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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小偷与骗子
伦敦城外的偏僻小镇,某条昏暗潮湿的小巷,黄昏时候,夕阳的余晖高高地洒落。除去从某栋小楼里传出的争吵声,小巷里十分安静。
然而,这片安静中似乎还隐藏了什么声音。
身穿灰色风衣的年轻女子走在巷子里,步履匆匆。然后她忽然停了下来,显然是听到了什么。
从她头顶的阁楼里,争吵声仍然源源不断地溅射出来。听起来像是有关背叛与出轨的话题。最后这场争吵以女人的高声尖叫与咒骂收场。女主人还从窗户里扔了一个花盆出来。种植有枯萎蒲公英的陶土花盆被抛到半空中,然后笔直向她的头顶砸落下来。
一切发生地太快。花盆笔直地坠落,却并没有让这名倒霉的路人头破血流。那个花盆在半空中就炸裂开来。
与此同时她还听到了一个细小的声音,回荡在巷子深处。
轻轻的、“啪”的一声。仿佛叼着腐肉的乌鸦落在集堆满雪的松枝上。是装了消音器的左轮手枪。
子弹在九毫米口径的枪膛中爆裂,飞行在半空中,径直将花盆击碎。
爱丽丝反应迅速,低骂一声,拔腿就跑。一路飞奔到一个废弃的教堂。教堂的门柱倒了四根,看起来几乎像是一片废墟。虽然不是一个多么干净的地方,却还算一个比较完美的藏身之处。
爱丽丝蹲在门廊里,背靠一根脏兮兮的石柱,气喘吁吁。忽然在石柱的另一端看到了一个人。愣了一秒,她与那人大眼瞪小眼。
“……你跟踪我?!”爱丽丝气结。
“绝对没有!”英俊的青年高举双手,连连摇头,“看在上帝的份上,绝对没有,只是顺路而已,小姐。刚刚那是什么声音?你身上怎么这么多土——”
话说到一半,青年已经不能再发出任何声音。因为爱丽丝牢牢地捂住了他的嘴。她十分愤恨地叹了一口气,近乎咬牙切齿,“该死。看在上帝的分上,布莱恩先生。如果三小时前我拿了那张画,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我真的不想再遇见你了。”
“向我保证,你不会再发出任何声音。我就松手。”爱丽丝恶狠狠地对他耳语。她想,此时她的表情一定十分吓人。以至于青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后缩了缩。随后他连连点头。
“........到底是怎么回事?”青年重新恢复人身自由后,迅速向后退了两步,以夸张的口型示意。
“有个持枪的疯子在追我。爱丽丝正躲在柱子后向四周观望,闻言瞥他一眼,没好气地开口,“如你所说。一场戏剧里,最引人注目的盗贼总是有一些歹毒的仇人。不是吗?”
该死。爱丽丝无声地咒骂。好像不止一个。据她的估计,这条巷子里至少有两个持枪的家伙。而巷子的出口只有两个,分别位于相隔十万八千里的巷子两段。看来需要赌一把,往其中一个出口逃。
“其实还有一种选择。小姐,你可以往西边逃,翻过两面墙,有一座桥。你可以跳河,顺着河水游到下游。”青年抱着画架,瑟瑟发抖。
“.......我不会游泳。”爱丽丝愣了一下。
“或者我可以和你对换一下衣服。这样他们就不会再追你了,而是来抓我了。”他将装有油画画稿的背包抱在胸前,仿佛里面是什么珍贵的宝物,忧郁地望着那一叠厚厚的画稿,随后露出视死如归的表情,“发现抓错了人,估计他们也不会把我怎么样。”
“.....画家先生。是我高估了你的智商。你真是天真的可爱。那群家伙会拷问你的。他们怎么可能放过一个穿着我的衣服的人?”爱丽丝恨铁不成钢,咬牙道,“估计明天我就要到那条河里去捞你的尸体。”
“你也可以选择不捞。那你就可以离开伦敦了。”布莱恩揉了揉眼睛,摊手做出一个无奈的微笑。显然,他其实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毕竟作为一个落魄的街头画家,在他的前二十年岁月里,所经历过的最惊险的事估计就是在怒气冲冲的房东太太收房租前翻墙逃跑。
“见鬼。见鬼!盗贼这门职业本来就是各凭本事。我只不过是技高一筹,抢先一步偷走了他想偷的一箱金条。那个箱子太重了。我还记得,在我翻窗逃走的时候,还险些被它坠下窗户。他晚来一步,正好撞见闻讯赶来的警察。现在那家伙人都到监狱里蹲着了,还要雇赏金杀手来杀我。无耻败类!”爱丽丝愤怒咒骂。
“......他为什么会晚来一步?”画家试图理顺逻辑,皱了皱眉。
“因为我前一天晚上在他的酒里下了安眠药。”女子的语气颇为自豪。
“...........这样的话,我觉得他感到如此愤怒是正常的。”
“正常个鬼。他活该。告诉我,画家先生,被一位年轻的小姐请去喝酒,就代表能对她动手动脚了吗?他很幸运。知道吗?我一度想砍掉他的手。”爱丽丝啧了一声,低头在口袋里不停翻找,额角略微抽搐。情况很不乐观。
没有手枪,没有火药。她现在随身携带的,只有一把小刀。水果刀。
闻起来还残留着那只今天上午被她切片的苹果的味道。
“小心!”
玻璃破碎的声音打破教堂内的寂静氛围。她猝不及防,忽然被一把拽开,险些摔倒。教堂的窗玻璃碎了一地,地上还有一个冒烟的子弹。
“.......快走!”她一把拽过他,翻窗跑出教堂。
此时的小巷已经杀机四伏。脚步声从四面八方传来。他们已经被包围了。巷子两端的出口可能早已架起了狙击枪。尽管她不是很想接受这个事实。
“往这边走!爱丽丝小姐!”青年眼疾手快,左右张望几秒,抬手指向左侧,“快!”
说实话。她对这里并不熟。实际上,她只是个路过此地的并不十分无辜的路人。此刻她只能选择相信青年。毕竟他似乎才是住在这座小镇的居民。她并不喜欢这种感觉。通常来说,没有任何一个盗贼会习惯信任陌生人。
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是一座矮墙。破旧的砖墙上灰土斑斑,她敏捷地翻墙。觉得此时自己的脸一定脏到滑稽。
“你要往哪走?好吧,我刚才在骗你。我会游泳……但那不代表我想要变成一只落汤鸡!”
当一座桥赫然出现在眼前时,她想要后悔却已经来不及。身后的脚步声与叫嚷声不断。那群握枪的家伙大呼小叫地冲上来:“快!就是她!快抓住她!”
爱丽丝的脑海中暂时出现了一个滑稽的联想。她觉得,此时的自己俨然是一个人形的金条。
那家伙人都进了监狱,还花了大价钱来悬赏她的人头。如果不是情况不容乐观,或许她会因为感到荣幸而微笑起来。
“跳河! 这里我认识路!向西游,很快就上岸了。”桥上的风很大,桥下波浪翻滚。青年的的声音在风中显得缥缈而断断续续。“快!”
女子却猛地停在桥的边缘,不再动弹。她甚至向后又退了一步。她的脸色有些发白。脚步声越来越近。直到那些脚步声与枪声近在咫尺。她闭着眼睛跳了下去,仿佛一片轻飘飘的羽毛。
晚到一步的杀手们站在桥上,气急败坏地扫射。子弹射入水中,却并没有大片血迹蔓延开来。十分倒霉,他们并没有干掉那个狡猾的女盗贼。
冰冷的下游河水里,忽然出现了两个人。游在前面的女人将脸浮出水面,猛地吸了一口气。她几乎是被波浪卷上了岸边。她浑身都湿透了,长长的卷发宛若彼此纠缠的海藻,像下雨一般向下滴着水。她抓着一株芦苇缓慢地站了起来。
“嗨!布莱恩!布莱恩·沃克!”
冷不丁的一声叫喊几乎使她原地跳起。
“嗨!是我!”青年跟在她身后,走上岸边。脱下染有油画颜料的马甲外套,用力拧干里面的水份,一边朝岸边的另一堆人挥了挥手。浅栗色的头发几乎贴在他的脸上,由于浑身湿透,他的这副样子显得有些滑稽。
然后那边传来一阵夹着笑声的喧闹。“怎么搞的?我的上帝。你成了一只落汤鸡了!”
“没什么。我刚刚在睡午觉的时候,不小心掉下了桥。于是从东边游了过来。”青年摊了摊手,“你知道的。乔伊,我有时候会梦游。”
然后那边的笑声更大了,还有口哨声。“嘿!说什么胡话呢,我看到了,还有一个小妞!难道你们一起梦游?”
“是啊。我觉得我们比较有缘。”青年把拧的差不多的外套搭在柳树上,擦了把脸,笑容灿烂,“伙计,有衣服吗?干的那种。”
黄昏的街道,酒精的味道从岸边的一溜小酒馆中飘出来。河边的一堆年轻人怀里抱着吉他与萨克斯,大声说笑。其中一个人隔空扔过来一件外套。尽管外套不是十分干净,领口还有几块油渍,但十分干燥温暖。柳树下的青年高高地跳了起来,伸手接住了外套。然后他向坐在草地上的年轻女子走过去,弯腰披在她的身上。继而他转身挥了挥手,“伙计,谢啦!”
“......对不起,小姐,额,你会游泳的....对吗?”青年犹豫片刻,率先打破了沉默,“可你怎么.....”
“是的。我会。”
青年被打断了话,想了又想,决定不再继续说下去。刚才他着实非常诧异。他跟在她身后跳进河里,然后他便看到,落水的一瞬间她抬着头,好像在看着天空,又好像只是在发呆。然后极度的恐惧与惊慌忽然在她的眼中炸开。一个浪头很快翻打过来。他没有来得及说什么,便被拍到了水下。只来得及在海浪将她冲走之前,牢牢抓住她的手。
“你受伤了?”此时她坐在草地上,低头眨了眨眼,仿佛刚刚从一场长长的梦里醒来。她后知后觉地看了看披在自己身上的外套,继而撩开垂在眼前的头发,抬头看他,“.....你的右肩在流血。”
“哦。没有关系的。刚刚跳下桥的时候,被子弹擦了一下。小姐,你的这个仇人真有够狠的。”布莱恩耸了耸肩,解开一半衣服,从衬衫上撕扯下几根布条,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
这时太阳开始落山。湖面上一片暗金色的阳光。布莱恩从树下拎起背包,打开整理里面的东西。不出意外地,里面的画稿都湿了,但是不同于她所想象的那样,他并没有露出痛不欲生的表情,只是十分惋惜地叹了口气。他将那些湿淋淋的画稿摊开在草地上,然后他继续站在柳树下,大概是没事好做,于是他弯腰去拧裤脚,忽然一个亮晶晶的小玩意从裤子布袋里掉了出来。顿时他眉飞色舞。
爱丽丝抬头看过去,认出是一枚小巧的口琴。青年站在柳树下,面带灿烂笑容地开始吹口琴。旋律熟悉而简单,一时间她想不起来那首乐曲的名字。
“对了,爱丽丝小姐。盗贼的第四条原则是什么?”
“第四条原则。要学会不顾一切地逃命。与贪得无厌相比,贪生怕死永远是一种有益的美德。”爱丽丝终于听出那首乐曲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挑了挑眉。“比如说我,即使不善水性。还是被你一脚揣进了水里,艰难求生。”
“,.........十分抱歉。爱丽丝小姐。”沉默三秒后,布莱恩向四周张望,顾左右而言它。“对了。小姐晚上想要吃点什么?虽然我没有钱。但是我有几个玩街头乐队的狐朋狗友。出于某些尴尬的原因,他们大概不是十分愿意再借给我钱。但是要请一位美女吃饭的话,想必他们还是乐意的。”
“随便。吃什么都行。”爱丽丝摇了摇头。青年身材高瘦,靠在柳树下吹口琴,夕阳下,淡淡的血迹从他右肩上缠绕的布条下浅浅地渗透出来。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讨厌警察吗?”爱丽丝紧了紧那件外套的领口。傍晚的河畔十分宁静,她折断了一根芦苇,抬手去扎头发。
“是啊。为什么?”
“因为一场‘意外’。在我八岁那年,我的父亲溺死在了海里。那天出海风暴。镇长捕鱼。我的父亲被逼出海。我等了好多天,他再也没有回来。直到四天后,我在海滩见到了一具肿胀腐烂的尸体。尸体躺在一堆碎石堆里,发出让人不悦的气味。”爱丽丝摇了摇头,“我告诉警察,是镇长的错。镇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的,这并不是一场意外。警察却赶跑了我,说我在发疯。年轻的镇长先生有一个身为州议员的祖父,前途无量。我是这么听说的。”
‘这个小孩因为太过悲痛而发了疯。她的话不可信任。’当初她也是这样听到的。那些带有讽刺的笑从那些警察口中说出来。他们只是那样看着他,已经腐烂的尸体再也流不出一滴新鲜的血液,像在看一袋恶心的垃圾。如同看那个跪在尸体旁的小女孩一样。
欢快的口琴吹完了一曲。河畔陷入暂时的宁静。柳树下的青年沉默片刻,“最后一个问题。盗贼的最后一条原则是什么?”
“盗贼的第五条原则。不与贫穷的家伙为伍。那种家伙是没有前途的。”
“那样的话。小姐,我们天生一对。你看,我没有一分钱。”青年叹了口气,朝湿透的画稿吹气,眉眼弯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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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距离啤酒馆不远的墙角,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站在一片阴影里。他戴着一个宽檐的黑帽子,十分隐蔽地贴在墙角,一言不发。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夕阳西下,伦敦城逐渐陷入一片黑暗。
他的袖管下藏了一个小型电报发报机,最后一次戴上耳麦后,他的脸色越来越差。随后低声咒骂了一声。
他烦躁地将藏在袖管里的手枪插回外套口袋,敲击发报机按键。
【编号013。请注意,编号013。追捕盗贼埃文斯的计划失败。收到请回复。】
之后他陷入了等待。这份等待此刻看来有些漫长。他都要怀疑那个家伙弄丢了手机,或者没心没肺地睡着了。大约在十多分钟后,耳边终于传来令人愉悦的叮叮声。
【收到。令择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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