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台

作者:南*******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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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法石之学期初


      第十一章抵达霍格沃茨

      火车逐渐开过平坦的原野,进入一片山区。远望下去是一片丛林和一个大湖,水鸟远远地从湖上面列队飞起。微微的凉风从窗户的缝隙中吹出来,柔柔的十分舒服。罗森惬意地躺在空无一人的长椅子上,等待到达憧憬已久的霍格沃茨。

      魂斗罗日常输入30命代码通关之后,窗外的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列车员的声音通过魔法传送到每一个隔间当中,告诉众人行李会运到学校,只需穿上巫师袍即可。

      列车停下来的站台非常狭小,显然是一座被麻瓜荒废多年的站台被巫师拿过来鸠占鹊巢,和伦敦国王十字车站完全不是一个级别。“巫师没有创造力看来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唯一能吸引罗森的就是那些马车了。罗森看到马车的一瞬间,他感到自己腰上的魔杖有了反应,于是立刻意识到这是夜骐。

      夜骐是一种黑色有翼马,骨瘦如柴,人们认为它会带来坏运气。夜骐,形态有些类似爬行动物,长着巨大的黑马身体,一点肉都没有,黑色的毛皮紧紧地贴在骨头上,一根根骨头清晰可见。迷信的人认为这种生物非常不吉利,会给看见它们的人带来所有可怕的灾祸,是个凶兆,因为夜骐只有那些亲眼目睹过死亡的人才能看见。

      但是实际上,夜骐很聪明,并且用处很大。一旦被驯服,就永远不会离开主人。夜骐在方向感上有着惊人的感知力,只要告诉它们自己想去的地方,它们就会将乘客带到目的地。夜骐可以在空中以惊人的速度飞翔。霍格沃兹饲养的这些夜骐的工作主要就是为学校拉马车,如果邓布利多需要进行长途旅行而又不想使用幻影移形,他也会使用这种生物。

      最让罗森惊讶的是,他能看到夜骐。

      只有目睹过死亡的人才能看见夜骐,这句话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谁死亡?巫师?人?还是只要是生命就符合?麻瓜看不到夜骐,不管是否目睹过死亡。所以只能是目睹过巫师或哑炮死亡的巫师或哑炮才能看到夜骐。也许某些接近人的魔法生物也符合要求,只是没人研究过。罗森推测,也是自己一岁的时候目睹过食死徒的死亡,所以能够看到夜骐的存在。

      “好迷幻的生物啊,有它在,可能一切魅惑性魔法都会失效,难怪很多强大的巫师都和夜骐作伴,就是为了让心境镇定下来,投身于魔法研究之中。”罗森看着夜骐,一时失神。

      旁边的纳威一脸懵逼:“什么夜骐?我怎么没看到?”

      “看不到也好,至少没有那么多烦恼……”罗森苦笑。

      一个大个子出现了,衣着邋遢肮脏,长着浓密的大胡子,比砂锅还要大的拳头举着一盏油灯,在这个黑漆漆的站台上,虽然不明亮,但仍然十分醒目。那个家伙几乎有两个成年人那么高,相当于人等比例放大两倍,(“所以,体重是正常人的八倍多?”)。显然是要是管理员鲁伯·海格。远远地看去,海格在和哈利交谈,可能哈利是他唯一认识的一个学生,因为别的学生不会让海格去接送的。

      到霍格沃茨之前需要坐船穿过一片大湖,看起来就是之前在火车上见到的那个湖。罗森拉着纳威上了一艘船(我不是艹船狂魔张局座……),赫敏·格兰杰由于没人愿意和她一起,无奈之下跟罗森他们同行,最后一个就是之前的“怪人”(罗森腹诽道:“应该是逗比”。)威廉·泰伦斯,拉文克劳本来人少,而且以妹子为主,他问了一圈也没问到几个有可能去拉文克劳的学生,只能灰溜溜地过来挤一艘船。

      威廉·泰伦斯有些不耐烦:“为什么看那些学长学姐就可以坐那些奇妙的悬空马车,我们就得苦逼坐船。”他没说出来的下一句话是,美国的学校可没这么古板,都是尽可能方便地来。但罗森听出了弦外之音,“霍格沃茨是个历史悠久的学校,所以这些事情都是为了纪念伟大的先辈,当年的四巨头。”

      “你确定你没在编故事?”赫敏十分不满,之前在火力压制哈利、罗恩等人的时候罗森就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上辈子被老师训习惯了),后来干脆尿遁,不知道跑到哪个角落去了。看见机会,毫不犹豫给罗森找茬。

      “这可不是我编的,我又不是诗翁彼豆,《霍格沃茨,一段校史》里明明白白写着,学霸君莫非没有好好看书?”罗森很不怀好意。

      “不可能”,赫敏飞快地第N次翻阅手中的大块头,无视了旁边瑟瑟发抖的纳威,以及不明觉厉的泰伦斯,自信地反驳道:“我已经把这本书从头到尾都读过了,里面根本没有写!”

      罗森一脸黑线伸出手,把《霍格沃茨,一段校史》拿过来,翻了一会,指着里面说道:“23页,第5行,咳咳。那天雨刚停,天空如同灰蓝色的宝石一般明净,他们艰难走过泥泞而崎岖的小路,战胜了巨大湖泊里的生物的威胁,撑着白色的小船来到他们梦想开始的土地……”

      赫敏一副不可思议、你tm在逗我的表情,“你这是什么意思?这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罗森俨然以胜利者自居:“还不明白吗?崎岖的山路,巨大的湖泊,白色的小船,还有四个人一组的规定。我们正在以先人的方式走过他们的道路,就这么简单啊。”

      第一次交锋,罗森1:0赫敏,KO!

      “至少可以摆脱一段时间了,不用遭到狂轰滥炸。”罗森很得意,看这本书的时候留了个心眼的确有用。

      下了船,新生们跌跌撞撞地沿着岸边的一条通道向上攀登。罗森小心翼翼地抓着边上的绳子,心里一边诅咒着该死的恐高症。下一个需要操心的事情就是分院了,只不过这个可不是自己能够完全控制的,一定程度上听天由命。

      第十二章分院

      夜色下,霍格沃茨城堡显得十分雄伟、神秘,但是这份奇妙的感觉被一个人破坏掉了——站在门口带领新生的麦格教授。罗森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想起了自己上中学的教务处主任,以及自己玩三国杀被主任抓了个正着的悲惨经历。罗森默不作声,带着沉痛的心情,装出一副瑟瑟发抖的神情,成功没被这个魔法世界“学生的克星”盯上。道理很简单,“听母亲说,调皮捣蛋的学生会在开学第一天就被麦格教授拉黑。”

      他注意到,平常都是很粗鲁、随意的鲁伯·海格在麦格教授面前,也是一副恭敬的样子。罗森推测,从年龄判断,他们可能年级接近,然后海格可能被麦格制裁过……或者说,麦格当年也是个赫敏一样的人,然后欺负地其他男生(我为什么要说其他俩字……)产生了心理阴影(请问,阴影面积有多大,和海格的体型是否为正相关?)。这样就解释的通了。

      只不过,罗森对这样的麦格教授充满了恐惧,习惯了自由散漫的他最讨厌的就是一个教导主任式的人物。

      “天呐,我的未来,我该拿什么拯救你。”罗森唉声叹气。

      高得看不见顶的大门终于打开了,新生像一群待宰的羔羊排成细长的队伍向前蠕动(罗森已经悲观到了极致)。天花板上成千上万的蜡烛(产生大量CO2,加剧温室效应,罗森继续吐槽)和随风飘曳的星光交相辉映(这是给我们开追悼会吗?),照在下面不计其数的银质餐具和金色的高脚杯上,亮瞎了罗森的24K钛合金狗眼(单身狗的悲哀)。在这种奢华、堂皇的气氛下,罗森打算完成自己最后的晚餐——哎,不对,自己是去分院的,又不是走向十字架。罗森从悲伤的气氛中回过头来,重新考虑正事。

      邓布利多等教师在最里面的教师席上打量着新生,头发油油的老师估计是斯内普,一副别人欠他钱的样子,看谁都不顺眼;带着大围巾、脸色苍白的老师是奇洛,他目光失神,不知道是不是中了夺魂咒;弗立维教授因为个子过于矮小,坐在一大摞书上,罗森很好奇为什么他不用魔法让椅子变高;身上站着两片叶子的应该是斯普劳特教授(女),和蔼的目光给人感觉她会善良地收留被淘汰的学生(事实上,在某程度也是如此);那个独臂、并且使用魔法假肢的老师应该是凯特尔伯恩教授,教保护神奇生物课,被火螃蟹等危险生物造成重伤,这个是罗森在一本介绍当代巫师的书上读到的。

      凯特尔伯恩教授胆大,无妻无子,任教期间因教学事故等因素被留校查看过不少于62次。他在照顾如鸟蛇、格林迪洛和火螃蟹这些生物时总是低估其危险性,还有一次给火灰蛇施魔法,让它在《好运泉》话剧中扮演蠕虫,结果引燃了整个大礼堂,搞了一个大新闻,被整个魔法界(尤其是学生的家长)狠狠地批判了一番。不过凯特尔伯恩经常造访龙的保护区,也许以后可以向他请教一些关于火龙的问题,抢劫古灵阁,哦不,是钻研生物学会变得更加方便有效。为了打败伏地魔而拿走金杯,能算抢劫吗?罗森理直气壮的想到。

      麦格教授在他们面前放了一只四脚凳,又摆上一只破旧的尖顶巫师帽(这个帽子恐怕和三兄弟年纪相仿了吧)。一直不动的破帽子突然来了精神,其不亚于瞎子敲破锣的噪音让人不禁想起不入流的蹩脚作者写的摇滚乐。罗森只能yy着分院帽在校长室编歌词的时候,周围无数老校长的画像在争论的场景,的确有趣,希望有一天能够亲眼目睹。

      罗恩愤愤地说道:“看来我们只需要戴一顶帽子就可以了,该死的弗雷德,他才要去和巨怪摔跤呢。”

      罗森幽幽地感慨道,“我宁愿去和巨怪摔跤,相比听他的折磨,至少我能知道我面对的是什么,而不是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哈利一脸好奇,初次接触魔法世界的他忽略了这种声音。

      威廉·泰伦斯捂住耳朵:“怎么会这么难听,迈克尔·杰克逊先生(深受尊敬的美国歌唱家)会被气死的”。

      歌唱完了,接下来是排队宰杀时间。一只一只温顺的羊走向前,等待他们的归宿。罗森都走神半天了,终于念到了他:“罗森·安提俄克·佩弗利尔!”

      邓布利多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当然知道安提俄克和佩弗利尔这两个词意味着什么,因为他手里的魔杖就来自那位先祖之手。安提俄克·佩弗利尔并没有像传说中那样早早地被人在睡梦中突袭致死(在诗翁彼豆故事集里,三兄弟中的老大获得死神老魔杖的馈赠,在角斗场上无人能敌,但是在睡梦中被人杀死),而是把整个家族传了下来。这一支的每一个成员都要加上中间名字安提俄克,用以纪念先祖。邓布利多打量着罗森,若有所思,但没什么表情。罗森推测,邓布利多对自己最关心的可能就是那记奇怪的死咒,不过那跟自己可没什么关联,要研究就研究去吧,顺便告诉我结果就行了。

      罗森戴上分院帽,和分院帽谈笑风生。

      关于分院帽的原理,有人认为是固化的摄神取念,但问题在于就算梅林也不可能让一个摄神取念咒维持一千年,固化魔法的消散就像放射性衰变一样无法避免。分院帽应该是一个特殊的活物,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被施了魔法的物品。

      “有趣的小子,能看出来我不是一般的帽子,只不过我也不知道我当初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了。但一般的帽子肯定不能像我这样。给你个福利吧,你想去哪个学院?”分院帽就跟遇到知音一样的兴奋。

      罗森泪流满面,这么不靠谱的帽子自己还是第一次见到。

      “斯莱特林怎么样?你这样出身纯血家族、而且潜力巨大的去斯莱特林肯定有很多的优待,也许三十年后的魔法部长就是你。”分院帽开始安利了,天知道格兰芬多的帽子为什么会帮斯莱特林说话。

      “算了,那里都是别人的未婚妻,会被打的,还是拉文克劳吧,高质量妹子多,男女比例也很棒(前世学理科的教训,半年才认识了五个女生,还包括辅导员在内,能脱单就有鬼了)。”罗森随便编了个理由,装作一副单身狗畏前惧后的样子,直接堵住了分院帽的嘴。“以后有机会再聊吧,我有点头晕。”罗森觉得分院帽有点像七龙珠里的龟仙人,只要不认真的时候从来就不靠谱。

      “拉文克劳!”

      罗森慢慢起身,走向拉文克劳一侧,跟泰伦斯打了个招呼。

      邓布利多若有所思:“关心女朋友的事情,说明他基本不可能成为第二个汤姆·里德尔,只要管教一下就可以放心了。我对自己的眼光还是信得过的。”

      第十三章晚宴

      “兄弟,你看我说的很准吧,我说我能进拉文克劳就能进拉文克劳!”泰伦斯洋洋得意地举起酒杯,实际上里面装的是果汁,然后一副狂放不羁的名士的样子喝到肚中。罗森默不作声地翻了一下白眼,鄙视这种表面豪迈实际上却无比猥-琐的行为,因为显而易见泰伦斯想吸引女生的注意力。罗森赌一个铜纳特,如果他要是在斯莱特林,肯定也会这么说,无非就是改个词而已,然后被那些女生的未婚夫一起打得满地找牙。“你应该庆幸你是在最和谐的拉文克劳,而不是暴力的格兰芬多和名花有主的斯莱特林。”罗森略带讥讽地说道。泰伦斯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不好意思地保持了沉默。

      罗森在分院的时候注意了一下人数,今年的新生大概有100人,这和魔法界一共8000多巫师的统计基本吻合,因为巫师平均寿命在90上下,魔法可以治疗很多疾病,却无法阻止衰老和死亡,于是就诞生了魔法石这种延年益寿的宝物和魂器这种“永生”的手段。只不过,这两者是否真那么有效,有待观察,反正罗森强烈怀疑这二者被人给“神化”了。

      话题回到新生上,赫奇帕奇的人数是最多的,大致50人都去了赫奇帕奇,这也是期末的时候,赫奇帕奇的学生天赋不佳,但是学院分数仍然不差的原因,人多力量大。格兰芬多拿走了剩下的一半,25人左右,斯莱特林约15人,拉文克劳人最少,只有13个,只有四个男生。看来不出意外,他们四个会在同一个寝室了,也不用纠结这些问题了。所以学院的地址和人数也有着很大的关系。赫奇帕奇人数众多,所以需要在城堡内部,否则装不下。格兰芬多霸占了最大的那个塔楼,拉文克劳的塔楼相比而言要小许多,而斯莱特林能在狭小的地下室挤下,这些都和人数关系很大。

      有一个霍格沃茨校长写过一本书,详细收录了每一届学生在各个学院的比例,最后得出的平均值是,赫奇帕奇50%,格兰芬多25%,斯莱特林14%,拉文克劳11%。今年的话,可能自己是个穿越者,再加上泰伦斯这个来自美国的学生,去掉两人也符合这个比例了。看来社会学的一些要素,在魔法界同样适用。这一点对将来自己应该会有很大帮助。罗森若有所思。

      刚才邓布利多在讲话的时候果然按照以往的风格说出了,“笨蛋、残渣、哭鼻子、拧”四个词,天知道他到底是啥意思。罗森看过两种解释,一种是翻译成拉丁文之后意思变成“梅林保佑你”,罗森不会拉丁文,也许等以后谷-歌翻译出现之后可以验证一下。另一种说法是,四个词对应四个学院的弱点,号召他们团结一致。只不过,一向对这种事情无孔不入的预言家日报却从来没有过报道,估计他们自己也搞不懂什么意思。

      “我们自我介绍一下吧,反正大家都在同一间寝室。”罗森看着旁边的三个同年级的男生说道,刚打算开口介绍,突然旁边一个学长提醒道,“同学,我们拉文克劳人很少,所以寝室都是两人一组,不像格兰芬多和赫奇帕奇那么拥挤。”纳尼,还有这种福利?其他几个人也都是同样的惊喜,来之前听别的学院学长说过4~5人一间,还悲伤了许久,拉文克劳果然是最好的学院!

      “我叫罗森·佩弗利尔,来自佩弗利尔家族,有一只猫狸子作宠物,大家叫我罗森就好。没有什么不良习惯,所以应该没什么问题。”有上辈子大学住宿的经历,罗森主动添加了一句关于寝室相处的信息,不过还好自己没有什么毛病。

      “我叫威廉·泰伦斯,大家叫我比尔就行,当年欧洲大战的时候我家搬到了美国居住,后来神秘人倒台之后又回到英国。嗯,我也没有什么不良习惯。”罗森脸上挂着三条黑线,成心模仿我说话是不?

      “我叫迈克尔·科纳,喜欢魁地奇,最想加入学院队,喜欢魁地奇可以跟我一起打。另外,我喜欢魔药,如果有人需要的话可以看我的作业。”汗,这个就是原著里金妮的初恋吧,怪不得能追到她,这么热情的确符合她的性格。罗森腹诽道。

      “我叫泰瑞·布特,生活挺平淡的,也没什么想法,就——这样吧。”布特介绍的时候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进的拉文克劳的。”

      话题开始转移。

      晚宴进行中,罗森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格兰芬多吃相最难看,甚至都开始争抢起了食物!“我的天,十只大烤鸡,被五个人抢?他们是饭——大胃王吗?”罗森本来“饭桶”俩字都想脱口而出了,转念一想不太好,只能含蓄地批判一番。另外,如果说格兰芬多是一个极端的话,那么,斯莱特林就是另一个极端。带着餐巾,一板一眼地切着食物,不慌不忙地送到嘴里,等他们吃完估计黄花菜都凉了,罗森冷哼一声。

      泰瑞·布特萌萌地问道,“黄花菜本来不就是凉的吗?”

      “.…..”

      旁边一位学姐被逗乐了,主动解释道,“黄花菜都凉了是来自东方的一句俗语,可以说人不守时,也可以说做一件事的时间太过漫长。”咦,能说出这句话的貌似只有一种可能?

      “是来自中国吧?”

      学姐很惊讶,相互隔绝的两个世界很少有人了解对方,这个学弟看上去不可能有东方血统,“你知道中国?”

      罗森翻了个白眼,但还是打着精神回答道,“看过一些关于那边的介绍而已,我可从来没去过,都不是一个魔法体系。”这个就是秋·张了,不可能错的。要是能认错,罗森表示他就把盘子吃下去。

      一边和秋·张自我介绍、闲聊天,罗森发现拉文克劳的人在吃饭的时候,多数都是只吃自己能用叉子够到的食物,从来不想站起来去拿远处的,“这难道就是聪明人的通病吗?”罗森不禁汗颜。赫奇帕奇那边是最好的,大家一起分享着美食,真是有些羡慕。

      过了一会,女生们开始讨论谁是新生里最帅的了,额,好吧,花痴是件很正常的事情。罗森冷不丁插嘴说道,“也许那位鹰钩鼻老师年轻的时候就是校草,”嗯,借助黑斯内普来讲冷笑话是件不错的事情,如果没有被对方发现的话,罗森吓得赶紧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斯内普懒得搭理这边,冷漠的目光一直盯着格兰芬多那侧,显然是可怜的哈利·波特进入攻击范围了,唉,为他默个哀吧。

      拉文克劳的寝室有些高雅,一种清幽的气氛萦绕其中,这种人性化的设计可不是前世那些大学的破宿舍能比的!想起前世连独立卫浴都没有的宿舍,罗森百感交集。不表。

      和罗森一起的是威廉·泰伦斯,估计是考虑到都有美国生活的经历?分寝室的时候的确挺重视这一点的。迈克尔·科纳和泰瑞·布特在隔壁,有时间可以找他们一起开黑,哦不,是一起交流学习经验。嗯,要说正式语。

      “比尔,明天不想由于时间不足而找不到教室的话,我建议我们早点睡。”

      劳累一整天了,也不会有人在这个时候还有精力浪了吧,哦,听到格兰芬多那个方向传来的隐隐约约的吵闹声,罗森意识到自己低估了某些人的好动因子。

      第十四章学期伊始

      罗森一直觉得,开学第二天就上课很不合理,因为大家都不认识这个城堡的路。没有随身携带的手机和里面的高德地图,想在这种完全陌生的城堡里顺利抵达目的地真是件不靠谱的事情。罗森和比尔(威廉·泰伦斯小名就是比尔,这个是英语里的传统)两人拿着学长发的简易版地图,走两步就看一眼,然后再尴尬地问旁边的学长这是哪,显得格外狼狈。不过,其他新生也好不到哪里去。即使你真的找对了路,一兴奋之下就很有可能踩到楼梯的空档处,然后就跟掉进了沼泽里面一样无法脱身,只能等人把你拽出去。

      让城堡变成迷宫的创意貌似来自当年的阿芒多·迪佩特校长,他出身于拉文克劳,却充满了童心,让本来就岔路重重的霍格沃茨,变成了一个大型三维立体迷宫。当然,这在给人们带来新奇感和欢乐的同时,也不知道坑了多少新生。罗森不停低声咒骂着迪佩特校长的杰作。

      看来得想办法弄到活点地图了,从时间来判断,可能双胞胎还没有拿到,那就找个机会去费尔奇办公室。这么下去自己真的药丸。提前了一个多小时离开塔楼,距离上课不到10分钟了,竟然还是没找到。因为,自己刚才走的楼梯,今天刚改了通向的地点,导致自己不知道身处何地。罗森有一种想一把火烧掉霍格沃茨的冲动。

      “吔?这个是谁?”比尔指着一副肖像问道。罗森愣住了,因为他觉得这个人有点熟悉,附近只有这一个肖像,全副武装的骑士,骑着一匹灰色的、肥肥的矮种马,随时做出一副要战斗的样子。慢着,“这好像是——卡多根爵士?”罗森很惊讶,他看向肖像,希望得到答案。

      “啊哈!这些年来终于有学生主动认出我来了,看来我当年和巨龙勇敢搏斗的事情并没有被人们忘记啊。你们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

      “额,”罗森有点尴尬地摸着头,“请问这是几楼,我们迷路了,楼梯改变了方向。”

      “这里是七楼,只有七才符合我这个骑士的特征!孩子们,要勇敢面对前方的苦难!”卡多根爵士又抽风起来了,不过罗森和比尔明智地溜之大吉,上午的第一节课是魔法理论,教室在五楼,应该找那个标志性的直通楼梯。

      有件事情很奇怪。一年级的教材明明有《魔法理论:上》这本书,由比邓布利多大几十岁,出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阿德贝·沃夫林所写,在霍格沃茨由麦齐尔·福德教课。但是原著里并没有提及这门课的上课情况,导致罗森对这门课一无所知。不过从掌握的情况来看,只有低年级的学生才需要上这门课,从三年级开始就不用再上,这应该是一门基础课程。专门给自己这些刚接触魔法的学生准备。

      福德教授长着满脸大胡子,不修边幅,身材魁梧,但是声音却出乎意料的斯文。

      “在开始之前,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们。”他的语气很轻快,不像是会用随堂考试刁难学生的人。他抬起手中的魔杖轻轻一挥,粉笔写成的娟秀字体立刻浮现在黑板上。

      “什么是魔法?”

      很多学生刚才还有些紧张,现在却轻声地笑了出来,这不是很明显吗?罗恩·韦斯莱兴奋地举起手,“魔法就是巫师用咒语完成那些苦逼的事情!”

      福德教授微微一笑,问了下姓名和学院,给格兰芬多加了五分,“回答的很棒,还有没有别的想法?”

      “魔法就是用咒语代替早上爬起来做饭!”一阵哄笑,说这话的应该是一个麻瓜家的孩子。

      “魔法就是用扫帚在天空玩魁地奇!”迈克尔·科纳也不甘示弱。讲道理,他也只是缺少一个机会而已,否则也可以一年级就进入学院队了,就像哈利一样。罗森想到。

      “魔法就是用奇妙的手段去捉弄人!”这孩子,有成为乔治、弗雷德的潜质啊,罗森汗颜。得离这种人远点,要不然坑死人不偿命。

      自从罗恩作为班上的表率之后,其他同学也都争先恐后的回答问题,其实罗森觉得他们更看重的是加五分吧。

      但不管怎么说,福德教授都很欣慰,他压了压手,示意安静下来,“每一位成年的巫师对魔法都有自己的定义,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存在对与错。”福德教授收起笑容,严肃地说道,“可是,从今天开始,我希望你们每天都去思考一遍这个问题。”他顿了一顿,补充道,“因为在《魔法理论》这门课里不会有考试,但是,将有一张八英寸长的期末报告。”

      福德教授的魔杖指向黑板,“至于题目,你们已经知道了。只要是你们对魔法的理解,都可以写在上面。”

      罗森默不作声地打量着自己的课本,本着今日事今日毕的精神,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致要写的范围。只是为了精益求精,拿到一个O,自己恐怕需要下不少功夫。魔法界的分数真的很奇怪,O(outstanding)是优秀,E是超出预期(良好)(Exceeds--expectations),A是合格(Acceptable),P是差(Poor),D糟糕(Dreadful),T是极差(Troll巨怪的意思,可能这里意思是智力低下,所以成了最差的成绩)。

      迈克尔·科纳小说的抱怨道,“八英寸长的报告啊!就算字写得再大一点,也不见得就能填得很满啊!”除了魔药和魁地奇,他什么都不感兴趣。

      罗森耸耸肩,“也许你可以给你的字念个放大咒,反正过两天就能学。实在不行你就当日记来写,每周写上你的魔法学习心得。”

      迈克尔显然对罗森的意见并不感冒,愁眉苦脸的走出了教室,说好的拉文克劳的学生都热爱学习呢?实际上这是种误解,他们只是喜欢某一些方面的学习罢了。比如自己,魔药和草药是绝对没有什么兴趣的,只是为了准备未来,只能硬着头皮学。

      第十五章令人吐槽的草药课

      罗森最讨厌的课不是魔法史,那门好好背就能优秀的课简直就是送分神器,而是草药课。原因很简单,“玛德魔法世界的这些破植物长得恶-心也就算了,还特么都能动!麻麻,我要回家!”罗森泪流满面,同样厌恶这些植物的比尔也非常棘手。最后二人无奈之下各自寻找搭档,否则什么任务都完不成。

      草药学教室不在城堡里,而是在城堡后方的温室。罗森有点奇怪,魔法植物难道还要在温室里才能有最好的培育效果?还是说在温室里可以防止它们捣乱和逃跑?后者可能性更大些,因为不管怎么看,能一嗓子把人喊晕的曼德拉草都不像是被冷风一吹就死翘翘的样子。

      赫奇帕奇的院长波莫娜·斯普劳特教授是个矮矮胖胖的、有一头飘逸灰发的女巫。从着装来看,一身脏兮兮的、满是泥土的灰色大衣,头上是布满补丁的尖顶帽,看起来这些补丁是这些“可爱”的植物的杰作。斯普劳特与其说是上课,不如说是带领学生一起实践。她给每个学生发了一盆变色草。

      变色草的造型有点像是郁金香,只不过它的茎上长着密密麻麻的小叶子,有点类似含羞草。这是一种神奇的植物,据说能够感应人的情绪,当变色草碰触到人类身体时,会变幻出不同的颜色。而熟悉变色草的人可以通过不同的颜色判断那人的心情。

      这是罗森为数不多的,不感到辣眼睛的植物之一,他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变色草,花朵的颜色立刻从白色变成了绿色,不过,罗森不知道这到底是大自然的颜色呢,还是某种帽子的颜色……

      斯普劳特极其精通植物的栽培、草药的特效,从她讲课从来不用看书,就能说出每一个细节,但这种讲课方式学生绝对不会喜欢,枯燥的数据、繁琐的操作比前世的生物课还要烦人,更别提身边有一个“萌萌哒”的花可以“陪”自己玩,谁愿意给自己添堵呢。罗森眼睛一扫,大家果然都在兴奋地玩土,或者“调-戏”变色草,试验着各种心情。

      草药很珍贵,斯普劳特这里的草药要满足整个霍格沃茨八百多人的需要,所以一年级的新生只能接触一些浇水、除草等简单工作,而复杂的授粉、嫁接就轮不到他们了。尤其是格兰芬多那群熊孩子,让他们来一次,最有可能的就是把温室给毁了,搞出一个大新闻来,明天预言家日报的头版肯定是,“前所未有的大灾难,霍格沃茨温室发生有史以来最大爆炸!”罗森腹诽道。不过不用干这些活也好,有的植物真的“辣眼睛”,让人根本连看一眼的想法都没有。

      草药是一门需要大量实践的学科,书上只能教你怎么做,但实际情况更加蛋疼。同一种草药的同一批种子,都有细微的不同,鬼知道该怎么做最好。不把植物的基因、内部结构弄懂,光靠书上的经验,做的时候哭都哭不出来,因为植物不一定按照书上说的那样生长,简直能亮瞎人的眼睛。

      “唉,实在不行,圣诞节回家的时候让母亲带我去圣芒戈的草药园吧,那里的草药就是用来实验的,所以不用在意保护。”罗森简单地记了一下变色草的各种特点,确保自己能认出来,并保证不会在种植的时候把它“坑死”就够了。

      “的确很无聊,是吧。”旁边一个同在拉文克劳的女孩抱怨道。罗森注意到,女孩把手掌放在变色草上,让它有规律的变着颜色,玩地很开心。“还是这样好玩些。”

      “你叫什么名字?”

      “迪莉娅·沙菲克。你是罗森·安提俄克·佩弗利尔对吧。”

      罗森很惊讶,为什么她要加上一个中间名,除了分院的时候帽子这样念以外,他从来没有说过这个词。哦对了,他突然想起来当时分院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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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万不要去赫奇帕奇,千万不要去赫奇帕奇……”一个女孩低声祈祷道,声音很好听,但是心情忧郁的罗森听着仍然是噪音,于是他很不客气的说道,“人最担心的事情永远都会成为现实,你肯定会分进赫奇帕奇的。”

      “哇…….”女孩被得快哭了,罗森突然觉得这样下去麦格教授会找上门来,跟自己“谈人生”顺便解决欺负女孩子的问题,赶紧说道,“不是那样的啦,你一会在分院的时候心里默念不要去赫奇帕奇、我要去拉文克劳之类的话,肯定会管用的,相信我。”为什么说拉文克劳呢,因为拉文——全是女孩子——克劳学院啊。

      “.…..”女孩不说话了,狠狠瞪了他一眼。再也没有理睬过他。

      这种场合,记住自己的全称,还是很正常的,毕竟报仇也要知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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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是那个人?”罗森恍然大悟,“我脸盲,很难记住陌生人的。”然后就是一副无辜的样子。罗森觉得很无奈,但实际上,这个模样很容易被打……

      “你说谁是陌生人?”迪莉娅气急败坏,只是为了保持淑女的形象,才没有把手里的变色草扔出去砸在罗森的头上。

      罗森的内心是崩溃的:算了,言多必失,上辈子就是这么长时间当的单身狗,回头还是拉人成立一个“单身狗保护协会”算了,没准将来就能成为抵抗伏地魔的中坚力量呢,原因很简单,没有妹子当然只能潜心钻研哲♂学了,哦不,是魔法。

      罗森低头不语,半晌,决定弥补自己的过错,“我记得沙菲克家族不是几乎都去了斯莱特林吗,怎么你在拉文克劳?”

      “那是以前的现象,自从最近几十年斯莱特林“变质”严重,很多人加入食死徒之后,我们家的人观念就发生改变了,更喜欢去与世无争的拉文克劳。”

      “拉文克劳…….恐怕不见得与世无争,战争如果来了,也无法独善其身。”

      “咦,我爷爷也这么说。看来真的很有道理呢。”

      ……

      所聊甚欢,一个半小时的草药课就这样愉快地过去了,周一上午的课还是很轻松的。不知下午的黑魔法防御术课如何,一想到是奇洛教授,罗森心里好不容易起来的一些希望瞬间烟消云散。

      PS:一些书评不见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过任何操作。

      第十六章我可能上了假的防御术课

      有句话说得好,“异-性只为繁-殖,同-性才是真-爱。”所以,到了下午的黑魔法防御术课呢,我们的罗森同学又一次和基友比尔坐在了一起……啊呸呸呸,罗森一想到这个就一阵恶寒,前世那么多hp同人都把好好的hp故事写成了搞基文、腐女文,玛德自己的取向完全没问题好不?之所以没和妹子坐一起,无非就是才一年级,一群11岁的小孩有啥女朋友可交的?还不如趁这个时候增长实力呢,自己的小命最重要。

      黑魔法防御术课是所有新生最期待的一门课之一,因为从课程的名字就能听出来这门课有非常的吸引力啊!每一个男孩子都有一个成为奥特曼、拯救地球的梦想,女孩子也有自己的公主梦,这门课看起来离自己的梦想最近有木有啊?好吧,罗森表示这个是他们的想法,和自己无关。能学到一些把食死徒甚至伏地魔打趴下的技巧自然更好,即使不能,也纯当划水了。

      只不过,刚进入教室,罗森就被这大蒜味给搞蒙了。隐约地想起原著里提过教室里的大蒜味,但是没想到竟然能到这个地步。我记得教师是不允许吃大蒜之类的刺激性食物上课的……罗森泪流满面。草药课是密集恐惧症的地狱,黑魔法防御术课是过敏症的地狱,霍格沃茨能再坑人些吗?我就知道,英国魔法学院不靠谱!罗森恨恨地想到,顺便纠结着是否需要买个空气过滤机。

      冷静了一会之后,罗森想起了一个猜想,就是这不是大蒜味,而是腐臭味,因为伏地魔附在奇洛的体内。也或者说,奇洛为了掩盖腐臭味,把教室搞的全是大蒜味。反正都差不多,等魔法石事件过后,如果有机会,一定要把奇洛好好揍一顿!

      奇洛教授终于来了,那么小的头,缠着一个奇大无比的大围巾,据说还是非洲的一个王子送他的。反正罗森绝对不会信,就这智商,能帮人解决问题?不帮倒忙、坑死人不偿命就不错了。奇洛的开场白就令人相当之无语,“大……大……大家好,我…….我是奇……奇洛,由我…….我……来带大家学……学习黑……黑魔法防……防御术课。”罗森默不作声看了一眼自己带的表,这句话用了一分钟,也就是说,下午这两节黑魔法防御术课,他最多能讲九十句话,你丫的在逗我是不?罗森赌一个铜纳特,霍格沃茨学生的黑魔法防御水平绝对比不过德国的德姆斯特朗,这种情况下,抱怨德姆斯特朗的学生学黑魔法就毫无道理了,自己还没学明白呢,有什么可指责的?

      罗恩在后面跟哈利窃窃私语:“乔治和弗雷德跟我说,奇洛的头巾里塞满了大蒜,我刚开始还不信,现在我信了。他们还考虑过把奇洛的头巾摘下来呢,只是由于才三年级,水平不够,目前还不太敢。”哈利没有吱声,但想必,表情是笑得比哭还难看。罗森倒是吓得不轻,别人是刀尖上跳舞,这韦斯莱兄弟是在核-弹上跳舞啊。头巾里面是终极大-boss伏地魔好不?不过,话说回来,奇洛看起来性格很懦弱,所以会被伏地魔控制得连一点反抗都不会有。

      在魁地奇比赛中念咒想害死哈利,这是智商不足呢?还是对自己的魔法信任过了头?那种场合下,那么多老师,有的时候邓布利多还会出场,你一个恶咒能起到多大效果?身为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连这都不懂吗?这明显是伏地魔那个分裂灵魂之后智商不足的弱-智想的主意啊,罗森感到很好笑。难怪邓布利多不插手,这种敌人自己都能把自己坑死。但凡有智力的人,都不可能再加入伏地魔阵营了。

      奇洛仍然在结结巴巴地讲着魔杖摆放的注意事项,以及把魔杖放在兜里经常会导致衣服起火。讲的还是蛮有道理的,看来他会的的确很多。结巴的唯一好处就是,自己可以不慌不忙地记笔记,保证不会漏过一个知识点。即使溜号了,反应过来的时候也只是错过了一两句话而已,脑补一下就能连上了。想到这,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罗森就不恼火了。反正咱来霍格沃茨又不是跟老师打交道的,而是来学魔法的。

      截止到下课的时候,奇洛也没有说够九十句话。罗森感慨自己再一次低估了奇洛的结巴。一脸无语地往公共休息室走去。这个时间点没有晚饭,厨房在哪自己也不知道,先好好冷静一下再说吧,霍格沃茨的奇葩事真的是“语无论比”,靠,自己都语无伦次了。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慢着,自己这是走到哪了?发现自己迷路了,又没有带地图的罗森突然欲哭无泪。漫无目的的乱窜吧,鬼知道能不能找到地方。

      有人说,如果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那么同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其实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同时存在,这句话反过来说也是成立的。如果上帝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那么同时也会为你关上一扇门,并且会把插销狠狠地插上,让你死也撞不开!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这句话适用在罗森身上。

      晚上六点钟,距离黑魔防御术课下课已经三个小时了,拉文克劳其他三个男生已经开始享用晚餐了,比尔发现罗森还是没有回来,也大致猜到了迷路的事情,只是,没想到——

      阿格斯·费尔奇,霍格沃茨的看门人,也是很多学生最痛恨的人,揪着罗森的耳朵穿过了人声鼎沸的礼堂,一边走一边大声的嘲讽着罗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霍格沃茨迷路的其他学生再也不会被嘲笑了。

      “你是怎么跑到女生盥洗室的?礼堂和盥洗室距离有多远大家可都知道啊……”比尔嘴角抽搐着说道,其他几个人都是装出一副我不认识他的模样。罗森低着头,哭丧着脸,哀叹道,“不要这样,你们知道,以我的智商,能凭借记忆走出拉文克劳塔楼已经很不容易了”。罗森化悲愤为食欲,三份烤土豆片(就是薯片)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次我忍了,气死我啦!叔叔可以忍,婶婶不可以忍!”

      第十七章魔药课的创新

      “明天上午是两节魔药课,在三、四节的时间,倒是能睡个懒觉。”比尔翻着课表说道,看了一眼身边的罗森。罗森正躺在公共休息室壁炉旁边的沙发上,捧着魔药课本一言不发,比尔知趣地没有干扰他,知道他被费尔奇抓住以后心情相当糟糕。

      “比尔,”默不作声的罗森终于开口了,“你觉得,如果明天把我的那些仪器带过去会怎么样?我家的魔药制造场已经证明这一点了,用那些仪器做出来的效果要比传统器皿好得多。”

      比尔很头疼,“我知道,但是最大的障碍不是仪器,而是斯内普教授啊。你确定他不会给咱们找茬吗?”斯内普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虽然他跟拉文克劳没有仇恨,但天知道他到底会不会在这方面做文章。

      罗森放下书,开始纠结起来。半晌,他拿出一个铜纳特,说道:“正面拿,背面不拿,3,2,1。好,看来我们应该拿过去。”遇事不决抛硬币,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也是唯一的出路了。幸好明天是和赫奇帕奇一起上课,遇不到斯内普仇视的格兰芬多和偏爱的斯莱特林,梅林保佑。

      “我有点头疼,先回去睡觉了。”罗森仍然没有摆脱今天的迷路事件造成的阴影。东西也没有收拾,反正明天上课比较晚,时间充裕。一旁“萌萌哒”的泰瑞看着罗森离去,突然想起来,“咦,罗森不写作业了吗?他不是说好了每天都要把作业写完吗?”他其实还有一句没说:然后借我们看啊。

      比尔耸耸肩,“早就写完了,我也感觉很不可思议。”

      “可他明明好几次做出痛不欲生的表情啊?而且写作业的时间一共也不到一个小时!”

      “我想是的。他那个表情应该是用来找灵感的。而且,他是这样描述魔法史作业的:‘魔法史就像是历史学一样,历史上事件非常复杂,但是我们可以用一系列的理论把他们统统连到一起,带着这种想法写魔法史作业就轻松加愉快了。实在不会,你可以看下麻瓜的历史教材,那里面一大堆理论,你看哪个靠谱就直接拿来用就好。’虽然我也不懂什么意思,但我想他这招不错。”说完,比尔拿起来一本罗森的《欧洲文明史》,示意道。

      迈克尔还是不信邪,“那草药学作业呢?那么繁琐的叙述,一个小时都未必抄的完吧?”

      比尔同样一脸沉痛地举起罗森的作业,泰瑞看到的第一眼就是懵逼的——整个羊皮纸上文字都没有多少,主要都是由表格和树状图组成的!泰瑞结结巴巴地说道,“怎么,还能这样?”看了一眼自己的作业,一大堆文字挤在一起让人连看下去的想法都没有,“这不公平!!!!”泰瑞哀嚎道。

      迈克尔就机智多了,他只说了一句话,“所以,罗森把作业放在这里,我们怎么能辜负他的好意呢?”然后三个人就一起闷声发大财了,而睡觉中的罗森什么都不知道,哦,真可怜。不过拉文克劳的学生抄作业,哦不,是借鉴的时候,很讲究技巧的,不会像格兰芬多那样把名字也一起抄上。这也许是唯一值得庆幸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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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罗森在准备仪器的时候,仔细地筛选了一下。黄铜天平用电子天平代替了,分析天平精度太高,没有什么必要。剩下的使用清单上要求的器材和药品就足够了。比较蛋疼的一点是,霍格沃茨并不提供所有的药材,有很多需要自行准备,当初在对角巷的时候,罗森很机智地买了三倍的规格,以免不够用。还好低年级的药材很简单,否则很容易让一些穷人家的孩子破产。

      魔药课在地下教室上课,由于自尊心受挫,罗森昨晚完成作业以后,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记忆霍格沃茨地图了,这次他成功地走到地下教室,没有绕弯路。一进入教室,气温瞬间下降了很多,“应该是斯内普用魔法调节的温度吧,也许适合他,但并不适合大多数学生”。

      斯内普的长相不必多提,相比每一个看HP的读者或者观众都有很深的印象。只不过,没有“讨厌”的格兰芬多学生在场,那些刁难学生的问题也懒得提问。简单地进行了一段开场白,恐吓了一下学生之后,直接开始疥疮(jie-chuang)药水的制作。

      疥疮药水(Cure-for-Boils直译为治疗烫伤)

      耗时:33~45分钟

      材料:带触角的鼻涕虫(学校准备,一般由被惩罚的学生负责)、豪猪刺、蛇牙(后两个由学生自行准备,价格低廉,一加隆可以买100份)

      步骤:将6份蛇牙放入研钵,研磨,将4份粉末放入坩埚,加热10秒。再将4只鼻涕虫,2根豪猪刺放入坩埚,顺时针搅拌5圈,即可大功告成。

      罗森仔细地看过这个制作过程,他意识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六份蛇牙具体到底是多少克?不同生长阶段的幼年玉米蛇(英国常见的无毒蛇之一,魔药里的蛇牙都是从这种蛇幼年拔下来的)重量不同,蛇牙从5g~20g不等,这个误差未免有点太大。然后罗森找了一下自家生产线的说明书,上面写着:“经测试,一份蛇牙重量为12g时效果最佳,此时的幼蛇牙内有益物质含量丰富,且恰好与其他原料反应完全。”想到自己年少的时候的建议能有如此大的影响,罗森很得意。

      这次制作的要点就是操作方面。疥疮药水在制作过程中,添加豪猪刺的时候必须先把坩埚从火上移开,否则里面的液体会快速沸腾,溅出来。这时候的液体,一般称之为疥疮制造者,腐蚀性很强,毒性也不弱,粘到身上就会产生疥疮。纳威就是由于忽视了这一点导致自己被液体腐蚀,造成事故。好像当时斯内普把纳威骂的不轻,但是大意还是很中肯的,就是纳威这种人不适合做魔药,太危险。只是,身为老师,直接开骂可是一种恶劣的行径。

      罗森注意到,没有格兰芬多在场的情况下,即使有失误,斯内普也从来不会生气,更不会找茬。他只是冷冷地指出每个人的错误在哪,没有说任何一句多余的话。虽然从来不讨人喜欢,但也找不出毛病。走到罗森身旁的时候,看着罗森的电子天平,愣了一下,但没有说话,见到罗森和比尔制作得很流畅以后,默不作声地离去了。此时两人的心差点都快跳了出来,“还好没事”,比尔心有余悸。

      “其实吧,我猜,斯内普也有一个,要不然以他的性格,肯定无法容忍老式的黄铜天平。”罗森压低声音说道,要不然他也没有这种底气。

      罗森二人组是第一个完成的,托了电子天平的福,称量过程被大大简化,实际时间仅为25分钟,远小于其他人。罗森索性用剩余的时间把实验报告写完了,记录了每一个可以增加速度的细节。听学长说,拉文克劳的魔药成绩还是不错的。罗森表示,既然如此,周五那天的大战自己就不作表态了,反正与自己无关,不是吗?

      第十八章魔咒才是重头戏

      菲利乌斯·弗立维教授是拉文克劳的院长,但他的长相实在有点对不起当初的创始人罗伊娜·拉文克劳。他头顶已经全部秃了,属于那种中间溜冰场,四周铁丝网的发型。胡子很浓密,罗森很奇怪,难道魔法界实力越强、胡子就越多吗?邓布利多、弗立维如此,自己的爷爷安德森也是如此。

      弗立维教授身高不到三英尺,他只能站在一摞书上讲课,据说有着半妖精的血统,可信度很高,因为除了身高,三角的脸型、密集的皱纹、尖尖的耳朵和手指都能证明这一点。另外,妖精的寿命很长,弗立维教授和安德森、伏地魔是同一辈的人,他活到邓布利多那个年纪不成问题,但是像海格、麦格这些人就很难了。魔法、血统是影响巫师寿命的两大因素。

      和预料的一样,弗立维是从魔咒理论开始讲起的,但在罗森看来,魔咒理论这个东西和初等数学理论差不多。截止到上一世高中毕业的时候,罗森也没记住函数的定义是什么,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用函数去计算、分析。魔咒也是如此,你不必知道魔咒是什么,也不必知道魔咒的使用条件是什么,你只需要知道一道魔咒怎么才能发出,怎么才能让效果变得更好就可以了。罗森的父亲亨利曾经解释过,想弄懂魔咒的实质,必须从古代魔文入手,在魔咒课研究本质是没有意义的。

      当然了,高等数学对于定义、概念的要求很严格,否则很有可能犯原则性的错误。魔咒里面,高级魔咒也是如此,那些复杂的咒语有着一整套繁琐的规定和流程。但这些不是一个一年级新生需要顾虑的。想到这,罗森就失去了兴致,开始挨个复习自己暑假期间学会的魔咒,该如何发出,等等。

      过了一会,基本理论讲完了,弗立维拿出《标准咒语:第一册》,翻到荧光咒那一页。

      “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现在你们应该知道释放魔法的原理了,那么就该自己尝试一下。荧光咒之前的那些咒语难度很低,自己照着书就可以使用了。比如第一个,清洁咒,用魔杖指着你认为脏乱差的物品念‘清理一新’就可以,不用想什么,也没有任何技巧,所以我们直接从荧光咒开始。”

      罗森一阵汗颜,合着自己那些咒语一次性成功不是因为天赋过人,而是因为他们太简单啊……“当初用清理一新的时候,格格巫(罗森自己的那个小精灵)还有点不高兴,这下可好,费力不讨好。”

      弗立维轻轻挥动魔杖,整间教室瞬间失去了光亮,变得漆黑一片。“不要慌张,拿起你们的魔杖,集中注意力,跟我一起念——荧光闪烁!”

      “荧光闪烁!”几十个声音响起,黑暗的教室中亮起稀稀拉拉十几个光球,其中讲台上弗立维教授魔杖上方的最大最亮,就像一个人造太阳一般明亮。

      罗森曾经试过这个咒语,也能让自己的魔杖尖发出一些光亮,但是跟达到照明的标准还有些距离。这次,罗森排除了所有杂念,满脑子想的都是太阳的样子,“荧光闪烁!”罗森感到手臂有一种魔力流动的现象,看了一眼魔杖,发现这次的亮光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强烈。观察下四周,自己的效果貌似是最好的?然后他看到赫敏的目光,从里面看出了一些……不服气?

      “糟了,摊上大事了,生活又将无法宁静了。早知道不该这么卖力的。”罗森心里想到。

      但是弗立维教授毫不知情,“看我们的佩弗利尔先生,他的魔咒用的最出色,拉文克劳加十分!格兰杰小姐也很棒,格兰芬多加五分!”然后,罗森注意到,赫敏的眼神,看起来要杀人……

      弗立维教授继续讲道,“你们觉得荧光咒就这点东西吗?来看看它的变形。荧光闪烁!”说完,魔杖杖尖出现了一个标准的白色的光球。弗立维魔杖轻轻一抖,光球变成了红色,然后是橙色,一直按照彩虹的顺序排到了紫色。

      “改变颜色,是最简单的。”他魔杖一挥,光球飞到了教室上空,突然开始朝不同方向发射不同颜色的光柱,和酒吧里的镭射灯简直一模一样。

      小孩子基本上没有去过酒吧的经历,只有几个麻瓜家的也许见过类似的灯光。所以几乎所有人都在惊叹。

      “每一个魔咒都有变形,除了最基本的用法,都可以进行不同方向的改进。越深刻、越复杂的改进,所用的魔法就越高级。学会改进魔咒,可以帮助你们以后再高级魔法的学习。”弗立维教授想了一下,补充道,“当然,实力不足的时候,我强烈不建议你们改进魔咒,因为风险非常大。每年魔法部的魔法事故灾害司和圣芒戈医院都有一大批因为实验魔咒失败而受重伤的巫师,他们不仅要自行承担医药费,有的还会因为损坏了公共财物或者让麻瓜看到而赔偿一大笔钱。”罗森觉得,这句补充的话是给格兰芬多的小狮子们说的。因为,一向机智的拉文克劳是不会干这么鲁莽的事情的。事实上,那些实验失败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格兰芬多出身。

      “好了,今天上到这里。作业是关于荧光咒的心得,长度不小于5英寸。”罗森觉得,弗立维教授对学生还是不错的,用英语把荧光咒的一些技巧抄一遍就差不多这个数了。只不过,他现在遇到了一个麻烦。

      放学后,赫敏叫住想偷摸离开的罗森,“罗森,为什么你的荧光咒效果那么好?我试验了很多次,我也只是能够让它比较明亮而已,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罗森终于体会到被赫敏的机关枪火力压制是什么感觉了。

      “那个,赫尔曼,哦不,赫敏,我真的不太了解这个东西,你信吗?我唯一知道的技巧就是,你用荧光咒的时候满脑子都是一个大太阳就可以了。”罗森结结巴巴的解释道,紧张之下把赫敏(Hermione)叫成了赫尔曼(Herman)。(这个是相近或者相同的名字在男女身上不同的叫法。)

      “真的吗?”赫敏明显不信,“要是让我发现你在骗我,有你好看的!”随后赫敏背上书包就走了,留下瑟瑟发抖的罗森。比尔从旁边溜过来,“兄弟,不是我不想,是我真的不敢出现啊。你不能怪我吧?”

      罗森嘴角一抽,卖队友还能如此理直气壮,我这交的是什么朋友啊……

      第十九章第一周结束

      第一周剩下的日子都很平淡,除了变形课上的闹剧。

      周三上午是一年级新生全体上的第一节变形课。由于知道讲台上那只猫是麦格教授,罗森老老实实地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着课本,在这种示范效应下,拉文克劳的学生都安安静静地坐着。只不过,一向好动的格兰芬多,遇到从来不对付的斯莱特林,即使相互都不认识,也总有机会打起来的。

      “吃-屎去吧,斯莱特林!”一堆纸团扔了过去。

      “愚蠢的格兰芬多,你们会付出代价的!”又一堆纸团扔了回来。由于还没有学会魔法,他们只能用最简单的方式来决斗——扔纸团。

      直到麦格教授变回去,学生们都傻了。

      “拉文德·布朗,扣五分!”

      “文森特·克拉布,扣五分!”

      ……

      麦格教授开始挨个处罚那些扔纸团的人。

      “罗恩·韦斯莱,扣十五分!”这下罗恩惹了众怒,仿佛他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所有格兰芬多都瞪着他。

      “教,教授,”罗恩结结巴巴地问道,“都是扔纸团,为什么我扣这么多啊?”

      麦格教授面无表情,“因为你刚才朝我扔的。”连在旁边装高冷的赫奇帕奇和拉文克拉都没忍住,全体笑出了声。麦格又补充道,“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各加二十分,你们表现得很好。”

      罪有应得啊,罗森等人在下面得意地想到。

      麦格教授虽然很严厉、古板,活像前世的教务处主任,但是水准还是很高的,为人也相当公平。她不会偏袒任何一个学院,该扣分和加分的时候从来都是相当公正。再不满的学生也不会抱怨麦格的这一点。

      变形课和魔咒课看上去相近,都是研究更好的使用魔法,但实际上相差甚远。这是罗森上课之后的感受。魔咒是只要你达到了标准,就可以成功地释放魔咒,一个熟练的一年级新生和邓布利多使用清理一新这个咒语的效果是差不多的,顶多在强度上有所区别。但是变形不一样,它属于精益求精、永无止境那种。你如果要把一个物品变形成奖杯,那么奖杯的具体构造、精密程度,最重要的是存在时间,都随着巫师水平、熟练度的提高而不断进步。

      “变形只是改变物体的外在形状和颜色等要素,却并不能改变它的实质结构。你们看到我刚才把讲台变成了一头猪,实际上它不是真正的猪,它不具备生命的任何特点。”麦格教授强调着变形的原则,“变形不能将物体赋予生命,或者剥夺生命,变出的食品也是不能吃的。变形前后物体的质量和蕴含的魔法总和不会改变,否则变形不可能成功。你们要记住这些,省的以后再有点石成金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最后,变形是有时间限制的,就算是梅林也无法让一个物体永久保持变形,除非他一直释放魔法。我的办公室里有一些学生的作品,它们做得非常精致,以后没准你们能够看到,它们都是我施加了大量的魔法之后才能在较长的时间里保持状态。好了,我们从最简单的变形开始学起。”

      听完这些话以后,罗森对变形不会再有较多的疑问了。以前自己很好奇,为什么连个漂浮咒都学不明白的小巫师,可以对物体进行实质性的改变。现在看来,这种改变只是形象上的变化,以及在一定时间内才能保持的变化而已。随后他拿出魔杖,慢慢地按照书上的技巧,脑子里再想着一个曲别针的形状,不断地点着桌子上的火柴。在几次尝试和摸索过后,火柴成功变成了曲别针。而且,随着罗森想象的曲别针不断细化,变形后的曲别针也不断变得精致。“看来变形最重要的应该还是思考的物体”罗森想到。附近的赫敏不断地试图让曲别针更加标准,一遍一遍地重复着最标准的动作,但是都没有成功,曲别针仅仅维持在能被人认出的水平上。“看来她应该是没有那么做。”

      魔法有着很多的原则和技巧,今天罗森遇到的就是其中的一个问题。只不过,想把它解决,一年级是远远不够的,罗森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也没有继续研究,只是存疑。

      下午没有课,罗森有充足的时间把这次变形的报告和心得写完。晚上是天文课,这门课是罗森最奇怪的一门课。别的开设都好理解,就算是占卜,毕竟一些预言家也是做出过很多的功绩。但是为什么要开设天文课?难不成星星还能跟巫师的魔法有关联?

      等辛尼斯塔教授带着学生们用望远镜观测各种星球的位置和轨迹的时候,罗森终于明白了。这门课实际上相当于培训巫师的计算分析能力,俗称数理基础知识。星球运动的线速度、角速度、周期,可能以后还会引入引力去计算。这门课的意义就是让巫师拥有这些基本功,省的以后连个四则运算都不会,买个菜都被坑。很快,这门课成了罗森最喜欢的课。课程无比简单轻松,任务永远都是愉快地完成,节节课都会被老师表扬(这种课程就不怕赫敏找茬了,反正只是比智力,又不涉及魔法),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曾经受过高考、高等数学联手摧残的罗森见到这种课程就是如鱼得水。

      开学第一周很快就要结束了,所有的课程都经历了一遍(除了飞行课,在第三周才开课)。周五晚上,罗森躺在公共休息室的沙发上和比尔、迈克尔、泰瑞等人玩着各种从麻瓜界学来的棋牌类游戏,那叫一个不亦乐乎。一周的作业都完成了,剩下的时间好好放松真的很愉快。如果不是这个时代是个多事之秋的话,罗森真的希望就这样幸福地度过霍格沃茨的七年,没准还能以学生会主-席的身份毕业。只不过,知道伏地魔早晚会回来的他不能太过放松。至少,明天周六,自己还有些事情需要研究。比如,那个荧光咒。

      第二十章实验

      有读者说霍格沃茨不能使用电子天平一类的电子产品,这里我圆一下。原著里说空气中的魔法元素屏蔽了电磁波,但是电子天平通过导线来传递信号,可以不借助空气,所以这里就设定可以使用了。毕竟这类电子产品包括FC游戏机,是作者小时候的最爱,要是不能玩的话,未免太过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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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早上,罗森就默不作声离开了塔楼,前往八楼。他第一次不用地图就能找到通往目的地的路线,“真是难得”,罗森不知道是在怀疑自己的智商,还是怀疑迪佩特老校长的动机。有求必应屋是这一行的目的地,因为这里可以提供各种各样的环境,是实验魔咒的绝佳场所。

      罗森看着巨怪暴打傻巴拿巴的挂毯,“就是这里了吧,”他看着这幅巨大的挂毯,一时入了迷。挂毯上,一名脑子生锈的十九世纪巫师,和六只身穿粉-色芭蕾舞裙的巨怪在紧张对峙着,面对着巨怪的包围,巴拿巴不断地寻找逃跑的方向。根据传说,巴拿巴跟朋友打赌说他能说服巨怪出演天鹅湖舞剧,并有朝一日在莫斯科大剧院表演,可他的雄心壮志还没完成,就不小心被超尺寸的舞者一棒锤死。

      “这人智商真的是……无可奉告。”罗森想了半天,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在墙外面来回走了三圈。

      我需要一个测试魔咒的地方。

      我需要一个测试魔咒的地方。

      我需要一个测试魔咒的地方。

      莫不成霍格沃茨创始人也知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罗森疑惑着推开了露出的门把手。里面是一个宽敞的屋子,而且看起来和那个藏有伏地魔魂器的杂物间没有任何联系,这样就安全了。罗森松了一口气。他打算在这里实验荧光闪烁这个魔咒。

      光是怎么产生的?罗森这个学物理的知道,处于激发态的原子内部的电子能量跃迁发出光子,聚集形成光。光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巫师不具备创造世界的能力,只能是借助魔法完成一些合理的变化。那既然光不被“创造”,也就是说荧光闪烁这个魔法的实质是对魔法顶端一定范围内的原子中的电子进行作用,强制其进行能量跃迁发出光子,大量光子的聚集形成那缕光。至于为什么不是直接聚集光子形成光?因为能够通过在黑暗条件下使用这个魔法并成功施展,说明魔法施展时有无光子存在并不影响。另外,电子从基态到激发态的变化需要的能量看起来就是魔法提供的,这个能量不是很高,所以对魔法的消耗也极其有限。光魔法的产生是由于光的粒子性这句话看来是成立的。

      魔法再奇妙,也不能违背世界的本源。巫师的能力也极其有限,他们对麻瓜(农业时代)而言就像是人类对动物一样,虽然能力更强,但也没有到毁天灭地的地步。

      想证明这一点的话,只需要设计一个反证实验就可以了。罗森让有求必应屋变出了一个真空瓶,把魔杖尖插入,再让屋子变黑,“荧光闪烁!”,没有任何变化,仍然漆黑一片。拔出魔杖,“荧光闪烁!”,屋子瞬间明亮起来。

      “果然如此,这是唯一的解释。”罗森耸耸肩,并没有表示任何惊讶。随后他开始思考其他的问题。

      如何控制颜色变化?罗森尝试着一边喊“荧光闪烁!”一边想象着不同的颜色,但效果不是特别明显,发出的仍然是混合光。罗森想到,一些魔咒在改进的时候,都是在咒语的后面加上修饰词,他灵感一来,“荧光闪烁,红!”杖尖的红光极其刺眼。

      “尼玛,原来是这么念的。”罗森无力吐槽,看来魔咒的释放和自己想的以及念出来的都有关系。这不是什么复杂的魔咒,所以改进起来也不是很麻烦。有时间看看图书馆的书,到底有没有这个改进,不过八成有,这么简单的东西,巫师又不是白-痴。罗森想到。

      红光其实不是单色光,只能说频率波段被进一步细化了,如果想更精确地调准颜色,罗森估计,得在喊完“荧光闪烁”之后加上所在的频率范围,那就太蛋疼了。不过,这倒是给罗森一个启发,他意识到自己可能会找到一个有用的东西——激光!

      电磁波含有能量,其中伽马射线γ蕴藏的能量极其强大。伽马射线暴是宇宙中发生的最剧烈的爆炸,理论上是巨大恒星在燃料耗尽时塌缩爆炸或者两颗邻近的致密星体(黑洞或中子星)合并而产生的。伽马射线暴短至千分之一秒,长则数小时,会在短时间内释放出巨大能量。如果与太阳相比,它在几分钟内释放的能量相当于万亿年太阳光的总和,其发射的单个光子能量通常是典型太阳光的几十万倍。如果地球不幸地正好处在伽马射线暴所在的光束上,就算是梅林也别想活下来了。罗森不知道这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也许以后会尝试。但有一个现成的东西摆在眼前,就是激光。

      激光的特点是,定向发光(发散度仅有0.001弧度,接近平行);亮度极高;颜色极纯(波长偏差仅为0.00001纳米);能量密度极大(虽然能量不高,但是由于作用点小,所以密度非常大)。如果能把激光研发出来,效果肯定相当理想。只是不知道能否成功。

      罗森试了很多次,都一无所获,即使把光的频率压缩在一个非常小的范围里,其能量仍然无法穿透一张纸,唯一的效果是光变得更加纯净了,增加了审美感。但是这有卵用啊!无奈之下他只能考虑寻找一些书去研究。“可惜少了一个大杀器,不过哥一定早晚会把它弄出来的!”

      时间过得飞快,罗森早上来到有求必应屋,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幸好早上让比尔帮我带点食物到寝室,要不然得饿死,”罗森暗自庆幸。然后他把寻找霍格沃茨的厨房放在了任务栏上,“有时间找找韦斯莱兄弟,他们肯定乐意帮助任何一个愿意投身于伟大的恶作剧事业的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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