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桐初引》

作者:溪沙竹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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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雨了,我过来给你送伞。


      凌引隔三差五发信息来,聊些现况,有时候是发一连串的动画表情,有时候简短地问两声就没下文了。

      初雪问他:那些人还有没有继续找你的麻烦。

      凌引:没有,再也没见过。

      初雪:伤都痊愈了吗?

      凌引:早就好了。我妈总是惦记你,问你什么时候再来玩。

      初雪:目前不确定,餐厅生意还不错,每天都很忙。

      其实这阵子生意清淡,天像漏了似的,一直下雨。

      店里一到晚上就重复播放陈奕迅的歌,尤其是那首《好久不见》,初雪最喜欢。

      郑新桐也喜欢这一首,两个人在游戏上最开始熟络就是因为聊到都喜欢陈奕迅,对《好久不见》百听不厌。

      下班回家的时候,初雪听的是低音长笛,《Lavender Shadows》,像水一般渗透,柔缓的,不急不躁的,所有的情绪都开始不断的柔软再凝结。眼前的街道、高楼、霓虹灯、车来车往都逐渐变得楚楚动人,像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只有一个人在身旁静静陪着,林薰。

      对喜欢的事,总是要做厌了才停顿。比如听歌单曲循环到听觉疲累,某一样食物在一段时间里反复出现在餐桌上。

      初雪是这样,郑新桐也这样。他们俩几乎不在微信朋友圈用文字抒发心情,都是用分享歌曲来表达,偶尔朋友圈会在出现衣服的颜色图,都不拍正脸。一个人发了,另一个人会默契地在第二天穿上相同色系的衣服。

      慢慢的,有时候,看朋友圈的图,代表他俩不约而同地进了电影院看同一部电影,进咖啡店同时喝咖啡,同时去郊游,同时睡觉、早起吃早餐,同时游戏上线下线,听同一首歌。

      在两个城市,两种生活状态里,两个言语交流不多的人,逐渐的,像活成了对方。

      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了一个能达到前所未有的默契高度的人。

      对着手机,平常一句话,或是一个表情,几个标点,朋友圈分享的一首歌、一张图,就能得知对方的喜怒哀乐,懂得对方想表达的意思。只是曾经她和他说过的一句玩笑话再也没有说过。

      她曾说:每当下雨的时候,就是我挂念你的时候,我说下雨了,就是想你了。

      再也没说出口。

      初雪陆陆续续清理掉家里一些无用的杂物,把坏掉的家具和陈旧的窗帘也扔掉了,房子看起来减轻了拥挤的视觉。

      和林薰一起重新淘了几样二手的原木柜子回来,用大大小小的玻璃瓶种了不少绿萝摆上去,生机盎然。绿萝便宜,又好养活,林薰总是说她就是绿萝的命。

      定制了价格便宜的单层乳白色亚麻窗帘,成了屋子里最诗意的地方。墙壁爸爸在世时曾自己动手重新粉刷过,还是亮白亮白的。

      客厅的沙发有些磨损了,为了增加舒适感,买了一张棕色的软毛地毯铺在茶几下,下班回来两个人瘫在这里,没形没样,像两只懒狗。

      加加减减后,新的生活开始了。

      一个月了,雨依旧断断续续地下,看不到天晴。林薰的奶奶病重,回乡下探望去了。初雪感到有些寂寞,平素粘在一起的时候偶尔也会拌嘴,但是分开了又格外牵挂。

      这天下午,凌引发来信息:生意好吗?

      初雪:一般。只是下雨了,别人在等伞,而我在等雨停。

      她借用很红的网络说说回复他。

      凌引:你的闺蜜林薰呢?

      初雪:她有事回老家几天。

      这天初雪下班的时候,凌引背着背包在楼下,一只手撑着雨伞,一只手习惯性插袋,站在路边潇洒地冲她笑。月白的衬衣束在深色牛仔裤里,流畅的颀长的线条。一头银发梳得根根分明,衬着夜色酷炫魅惑。

      “你怎么突然来了?”初雪讶异不已。

      “我来给你送伞啊!琉城下雨。”

      “坐四个小时高铁过来给我送伞?”

      “嗯。”

      “是不是有什么事,阿姨让你过来的?”

      “没事,就是过来接你下班,难道还有别的人在等你?没有哥帅就打发他走吧。”

      初雪莞尔一笑,眸光流转。撑开雨伞,与他并行。

      “我给你去酒店开个房?”初雪侧过脸问他。

      “你这姑娘,总是跟我提去酒店开房,一点也不符合你的淑女外表。我是你哥,我带你回家。走,带路。”他把伞柄架在颈窝里,耸着肩膀夹住,腾出两只手插在裤袋里,但是走几步肩膀一松懈,雨伞又总是往下滑。

      初雪从他肩上摘下他的雨伞,收拢,将自己的雨伞遮过他的头顶。他嘴角牵动,酒窝浅现。

      雨淅淅沥沥地下,走了一段路,他自然地从她手里接过雨伞,搂住她的肩膀往前走。

      伞面不断向初雪那边倾斜,走到家的时候,他的一边肩膀全湿了。

      她住在七楼,而且没有电梯。还好凌引一向喜欢运动健身,爬个楼梯像走平地一样轻松。

      老居民楼,电线像蛛网,楼梯两边的墙贴满了斑驳的广告纸,新旧覆盖,还有调皮的熊孩子用粉笔、彩色笔的涂鸦。

      楼梯上的卫生也很糟糕,果皮纸屑什么的陆续能见到。凌引走在前面,初雪很担心他脚上的小白鞋一不小心就踩到了不该碰的东西,跟在他后面略略局促,突然很恨这些不讲环境卫生的邻居。

      突然想到了寸头,那个租住在更破旧的老巷里的努力工作认真生活的,凌引的伙伴。

      他们是同一类人,不论身在何处,仍仰望星空的人。

      凌引走几步,又停顿下来等初雪。

      初雪出众的姿色出现在这样的旧楼道里,像一道月光,带着仙气。

      虽然她身上穿的,都是平价的衣服,但是她很会搭配,凭着傲人的颜值,总是能穿出高级感。她也不会乱花钱,只买自己最想要又买得起的东西。

      到家了,打开门,就嗅到了主人的灵魂。房子小,但是小有格调,清新脱俗,就和初雪一样。

      “你睡我的房间吧,我睡林薰的房间,或者你更愿意睡沙发也可以。”初雪递给他新的牙刷牙膏和毛巾:“没有新的刷牙杯,给你用一次性纸杯,行吗?”

      “行。”

      “那赶紧去洗个澡,免得感冒了。衣服带了?”

      “嗯。”

      待他从浴室穿着家居服出来,初雪也备好了换洗衣物,进去洗漱。

      然后两个人坐在沙发上闲聊了一会,凌引自然地滑下去坐到地毯上,倚靠着沙发。

      “你饿吗,我给你做点吃的。”初雪起身。

      “意大利面有吗?”

      “有,你先坐会儿,马上就好。”

      初雪进厨房给他做面。

      凌引坐着不起来:“我能就在茶几上吃吗?”

      她只得端到他面前。

      “你的银发能不能染掉啊?”初雪忍不住说。

      “你叫我哥,我就染掉。”

      “哥。”清脆悦耳。

      凌引顿住手里的叉子,回转脸来,双眸像要透视她一般,迸出来一个字:“好。”继续埋头进食。

      “你怕黑,你闺蜜不在,心里慌吗?”凌引吃完,初雪端了去厨房洗,他冲着她背影问。

      “有点,你怎么知道我怕黑,又是凌颐说的?”

      “这回不是她。你在我那住的时候,睡觉时卧室里都留着灯,很明显你怕黑啊。”

      “噢。”

      “那我等你闺蜜回来了再走。”

      “你不要这么照顾我,会让我产生依赖。”

      “凌颐还经常扬言她后半生啥也不做,让我养她。我连你一起养吧!”

      初雪对这一句笑而不答,只说:“我要去店里上班,你会很无聊。”

      “你不用担心我找不到乐子,我高兴怎么就怎么。”

      “出来这么多天,阿姨知道吗?”

      “不知道,我经常消失,没有人会觉得奇怪,我也不必要时时向人报告行踪,知道我活着就行了。”

      “公司的事呢?不忙吗?”

      “公司有陆麒坐阵呢,遇上很急的事新桐也会抽空过去处理的。哎,我也是老板呢。”

      “我怎么还是觉着你像是有事?”

      “我能有什么事?!你担心我又和人打架了,上你这来避难?”凌引一不做二不休,把上衣撩起来裸露出胸膛:“你看看有没有新伤。”

      初雪探手把他的衣服拽下来:“知道了啦!”

      “那早点去休息吧,你明天还要去上班,我可以舒舒服服睡个懒觉。你明天给我去买一对男士拖鞋,码数你知道的,在寸头家楼下买过的。”

      “好。”

      两人同时站起来,往卧室里走。

      “我现在去看看你房间里有什么秘密,比如男人送的礼物。”凌引朝她邪魅一笑,率先进屋关上了门。

      真是长不大。

      第二天,初雪抽空去超市帮他把拖鞋、浴巾、刷牙杯、茶杯都备齐了。

      晚上他过来接她回到家,发现空着的花瓶里插满了鲜花,有她曾说起过的喜欢的马蹄莲和白色百合,还有一束鲜红欲滴的红玫瑰。红玫瑰也许是他喜欢的花吧。

      在初雪看来,买这么多花,像是要报答她陪着他逃亡那件事似的,莫名的稚气,用这种方式表达他无所适从的感恩的心。因为初雪偶尔提过一次:只要看到鲜花,自然就会高兴。

      第三天上午,他上她店里霸占了靠窗的一个位置,看手机,喝咖啡,等饭点过后她有空时和她上街闲逛。

      林薰说要提前回来,奶奶病情稳定些了。

      凌引要回去了,临走的时候摘下自己的白金十字架项链套在初雪白皙如玉的颈间:“害怕的时候就摸着十字架,幸运就会跟着你走的。幸运符,你不能拒绝。懂得接受别人的好意,也是一种礼貌。”

      初雪双眼亮晶晶地注视着他。

      凌引又说:“这人的喜恶也不是一成不变哦,以前觉得你像石头一样,看见就觉得很无奈,要么静得要死,要么有攻击性让人伤脑筋。”

      “现在呢?”

      “现在有点妹妹的样子了,不可爱,但是亲切。你待着吧,我自己去高铁站,我不喜欢别人送我,你去忙吧。”

      “哥,一路平安。”初雪第一次主动叫他哥。望着他走,她忽然明白他是记着她说过的话了,她说一个人最怕晚上,怕黑,所以一听说林薰不在,他就跑过来了。突然有人这么护着自己,初雪有点不适应,而且这个人还是曾经和她看不对眼的凌引。

      林薰回来了,很羡慕:“有哥哥真好,有这样的哥,的确不需要嫁人。你说他是不是有点喜欢你啊?

      “怎么可能,我根本不是他的菜。他喜欢的女人要么妖娆狐媚,要么嗲得腻人。”

      “哦……我家里人让我去相亲,我真不想那么早结婚。我喜欢工作,喜欢挣钱的成就感。即使我挣的钱大部分资助了家里,自己所剩无几,但是会积少成多,我想改变生活现状。”林薰说起自己的事。

      “一定行的,就是现在餐厅生意也一般,每个月盈利微薄,不然给你涨工资。”初雪心疼地将手掌放在她肩上。

      “你看你,我一吐槽你就自责,我在店里工作比在外面任何地方工作都幸福,工资拿得高,还可以比老板更像老板。”

      初雪这才转忧为喜。

      “我在老家带来的自家种的蔬菜晒的蔬菜干,我明早给你炒一盘,熬上一锅粥,包你享受。”

      “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凌引从琉城回去,没几天就发信息来说:妈妈生病了,偏头痛犯了,情绪不好,每天发脾气,很反常。

      凌颐也问初雪什么时候再过去玩。

      趁周一的时候餐厅没那么忙,初雪坐高铁去琉城,凌引又特地开车到高铁站把她接回家,她原本想自己转地铁然后搭乘巴士,奈何凌引一再坚持不容许她反驳,她也就任他安排了。

      沈阿姨温婉如常,只是有些虚弱。初雪还是住在凌引的清水湾别墅,白天过去陪沈阿姨。

      凌引也每天都过去呆着。这次他的头发染回了黑色。

      “凌引,你这几天怎么不出门啊,每天在我眼前晃。”吃晚饭的时候,沈阿姨的话,让凌引极度委屈。

      “妈,你不舒服,我陪着你还嫌弃呀。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初雪过来了,你连亲儿子都看不顺眼了。”

      初雪在桌子底下踢凌引的脚。凌颐笑得前仰后合:“这老了啊,还是女儿贴心。”

      沈阿姨接着数落:“我是说你貌似闲了很久了,最近没有谈恋爱?”

      “没有,你们老说我花心,我决定改邪归正,准备一辈子单身。”凌引没好气地回答。

      凌叔叔投过去锐利的目光:“瑞星珠宝店老板的女儿,不好吗?”

      和凌引面对面坐着,凌叔叔眼角的每一道眼角纹都是严肃的,像凌厉的扫帚,随时准备扫荡。

      “她不合适,我讨厌饭桌上对食物的欲望太强的女人。她那么能吃,更合适做兄弟。”

      “李蔷呢?她可是有班花之名。”凌颐说她的同学。

      “她话那么多,聊个天像是表演脱口秀。”

      “你萧叔叔的女儿就不错,文文静静。”沈阿姨说罢,示意初雪多吃菜。

      “不好,穿裙子不好看,走路没有气场,也不飘逸。”

      ……

      不行,声音不好听。
      不行,眼睛没有灵气。
      不行,妆太浓,素颜肯定跟鬼一样。
      不行,样子太寡淡,没有危险气息。
      不行,她太迷恋我,没有征服感。

      一个个被他否定,也未听懂他否定的意义在哪,凌叔叔的脸色此刻像盘子里的红烧肉,酱红的,饱满的,有种情绪像火山一样蓄势待发:“你说的那是人话吗?”

      “全人类没有合适你的女人,难道你喜欢郑新桐?”凌颐张大了殷红的嘴巴,夸张得不敢相信自己的脑子似的。

      凌引瞪她:“你疯了!”

      “当一个男人谁也不喜欢的时候,要么心底有一个爱而不得的女人,要么他根本就不喜欢女人。难道你还惦记你那没追到的初恋,兰茜?”凌颐一板一眼地讲解,用手捋捋青色的马尾,俏皮得像个精灵。

      这对一见面就顶嘴的兄妹,真的爱弄头发。凌颐上一次还是冷棕色,这回就染成了青色。

      凌引冷笑:“你要是不放弃郑新桐,一辈子嫁不掉!”他这话打击得凌颐脸色很难看。

      吃罢饭,凌颐的气未消,初雪独自坐凌引的车回清水湾别墅。

      车上。

      “上回我妈给你介绍的人,还有联系吗?”凌引突然记起这事。

      “有啊,微信联系,他不知道我来。”

      “对他印象怎么样?”

      “平平淡淡。”

      “记住,原则是:没有你哥帅,就发他一张好人卡。”

      “比你帅的人看不上我,我岂不是一辈子待字闺中。”

      “怕什么,我说了,哥养你。”

      初雪望向车窗外,温柔沉默。

      凌引突然伸过来一只手,冷不丁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别以为你和凌颐不同,在我心里,你和凌颐是一样的。”

      “知道了,哥!”

      “终于有人叫我哥了,凌颐那个疯女人,从小到大都不肯叫,没大没小,成天跟我抬杠。”

      初雪又不说话。

      在他昏迷的时候,初雪被朱阕打,被按住头贴到他脸上的时候,他是有知觉的。

      他拼命挣扎,摆脱心神的混沌,用尽全身的气力睁开眼,看到她镇静的脸,就一眼,她的样子,印在眼底,进入心里,像天使一样呼唤他醒来。

      当他拉着她的手奔逃穿梭时,感觉周身的热血都沸腾了。她那染上了他的鲜血的娇艳的脸,飞舞的头发,敏捷的动作,回想起来,就像电影热血镜头一样浪漫。

      他身边,从未有过这样的女性角色,聪慧,勇敢,独立,纯洁。

      偏又有那样孤独的身世,惹人怜爱。

      他完全摒弃了从前对她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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