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恋爱不行么

作者:千夜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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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 章


      小七的不配合令沈一南为之愕然。

      这是哪门子的系统管理员,素质觉悟这么低,居然还闹罢工?!

      不行,他必须要去天庭投诉!

      有那么一瞬间,沈一南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拿出点骨气,当场解雇这名毫无专业性可言的管理员。

      但问题是——天帝在哪?他怎么上天?

      一想到技术实现上的操作难度,沈一南只能仰天长叹。

      说起来,自己的人生也真是悲催。30年来任劳任怨地给人打工,如今死了就死了吧,好不容易能混个主人身份,居然又被一个小小管理员各种无视和拿捏,想耍耍老板的威风也不行。

      他今天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别人都说当老板的,最辛苦、最不容易。

      答案多简单,不就是因为当老板的不能罢工!

      以他为例,能否将这件事情解决直接关系着自己的小命。一旦做不好,最糟糕的结果全部由他一人承受。

      在这种性命威胁之下,他哪敢罢工?!连点念想都不敢起!

      想清楚利害关系,沈一南干脆认怂,也不跟小七计较了,自力更生解决问题吧。

      这时间,书童白纸还老老实实地守在了大门口。沈一南到了门房,便仔细盘问白纸。

      之前说过,本尊沈瑜有两个关系紧密的朋友。

      一个叫关皓。他是平壤侯关侯爷最小也是唯一的嫡子。家中有姐姐八个,就他一根独苗,因此,自幼备受宠溺,便养成了关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霸王性子。

      关皓平日里只喜欢吃喝玩乐,去国子监读书,那仅仅是为了他老爹平壤侯的面子。

      另一个人是杜燕。他是户部侍郎张侍郎的小舅子。杜家是江淮富商,杜燕的长姐嫁给了当时尚未出头的张侍郎,后来当张侍郎一路青云直上以后,杜家的境况也是随之水涨船高。

      张杜氏,就是杜燕的长姐,颇有见识,知道在京城混,光有钱不行。于是,她干脆出面将杜家的男丁全部接到了京城里。各种花钱,找关系,总而言之,目的只有一个,将自己的三个弟弟全都弄进了书院,努力朝仕途方向发展。

      杜燕是杜家小辈的三兄弟中的老大。

      张侍郎没发达前,杜家本打算让他继承家业,因此,杜燕自幼学得是算账经商,没好好读过四书五经。等他姐夫发达后,杜家上上下下又改了主意,一心逼着家里的男丁好好读书,准备考出个进士来。

      这可就害惨了半路出家的杜燕。杜燕脑子灵光,性子活络,根本就是坐不住的性子,对读书毫无兴趣。因此,杜燕在国子监里,也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应付了事。

      这两人,再加上沈瑜,一并三个,在国子监中都是另类。因此,可谓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平日里,别的学生忙着苦读诗书、讨教学问,他们三人,则结伴搭伙,吃喝嫖赌,玩得是不亦乐乎。

      每一回的月考,毫无意外,三人的成绩都是垫底。

      沈瑜是书香门第出身,底子总是有的,瘸子里面挑将军,他的成绩往往比那二人好上一些,稳居倒数第三。

      而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则是杜燕和关皓轮流坐庄。

      听完这些信息,沈一南总算不至于两眼一摸黑。

      他看看左右,见四下无人,低声问道:“白纸,你知不知道我请人捉刀的事?”

      白纸点头,有些不解地望着自家少爷。

      “小侯爷弄到了月考试题,那你记不记得,当时,他是否提过,自己是如何弄到题目的?”

      “少爷,您忘记了,那天您把小的派出去定酒席去了,当时是黑墨跟在您身边的。”

      “哦,我一时记差了。”沈一南随口扯谎,“对了,黑墨人呢,怎么不见人影?”

      “少爷?您又忘了,前两天他家里老娘生病,请假回家去了。这可是您昨日亲口答应过的。”

      “……”一连被揭穿两回谎话,沈一南再厚的脸皮也挂不住,偏偏耳边又传来一串银铃似的笑声。

      这丫头!明明知道,却不肯提醒自己,尤其可恶的是,居然还在一旁幸灾乐祸。

      对小七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坑队友,沈一南表示无可奈何,但对付自家的小书童,他还是很有办法的。

      “最近事情太多,记不清楚了。”他故意冷下脸来。

      小书童诺诺点头。心里却在嘀咕,他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大自家少爷板着脸的模样,居然这么吓人。

      沈一南则在心里思考着对策。

      白纸不知情,黑墨人又不在,为今之计,只有亲自去见见关杜两人,才有可能收获更多信息。

      国子监课业繁重,每月只有初一十五才是休息日,其余时间,都要上课。今日是三月十九,按照常理,关皓和杜燕应该在国子监内读书。但是,之前说过,京城内有权有势的人太多,国子监内的学生,那些权贵子弟占了至少一半,因此,对于关皓他们,国子监的许多规定都形同虚设。

      因此,沈一南判断,在这个时间点,关皓出现在哪都有可能,唯独不可能出现在国子监。

      “你知道在哪儿能找到关小侯爷吗?”沈一南问。

      白纸低头想了会儿,犹豫着说:“我记得最近关小侯爷喜欢吃顺和居的涮羊肉,现在是未时一刻,或许……小侯爷还没吃完饭?”

      沈一南夸了白纸一句:“嗯,还有点脑子,走,备马,咱们现在就去顺和居!”

      被夸奖的白纸正咧嘴笑着,听到后面那句,顿时不解:“可是……少爷,您不会骑马啊,你说的是备车吧?”

      正往前迈的沈一南身形顿了顿,回过头,目露凶光:“你没听错,现在——少爷我就喜欢骑马,快去备马!”

      他的耳边,又是小七的笑声。

      等白纸走远,沈一南半是无奈,半是讨好地说:“小七啊,咱能不能别耍脾气了?你看,没有你的指点,你家主人不知道过得有多惨,到处是破绽,简直分分钟都被打脸!”

      小七哼了一声:“我可没耍脾气。刚刚,那是在考验你的适应力。”

      “行行行——那现在呢,考试结束了吧,合格了吧,咱们能不能开始办正事?”沈一南好言好语,顺着她的意思往下说。

      现在他算是明白,这个叫小七的家伙明显就是个喜怒无常的孩子性子,必须顺毛捋,否则,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闹罢工。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要忍!

      果然,听他这么说,小七的气顺了,说话总算也正常了

      “嗯,暂时休战。不过,你真会骑马?”

      沈一南没有听出来,小七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试探。

      正常来说,他不该知道自己会骑马!

      真正的沈一南有钱有闲,不仅会骑马,还专门买了个养马场,养了不少好马。但是,沈一北已经洗去了他的记忆,在如今的记忆里,他只是个普通白领,没触过马术这种高级的运动。

      小七的问题让沈一南成功地愣住了。

      对啊,他不会骑马。记忆里,他从来没骑过马。而且,以他的正常消费水平来说,不可能参加骑马这种昂贵的活动。

      但是,为什么他直觉认为自己会骑马,并且还十分喜欢这项运动?

      “我不知道,只是有种感觉,觉得自己会骑马。算了,等白纸把马牵过来,我一试便知。”沈一南想了会儿,没找到答案,索性不再理会。

      反正最近总是这样,脑子里乱糟糟的,好多事情都记忆模糊的。

      小七心中的不安更多,但她怕引起沈一南的怀疑,不敢继续追问下去。

      过了一会儿,大门口苦等多时的沈一南终于等来了他的“马”。

      瞪着自己的书童,沈一南用手指着他面前那匹矮矮的畜生,一时间火冒三丈。

      “这是什么?!白纸——莫非你是欺负我不认识这些畜生?!我要的是马!不是驴——”

      似乎也能感觉到他勃发的怒意,那头老驴在他的怒吼声中畏缩着退了两步。

      白纸急忙解释:“少爷,您先别生气,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马倌说了,咱家的那两匹马性情暴烈,少爷您没骑过马,我实在是担心您的安全,这才用驴子代替。马馆说了,这老驴性情温顺,即使不会骑马的人骑上去,那都是稳稳当当的,保证不会出事!”

      小书童拍着胸脯大声保证。

      围观到这一幕的小七,笑得几乎要喘不过气来。

      这个书童还真是个活宝!

      沈一南可远没她那么好心情了。

      望着自以为忠心耿耿的书童,他提高嗓门:“究竟你是少爷,还是我是少爷?!去,把这头驴给我退回去,然后把马牵过来!记住,我要的是马——白纸,若你下回再敢自作主张,以后就不用跟在我身边了!”

      沈一南这话说得极重,吓得小书童的脸一下子白成了纸,不敢说一个字。

      见小书童踉踉跄跄地牵着老驴走了,小七有些不忍。

      “喂,你说话有点过了吧,他虽然做得不对,但也是担心你才这样的。”

      “哼!你知不知道在职场上什么人最不讨老板喜欢,就是像他这种擅作主张的员工!经营公司,就如同古人行军打仗。将军一声令下,底下的士兵必须照做,如此方能令行禁止,势不可挡。假如那些士兵,个个都有自己的想法,不听号令,一个往东,一个往北。你觉得,这样的军队,能打胜仗吗?”

      “可是……这又不是打仗。”

      “这当然不是,否则,他得到的惩罚就不止是斥责——再说,你以为他是单纯地担心我?不,他更多的是担心自己。一旦我出了事,沈家追究责任时,他就是第一责任人,所以,他才会不顾我的命令,擅作主张。”

      沈一南的语气冷冰冰的,小七听在耳中,心里很不舒服。

      对沈一南来说,总是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别人,是一种习惯还是天性?

      尽管沈一北成功地洗去了他的记忆,但那些深藏于意识之下的某些本能,是不是如同深海中游弋狩猎的怪兽,终有一日,将浮出水面?

      很快,白纸便把马牵了过来。

      这是一匹枣红色的马,毛色鲜亮,四肢修长,单看外表就能知道,是一匹上等的好马。

      沈一南满意地点点头,走上前抚了抚马头,与它做了一个短暂的交流。

      他有种直觉,他会骑马!

      在白纸的惊呼声中,沈一南甩开衣衫下摆,干净利落地翻身上马。整个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绝不像是初学者。

      “少……少爷?!”

      没理会自家小书童的惊叹,沈一南沉声问:“顺和居在哪个方向?”

      “城……城南,顺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行。马车的话,一盏茶的时候便能到,少爷如今骑马,想必会更快些!”

      有了刚才的教训,白纸哪敢随意对待他的提问,回答得干净又利索。

      小七在沈一南耳边说:“我知道在哪,直接走吧。”

      “好。你回去,在祖母后院附近守着,看着卓家来人。在我回来之前,弄清楚对方是否退婚成功。”沈一南吩咐白纸。

      “是,少爷!”

      白纸声音洪亮的答应着。见沈瑜依然肯吩咐他办事,他的忐忑这才一扫而空。他自小跟着沈瑜,从未见过大少爷像今天这样,发那么大的脾气。仅仅是听他训斥,就是那么的胆战心惊。

      松开了缰绳,沈一南将小腿贴近马肚,腿下用力一蹬,枣红马嘶鸣一声,风一般地窜了出去。

      留在原地的白纸,一双眼睛顿时瞪得老圆。

      望着那已经远去的背影,小书童的脸上满是崇拜:“想不到少爷真会骑马,而且居然骑得那么好!”

      出了巷子,枣红马刚跑了不过几十步,沈一南就被人来人往的街道逼迫得不得不收紧缰绳,放慢了速度。

      “哒”——“哒”——“哒”——高大帅气的枣红马慢吞吞地踩在青石板砌成的路上。

      环顾四周,沈一南眼尖地瞄见,在自己后方的不远处,有个灰衣长褂的干瘦小老头,正骑着一头老驴。

      目测,对方跟他行进的速度好像差不了多少……

      小七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幕,爆发出一阵猛烈的笑声。

      沈一南直翻白眼。

      这丫头,每次都是看他出糗的时候最开心。

      顺和居是京城最出名的饭庄之一。不仅地理位置好,菜式也十分讲究。招牌菜自然是以羊为主的各色菜式,不仅吃法繁多,且味道鲜美,令众多吃客尝过之后,无不交口称赞,比如涮羊肉、烧羊头、烧羊肉、羊舌羹等,皆是一绝。

      行至城南西角楼大街,沈一南入目处,一座三层小楼矗立街边,上面高高挂着“顺和居”三个大字。

      到了近旁,门口迎客小二急忙迎了上来。

      “沈少爷!”

      “关小侯爷是否在这?”

      “在在在,就在上面包房,沈少爷快请下马,里面请。老吴!还不过来牵马。”

      小二眉开眼笑着,殷勤地要扶沈一南下马。

      这小二每天的工作就是接客。刚才稍稍打了个照面,他就立马认出了这位经常和关小侯爷一起来的沈家大少爷。毕竟,单凭那张俊美不凡的面孔,只要见过沈瑜的人,鲜有印象不深刻的。

      只是,乖乖,这大少爷什么时候学了骑马?而且还十分老练,轻轻松松便翻身而下。看这架势,都赶得上那些弓马娴熟的武官了!

      小二一边不要钱地夸奖着沈瑜的马技,一边带他朝楼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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