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笙歌

作者:卿茉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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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张


      柳子琛打开了心结。整个人也开朗了不少。

      柳笙儿又不时让他带些家里的甜品去学院里给大家分享。时间一久,大家自然也接受了他。

      他也更努力的读书了,时时得到夫子的夸赞。再加上柳笙儿时不时的给柳子琛开小灶。

      她柳笙儿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给一个小学生辅导功课那还不是妥妥的。

      除了教柳子琛一些唐诗宋词,主要还是教授一些学习方法。

      柳子琛也越来越崇拜柳笙儿,他以前只觉得自己姐姐会挣钱。日子久了才发现,原来自己这个姐姐还博学多才,见识广博。

      后来只要有什么事,柳子琛都会告诉柳笙儿,听取柳笙儿给他的建议。

      ...

      柳笙儿又细细的挑选了烘干的蘑菇让人给梁晟还有云廷送了过去。又写信给梁晟交代了一下作坊的近况。并要梁晟来青峰镇商量养蚕的事。

      柳笙儿凭着自己当初在缫丝厂实习时的记忆,从初春就开始实验怎么孵化蚕卵,直到最近才掌握到适合的温度成功孵化。

      此事事关发财大计,柳笙儿一定要和梁晟面谈。自己对大周好多东西都还不太了解。还是得靠梁晟。

      梁晟看到柳笙儿的信,热血都沸腾了。衣食住行,这衣就排到首位。

      你可以一天不吃饭,一天不睡觉,一天不出门。可是你不能一天不穿衣服啊。

      梁晟接到柳笙儿的信就马不停蹄的往青峰镇赶,晚到一天都是损失。

      大周人民的衣服大多是棉和麻。并不曾有其他布类。如果真的可以产出柳笙儿所说的丝绸,那银子就会长流水一样进入自己的口袋。

      到青峰镇也已是七日后。

      柳笙儿带着梁晟,每日亲自照料蚕宝宝。

      每日去山上采摘最新鲜的桑叶来喂养。用石灰水给屋子消毒。清理蚕沙。每一项工作都亲力亲为。

      从最初黑区区的蚕宝宝,慢慢的长大变得白白胖胖,然后变得透明。再到吐司结茧。经历了差不多接近一个月的时间。

      最后才到了紧张的缫丝时刻,蚕丝由蚕茧中抽出,成为织丝绸的原料。

      一颗蚕茧可抽出约1000米长的茧丝,若干根茧丝合并成为生丝。

      柳笙儿使用了原始的缫丝方法,就是将蚕茧浸在热盆汤中,用手抽丝,卷绕于一个特制的木轮上。

      最后再由李氏将生丝用纺车给做成丝线和锦缎。

      当第一块完整的丝绸手帕出现在三人面前时,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

      这丝绸可是好东西,梁晟和李氏只觉得这丝绸的布料手感柔滑细腻,自带光泽。

      可柳笙儿却知道这丝绸的好处,在历朝历代这丝绸都是贵重布料。

      丝绸的优点很多,不仅穿着舒适。丝绸由蛋白纤维组成,与人体有很好的生物相容性,表面光滑,其对人体的摩擦刺激系数非常低。

      而且吸、放湿性好。蚕丝蛋白纤维富含亲水性基团,又由于其多孔性,易于水分子扩散,所以它能在空气中吸收水分或散发水分,并保持一定的水分。

      在正常气温下,它可以帮助皮肤保有一定的水分,不使皮肤过于干燥。

      在夏季穿着,又可将人体排出的汗水及热量迅速散发,使人感到凉爽无比。

      不单单是这些,丝绸还有很好的保暖性。其保温性得益于多孔隙纤维结构。在这些空隙中存在着大量的空气,阻止了热量的散发,使丝绸具有很好的保暖性。

      穿丝绸还能抵抗紫外线。丝蛋白中的色氨酸、酪氨酸能吸收紫外线,所以多穿丝绸皮肤好。

      而且还能增强体表皮肤细胞的活力,促进皮肤细胞的新陈代谢,同时对某些皮肤病有良好的辅助治疗作用。

      柳笙儿把穿丝绸的好处给两人一说,两人都感到不可思议。一块小小的布竟然有这么多好处。

      “笙儿,你是如何知道这么多的?”梁晟有些好奇,这丫头年龄不大,哪里来的这些见识。

      “我们笙儿打小就爱看些杂书,想来是书上看来的。以前他爹走街串巷的总爱给他带些旧书回来。”李氏不想别人把自己女儿当作异类。

      “哪本书看的?我怎么没看过?”梁晟盯着柳笙儿,像是想要看穿她心理的秘密一样。

      “你天下的书都看过了?那你怎么不去考状元,跑来做什么生意?”柳笙儿没好气的白了两人一眼。

      老娘帮你赚银子,你倒是疑心起我来了。你这不是吃饱了没事儿干么。

      “对不起!姑奶奶!我错了。您大人有大量,原谅小的。”梁晟没皮没脸的讨饶。

      “切!谁要原谅你?还是想想这丝绸的事怎么办吧?”

      “什么怎么办?”

      “到底在哪里做啊?不能再在小柳庄做了,太打眼了。我也管不过来了。”

      “倒也是。”

      “我想着还是得从京城那里开始售卖才有更大的利润,天子脚下暴发户多。”

      “这样吧!我京城郊外有两个庄子。便从那里开始养殖吧。”

      “这样也好,我把这养殖和缫丝的技巧都记录在小册子上了。你这一个月下来想来也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小爷出马,什么搞不定?”

      “但先也不要养太多,也不知道京城的气候这些如何。先养即方纸试试吧。我为你孵化好蚕卵。你且好生照料。”

      “本来还想在小柳庄多呆些日子,多尝尝笙儿你的手艺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回京城了。”梁晟也很无奈。

      “知道你这个月辛苦了,一会儿晚上姑奶奶亲自下厨犒劳犒劳你。行了吧?”

      ”那可就太好了,晚上咱们吃什么呀?”

      “晚上你就知道了。”柳笙儿卖了个关子。

      当天下午,柳笙儿让云一和云五去捉了不少田鸡。晚上做了田鸡煲和美蛙鱼头。

      辣得梁晟满头大汗,却直呼好吃得过瘾。不顾形象的吃了好几碗。结果得知自己吃的是田鸡。郁闷了半天。

      怎么柳笙儿看起来软软萌萌的,却总爱吃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上次是猪下水,这次是田鸡。他都不知道到底还有什么是这个小丫头不敢吃的。

      不过才几个月不见柳笙儿,这丫头仿佛又长高了些。头发柔软黑亮,两个眼睛圆溜溜地透着狡竭。一笑起来,有一对浅浅的酒窝。

      不得不承认这丫头是越来越好看了。也比京城那些名门闺秀活得更真实些。

      那些大家闺秀就像提线木偶一样,做什么都一板一眼的。时时戴着面具,当真无趣至极。

      不像柳笙儿,高兴了就笑。不高兴了立马就甩脸子。这些才狗恣意潇洒啊。

      梁晟觉得柳笙儿颇对自己胃口。

      或许自己娶了她也不错啊,以后两人走遍大江南北的做生意。做一对快活的神仙眷侣。

      现在两人年纪都还小,只要自己守在柳笙儿的身边,不愁不能近水楼台先得月。

      何况这柳笙儿身边也没有什么能和自己一较高下的人选啊。大周又有几个比自己身份贵重的。论人才家世,没道理不选自己。

      不知道这是不是就叫做官二代的盲目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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