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与东风

作者:南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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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毛流浪记(上)


      我出生于一个叫癞叔的主人家里,因为生下来就比五个哥哥姐姐瘦弱一些,满身的黄毛参差不齐,所以大家都叫我黄毛。由于力气太小,所以每次轮到吃奶的时候,哥哥姐姐总是把我挤到一边,我只好饿着肚子躲在一旁伤心地哭。有一次,我被大哥黑虎挤得摔倒在地上,哥哥姐姐又抢着吃奶,差点将我踩死。幸亏妈妈看到,厉声呵斥一声,将他们使劲推开,把我从地上拉起来,为我擦干眼泪,让我吃了几口奶。可是更多的时候,妈妈也顾不得这些。
      妈妈生下我们兄妹六个后病倒了,整天躺在后院的草窝里,一动也不动,只在主人喂食时勉强起来吃几口。“妈妈,你怎么样啊?要不要我去给你找点吃的来?”我依在妈妈的怀里,担心地问。
      “傻孩子,没事的,妈妈这样早就习惯了。”妈妈强忍着痛苦微笑着说,我知道她这样只是为了不让我难过。
      “妈妈,我为你唱一首歌吧。”我小声地唱起刚从外面听来的一首歌儿,“汪汪汪,太阳出来了;汪汪汪,小草发芽了;汪汪汪,冰雪融化了;汪汪汪,春天来到了……”唱了一会儿,我发现妈妈睡着了,连梦中都带着一丝微笑。
      就在我出生后一两天,家里突然多了几个陌生人。我和几个哥哥姐姐都吓得躲进妈妈的怀里,只有大哥黑虎一点儿也不害怕,瞪着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珠打量望着他们。癞叔将其中几个领到我们居住的院子,对他们说:“这次一共下了六只崽,一百元一只,你们自己随便挑。”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打量了我们一阵子,还用手将我们挨个儿提起来,掂量一下。哥哥姐姐都一言不发,很温驯地任他摆弄。可是当他提起我脖子上的毛,使我四脚腾空时,我感到一种莫大的羞辱,我是不可以被人随便耍弄的!我以汪汪的大叫来表示反抗,可是我的声音太细微,他根本感觉不到我的愤怒;我的力气也太小,挣脱不了他那只指节粗大的手。我正想不顾一切地反过头来,冲他的胳膊一口咬去,他已惊觉地放下我了,口中骂骂咧咧:“一把瘦骨头,脾气还不小,小心老子一把捏死你!”
      这时黑虎从院子的另一个角落跳过来,那男子眼睛一亮,“啪”地吐出嘴里的烟蒂,用脚在地上踩灭,立刻对二癞子说:“癞兄啊,这只小崽虎头虎脑的,我就看上这一只啦。”他和主人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80元成交,便抱起黑虎走了。
      哥哥姐姐先后被这群人领走,从此再也没有见到他们,最后只剩我一个无人问津。这下再也没有哥哥姐姐跟我抢食,可我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和恐惧。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将会被主人卖掉,新主人又将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我。
      主妇似乎对我很不满意,向主人抱怨:“只有这只黄毛卖不出去,看牠这么瘦弱,就算养大了也没什么用。把牠养在家里,只有吃白饭的份儿。”
      主人打量了我两眼,似乎对妻子的话很赞同,问道:“那你说怎么办?”
      “反正我明天是要进城去的,就把牠带进城去……”两人一边说一边往外走,接着“啪”地一声关上院门,最后关键的一句我恰恰没有听清。
      “主人不要我了!”我伤心地哭起来,用小爪子扒着破旧的院门,想跳到主人面前,哀求他不要扔下我,不要把我和妈妈分开,我一定会像妈妈一样老老实实地给家里看门的!
      主人听见扒门声,突然推开院门,令我跌得翻了个筋斗,浑身腰酸腿疼。我刚爬起来,他便冲我一跺脚,喝道:“你找死啊!给我老实点,否则够你受的!”说着又重重地带上门。我吓得一哆嗦,又跌坐在地上。
      等主人走远,我连滚带爬地来到妈妈身边,如今只有我与她相依为命了。“妈妈,刚才我听主人说,明天就要把我带到城里去。妈妈,我不想跟你分开,要永远跟你在一起!”
      “妈妈也舍不得你啊!”妈妈轻轻地舔着我额头的茸毛,令我浑身都痒酥酥的。我闭上眼睛细细地享受着,感觉在她的怀里好温暖,好幸福。妈妈接着叹息一声:“可是,每一个狗宝宝出生以后,总有一天都会离开妈妈的,你也应该学会去外面闯荡。”
      “为什么?”我流着眼泪问道,“为什么主人不愿意一直养我们?”
      “因为人类养我们的主要目的是看门,一家只要一条狗就行了。多养狗就得多耗粮食。”
      “我可以不吃主人家的饭,自己去外面的阴沟里捉老鼠。”我不服气地问。
      “傻孩子,狗拿耗子,是要被人类笑话的。”妈妈笑着摇摇头,“老鼠很狡猾,只要牠钻进洞里,你就没办法了;就算牠跑出来,你也抓不到,因为你没有锋利的爪子——只有猫有这个本领。”
      “难道我们狗只能给人类看门吗?”我不甘心地问。
      “当然不止。我们狗有许多种类,人类根据我们的特长,让我们从事不同的行业,看门只是最常见的一种。听我的妈妈说,有些嗅觉特别灵敏的,就被警察挑去接受专门训练,协助他们寻找坏蛋;有些长得特别漂亮的,不但什么都不做,主人反而给牠好吃好喝,只要逗主人开心就行了;有些命运特别悲惨的,被卖到马戏团,成天都要骑独轮车、写字、算算术,还得拿着一只碗向观众讨钱,稍有不慎就要挨打;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还有些力气特别大的,被用来在雪地里拉车载人。”
      “凭什么我们狗一定要被人类管,我们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的生活?”我的眼泪吧嗒嗒往下直掉,气愤地问。
      “唉,”妈妈深深地叹了口气,“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狗类其实跟老虎、狮子一样,是生活在原始森林里的,后来被人类捉去驯养,已经有一万多年的历史,我们许多生存的本能都渐渐遗忘掉了。”妈妈又拉一拉我的小耳朵,“别胡思乱想了,有好些主人对我们都还不错,相信你的运气会很好的。”妈妈又一下下地拍打着,我就在她的怀抱中迷迷糊糊地睡去。
      一阵皮鞋敲打地面的笃笃脚步声将我惊醒,我分辨得出那是主人妻子所独有的。我猛地抬起头来,一勾淡淡的弯月挂在西天,天空中缀满繁星,正东方一颗星格外耀眼;高一声低一声的鸡鸣从远处传来,偶尔也能听到几声犬吠。
      院门很快吱呀一声开了,往常都要等太阳照进院子才开院门,而今天为什么开得格外早?主妇一只手拿着蛇皮袋,另一只手拿着一块热气腾腾的面馍馍,一步步向草窝走来。她将馍馍扔进草窝里,以从未有过的温柔对我说:“来,黄毛,快吃。”并极力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
      她往常对我看都不正眼看一下,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对我这么好,心中隐隐有一丝不安。而妈妈却只顾叼起馍馍,喂进我的嘴里。我满腹心思,只吃了几口,就塞给了妈妈。
      忽然,我感觉自己的身子被凌空提起,接着被塞进一个黑洞洞的袋子里,主妇立刻将口系牢,提起袋子就走,随后砰地一声关起院门。“汪汪,妈妈,我要妈妈……”我哭又闹,又撕又咬,却无济于事,反而挨了主妇恶狠狠的几巴掌。
      妈妈也在草窝里撕心裂肺地哭嚎,可是她的声音却越来越远,渐渐消失。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亲爱的妈妈。
      就像做了一场噩梦,我被主妇带到一个不知什么大怪物上来,发出恐怖的“轰轰”之声,大怪物身上还有好多其他人类的说笑声,喧闹成一片。又过了很长一阵子,那“轰轰”之声才离我们而去,不过我的耳边有着更多的这种声音,还有来来往往的响铃儿,我知道那是自行车发出的,我的主人家就有一辆,只有两个轮子,主人坐在上面,却可以踩得飞快——比黑虎跑得快多了。
      随着“嗵”的一声巨响,我被砸得晕倒过去。再次醒来,四周仍是无比嘈杂,几乎将我的耳膜震破。我隐隐地感到头部有些疼痛,伸爪一摸,粘糊糊的,是血!我又伤心又愤怒,用爪子和牙齿拼命地撕咬着蛇皮袋,可没多久便筋疲力尽。
      我在蛇皮袋里闷了将近一整天,疼痛、饥饿和劳累折磨得我奄奄一息。正当我濒临绝望之际,我忽然发现袋口被打开了,我立刻使出全身的力气冲解数钻出来。一个浑身又脏又臭的人站在蛇皮袋边,他的头发足有尺余长,左臂挎着个旧包袱,右手拿着一只破碗。见蛇皮袋里除了我之外什么都没有,他立刻咕咕哝哝地骂道:“我还以为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呢,原来是条野狗,真晦气!”
      我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院子、农舍、田野和乡间小路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林立的高楼和宽宽的大路,满街上跑着一种比甲壳虫大一万倍的怪物,牠们肚子底下长着四个轮子,屁股后面冒着黑烟,“嘟”的一声就能跑得老远,好多人类就是在甲壳虫里上上下下。
      我想太阳应该早就落山了,因为我感觉自己冷得发抖,而往常的这个时候,我正躺在妈妈的怀里撒娇呢!可是天空中没有一颗星星,也没有月亮,只有无处不在的灯光,刺得我几乎睁不开眼。我真的感到很迷茫,不知究竟是白天还是黑夜!我后来才知道,这里就是我原来的主人无比向往的“城市”,而原来住的地方叫“农村”,没有一个城里人想到农村去,但我却无比怀恋那样静谧的乡间生活。
      我饿极了,便在一堆垃圾中寻了些馊饭馊菜,还有些闻起来很香但不知名儿的食物;尤为难得的是,我还找到几块鸡骨头。正当我大快朵颐之时,身后忽传来凶猛的“汪汪”之声。我惊恐地回过头去,发现一条毛色黑白相间、体形彪悍的狗站在一丈开外,对我虎视眈眈;牠的身后还跟着一大一小两条略显瘦小的狗,显然牠们是一伙儿的。
      “谁叫你到这儿来的?难道你不知道这是我们花斑大王的领地?”那条大些的灰狗从花斑狗身后闪出来,指着我厉声喝道。
      “我是被主人扔在这儿的,什么都不知道。”我战战兢兢地说。
      “那我现在就把这儿的规矩告诉你。”阿灰仗着有花斑撑腰,耀武扬威地说,“你得每天至少孝敬我们花斑大王四块骨头和一个包子,否则就滚出这条街。你愿意吗?”
      “我……愿意。”我别无选择,只得答应下来。
      “我是小白点,他是阿灰。”那条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小白狗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大家都叫我黄毛。”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黄毛?哈哈哈……”他们仨同时大笑起来,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一番。小白点翻了几个筋斗,跳起来说:“看你一副狗瘦毛长的样子,还真挺合适的。”我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花斑大王带着我们七弯八拐,最后来到一所破旧的老房子里。走进去,一股霉味扑面而来。我勉强忍住呕吐,阿灰揶揄说:“别太娇气了,苦日子还在后头呢!”最后,我在一个垫了些废纸的墙角躺下,很快跌入梦乡,我仿佛又回到妈妈的怀里,妈妈用爪子温柔地为我梳头……
      “太阳都晒到屁股上了,还不快起来,简直比猪还懒!”我还在梦中听妈妈讲故事,忽然感到耳朵被扯得生疼,睁眼一看,是小白点在揪我的耳朵。
      “你轻点行不行啊?”我揉着耳根子说。
      “嗤,就你这副又懒又笨的德性!今晚如果不能找到四块骨头和一个包子,看你怎么向大王交账!”小白点骂道。我连忙一骨碌爬起来。
      从此以后,我就跟着阿灰和小白点外出找食物。我起初还以为敬献给花斑大王的食物很难找到,后来才发现,只要找到一些与大餐馆、大饭店相通的下水道,捡回些美味佳肴是相当容易的。城里人远不像农村人那样节俭,他们往往将整盘的菜倒进阴沟里。我承认,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我闻所未闻过的!除了前两三天由于经验不足,没有带足够的食物,被阿灰狠狠揍了一顿之外,以后基本上都能应付差事。
      我后来得知牠们仨的流浪到这儿的经历,原来都有一段伤心的往事:
      花斑大王自幼长得高大威猛,有一次看到主人被村里一个无赖欺负,牠立刻冲上去咬了无赖几口,无赖带着几个五大三粗的本家打上门去,一定要主人赔偿500元损失,并将花斑大王吊死才罢休。主人惹不起对方,只得忍痛答应。那个无赖将花斑用链子锁住,正要吊上一棵老榆树,不料花斑穷急之下,竟然挣脱了锁链,落荒而逃。
      阿灰的主人是个赌徒,每次赢了钱就赏他一顿肉,输了钱就赏他一顿拳脚,有一次打得他躺在草窝里整整三天,等自己能够爬起来后,牠就离家出走了。
      小白点也来自农村,牠的主人是个吝啬鬼,从来舍不得喂牠一口食,有一次主人熬骨头汤,牠忍不住馋,从主人碗里抢了一块猪蹄,还没吃上嘴,主人大发雷霆,竟然手持一把菜刀撵,声称要把牠剁为肉泥。牠又害怕又伤心,从此逃出家门。
      我在这里虽然举目无亲,生活的磨难将我们四条狗联系在一起,我感觉自己跟牠们是一家人。渐渐地,我自己的出生地淡忘了许多,包括最亲爱的妈妈,只有在夜深人静,我躺在霉味熏天的窝里时,才会偶尔忆起牠。
      阿灰再三叮嘱我,我们所住的霉房子是狗类在城市生活的最后一个据点,千万不要把人类引来,因为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邪恶的动物,他们有着极强的控制欲,绝对不允许我们另立山头,与他们相抗衡。一旦这儿被他们发现,我们将死无葬身之地!我郑重地答应了。
      在一家大餐馆的附近,围绕着一条溪流建有一栋栋小别墅。每到下午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便见三三两两的贵妇人牵着一条条名贵的外国狗,在河边的鹅卵石子路上散步。贵妇人指甲和嘴唇涂得红红的,细长的高跟鞋敲得路面笃笃有声,手里挽着一根金黄色的细链条,链条的另一端便拴着她们的爱犬。
      牠们的毛将近半尺长,耳朵也是我的一倍多。身上还像人类一样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脖子上挂着小铃铛,每走一步,铃铛便发出一连串悦耳的响声。主人有时候也把手中的链子扔掉,牠们就撒着欢儿跑出去一段路,不过并不跑远,等主人走近了,便用牙轻咬一下主人的裤腿,或者用扁扁的小脑袋蹭着主人的脚邀宠撒娇。
      我从来没有想过,人类会将我们的同类用一条链子牵起来养,那对牠们是一种多大的侮辱啊!可是我发现牠们的眼中全是满足,仿佛世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
      “汪汪,你好!我叫嘟嘟,你是从哪儿来的?”一只长得四肢矮墩墩、身子圆溜溜的狗走上前来,好奇地问我。
      “我叫黄毛,是被主人扔在这儿的。”我摇摇头说。
      “为什么你的脖子上没有链子?”嘟嘟很快发现我与他的不同之处。
      “系链子?那多讨厌啊!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谁也管不着。”我得意地说,对牠也有几分怜悯——在牠面前,我也只有这点自由值得炫耀了。
      “可是,如果不被主人管着,谁给狗粮你吃?”
      “我宁可饿死,也不愿意系着链子吃主人的食物……”
      我还想继续说,一个四十多岁的时髦女人赶上来,冲我伸腿吓唬道:“去去去!一只黄毛野狗,小心把我家的嘟嘟带坏了!”
      从此以后,每次碰见嘟嘟,我都只远远地望着牠,牠见我四处疯跑,也偶尔向我投来一两瞥羡慕的神色。
      “嘟嘟,快跑过去,把那个绒球衔回来。”主人将一个红色的小绒球掷出老远,嘟嘟便撒着欢儿跑去,然后一口叼起跑回来,一歪一扭地跑回主人身边。
      “嗯,嘟嘟真乖。”主人赞赏地说道,随即从坤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扔到地上,嘟嘟便吃得滋滋有声,想必是骨头之类的美味吧。
      不过嘟嘟也并非每次都能得到赏赐,有一两次,牠的主人脸色阴沉得厉害,一路上什么话都没有说。嘟嘟又跟往常一样将小脑袋贴近她的裤管,却挨了主人狠狠的一脚。
      “你找死啊,裤腿都被你咬脏了!”主人不耐烦地骂道。
      嘟嘟的身子凌空飞起一丈开外,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半天都不能动弹。牠痛苦地长呼一声,似乎被主人的举动吓坏了,等到惊恐地爬起来,反倒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了。
      我很想走上去安慰牠几句,但看到主妇的那个架势,又怕殃及自身,只得眼睁睁地任牠在地上发呆。
      嘟嘟终于有机会跳出主人魔掌了!有一次,主妇将牠脖子上的链条扔开后,任牠一瘸一跛地跑出老远。这时我正躲在一丛灌木的后面,示意牠赶紧过来。嘟嘟一愣,不过还是迟疑地来到我身边。
      “快跟我走吧!只要穿过前面那条大马路,到了那边的小树林,你的主人就抓不到你了。”面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拉着牠往前跑。
      “哎呀,别那么急嘛!我得先弄清自己住在哪儿,一日三餐吃什么?”
      “当然是跟我住在一起;至于吃的,我们也一起去找。你放心,有我的一块骨头,就有你的半块!”
      嘟嘟还在犹豫,而牠的主人已经向这边走来,我冲牠怒吼道:“你干嘛那么留恋你的主人?也不想想她前几天是怎么踢你的,难道你心甘情愿地当她的出气筒?真没骨气!”
      这句话就像一根导火索,嘟嘟满眼里都是腾腾的怒火,牠下意识地望一眼尚未痊愈的后腿,牵起我的手说:“快,我们这就走!”
      我带领嘟嘟向石子路那边的灌木林飞奔而去,只听那个女人在身后叫道:“喂,嘟嘟,你跟着黄毛野狗要上哪儿去?还不快给我站住!”
      我们跑得更快了,向大马路直冲而去。路上不时有车辆经过,我们也顾不得许多,倒是吓得一个司机直按喇叭。我们闯过大马路,躲进灌木丛中,终于长舒一口气,偷偷看到那个女人还傻呆呆地站在马路对面,等红色信号灯变成绿色。我和嘟嘟开心地大笑起来,第一次感觉战胜了这些可恶的人类!
      我向花斑大王哀求了半天,说牠很会表演节目,花斑大王才勉强答应留下嘟嘟,不过得在牠心情不好的时候逗牠开心,好在嘟嘟会顶绣球、做算术,还能骑一个轮子的车。巧的是,霉房子里恰巧有一个废弃的板车轮子,便成为嘟嘟表演的道具。
      第二天,我出去找食的时候,听见两个人对着一张报纸指指点点,好像叫《九头鸟报》。
      其中一个六十多岁的大伯说:“啧啧,这条狗悬赏十万元,想必十分名贵!”
      另一个大叔接口道:“这可是一只纯种的西班牙名犬,买下来至少得二十万。”
      大伯愤愤地道:“唉,富人家的一条狗,比我们好多人都值钱多了!二十万,可以让咱们村上一百个孩子吃大半年的早餐;可以帮四十个鳏寡孤独的贫困家庭度过年关。前几年山洪暴发,村东头的那座石拱桥塌了,砸死、淹死了十来个人,我那八岁的小孙子就是在那次没的,这笔钱修五座新桥都够了……”
      “唉,事情都过这么久了,您老还是想开些。”大叔劝道。
      “去他妈的,吃饱了撑!”大伯将报纸扔在公园的长椅上,与大伯慢慢离去。
      我感到十分纳闷,是哪条狗竟然这么值钱?我跳上躺椅,便见摊开的报纸上赫然刊登一张嘟嘟的巨幅照片!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几乎每天都能在垃圾桶里翻到一两份关于嘟嘟的报纸,我想肯定牠的主人肯定在发动全城人都在寻找。嘟嘟得知消息后吓坏了,连门都不敢出。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牠住惯了柔软舒适的小棉花床,这种僵硬发霉的小窝让牠浑身骨头疼。以前牠吃的、的每顿食物,都是从美国进口的高档狗粮,由主人用精致的小盒子递到牠嘴边,而现在,尽管黄毛十分照顾牠,也把骨头放在牠身边,可这种味儿牠无论如何都适应不了。
      嘟嘟什么都吃不下,成天躺在窝里说胡话:“主人,我错了,不该跟黄毛跑出来,你原谅我吧!我想回家,回家……”短短的三四天,嘟嘟就瘦下去了。照这样下去,或许牠连命都不保的!
      花斑大王、阿灰和小白点本来就瞧不起牠那副肥嘟嘟的样子,此刻更是严厉地谴责我多管闲事。我十分内疚,感觉是自己的一时冲动害了嘟嘟,我摇了摇昏迷中的嘟嘟,问道:“你是想回到原主人那儿去吗?”
      嘟嘟沉默不语,我知道牠是希望我把牠送回去。除了把牠的主人带到这儿来,我实在想不出别的什么法子救牠;可是这样,我又泄漏了我们狗类的行踪,让人类知道了霉房子。我左右为难,而嘟嘟浑身烫得厉害,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我最后一咬牙,扭头便往山下冲去。
      “你要干什么?”阿灰拦住我的去路。
      “把牠的主人领来,否则他会没命的。”我说。
      “可是如果人类知道了这个据点,我们全都有危险了,你这分明是引狼入室!”小白点说。
      “但我不能见死不救啊!”我怒吼道。
      “你敢踏出这栋楼半路,我有你好看你!”不知何时,花斑大王从暗影里闪身出来,威风凛凛地堵在前面。阿灰和小白点则一声不响地分立左右,呈扇形包抄过来。
      嘟嘟听到我们的争吵声,不愿意我陷入围攻之中,气息微弱地说:“黄毛,算了,反正我是不中用了……”
      “不,我不能看着你死,一定要救你!”我暗中一鼓劲,以前所未有的勇气直直地向花斑大王冲去,牠顿时打了个趔趄。
      谁也没想到我会如此不顾一切,而且在瞬间爆发出这样惊人的力量!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我以前一直以为花斑大王的力气是最大的,所以在牠面前小心翼翼,唯唯诺诺。也许是我真的长大了,变得强壮了些?趁牠们一愣的功夫,我已冲出了包围圈。
      “你先坚持一会儿,我很快就回来!”我远远地向霉房子的方向喊道。
      我冲进山下的溪流边,在小别墅四周查探。当我来到一栋两层的欧式别墅门口,忽听身边“砰”的一响,原来是一根晾衣服的叉竿掉下来了,幸好没有砸到我身上。我暗叫:“好险!”
      这时,一个女人在二楼窗口没好气地说:“这几天真倒霉,一条名种西班牙纯种狗丢了不说,连叉竿都存心跟我作对,真是人背时鬼推磨。”说着,便懒懒地趿拉着拖鞋下楼。
      这不正是嘟嘟的主人?我大喜过望,等她捡起叉竿,便冲她汪汪大叫起来。那个女人显然也认出我来,立刻怒形于色,举起叉竿就要打我,口中骂道:“就是你这只黄毛野狗,把我们家嘟嘟带走了,这次看你还往哪儿跑!”我极力想跟她解释,可她根本不听,我只得左躲右闪,却始终不曾逃远。
      她直到打累了,见我似乎并没有恶意,才试探着问我:“莫非你是想告诉我嘟嘟的下落?”
      “汪。”我使劲地点了一下头。
      “那你快带我去!”她回身简单地向女仆交待了一下家务,便欣喜地跟着我蹿高伏低,来到霉房子里。
      花斑大王带着阿灰和小白点不知逃到哪儿去了。那女人抱起心爱的嘟嘟,把牠的脑袋贴向自己的脸颊,还亲了牠几下,说:“嘟嘟,别生气了,是我不好,我那天不该用脚踢你的。咱们回家去吧!”她又冲我感激地一笑,“黄毛,谢谢你。”
      嘟嘟毕竟是回到主人身边去了!望着空荡荡的房子,我心中也恍然若失,在这里住了近半年,我早就习惯于将牠当成自己的家。但花斑大王一伙,想必是不会原谅我的!
      我正站在霉房子里胡思乱想,突然感觉左前腿疼痛难忍,原来是被一块石头砸中了。我捂住伤口回过头去,一个剽悍的身影蹿过来,将我扑倒在地,我的额头、四肢、脊背、腹部、尾巴几乎同时遭到袭击。耳边只听得一片愤怒的汪汪声——
      “给我狠狠地打,打死这个叛徒!”正是花斑大王的声音。
      “对,谁叫他把人类引来的!”阿灰应和道。
      “黄毛,是你自己不识相,可别怨我啊!”小白点最后说。
      浑身上下的疼痛此起彼伏,我的意识渐渐模糊,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也许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他们打死了!迷迷糊糊中,忽听不知谁惊叫一声:“啊,人类来了,快逃!”便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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