一股隐隐地剧痛,似乎肝胆欲裂,心脏像突然被什么沉重的物体压住,憋得喘不过气来。他清楚,自己是个气量很小的人,而且好生闲气。无疑,这会影响身体,直接会导致事业在途中会有大的变动,尽管不可料想,但是,这件事迟早会发生,尽管他想不到会在什么时候发生。可是,他又无法克制这种本能 。虽然一再强调自己要心胸开阔,否则难成大气,然而,在遇到不如意的时候,这个心理防线就会荡然无存。照此发展下去,久而久之必然会当染上重病,现在心中的这阵剧痛就是这场重病的前兆,他的额头拧成了疙瘩。他一只手夹着香烟,另一只手捏着心爱的翻盖精钢打火机,一张脸变得阴沉可怕,仿佛魔鬼的面孔。他又想到了那件令他伤心的事,与牧师内德·兰客姆不谋而合的那句话,一股无名大火突然暴发出来。他觉着心中的剧痛还在加剧,禁不住扶住了桌子。打火机随即掉在地上,发出了清脆的金属声。他的腰弯地仿佛一张弓。他忍住剧痛,猛得吸了一口烟,想以此减轻痛苦,然而无济于是。一阵咳嗽传来,烟喷出来,血也喷了出来,血水染红了桌面,很浓的一口血水,柯南像突然被抽走了筋骨,无力地倒在椅子上,他想站起来,稍微一动身子,连人带椅子同时倒在地上,他感到眼前一阵阵发黑,金星乱晃,荧光灯管由一个变成了一片,他猛地闭上眼睛。倘若这样下去肯定会晕过去,他努力克制大脑不要胡思乱想,静静地躺着,尽量舒展身子。他已经没有力气爬起来。他感到耳边一阵阵火山暴发般的隆隆声,越来越大,甚至超过极限,然而,他清楚,自己还醒着。倘若听不到这个声音的时候,他就完了。
      他就那么死死地顶着,一动不动。
      他的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跳下桌子,爬到主人跟前,用它的小爪子不住的抓着柯南的脸,嘴里发出阵阵低低的叫声,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毫无光彩,这个小小的举动让柯南感到很舒服。
      “世上没有比动物更有良心的了。”他模模糊糊地想,他已经不能用手去摸他的猫了。
      柯南失去了知觉。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他感到脸上一阵阵发痒,朦胧中他又睁开了眼睛。猫正在舔他的脸,柔软的小舌头一动一动的,很舒服,伴有一阵麻苏苏的感觉,无疑,那是它舌头上的肉刺。他抬起手慢慢地抚摸着猫的身子,觉着手臂有千斤重。
      “没想到在我快死的时候陪伴我的居然是你。”他说,苦涩的一笑,很凄惨,“宝贝儿,我们才是患难与共啊!”
      柯南闭上眼睛又躺了一会儿。
      猫在他的身边居然没挪动一寸地方。这个不会说话的朋友似乎明白了一点什么,它不再叫了,大大的眼睛不动的看着主人苍白的面孔,它仿佛觉着大难临头一样,蜷缩着身子,目光中流露出无耐的神情,看到柯南睁开眼睛,它走过来,趴在柯南跟前,舔着他的脸,低声叫着。
      猫是绝对没有力气扶起他的。
      柯南鼓起勇气爬起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烟,其次是打火机。他大口地吸着烟,屋子里烟气腾腾,蓝色的烟雾打着卷儿飘向顶篷。倘若天花板能口吐人言的话早就向他表示抗议了。他跌跌撞撞地扶起椅子,又摇摇晃晃地坐了上去,这期间烟一直没有离开嘴。他的猫又跳到了桌子上。看着主人的样子,它如释重负,又再享受它的美餐了,并不时的看一眼它的主人。猫对柯南的烟味儿已经适应,因此,有今天的烟气也毫不感到意外,仍然旁若无人的享用美餐。柯南脱了外衣放在椅子上,倒在床上。他感到头晕得厉害,又燃起一支烟叼在嘴上,随后,他灭了灯。漆黑的夜里只有一支烟火在不时的晃动,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声叹息。
      猫躺在主人的身边,不多时就进入了梦乡。
      柯南又想起了牧师内西·兰塞姆最后一次聆听临终忏悔时的情形:临终者是个布店老板,年轻时曾和著名音乐指挥家卡拉场一起学小号。当时他的成绩远在卡拉扬之上,老师非常看重他的前程。可惜20岁时,他迷上了赛马,结果把音乐荒废了,要不然可能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音乐家……
      “倘若我现在放弃文学的话,布店老板就是我的前车之鉴。”他自语,又吸了一口烟,“可是这条路啊?倘若刘媛在就好了,至少这个人还可以安慰我几句,可是……”
      想着,他闭上了眼睛,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那支没有燃尽的烟掉在地上,很亮、很亮。

      三、凡人与他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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