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家的屠夫郎

作者:河清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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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 成亲



      晚上,何平彦端坐在书桌面前,咬着笔杆无处下笔。

      写什么呢?《三国演义》?《红楼梦》?那可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作者都是大神,文化底蕴哪是他这种凡人能够效仿得到的。至于什么《西厢记》、《牡丹亭》倒是文辞华丽,辗转缠绵,可他又觉得写出来都只会拿给京城那些官太太们传阅,说不定还会被列为“□□”禁书。到时候他是出名了,可也怕卖不出去影响到收入啊。《聊斋志异》?啊啊啊写神怪不会被抓吧!何平彦抓着自己的头发,真是冥思苦想,烦恼极了。

      又要有人看,还得紧紧抱着朝廷的大腿,关键是还不能太难了,他也得能够想起来,能够写下来啊。对了!何平彦灵光一闪,在泛黄的劣质宣纸上写下了一行字:喻世明言、醒世恒言、警世通言!

      那自己取个什么笔名呢?按理来说应该留下冯梦龙的大名,可……何平彦在写了“冯梦”两个字以后就迟迟下不去笔了。他可不敢写“龙”字,后脑勺都凉了,感觉一把大刀挂在梁上。就这样吧,冯梦先生,就当表示对人家的尊重了!

      总算想好写什么了。何平彦舒了口气,顿时感觉肚子饿了。他想去下碗面,可做饭对他来说还真是件难事,太麻烦。哎,只好翻箱倒柜的找出自己给许成买好的一些点心,懊恼地啃着填饱了肚子。

      第二天,何三爷特意跑过来跟他说好消息的来了。许家已经同意婚事,叫唤了庚帖。十天以后正是好日子,就定在那天成亲。因为何平彦这边出手阔绰,所以媒婆那边把一切都搞得顺顺利利的。到了成亲那天,自然会派人来全程指点。

      何三爷问他:“听说你答应了许家做上门女婿?那为什么要让我去请酒楼的大厨去开席呢?随便做一顿简单的省点银钱过日子不好吗?”

      何平彦笑了笑:“三叔,那谢老板是我朋友,又是镇上来了好几家店的人物。到时候还回来吃喜酒,您说,我能不好好办吗?”

      何三爷的脸上更加疑惑了:“那既然如此。怎么又要以许家的名义去请呢?以你的名义不好吗?免得人家见你做上门女婿,把何家看轻了去!”

      何平彦只笑笑,过了好一会儿,才低声说,“男子汉,不在乎面子。”

      何三爷看着自己侄儿第一次这样轻声轻气的说话,大为惊讶。当他回过神来,更加诧异了。这个孩子,怎么心思如此地细腻周到?要是从前,他万万不会答应这么亲事,更不会如此为对方着想啊!

      春天,春天真的来了。何三爷吧唧吧唧嘴,哑然失笑。

      几天后,何平彦又踏进了那家书肆。

      这会儿,他的心中也有些忐忑。于是乎,余勉就发现,这个叫做何平彦的年轻人有点……不对劲?上次过来,还是嘻嘻哈哈的,这次毕恭毕敬地,行了礼这才递过来整整齐齐订好的一叠纸。

      “余老板,您先看看。”

      余勉接过来这沓纸,只扫了一眼,嘴巴就张开了,讶异之情溢于言表。

      “呵呵……我家境贫寒,所以书稿有些简陋……”何平彦不好意思地干笑着。

      其实倒不是他实在穷得只能买这种最平常的泛着黄的纸张和笔墨了,只是他穿过来以后就只记得给某人买首饰买吃的买成亲用的锅碗瓢盆,根本不记得为原主添置些笔墨纸砚。等到要用的时候,也只能凑合着用了。

      何止是简陋?余勉汗颜,这个字,真是丑出天际!

      怎么说呢,看过去每个字都是一笔一划写成的,看样子并非是作者在有意马虎。可是那字形结构真是……一言难尽,只能说能够看得清,毫无美感。余勉可以说,自己七岁时候的字都写得比这个好。

      他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何平彦,这也是个读书多年的人吧?认得这么多字,却连最简单的字形都写得奇丑无比?偏偏对方一脸地真诚,只等他看完给出评价。余勉只好硬着头皮,在对方炽热期待的目光中盯着书稿往下看。

      不过一看下去,他心底倒是暗暗惊叹。不错!现在京城中大多流行闺怨之词,情情爱爱唧唧我我的,虽然言辞华丽,他却有些看不下去。这些小故事装订成册,倒是有几分意思。只是这两年书市的行情不太好……不知道……

      “余老板,余大哥,你看,能卖出去吗?”何平彦一脸的热忱,紧紧地盯着他。

      余勉咳嗽了一声,伸出了五个手指头,“五十两,这是我现在能给你的价钱。”

      看着对方呆滞的眼神。余勉以为是自己给的价钱太低了,又加了一句:“你放心,若是卖得好,以后会有分红。”

      对方幡然醒悟似的,一蹦三尺高:“太好了!”

      原来他不是嫌少了。余勉汗颜,说:“你把这几本字帖拿回去吧,好好把你那字练一练。就当是我送你的。”

      何平彦没有半分不满,欢喜地接过来,说:“太好了!我就想练练字的,可是买不起字帖。余勉,你真是太客气了!以后,你就是我朋友,我写了书,都给你拿过来!”

      徐勉心底暗想,就光是这一卷都不知道卖不卖得出去呢。只要不亏本,就算是好了。毕竟,只也算是他得一次尝试。

      等到半年以后,余勉赚得盆满钵满得时候,再想起何平彦这句话,才后悔自己为什么自己不早点签一份合约。大意了。

      话说这边,日子不紧不慢地过着,转眼就到了成亲的日子。

      夜里。

      盖头底下,许成内心忐忑,双手紧紧握拳。他从小被当成汉子养,没有半点柔弱之风,更没有向谁示过弱。原本他还不以为然,甚至暗地里是有些得意的。要不是他天性坚强,又怎么能独立门户?可是,这几日听了一些人的风言风语,心里暗暗地也心疼何平彦。他们这门婚事,外人看来是委屈了何平彦,在他看来,又何尝不是呢?恐怕他,比外人还要看得更明白,更要心疼些!

      特别是祖母拉着他的手说了好一会话,大抵是让他从今以后性格放软和一些,多顺着何平彦。一方面是讨对方的欢心,一方面又何尝不是做给外人看呢?

      门开了,何平彦一声酒气地走进来。他步调稳健,倒是没有喝醉的迹象。

      这就要感谢他的好兄弟陈敬了。这家伙,脸黑酒量大,帮他挡了一杯又一杯,出够了风头,他这才钻了个空子,早早过来。

      “许成,”何平彦一屁股坐下来,二话不说,兴冲冲的掀盖头。

      呃——盖头下露出的那张脸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本来许成的脸算是棱角分明,眉目如画的,可偏偏像个女人一样涂了一层厚厚的白粉,还涂了什么,口脂?这个时代的口红,说不出的怪异。

      “怎么?你酒还没醒?”许成冷冷地盯了他一眼。何平彦赶紧嗅着自己地衣袖,说:“是有很浓的酒味,都怪那个陈敬,让我把酒往衣服里洒。我去沐浴,很快就回来。”

      等他回来,许成已经洗完脸,只着中衣,端坐在桌子面前了。

      虽然何平彦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桌子上正摆着几样可口小菜。可他还是被许成的样子引得挪不开眼。

      皮肤比女人还白,额上的那颗红痣更是衬着肤如凝脂,惹人怜爱。可是那张脸和神情却又偏偏是个现代的禁欲系小哥,二者搭配,不显突兀,反而相得益彰,越发显得此人如人中龙凤,风
      姿卓然。

      何平彦迷迷糊糊的,他没有喝醉,却像是喝醉了。再加上喝了交杯酒以后,俗话说酒壮怂人胆,他就越发健谈了。聊着聊着,不知道怎么就把某人拐到了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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