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台

作者:南*******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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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法石之初登场


      第一章夜幕下的激战

      夜幕降临,一片寂静。

      英国,威尔士附近的山林里,静静地耸立着一座古堡。古堡看上去并不是特别的华丽,却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

      古堡里,壁炉里的火还在旺盛地燃烧着。虽然已经到了供暖设施、供电网络非常发达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但是英国还是有一些古怪的人家坚持用着老旧而呛鼻子的壁炉。英国的供暖部门曾经对这些家庭进行过劝说,但是无功而返,有的时候员工还被这些人家的壁炉呛得忘记了自己要做什么。

      “我的天,”一个官员曾经哀叹道,“你们以为我愿意去挨家挨户劝说这些古怪的人吗?还不是因为总有报纸指责我们没有吧供暖设施覆盖到每一个需要它的人家。可是他们不接受,这总不能怪我们吧。。。”抱怨完了,这位官员看着供暖数据,一脸发愁。

      让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回到古堡里。一位年轻的妇女怀抱着一个婴儿,在恍惚的火焰中哄其入睡。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脸色焦虑的男子,气氛就这样沉默了许久。

      “玛丽,”他终于沉不住气了,“阿尔弗雷德所说的到底可靠吗?今晚真的会有食死徒偷袭我们的城堡?”

      “谁知道呢,亨利。”名叫玛丽的女人仍然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是邓布利多教授通知的,邓布利多必定有他的道理,虽然我们没有加入凤凰社,但是不妨碍我们一起对抗神秘人。据说是邓布利多安插的一个内线传来的消息,如果是真的的话,我倒要感谢这位无名英雄了。”

      “不过,有父亲在,谅这些食死徒也掀不起多大浪。”亨利哼了一声,一边拿起手里的魔杖进行擦拭,他还准备了一个奇怪的魔法物品,显然有着某种对战斗帮助较大的作用。“不过邓布利多一向都是反应迟钝,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才恍然大悟,不知道的人以为他老谋深算,其实他就是反应慢一拍,要不然怎么在神秘人势力强大之后才想起来应付。今天倒是先知先觉了?我可不报什么希望。”

      就在这时,警报魔法开始响起,亨利脸色一变,站了起来,“梅林,他们竟然真的来了?玛丽,你照顾好孩子,我和阿尔弗雷德他们去迎战。”他抓起魔杖和魔法道具就冲了出去,“亨利,准备好了吧?”阿尔弗雷德叮嘱了一遍,“没问题。”

      城堡外。十多个食死徒悄悄地幻影移形到附近的密林中,然后悄悄地接近城堡,他们想打一场突袭。但是,刚踏入城堡所在的庄园的范围内,警报声就大作。

      “既然被发现了,那就动手吧。”领头的食死徒手一挥,他们一拥而上。

      这些食死徒白天刚庆祝了麦金农一家的死亡,晚上接到任务后,都不假思索地认为这是另一场轻松的战斗。讨厌的佩弗利尔家族,让你们不加入纯血家族的队伍,却要保护那些麻瓜,主人想让你们死,你们就不要想活了。

      战斗一触即发。

      食死徒终于接近了古堡,突然一道粗壮的白光从古堡射出,一个躲闪不及的食死徒当场被打晕在地。领头的食死徒立刻意识到,这将是一场恶战。还没等他做好战斗准备,几个身影就从古堡中走了出来。

      “怎么?还想对我们动手?你们有那个本事吗?安东尼·多洛霍夫?”阿尔弗雷德脸上充满了嘲笑,“一个渴望力量的人投靠了神秘人,就把自己当成领袖了?”

      “不管怎样,你们今天都得死!”面具下的多洛霍夫语气仍然很平淡,但话音刚落,大战就爆发了。各种各样的咒语在战场上横飞,在这种战斗中死咒因为触发时间过长而无人使用,缴械咒和昏迷咒成了进攻最好用的武器。看上去食死徒是9打3,牢牢地站住了上风,但是一道澎湃的咒语炸出,立刻让局势变得更加紧张。

      “父亲。”阿尔弗雷德很恭敬地说道。发出咒语的老人不屑地看着食死徒,“就你们这群杂鱼还想对我们佩弗利尔家族动手?就算伏地魔本人来了,我也不会怕!”随着老人加入战斗,局势开始胶着起来。老人叫做安德森,他和五个食死徒战成一团,并压得食死徒喘不过气来。渐渐地,食死徒开始抵抗不支,随着第一个食死徒被击倒,其他人开始四散逃命。战斗很快结束了,可是安德森内心很不安。伏地魔不会干出这么无意义的事情的,他一定要计划着什么。可是......

      “阿瓦达索命!”一道尖锐的响声从远处传来,安德森下意识地发出防御咒语,但是很快他发现,目标竟然是城堡的一个窗户!“糟了!是罗森!”安德森脸色大变,连忙冲到之前的那个房间。玛丽已经吓得脸色苍白,说话也结结巴巴:“罗森…….他…….中了……死咒!”

      安德森已经脑子一片眩晕了,他连忙抱起那个叫罗森的婴儿,城堡有咒语防护,但是不见得能够让一个婴儿死里逃生啊!他赶紧探测罗森的生命状况,直到发现有微弱的生命痕迹之后才舒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只是死咒为何没有致命呢?”安德森在惊恐过后充满了疑惑,在联系了邓布利多之后,他想到了好几个问题。

      很快,邓布利多通过壁炉赶来,在听过安德森的问题过后,他想了一下,说道:“恐怕我也不清楚,我甚至不知道为什么食死徒会袭击罗森。不过好在那个发射死咒的不是伏地魔本人,梅林保佑。”他抬头看了罗森一眼,罗森生命力已经恢复,看上去已经没有了黑魔法的痕迹,正在酣睡。他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个婴儿会死里逃生,只能归结为佩弗利尔家族神秘而强大的魔法。毕竟三兄弟的故事他是知道的。只不过,对于为什么罗森会被袭击,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猜想,只是还不能说。

      火焰的映衬下,罗森睡的正香。

      第二章十年

      距离佩弗利尔古堡的战斗已经过去十年了,伏地魔势力已经败退。众所周知,是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打败了他,哈利也因此成为了英国魔法界最瞩目的名人。尤其是当邓布利多宣布把哈利安顿在他可靠而安全的亲戚那里之后,人们对哈利的兴趣有增无减。预言家日报派出记者走访调查,却没有发现丝毫哈利波特的痕迹。

      “看来,哈利·波特先生被保护得非常好,我们信任邓布利多教授的安排。”预言家日报的记者这样写道,他对于上述话深信不疑。

      不过,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这样,比如谢诺菲留斯·洛夫古德。他曾经在预言家日报当过主编,伏地魔倒台之后,他因为厌倦了媒体界参与政治而辞职,转而自己创办了新杂志《唱唱反调》(也有的翻译成诡异者)。在关于哈利·波特的话题,他写道:“虽然我们找不到波特先生的踪迹,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生活非常好。在我看来,波特先生很可能是被送到了麻瓜世界,而且很可能受到了虐待。”不过,人们把他的话当成疯话看待,因为《唱唱反调》向来都不怎么靠谱。

      “你怎么看,阿尔弗雷德?”魔法部,地下二楼,法律执行司内部威森加摩(巫师议会,负责立法和审判,家族继承制)旁边的休息室,伯纳德·佩弗利尔问道。他是阿尔弗雷德的弟弟,在傲罗办公室工作,由于对抗神秘人战绩显著,战后被升任为傲罗办公室副主任,成为鲁弗斯·斯克林杰的副手。

      “很难说,”阿尔弗雷德抿了一口咖啡,皱眉说道,“按照邓布利多稳重的性格,哈利·波特肯定是受到了很好地保护,但是生活怎么样就不好说了……毕竟我们是知道的,他在他麻瓜的亲戚家生活,而那一家,据我所知,对巫师世界很……怎么说呢,恐惧。”

      佩弗利尔家族是一个古老的家族,和二十六个纯血家族的年份相近,由于家族没有那种根深蒂固的纯血统观念,和其他纯血家族不和,在一个叫哥伦布的巫师发现美洲大陆之后选择了举家搬迁。在伏地魔势力崛起的时候,英国魔法部意识到仅凭自己的力量无法对付,于是选择向整个欧洲大陆和美洲大陆求助,然而欧洲大陆的巫师正在东西对峙,形成冷战局面;美洲大陆尽管麻瓜界在二战结束之后就放弃了孤立主义,但是巫师界仍然相当孤立,因为他们追求探索和平等,而英国魔法界等级森严,血统论至上,令他们颇为反感。于是,英国魔法部的这份求助几乎失去了意义。

      还好佩弗利尔家族的一个老人安德森·佩弗利尔是一个怀旧的人,他一直对家族的起源地——英国抱有怀念,于是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来到英国帮助魔法部战斗,他本人也成了英国分支的族长。由于佩弗利尔家族的突出贡献,再加上原先拥有威森加摩席位的麦金农家族被食死徒灭掉,安德森于是获得了一个席位。现在,威森加摩席位和家族产业(主要是魔药)由安德森的长子,阿尔弗雷德继承。

      安德森有三个儿子,老二伯纳德,老三亨利,就是罗森的父亲,是一名古代魔文的资深研究者。十年来,佩弗利尔家族在英国的地位已经相当牢固,虽不如马尔福家族那样富可敌国,但在金钱、地位、名声方面都出类拔萃。

      而提到佩弗利尔家族的变化,除了安德森和他三个儿子以外,我们不得不说下亨利的儿子罗森。

      罗森·佩弗利尔,生于1980年7月20日。自从出生不久逃过死咒的攻击之后,就验证了那句俗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罗森从小就非常聪明,当然了,他是一名穿越者。前世是一个理科大学生,本身就有着较高的天赋和缜密的思维。这一世,他的天赋帮助自己在是年内学会了很多(但是没有那么过于夸张,因为不太现实)。由于年龄未满11岁的儿童是不能学习魔法的,掌控力太差,罗森曾经偷着尝试过系统学习,但是最后以失败告终。尽管身为穿越者拥有强大的灵魂,而且还帮助他在婴儿时期成功抵御了那道被削弱后的死咒,但是他还是没法钻研魔法,所以只能学些理论。“这就是天妒英才啊,”罗森这样哀叹道,如果有女生在的话,相信他的头上一定会多出好几个包。

      “哥前世连高等数学,大学物理都能搞定呢,难道还怕这些小儿科吗?”罗森曾经信心满满地表示自己能够成为一鸣惊人的天才。但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英国的贵族教育里,语言占了很重要的一环。前世由于学过英语,所以比较轻松,也没有被难倒。此外,魔法书籍罗森学的还是很棒的。不管是《神奇生物在哪里》还是《草药大全》他都有一个很深的印象。由于父亲是魔文研究者,罗森也从小开始绘画魔文,虽然魔文晦涩难懂,但是架不住有一个超过霍格沃茨教授水准的老爸和长时间的磨练啊!于是罗森也下定决心,让魔文成为提升自己实力的一个关键点!

      其实,罗森最大的贡献(安德森语)是关于家族产业的建议。佩弗利尔家族继承了麦金农家族的部分魔药产业,又用自身积累和从魔法部获得的奖赏开办了一个魔药制造场。英国只有八千多名巫师,人数有限,所以产业只有十多名员工,即使佩弗利尔家族没有纯血观念和巫师观念限制,又雇佣了二十名哑炮,但还是比不上马尔福、帕金森这样产业雄厚的老牌家族(要不然他们怎么逃脱审判的,还不是砸了一大笔钱——罗森这样讽刺道)。于是罗森提出了一个创意,流水线!魔药不能用魔杖制作,必须手工熬制,那么流水线一样的工作模式可以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至于灵感嘛,佩弗利尔家族在美国待了那么久,当然见识过流水线。罗森这个理由相当充分,安德森非常的高兴,因为只有三十人的魔药制造场在使用流水线过后已经堪比马尔福家族掌控下一百多人工作的各项产业!

      “罗森真是梅林赐予我最好的礼物。”安德森这样说道。虽然未来族长的位置是阿尔弗雷德的长子,斯蒂勒·佩弗利尔(今年26岁,在魔法部法律执行司担任打击手小队长)的,但是并不妨碍罗森接受最良好的教育!

      罗森这十年虽然没有什么魔法提升,但是文化素养和理论基础可不是盖的!

      “霍格沃茨的猫头鹰快到了。”罗森口中喃喃道。“这回,将是我的舞台!”罗森暗自握紧了拳头。

      第三章罗森的研究

      罗森曾经考虑过用自己的蝴蝶效应改变麻瓜界历史,就算无法改变一些大事件,至少也能让家族赚取一大笔钱。但他很快发现,这仍然不现实!“有我这么悲催的穿越者吗?说好的主角光环和财源滚滚呢?”罗森哀叹道。除了一个比较显赫的家族和天赋外,他几乎没有任何优势……额,除了剧情的先知先觉。那么为什么罗森无法成为少年巴菲特呢?

      原因很简单,这个世界除了那些国家没变,其他的都已经和前世大相径庭。首先是巫师界,东西方相互隔绝,因为魔法体系不一样,西方的巫师到了东方便无法使用魔法,东方的道士到了西方也没法使用道术。这是罗森在《魔法史》书中看到的。“那么,这就是东西方几乎没有任何交流的原因咯?怪不得原著没有提及东方,甚至连美洲大陆和非洲大陆都有一些提及,唯独没有东方。哦对了,看来秋·张应该是个华裔英国人吧,而且应该是西方血统居多,因为看来二者不相容啊。”

      至于麻瓜世界呢,两极格局是存在的,两次世界大战也是存在的。罗森特意看过了这方面很多历史资料,巫师也曾经参战,只不过是在同一个时期,和德国的格林德沃势力对抗。战后,那个叫阿道夫·希特勒的哑炮自杀,格林德沃被邓布利多打败,关进了监狱。不过,这样一来,希特勒犯的一系列致命失误都是巫师建议的咯?要不然怎么可能放着那些经验十足的参谋的建议不管不顾,去选择一些漏洞十足的策略?比如斯大林格勒战役,虽然麻瓜历史书上说德国是为了石油资源,但是从巫师的资料来看,斯大林格勒原名察里津,是斯拉夫巫师的发源地!“怪不得在这个绞肉机里消耗了那么多士兵还是不肯放弃,这肯定是格林德沃那个弱智想的。”罗森腹诽道。

      不过由于魔法的存在,麻瓜世界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干扰。空气中到处都有的魔法元素极大地削弱了无线通讯,这使得无线电话变得极其困难,至于无线网络?这个世界没有诞生,罗森推测可能是魔法元素削弱效果更强,导致无线网络失效,所以干脆就没有。所以什么苹果公司就拜拜了,罗森甚至都没发现这些公司的存在。在罗森看来,麻瓜界的科技水平可能停留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内燃机和电力)和第三次工业革命(计算机和原子能)之间了,再前进的难度非常大,概率也非常低。

      这样一来,什么炒股就不要想了。至于赌场?呵呵,那是严重违反巫师治安法和巫师保密法的。虽然这两部法律经常有巫师触犯,但是往往都不严重,因为魔法界发达的医疗手段和圣芒戈的精湛技术可以轻松地治疗伤者和病号。但是经济犯罪是相当严重的,这方面的监察也是特别严格的,因为魔法界的钱都是由妖精用魔法标记的,一加隆上面的魔法标记就是一加隆!而麻瓜的货币是怎么回事?以前采用金本位的时候,以金子作为信用担保发行纸币!纸币说白了就是相当于废纸,但是由于有黄金作为担保,人们认为它具有财富,象征一定数额的财富!巫师当然不会接受了。

      那为什么古灵阁允许英镑兑换加隆呢?这其实是魔法部的一项福利,对麻瓜出身的巫师的一个帮助。一名麻瓜巫师一年可以兑换不超过三百加隆的钱币,这笔钱由魔法部负责报销,再由麻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通过麻瓜界将钱进行兑换,从而抵消。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个限制不合理?在1980年,英国麻瓜界人均收入是一年一万英镑左右,魔法界人均收入是一年五百加隆,按照英镑加隆5:1的汇率,麻瓜人均收入是巫师的四倍!如果英镑可以自由兑换加隆的话,罗森觉得,巫师可能都要揭竿而起了!所以这项保护政策,罗森由衷地赞同。“不让哥炒股赚钱,总得给哥一个活路吧,要不然被麻瓜碾压得是一种多不爽的事情啊。”

      接下来罗森开始研究巫师界的财富问题。

      绝大多数财富集中在所谓的28纯血家族手中。巫师界一年GDP是四百万加隆,而这28家族(由于麦金农家族被灭,所以佩弗利尔家族代替麦金农进入其中)只有不到150人,人口比例仅为巫师界的2%,却拥有二百万加隆,也就是50%的财富!这个贫富差距已经相当危险,但是由于巫师世界崇尚强者,强者一直都是有家族巴结的,于是弱者一直没有太大的机会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当然再穷的巫师(马沃罗这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不算)也能养活自己,但是身为巫师却没有机会生活得更有质量,“难怪美国巫师界向来都鄙视英国,”罗森恍然大悟。

      最有钱的是马尔福家族,年收入高达50万加隆,这在巫师界的地位就相当于麻瓜界的首富了!虽然伏地魔倒台后马尔福家族大出血保全了自己,又通过每年大量的捐款洗白自己的名声,导致实际收入仅为30万,但是家族底蕴在,财富也几乎是无穷无尽的。“钱多得没处花了,当然开始研究长生不老和纯血统这些歪门邪道了,”罗森尖刻地评价道,这话得到了安德森的赞同。如果不是《预言家日报》很大程度上受到这些纯血家族的影响,也许罗森可以成为一名巫师界最出色的评论家和社会学家。

      佩弗利尔家族由于改进了生产方式,以年收入30万加隆紧追其后。但是佩弗利尔家族的开销也是非常大的,由于安德森来到英国的时候几乎除了家人和魔杖以外什么都没有带,所以一切高级魔法物品都需要重新制作,这项工作一直都是由亨利承担。每一件高级魔法物品价格都很昂贵,因为制作成本摆在那里,即使它们没有什么实际用途。当然,亨利制作的每一件物品都有实际价值,战斗、治疗、预警功能各不相同。十年的时间,也终于让佩弗利尔家族以不太好的名声(主要是因为保护麻瓜和哑炮)进入纯血家族行列。

      实际上,28家族中将近一半的家族都在走下坡路,比如布莱克家族和莱斯特兰奇家族,产业几乎损失殆尽,都在吃老本。只是由于祖上积累的财富他们才能继续挥霍无度。

      “这些可以整理成册了,《预言家日报》不敢收,但是《唱唱反调》还是可以的。”罗森合上日记本,颇为满意地说道,“哥可能是英国魔法界第一位社会学大师。”

      (本章试图圆一下巫师界和麻瓜界的漏洞,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麻瓜科技如此先进都无法发现巫师。另外也堵死了主角通过炒股等手段发家致富的捷径,要不就没有意义了,直接去麻瓜世界发展多好。最后,作者身为一名大学生,想认真地分析一下巫师社会的情况,从经济、政治、社会角度入手,也许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看懂罗琳阿姨描写的魔法世界,这不光是一个童话,更是一个充满现实的社会。)

      第四章霍格沃茨的猫头鹰

      七月最后的一天,罗森一改往日钻研的学习作风,呆坐在窗户旁边数着星星……哦不,是赏月……哦不对,白天哪有月亮星星,应该是数太阳……算了算了,管他的,反正是等消息就对了。可怜的罗森,因为第一次经历这种令人心潮澎湃的感觉而脑海里“语无伦次”(这个词听着怎么有点违和呢?——罗森比较奇怪)。

      “旭日不见人无头,血雨腥风何日休?仇敌鲜血成大错,残魂只合在陵中!”罗森嘴里一直念叨着这句话,因为剧情终于要开始了,这句话也是对那个终极boss灭亡命运的阐述。一想到未来将被自己改变,罗森心里不光是那种常人都有的激动,还有隐忧。万一自己失败地改写了剧情导致伏地魔获胜该怎么办?自己和家族跑路很容易,在美国天高皇帝远,伏地魔再厉害也不可能“雄赳赳,气昂昂,跨过大西洋”,但是难不成整个英国都被他毁掉?这可不行,必须得有一个完备的规划。

      罗森曾经考虑过很多规划,但是由于连霍格沃茨都没有去,所以这些都只能存在于假设中,实现的可能性也不大。比如核弹炸伏地魔,难如登天……再比如潜伏卧底,等自己大脑封闭术达成再考虑吧,那个东西太考验情感了……最后罗森还是决定,到了霍格沃茨以后一次规划一定时间内的进程和任务,这要更靠谱一些。

      当罗森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千呼万唤的猫头鹰终于到了,他还细心地在窗台上撒了一把猫头鹰的粮食,趁猫头鹰还在啄食的时候,抽出信件就开始浏览。

      这封信和原著没有什么太大不同,内容除了名字以外没有任何变化。(这里就不再列举了,除了水字数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罗森发现了一些好玩的现象。

      信的背面不仅有一年级新生所需物品和书本的表格,还有一张被施过魔法的图,画上的场景看样子是国王十字车站,上面的小人穿过9和10两个站台,进入到了一个叫9又3/4的站台里面。罗森一下子感到非常搞笑。原因很简单,原著哈利·波特竟然没发现,海格也没告诉他!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因为很少使用魔法导致不知道。不过麦格教授说海格做事毛手毛脚不靠谱倒是对了。

      “有了这张图,哥可以理直气壮地嘲笑救世主一番了,哈哈!”罗森笑得非常得意,有点像动画片里的大反派,“智力被完爆啊,这主角不是我简直没天理!”

      “格格巫,”罗森打了个响指,一个家养小精灵出现在面前,“霍格沃茨的信来了,带我去对角巷买东西吧,早点完事还能在弗洛林冷饮店休息会。”

      “是的,小主人。”格格巫抓着罗森的胳膊直接幻影移形到了破釜酒吧。至于为什么不是直接对角巷?原因很简单,破釜酒吧和对角巷可不是隔着一道门那么简单。实际上对角巷可不是在伦敦闹市区,那样虽然可以用空间魔法进行折叠,但是一旦有的位置出现遗漏就会酿成严重后果。所以对角巷选址于二战时期伦敦的大型地下防空洞,由魔法部在五十年代修建。对角巷增加了一系列的魔法,这使得这里看起来是一片露天的阳光大道。

      破釜酒吧的老汤姆永远是那个性格:“你是哪家的孩子啊,我没见过你,不会是走丢了吧?来喝杯黄油啤酒吧,能安稳你的内心……”无视了老汤姆的喋喋不休,罗森直接打开通道进入对角巷。他没来过对角巷,但是来之前就问过父母。

      对角巷虽然魔法布置的非常精妙,让人有一种沐浴在阳光下的感觉,但还是让细心的罗森看出了地下防空洞的痕迹。支撑用的大水泥柱仍然在那里屹立,看来修建的时候魔法部的员工懒得用魔法加固了。上面贴着魔法界的广告:比比多味豆!每一口都是不一样的滋味!(废话,能不能用一些有新意的广告?学学人家金坷垃能死啊?罗森默不作声的吐槽)

      旁边又传来一个奇怪的声音,沙哑,听上去总觉得不怀好意,“有一个巫师因为魔杖故障把自己变成了女人,现在每个月不得不花三千金加隆治疗,如果有了我们古灵阁保险,他,哦不对,那位小姐现在只要话50银西可就可以应对所有的治疗费用了,想想吧,多么恐怖,没有钱,只能当个女人。”显然,这是古灵阁的广告。不过,罗森没那么好骗。自己的老妈玛格丽特就在圣芒戈当主治医师,但凡一个月开销超过30加隆的部分都是由魔法部报销的,虽然魔法部经常被人骂做饭桶,但是基本保障还是能提供的。而且,古灵阁可没有这么好的保险。50银西可以外的部分全报销,根据罗森的记忆,好像只存在于他们内部人员的工伤。梅林保佑,不要上妖精的当。这个物种果然是最贪婪狡诈的(罗森毫不犹豫地把人类剔除在范围外)。

      佩弗利尔家族很少把东西或者钱存放在古灵阁里面。虽然在外人眼里,古灵阁安保措施严密,是英国除霍格沃茨之外最安全的地方,最内部的金库都是由火龙把守的。但是在罗森眼里,三个刚成年的小巫师都能抢劫成功的地方,实在是……不咋地。火龙看上去很可怕,需要七八个巫师联手才能制服,但换成魔法部训练有素的精锐傲罗的话,三个人就可以通过密切的配合在十分钟内完成击杀!安德森和阿尔弗雷德虽然不知道三个小巫师抢劫古灵阁的故事,但是他们还是明白自己的家显然更为安全。所以罗森也不用再去古灵阁取钱了(梅林保佑,希望我这辈子都不用和妖精打交道——罗森“真诚”地祈祷道。)和妖精打交道看起来就像前世那些推销员、保险业的服务员一样,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但你要是信了,就是坑死人不偿命系列!

      罗森随身的口袋里有大概200加隆,买基本物品是足够了。顺便说一句,那种空间袋,就是能够装很多东西而外表很小的那种袋子是存在的,只是价格……有点贵,罗森的父亲亨利迄今为止也只是做了三个就没再继续,那种东西是应急用的,好刀要使在刀刃上。

      (关于那四句诗……其实是作者模仿一本古代预言书《推背图》编的,关于伏地魔的败亡。第一句是两个字谜,对应伏地魔死亡的年份,后面三句就是意译咯……大家开动脑筋吧。)

      第五章魔杖

      魔杖制造师奥利凡德这样说过:“每一根魔杖都因为它特定的木质和提供杖芯的魔法生物而与众不同。并且,从魔杖认定主人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从主人身上学习并反过来影响主人。”因此他将自己在制造魔杖的研究成果主要归类于木材的选择。只有少数树木可以制造魔杖,就如同只有少数人类能够成为巫师一样。能够制造魔杖的树木大概有30种,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罗森读过奥利凡德的书,对魔杖也有着比较多的了解。比如伏地魔使用的紫衫木魔杖,这种魔杖的特点是,主人或不同凡响,或臭名昭著。紫衫木享受黑暗并且具有令人恐惧的决斗和施咒能力。不过虽然奥利凡德否认这种魔杖的主人会比旁人更容易被黑魔法吸引,但罗森仍然深表怀疑。麻瓜的自然科学还有先天遗传这一说呢,魔法肯定也有类似的。只是奥利凡德不想招惹麻烦罢了。

      还有就是山楂木魔杖,山楂树的叶子和花朵都有治愈的功效,但树枝的气味却可以致死。这导致山楂木是一种自相矛盾的魔杖,他们的主人也往往有着矛盾的个性,或者正在度过自己的思想混乱期。如果操作不当,魔咒就可能回火。“看来德拉科·马尔福的确是一个非常矛盾纠结的人物咯?不过我觉得投靠伏地魔的纯血家族几乎都很纠结吧。”罗森一时得不出可以确信的结论。

      出于对奥利凡德的敬仰和对魔杖的好奇,罗森执意先去奥利凡德魔杖店,虽然这是距离门口最远的地方。魔杖店内部有一种古朴的气息,与外面的热闹截然相反,给人一种世外桃源的感觉。架子上摆着很多魔杖,但是罗森没有发现什么安保措施,也许这是因为和平时期没有黑巫师捣乱的缘故?罗森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等待奥利凡德赶来。“估计他在睡午觉。”罗森充满恶意地猜到。

      实际上,奥利凡德在店内打磨木材,所以耽误了时间。“您好,年轻的先生,你是买魔杖的吧,请问你叫什么名字?”“罗森·佩弗利尔。”“好的,年轻的佩弗利尔先生,请伸出手让我测量一下,你的父亲没有在我这里买过魔杖,你的母亲倒是买过。我记得她当时买了一根欧洲山梨木、独角兽的羽毛杖芯的魔杖。这是一根防御性能可靠,适合头脑清醒、内心纯洁的巫师,对你母亲这样的圣芒戈医师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看到奥利凡德有喋喋不休的态势,罗森赶紧打断,“奥利凡德先生,我想知道你在让顾客尝试魔杖的时候有什么依据吗?”

      “哦,有的,”奥利凡德进入了思考者状态,“一般来讲,我可以根据父母的性格和魔杖来推测孩子的魔杖的大致特点,所以一般很快就能找到最适合他们的魔杖。你的父亲没有买过我的魔杖,所以我需要知道你对于魔杖的性能的看法,比如哪种性能更受你的青睐?”

      “这个……”罗森陷入了纠结,他之前一直以为这些都是奥利凡德试出来的,原来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实际上魔杖很难十全十美,所以他必须舍弃掉一些相对而言无关紧要的特点。纠结了半天之后,罗森回答道“奥利凡德先生,我希望我的魔杖有着非凡的潜力,不管我的实力有多少的提升,它都能适应我的现状。有这样的魔杖吗?”

      “嗯……有的,接骨木魔杖符合这一特征,它是木质中最珍贵的,同时也是蕴藏力量最多的。我不得不说,佩弗利尔先生,你对于魔杖的理解非常深刻。”奥利凡德一边说着,一边取下几个盒子。“接骨木魔杖不多,你挨个试试吧。第一个是龙心弦杖芯,力量非常强大,格里戈维奇非常赞赏这种魔杖,但是我不大喜欢。”

      罗森轻轻挥舞了一下,没有反应。“果然是这样,太过刚强的魔杖只有那些霸道的人才适合拥有。”奥利凡德没有丝毫惊讶,他拿出第二根,“这根是我最满意的,是我根据传说中的老魔杖仿制的。接骨木,十三英寸,正好是那个不详之数,夜骐的尾羽作为杖芯,正好二者都非常的神秘,潜力无穷。”也许是因为老魔杖是罗森的祖先发明的,奥利凡德并没有隐瞒老魔杖的事情,不过他不知道老魔杖在邓布利多那里,他只知道格里戈维奇曾经获得过这根魔杖。这也使得格里戈维奇被伏地魔干掉。罗森想到。

      罗森接过魔杖,一道柔和的红光从魔杖杖尖喷射而出,让屋子里充满了温暖。“非常棒,佩弗利尔先生,每一个和接骨木魔杖高度契合的巫师都有着非凡的命运,祝您好运。”这话怎么听着不对劲,罗森腹诽道。“哦对了,多少钱?”在罗森看来,大致十加隆左右就够了吧。剩下的钱买什么好呢?飞天扫帚?哦不,自己还不会骑,从小就不爱运动的罗森从来没有接触过飞天扫帚和飞毯这种交通工具。不过,好像不是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

      “这个……”奥利凡德突然变得支支吾吾。“怎么,很贵吗?”“的确是这样的,佩弗利尔先生,这根魔杖价格64加隆……”“我靠!”罗森简直要跳起来了,这不是耍我吗?凭什么哈利波特的魔杖只要不到10加隆?

      “等等,佩弗利尔先生,先听我解释。一般情况下刚上学的小巫师购买的魔杖价格只有十加隆左右,这是因为魔法部负责报销多数的钱款,这是对第一次购买魔杖的巫师的福利。但是这根魔杖没有在魔法部登记,因为他们不会同意用接骨木魔杖和夜骐尾羽的,那些老古董都非常的迷信……”奥利凡德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乎听不见了。罗森翻了个白眼,“我算服了,还好我带的钱多,不过这意味着我的魔杖在魔法部没有记录咯?你也不会把我的魔杖信息告诉别人吧?”尤其是邓布利多。罗森内心加了一句。

      “当然不会,这是魔杖制造者的节操。”对于这句话,罗森非常鄙视,不过鉴于奥利凡德先生的人品一向被人称赞,他也应该不会泄密。哈利波特那个应该只是意外。

      “慢走啊。”奥利凡德的回音还在萦绕。不过已经走出魔杖店的罗森没有发现奥利凡德脸上挂着的一脸神秘的笑容,“我没有在任何一本书里写过接骨木魔杖的拥有者都会被那种魔杖的持有者所吸引……而一个小姑娘两天前刚买了那种魔杖。”

      (PS:是哪种魔杖留个悬念,好奇的可以搜索这方面的资料,或者看进击的瓜子写的哈利波特之存在一书里收集到的魔杖资料。)

      第六章大采购

      罗森表示,其实,通过录取通知书上关于课本的部分,就能得知很多霍格沃茨的教师的特点。尤其是一边翻着书一边对照着每个教师的风格,这种结论就更加正确。因为课本的不同之处使得不同教师的选择也不尽相同。

      罗森此刻就站在丽痕书店里,翻阅着霍格沃茨的课本。他手里是一本《标准咒语-第一册》,这个显然是弗立维教授授课的课本。里面从清洁咒(清理一新!)开始讲述咒语的使用技巧,并由浅入深讲述魔咒的原理和实质。毫无疑问,从这里就能看出弗立维教授是一个非常有耐心,注重基础的教师。罗森扪心自问,虽然他此刻并不会几个咒语,因为七月底出生的他上周刚满11岁,终于能够控制自己的魔法运用。如果是他来教授的话,可能直接就从一个比较有难度的咒语入手了,因为他追求的是快速而高效。但这个方法对大多数人而言没有用,前世的各类考试不都是这样吗,学习顶尖的学生聚在一起,由老师单独授课,提高效率增加难度,以取得更好地学习效果。

      至于巴希达·巴沙特写的《魔法史》,书的厚度就足以说明一切了……罗森一阵无语,虽然七年用同一本书,但是这高达一千五百页,分为五册的内容未免也太多了……和前世那些法学院的同学们差不多的赶脚,每天看着枯燥的法律条文猛背。巴沙特女士写的非常严谨,非常详实,其实罗森觉得如果宾斯教授真的那么无聊的话,这门课完全可以翘掉自学,毕竟在大学因为嫌耽误时间而翘课自学的也大有人在。

      剩下的课本罗森就没有时间翻了,因为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淘旧书。虽然罗森不指望能找到比如《高级魔药制作》《尖端黑魔法揭秘》这种书(即使在霍格沃茨也是属于禁-书),但是如果能找到很有用的笔记、资料总是好的。于是,常年无人问津的旧书区成了罗森的天堂,罗森表示自己并不理解为什么巫师如此的不爱学习魔法,难道是因为身在福中不知福?至少前世身为一个麻瓜(然而前世并没有魔法…)的自己这辈子肯定是努力钻研魔法了。也许能有些成就,也许没有,但至少乐在其中。

      半个小时后,罗森抱着几本年头已久,明显比他年龄要大的书走了出来。由于很多书家里都有,不管是大威力魔法还是黑魔法白魔法自己都能学到,只是缺少时间而已。罗森还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一些钻研性的书籍方面。别的不说,在学校让邓布利多看到一个一年级的学生在研究大威力魔法……那感觉,绝对是酸爽俩字不能概括的。

      当罗森从丽痕书店里走出来的时候,天色已接近黄昏。十一点的猫头鹰,十二点买完魔杖,买个书竟然花了四个小时…罗森表示自己已经日了狗,但愿自己能在晚饭之前回去。格格巫很无奈的看着小主人,但身为家养小精灵他不能逾越。只能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小主人我们还是快点回去吧,回去晚了虽然主人不会惩罚我,但是管家肯定会认为我照顾不力的……

      “锡镴(这个字年la,四声)坩埚……为什么不能用个不锈钢的?这种金属真的可靠吗?前世我是物理系的,没学过这东西,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罗森一边吐槽一边抓紧时间采购需要的各种用具。坩埚这个东西,自家的生产线用的都是银制的,为了最大限度保证魔药不受到容器的影响。霍格沃茨用了将近一千年锡镴制坩埚吧,就不能变一下?等自己长大了一定要向霍格沃茨推销家里的银制器皿。而且,坩埚这个东西不是在化学里用来高温灼烧固体吗?熬制魔药的时候温度不可能超过100°C吧,要不然魔药岂不是要全沸腾跑了?罗森哀叹道,“你们巫师真会玩。”

      “黄铜天平……你tm在逗我?麻瓜最简单的都是塑料天平好不?电子天平呢?化学实验室的分析天平都可以精确到克的小数点后四位了好不……”罗森象征性地买了一个黄铜天平,但是电子天平和分析天平家里已经准备好了。这东西不光是魔药能用的上,就连雕刻魔文的时候也需要用。所以罗森家里的麻瓜仪器特别丰富。至少不用额外花钱买哪些名贵的魔法用具了。

      “玻璃或水晶小药瓶?多容易碎啊,塑料走起!”

      “老式双筒望远镜?不行不行,天文望远镜走起!哦不不不不,那个东西太贵了,还是一个普通的望远镜吧,巫师的望远镜比麻瓜的便宜,这倒的确。”

      “斗篷和工作袍?家里很多,不用买了。霍格沃茨也不会指定去哪里买。”

      “宠物?哦对了,自己好像从小到大都没有宠物……这个倒是得研究一下”

      罗森走进宠物店,看了一眼自己的钱包,除了魔杖和书本也没花太多,还剩大概80加隆,首先那些价格超过100加隆的名贵宠物被他华丽丽地无视了。什么食人鱼这种暴力类型的也一律不考虑。巫师都是什么心理啊,买这种东西,问题是虽然少数人喜欢可以理解,但你堂而皇之的卖确定不会教坏小朋友吗?罗森毫不留情地把巫师世界批判一番。

      “猫头鹰……这也算宠物?猫的话,看看情况吧……蟾蜍,我打死也不买。咦?怎么回事?”罗森突然发现当他走近的时候,一个笼子里突然冒出尖叫声,“这是……猫狸子?”

      猫狸子最早在不列颠培养,现已出口到世界各地。它是一种长得像猫的小动物,皮毛上有各种斑点,耳朵特别大,尾巴像狮子的尾巴。猫狸子很聪明,独来独往,偶尔也攻击人,可它一旦喜欢上哪个巫师,它就会成为他的一个了不起的宠物。猫狸子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能力,即可以探察出谁是品德败坏或者涉嫌的人。如果它的主人迷路了,它可以领着他安全地回到家中。猫狸子一窝可产八个小崽,能跟猫杂交。由于猫狸子的外表非同寻常,容易引起麻瓜们的兴趣,因此要想拥有它,就必须先获得许可证。不过许可证的事情好说,大伯家的斯蒂勒在魔法部工作,有时间让他帮自己办一个就行了。只是,为何自己莫名其妙地被猫狸子喜欢上了?罗森一脸懵逼。

      “小伙子,能被猫狸子认同可是非常不容易的。猫狸子市场价是100加隆,但是既然有了认同的主人,我只要你50加隆好了。”罗森知道宠物店的老板说的是真的,也爽快地付了钱。对于这个宠物,他真的非常期待。

      夜色降临,一只猫趴在罗森的肩上慵懒地打着瞌睡。

      第七章登上列车

      罗森管自己的宠物叫杰瑞,原因嘛,反正猫和老鼠里的老鼠就叫杰瑞Jerry,给猫用也不是不合适,纪念一下自己逝去的童年时光。不过他还是很遗憾没有见到大名鼎鼎的救世主先生(罗森:反正都这么叫,我也随波逐流吧),虽然不像某些穿越者那样给他灌输斯莱特林最伟大、西弗勒斯(罗森:反正我叫不出来,我只叫斯内普)忠于爱情这种心灵鸡汤(毕竟心灵鸡汤基本都是黄鼠狼熬的),但能有个印象也好,至少不能成为敌对者,毕竟双方都是同一阵营。哈利·波特属于那种信任朋友,但是对其他的聪明人都抱有警惕的人,要是将来怀疑魔法石和密室怀疑到了自己头上,可就亏大发了,毕竟他的背后是邓布利多。自己可不想随时处于被监控状态。即使是盟友也不例外。

      罗森开学前最后一个月尤其忙碌。此前他从未敢系统练习魔法,除了五岁那年魔力暴走一次使他终于获得了魔法外,他只尝试过一次并以失败告终。之后亨利便警告他11岁之前绝对不能使用魔法,否则容易把自己炸了。“我猜,西莫·斐尼甘应该就是对魔力的控制能力太差,导致爆炸事故频发吧。”罗森这样想到。

      从最简单的清洁咒开始(我再也不用自己收拾屋子了!罗森欣喜若狂。),此前他的屋子一直都是自己打扫,他的母亲玛格丽特美其名曰锻炼自我能力,不过第一次用咒语的感觉真爽!罗森兴奋地大呼小叫,此刻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麻瓜得知自己是巫师的时候满脸的不可置信了,毕竟是第一次用魔法啊!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清洁,变色,漂浮,最简单的咒语罗森终于能够使用,他感觉咒语也不是念完就能发出那么简单,否则为什么只有少数巫师能够用处阿瓦达索命咒?理论上只要魔力足够就能发出,但实际上一个五年级的学生的魔力就足以使用阿瓦达索命了,但是除了汤姆·里德尔,还有谁能那么早的学会?多数巫师一辈子都是学不会的。

      罗森认为这些问题一时半会难以解决,自己的父亲应该会,但是一个月显然不足以弄懂,况且亨利已经沉迷于魔文研究和雕魔不能自拔。“估计他早就把这些理论还给老师了吧,虽然他的魔法是在美国学的”罗森兴高采烈地腹诽道。

      “不过,弗立维教授显然是知道的,要不然他怎么当那么多年魔咒课教授?他可是和自己的爷爷安德森同辈。”找到办法之后,罗森不再纠结,而是开始收拾行装。作为一名只在书本上见过霍格沃茨的孩子,罗森表示自己的激动丝毫不亚于那些麻瓜出身的巫师。

      伦敦的九月还是比较凉爽的,和中国北方很像。罗森拒绝家养小精灵的接送,选择自己坐地铁前往火车站,“我还没怎么体验过麻瓜的生活呢,好不容易有机会了,怎么可能这样放弃?”11岁的孩子独自出行在西方还是比较常见的,他们的家长更注重孩子的独立性培养。所以罗森在人群中也丝毫不奇怪,倒是和一个同龄孩子聊得颇为投机。他们讨论了这个年龄段孩子往往喜欢的动作游戏(用主机玩),比如任天堂和美国的I-wanna-be-the-guy系列游戏,罗森开始怀念麻瓜的生活了,虽然他连自己前世的名字都含混不清了。

      国王十字车站到了,罗森拉着行李车前行,里面塞了很多东西,被魔法减轻了重量。“我记得赫敏经常抱怨书包重吧,为什么不来个咒语呢?反正这个咒语也不难,初学者都能会。难道真是学傻了?还是忘了自己是一个巫师?”罗森一边吐槽一边找到了第9站台和第10站台。“应该是这里吧”,罗森掏出了霍格沃茨的信,背面的小人的确是从面前的墙里钻过去,这个动态图重复着这一个动作。“三,二,一,”罗森深吸了一口气,一头撞上了墙——

      当罗森睁眼的时候,面前已经是一辆喷着蒸汽的火车了,这种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的古董显然不会出现在九十年代的英国,所以只能是霍格沃茨特快。身边穿梭的人群向列车门口涌进,不断的有小孩抱怨自己的宠物跑了,罗森看了一眼自己的肩膀,“唔,还好,杰瑞很听话,回头给你糖吃。”杰瑞好像能听懂,慵懒的眼光突然变得明亮起来,“唉,你这个吃货”,罗森从人群中钻出,找到了一个没人的隔间休息了起来。他不指望能够碰上哈利·波特,因为说不定得跟罗恩·韦斯莱他们争吵起哪个学院最好来。虽然斯莱特林在他们的眼里是一样的,但是作为一个靠智商取胜的人,罗森坚持拉文克劳是最棒的选择,这和那些格兰芬多爱闯祸的小狮子比起来可就是大相径庭了。

      “最近很清闲,悠然见南山。”罗森习惯性地抬头,发现远处的山被伦敦的雾挡住了,他装作没注意到,又低头盘算起开学典礼的事情来。吃什么好呢,自己可是饿着肚子来到学校,罗森一直把一句话奉为圭臬。“吃自助餐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扶着墙进去,扶着墙出来。”学校的饭菜那么丰盛,不好好大饱口福怎么能对得起自己?以及饿了一整天的胃?

      哈利·波特觉得今天是自己得知自己是一个巫师以来最糟糕的日子。国王十字车站,迷茫了半天,哈利终于问到了路,在韦斯莱家的帮助下进入了9又3/4站台,他还来不及吐槽巫师数学的糟糕就开始和自己又多又沉的行李做起了斗争。当他气喘吁吁地把行李搬到车上之后,又和红头发一家走散了,只能孤零零地逡巡附近的车间。他看到一间车厢只有一个低头沉思的男孩,于是推门走了进去。

      “您好,”哈利试图主动打招呼,然而那个男孩——罗森却没有任何反应,他还在思考哈利会和罗恩赫敏他们有什么摩擦的火花。当他意识到有人在叫他的时候,刚抬起头。

      “梅林啊,我这是什么运气……”罗森顾不上大脑风暴了,连忙说道,“坐吧,这里没有其他人。”我还完全没做好心理准备啊,一会马尔福那里怎么办?哈利只是和他不对付而已,而自己和马尔福家可是敌对关系啊,双方在伏地魔时期可是没少交过火!

      罗森觉得自己亚历山大。

      第八章和哈利的第一次见面

      罗森又一次低下了头,只不过不是溜号,而是迅速地思考着该说什么才能既向哈利表示友好还能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而避开邓布利多的过度关照,毕竟那样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

      但是哈利却完全想不到这些:“您好,请问你叫什么名字?”一句最简单的问候倒是让“身经百战,见得多了”的罗森顿感自己too-young, too-simple,他只好进入主题,“我叫罗森·佩弗利尔,你是哈利·波特吧。”

      哈利颇为惊讶,“你认识我?”

      “哦,其实这个很简单。我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推理来判断你的身份。”罗森不慌不忙地侃大山,“首先,你孤身一人却没有任何不适,说明你已经习惯于单独生活。其次,你的衣着很简单,眼镜还有破损的痕迹,说明家境不好。而综上两点,说明你应该是一个孤儿。然后,你的衣服虽然都是陈旧的二手,但都是搭配的,说明不是孤儿院获得的捐赠衣服,而是亲戚给的,你的亲戚待你不好。最后,英国魔法界一共只有8000名巫师,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想只有你一个。”罗森一副神探的得意模样,“哥应该获得奥斯卡的。”罗森内心非常自豪。

      “额,你听说过福尔摩斯吗?我觉得你可以算上是魔法界的福尔摩斯了。”哈利的惊讶程度仅次于听说自己是个巫师。

      “额,其实,还有一个更简单的方法,”罗森有些迟疑地说道,他可不想让哈利认为他是一个天才导致结交过近,保持一定距离是最好的,“就是,你的行李箱上,有H·P的字样……”

      哈利:“……”

      现在,在哈利的眼里,罗森已经成了一个喜欢恶作剧的捣蛋鬼了……罗森如果知道了这一点,估计会哭笑不得。

      就在罗森想办法解决尴尬的气氛的时候,又一个人敲门进来了,“简直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罗森内心激动地不知所措,那人开口了,“请……请问,有人看到过一只蟾蜍吗?我……我把它弄丢了。”那个男孩最后快哭了,不过突然发现罗森在场,“罗森!你竟然也在!能帮我找一下莱福吗?”

      罗森嘴角一阵抽搐。纳威·隆巴顿,自己终于见到了第一个被自己改变的剧情,幸福来得太突然。不过帮他找蟾蜍恐怕才是重点。于是他回答道,“借魔杖一用,纳威。”

      纳威把魔杖递给罗森,罗森像拿罗盘一样把魔杖平放在手上,“宠物示踪!”魔杖开始缓慢地旋转,最后指向一个方向。

      “就是那个方向,”罗森一脸平静地说道,“这个咒语是我在书上发现的,你可以学一下,用同一个人的魔杖可以找同一个人的宠物,只要签订了魔法契约。”自从买下杰瑞之后,罗森就能够非常方便地使用这个咒语了,每次使用都会有一种心灵感应的感觉。

      罗森和纳威从小就认识。佩弗利尔家族虽然算是纯血家族,但是一来和食死徒势不两立,二来不重视血统这个东西,所以和多数纯血家族没什么来往,反倒是和马尔福之类的结了仇。隆巴顿家族作为屈指可数的同一阵营的纯血家族,自然是佩弗利尔家族为数不多交往过的家族之一。亨利曾经跟罗森感叹道,“可怜的小隆巴顿,因为小时候受到了父母被食死徒折磨疯的惊吓变得胆小、迟钝,纯血家族如果没有实力,也没有结交强者,只能这样凄惨。麦金农家族更是如此,我们无数次帮助他们挫败了食死徒的阴谋,但是最后他们还是被灭门了,唉。”佩弗利尔家族能够获得威森加摩席位其实就是麦金农家族族长的遗嘱,如果麦金农家族没有人能够继承席位则转交给佩弗利尔。所以对于亨利他们而言,获得这个席位并不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情。

      过了一会,纳威抓着莱福兴高采烈地跑过来了。“这孩子,”罗森暗地里吐槽道。有一张漫画,上面是小时候的纳威的演员,旁边一个简笔画的小人说,“He-will-never-have-a-girlfriend”(意思是他将永远也找不到女朋友)漫画的下面是纳威演员成年后的样子,那个小人一下子把口里的饭全喷出来了,因为完全就是一个标准的好男人的形象。“所以说,人不可貌相,更不能从小时候就看出来他的未来。”罗森感慨道,所谓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真的没什么依据,除非是古代那种多数人一辈子待在同一个村子永不离开。

      罗森才想起来哈利也在,他转头看向哈利,发现哈利正一脸羡慕的表情看着罗森表演魔法。“罗森,你这个是魔法吗?”哈利的确是从未接触过魔法,“难怪这么好奇”,罗森想到。

      “额,哈利,不用着急,”罗森斟酌着词汇,“这个东西学校的教授都会讲到的,完全不用担心。实际上多数霍格沃茨的新生都还对魔法一窍不通。你很快就会发现,很多人学习魔法的能力远不如你——”

      话没说完,又进来一个男孩,但这次罗森找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了,明显和罗恩·韦斯莱不符,因为不是红头发,也不是德拉科·马尔福,因为也不是铂金色头发(其实罗森觉得这东西就是银白色,铂金这个词用着不觉得给人一种土豪的感觉吗?不过话说回来,马尔福家的确是土豪,前些天《预言家日报》还赞扬卢修斯·马尔福先生慷慨捐助圣芒戈十万加隆呢。看在自己的母亲作为圣芒戈主治医师,获得了一千加隆奖金的份上先不管这些恩怨了。)那个人看到罗森等人一脸懵逼,猛然发现自己忘记说话了,“额,大家好,我叫威廉·泰伦斯,请问各位有人要去拉文克劳吗?我想我们可以预定一个朋友。”

      “这咋这么确定自己是拉文克劳呢……”罗森瀑布汗,这种说话语气完全不像英国魔法界啊,难道是来自美国的?但罗森还是举了一下手示意,“我叫罗森·佩弗利尔,我最有可能去那里,但是——不敢保证。”罗森耸耸肩。

      “好的,罗森,我想我们应该会成为朋友的。”威廉·泰伦斯关上了门又走到下一个车厢,活像一个推销员。“不过,拉文克劳人数可是最少的,这个真看运气的。”罗森在心里说道。

      第九章列车上的故事

      威廉·泰伦斯走后,罗森捂住自己的脑袋,开始研究自己该去哪个学院。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罗森的心智是一个青年,但是仍然会受到身体状态的影响。可以说,所谓的穿越不如说是记忆的注入,毕竟灵魂这个东西谁也说不清楚。因此罗森也很少考虑过自己要去哪个学院。自己的父辈都是在美国长大的,母亲是拉文克劳,后来在圣芒戈由于精湛的治疗技术和治疗魔法的改进升任为圣芒戈首席重症主治医师。父亲在美国长大,虽然那里分院方式不同,但是亨利也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巫师,要不然他也不可能和对大多数巫师而言与天书没区别的古代魔文打交道,还能自行制作高级魔法物品。自己多半是继承了父母的高智商,这样想来,到拉文克劳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但是,斯莱特林仍然是个不稳定因素。有人说那里是追求“纯血统论”的巫师所在地,也有人说那里是有野心的人汇集的地方,但不管怎么说,看原著所写,分院还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自己的意愿的,那么就不用太过担心。毕竟自己一个出生于极其正派、甚至可以说是“根正苗红”的学生是不可能去斯莱特林的。

      罗森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一旁的哈利插话道,“那个,你们说的拉文克劳是一个学院吗?我听说格兰芬多是最好的,为什么不去那里呢?”

      罗森一阵瀑布汗,这肯定又是海格那个家伙给他灌输的。处于不想惹事的心里,他回答道:“没有最好的学院,只有最适合自己的学院。如果你是一个勇敢的人你就去格兰芬多,如果是一个聪明的人就去拉文克劳,以此类推。”至于搞个大新闻提到斯莱特林,罗森可没那么naive(幼稚),闷声发大财才是最好的。

      罗森没什么反应,倒是纳威开始纠结了。“哎呀,我会不会被分到赫奇帕奇啊?我家世代都是勇敢的格兰芬多,但是像我这样的恐怕就不行了啊……怎么办啊,我要被奶奶打死了!”纳威的确是一个非常胆小的孩子,至少一年级的时候绝对如此。罗琳阿姨诚不欺我。罗森暗暗地想到。

      “没关系的,你完全不用担心。格兰芬多不见得就是一定勇敢,你父亲那一辈有一名格兰芬多也是相当的胆小,但他还是进了格兰芬多。那个人是——”罗森突然意识到了不对劲,赶紧住口。他在一瞬间扫了一下四周,“还好罗恩还没出现”罗森内心长舒一口气,但他还是想回避这个话题,小矮星彼得的事情可比这个分院争议更要命,“反正无所谓的,就算你没进格兰芬多也无妨,你的奶奶不会打你的,放心,我以我的人格担保,ok?”

      “希望是吧,梅林保佑。”纳威虔诚的目光紧紧地盯着火车上方的梅林徽章。

      罗森已经无力吐槽,梅林又不是神,他已经死了很多年了好不,他又没有能力保佑你们。话说为什么梅林的地位就像麻瓜的上帝一样?麻瓜尊崇上帝是因为在基督教的《圣经》里上帝创造了世界。可是梅林呢?看魔法史没有这种大事件的记载啊,真的好奇怪?但不管怎么说,有一句李商隐的诗可以恰当形容这一现象:“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原指汉景帝听说贾谊非常有才华于是半夜召见请教问题,结果问的不是治国大计而是鬼神之事。用来形容巫师毫无违和感。因为巫师掌握魔法,自然有能力去探寻世界的本源,为何要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这方面?麻瓜这么做是因为没有能力、不了解世界,现在他们也很少这样做了。

      这件事情对罗森不也是一样适用吗?伏地魔早晚会回来,他的势力仍然会兴风作浪,如果不想让那么多无辜的人死于非命,自己必须改变命运!罗森坚信自己能够做到。

      罗森咬紧牙关,试图平缓自己的心情,让一个11岁的孩子去想这么多真的是难人所为。他站起身,准备去餐车放松一番,留下纳威和哈利交谈。估计罗恩一会就快到了吧,罗森离开前想到。

      在火车上不仅有那些魔法界的零食,也有和霍格沃茨一样由小精灵做的美食,而且是免费享用,这毫无疑问是魔法部拨款设的福利。罗森了解到,魔法部的钱主要来自纯血家族,因为魔法界没有收税这一说,因此纯血家族能够获得威森加摩席位掌握立法权和司法权,同时将自己的影响力施加到魔法部官员身上。

      不过伏地魔崛起的那段时间,魔法部竟然没有沦陷也是个奇迹。这固然有邓布利多力挽狂澜的因素,但是显然和伏地魔的失误以及抵抗力量的贡献有关。前者嘛,伏地魔过早地跳了出来和整个魔法界作对,导致抵抗力量集结完毕,在原著里,他复活后有整整一年的时间积蓄实力并削弱对手,自然状况不同;后者嘛,来自美国的志愿者队伍也是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他们和英国的傲罗、打击手、凤凰社以及民间力量联合作战。战争结束之后,领头的佩弗利尔家族获得威森加摩席位留在英国,其余人领到魔法部的奖金和酬劳之后选择了回国,之前那个威廉·泰伦斯的长辈应该就是志愿者队伍的一员,要不他不可能来霍格沃茨上学。

      罗森在餐车提前享受到了霍格沃茨的美食,这里的家养小精灵一点也不比自家的差。英国的饮食很差,有这样一个说法,世界上最薄的两本书:一本是德国人的笑话集,另一本是英国人的菜谱。但是魔法界的伙食真心点赞,家养小精灵可是职业的厨师,绝对不是麻瓜界那些“菜鸟”能比的。其实到了现代英国的饮食也不难吃了,再没进步的话英国人自己恐怕都忍受不了了。

      罗森放弃了晚上吃自助餐的打算,反正是免费的,什么时候吃都一样,罗森一边往嘴里塞香肠,一边想到。一会该会会罗恩赫敏他们了,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到了吧。

      第十章沉默是金

      为什么要结识罗恩和赫敏?罗森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能因为他们是主角就要结识,这个理由完全不成立。如果穿越到梅林那个时代显然毫无见主角的必要。但是考虑到哈利·波特是个小孩子,对朋友的依赖性远高于成人,那么认识他最亲密的朋友就有很大的帮助。罗森必须和哈利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会给自己添不少麻烦,但是赫敏应该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

      其实还有一个比较蛋疼的原因,赫敏在hp同人文出现频率真的相当高,尤其是女主的选择里赫敏可以秒杀其他人的总和,罗森自然下意识地想着见一下赫敏。

      只不过罗森绝对不会说出来的。

      回到车厢,罗森惊讶地发现地面一片狼藉,他一脸懵逼地问道:“这是怎么了,难道闯进了一个巨怪?然后被你们合力赶跑了?”慢着!罗森突然发现多了一个人,红头发,鼻子上有一块脏东西,他当即猜到了事情的始末,“你们和人打架了?”肯定是马尔福这个吉祥三宝组合过来惹事,装逼不成反被那啥。

      哈利有些尴尬地回复道:“是的,但是那些家伙太讨厌了。”只不过他绝对不会说打赢是因为老鼠斑斑的帮助。然后为了摆脱这种气氛,他把罗森介绍给罗恩。从中文上看俩人名字相似,容易混淆,实际上,罗恩的英文是Ron,全称Ronald罗纳德,而罗森的英文是Lawson,(和那个罗森便利店一样)。所以不会存在名字混淆的状况。

      讲道理,罗森对一个事情一直抱有怀疑。为什么哈利在上学第一天遇到的三个同学成了他最亲密的三个朋友?这种可能性真的很小。有人说是邓布利多暗箱操作的结果,但罗森绝对不会信,要是有这本事邓布利多还至于被伏地魔逆推死吗?邓布利多这种喜欢自己妹妹的,德国骨科才是他最好的归宿,正好格林德沃是德国人,没准他在德国骨科实习过,所以成为了基友。罗森兴高采烈地腹诽道。

      理论上,“纯血贵族”有一套完整的礼仪,面对不同身份的人的做法也各不相同。不过,“和大洋那边的野蛮人相处久了,把贵族风范丢了个精光”(某些家族的评价)的佩弗利尔家族从来不在乎这些,事实上这种礼仪只存在于他们的藏书中,但没人愿意去看。“也许除了古板的斯蒂勒,我好像见过他看这个。”罗森日常吐槽斯蒂勒任务完成:1/1。

      罗森不认识韦斯莱家族的人,双方没有什么来往,当然也没有什么恩怨。本着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想法,罗森中规中矩地和罗恩交谈。过了一会,双方都感到无趣了,场面又变得冷清起来。

      沉默是金,在跟这些小孩子交谈的时候,言多必失,容易给自己惹麻烦。罗森早就打定主意,反正自己想做什么又不需要他们参与,结个善缘便好。后来赫敏出现的时候,哈利突然觉得,比起她的说教,他宁愿和罗森无聊地交谈。只不过罗森在认识了他需要的人之后,早就溜之大吉了,跑到一个安静的角落玩着棋牌和游戏机“闷声发大财”。“我就什么也不说,这是最好的。”

      德拉科·马尔福有点郁闷。今天发生的事情和父亲预料的完全不对。卢修斯的推断本来是,邓布利多为了拉拢反对伏地魔的力量,会想找机会让哈利和罗森接触,毕竟小孩子都会特别崇拜哈利·波特。然后他还专门准备了一些台词给德拉科,用来挑拨二者。然而,事实让德拉科大跌眼镜。他今天都没见到过罗森,然后哈利·波特竟然是和罗恩·韦斯莱这个人聊得投机,最后结果就是挑拨失败被驱赶出境。无奈之下,他只能把发生的事情写下来交给父亲,让万能的父亲大人去解决吧,我还是当一个纨绔子弟吧,更省事。

      不过德拉科还是太年轻,too-young, too-simple,他在跟克拉布,高尔两个跟班抱怨的时候想不到隔墙有耳,让隔壁玩得兴高采烈的罗森全听到了。伏地魔阵营的人都是这种猪队友,不失败简直没天理了。罗森不以为意地想到。卢修斯的想法很明显就是阻止两个跟自己有仇的人结盟,但未免也太瞧不起其他人了。让自己的孩子去完成这些任务,而且才11岁,他是脑子有坑吗?还是跟伏地魔学了一些法术之后,丧失了智力?

      有的穿越者会借助对剧情的优势去装神棍,但在罗森看来,这毫无意义。首先这种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的行为必须有对应的好处、利益才是值得的,否则真以为自己有主角光环吗?阿瓦达索命咒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主角根本不可能活下来。自己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被食死徒盯上过一次,再给自己十个胆也绝对不敢招摇过市。

      剧情的优势,在关键时刻,给敌人狠狠一闷棍才是最好的。这才是闷声发大财的诀窍,比如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把小矮星彼得绑起来交给邓布利多,或者提前把里德尔府附近的墓地里的骨灰偷梁换柱。好刀要使在刀刃上就是这么个道理。

      不过,对于罗森而言,现在想这个有点太早了。第一年应该是最平静、最安全的一年了。只要不去作死招惹奇洛,就算和马尔福打个你死我活也能在医疗翼治好。以后恐怕就没这机会了,保住命就显得更重要了。

      罗森总结了一下这七年的安全程度。

      第一年不惹奇洛——五颗星。

      第二年带上镜子——三颗星。

      第三年不偷跑出去以免遇到摄魂怪——三颗星。

      第四年不参加争霸赛——四颗星。

      第五年离乌姆里奇远点,不去魔法部——三颗星。

      第六年在战斗中保住性命——两颗星。

      第七年流浪,玩生存模式——一颗星。

      结论:不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到时候哭都来不及。要是给哈利一个机会,他肯定会选择好好学习,否则至于第七年连个食死徒都打不过,被撵得到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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