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余生,你的名

作者:徐悦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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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九章


      浓冬的确将近,不过已经是第二年的浓冬了。就是说,距离林晓婉出国,和方夏的一别已经两年时光。两年里,曾和林晓婉在视频里见过几次面,但那也已间隔了很长的时间。那时候她的头发又染回了黑色,脸上的妆也越来越淡——这归根结底是因为她怀孕了。现在,估计小宝宝已经落生了。
      小寻也已经六岁,上了幼儿园。叶欢夫妇为了买那套向阳的学区房,卖掉了从前的那所房子,还东拼西凑了一大笔钱。两年的时间不算太快,但足够一些事情悄然地变化。我虽然还在那家婚庆公司上班,但也已从一个司仪变成了策划。唯独没有变化的是,我对方夏的想念以及她所在地的一无所知。
      我曾无数次地踱步到她曾住过的那个小区,仿佛小路上都能看见我嵌在石板上的脚步。有时在凌晨突然起来,带着随身听就那么慢悠悠地走去。有时在傍晚下班回来,条件反射地先在那个小区的公交站下车,而后再走回家去。时间很不定,就像我自己也难揣摩清楚什么时候对她的思念最浓。但那些思念都已慢慢凝聚在了笔下,成了那些修改过的诗。
      周末的深夜,整间办公室只有我一个人躲在那儿加班。这对其他的同事来说,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但最主要的原因只有我自己清楚,是不想回到那个冷清清的家,在无眠的深夜里一副无所事事的状态。做完了最后一单婚庆策划时,已是凌晨。头如愿以偿的有了昏沉沉的疼痛感,含了一颗糖在嘴里准备回家睡觉。但起身离开窗帘时,发现天空正飘着雪,是那种鹅毛大雪。
      看样子,雪是刚下起来不久。地上的积雪还不是很厚,仍有车辆畅通的来往。这让我改变了行程,打算去山海关看一次雪景。
      师傅,先去XXX小区,我接个人。拦下一辆出租车的时候,我对司机讲。然后给叶欢打了一个电话,邀他一同前往。
      叶欢叼着根烟朝出租车这边小跑过来,上了车浑身还战栗不止。他先将烟蒂甩到窗外,而后狠狠在我胸口捶了一拳。
      “好不容易有个周末睡会懒觉,全被你给搅和了。”他打着哈欠说。
      “我一夜未眠的都没说什么,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我说。
      “又跑到公司加班?你真是有病啊,还是自作自受型的。”他瞪眼看着我说。
      “睡不着,没有办法啊。”我望向窗外,一脸无奈的说。
      余光中隐隐感觉他还在皱眉看着我,眼神中流露着同情。但谁也没有多说一句话,仿佛天地间的声音都被这晨曦的一场大雪覆盖。
      出租车停下来的时候,地上的积雪越来越厚。除了‘天下第一关’的匾额还清晰可辨之外,其余事物都已是白茫茫的一片。我和叶欢下了车,踏着积雪向城内走去。两旁的建筑除了朱红的柱子与门窗,几乎都是银白色的,使之古香古色的味道失去大半。我也向来对这些建筑不感兴趣,只顾着一直往前走。
      叶欢点燃了一支烟,并使眼色要我也吸一根。我摆手谢绝,脚步一刻不停。他追上来,神色诧异地看着我。
      “真的戒了?”
      “嗯,戒了。”我微微一笑。
      “为什么?”他追问。
      “陪慕雪在医院的时候,因为失眠、幻听等症状看过医生。医生说,我可能患有轻微的精神分裂。平时要多运动,不要依赖香烟减轻压力。所以,痛下决心戒了。”我咀嚼着口香糖说道。
      听我说着,叶欢脸上的神情忽然变的很复杂。眼睛大大地瞪着,一种压抑和诧然的情感在他脸上慢慢凝聚一层雾气。香烟夹在两指间一动不动,直到烟灰自然的掉落时,他才慢吞吞地挤出几个字。
      “这是真的吗?你——你有精神分裂?”
      “不清楚,医生是这么说的。但自己没有勇气接受检查确诊,害怕是真的。”我说。
      “确诊一下有什么可害怕的,一个轻微的精神分裂十个人里至少有四个人会有吧。就是外界压力大,自己内心的情感又不能释放罢了。”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湿润、明亮,好像这句话也是安慰自己的。
      “无论什么病痛我都不会感到害怕。让我真正害怕的是——如果真的有这个病,那么我之前听过的和见过的很有能是不存在的。”我望着远处的山,那么庞大的一个物体在风雪里变得虚虚渺渺,心里更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叶欢掐灭了烟,从鼻孔和嘴边徐徐萦绕的烟雾也随着一股凉气吸了下去。他眉头紧紧地皱了一下,好像咽进了坚硬的东西似的。
      “我看你越来越反常,弥漫在你身体周围的气息好像逼迫着我要重新认识你了。”他直勾勾地看着我,说。
      “重新认识也好,不妨我们去上面走走,我慢慢给你介绍。”我开玩笑说。
      雪飘的愈来愈大,刺骨的寒风吹得我们只能半眯着眼走路。因此,往城墙上走去时,我们的步子格外谨慎、小心。
      城墙上的风儿吹的更响、更烈。僵硬地鞋底还不时地发出吭哧吭哧的声响,完全突出了城下的一片静寂。我站在城门头上,想将目光眺望的更远一些。但只能看见近处那一排光秃秃的树衬托出的萧条景象,再远一些的地方就像蒙了纱布,看不真切了。
      “人的确是种群居动物。如果将一个人放在这茫茫的雪地里,周围的建筑物突然消失。能看见的只有一种刺目的白色,他很可能经过短暂的时间就灭忙了。”叶欢缓缓说道。
      我目光一转,盯着他的嘴巴,为这句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而感到意外。
      “看来我也要重新认识你了。”我笑说。
      “没开玩笑,我不想又一个朋友不告而别,突然消失。”他盯着我,神色严肃地说。
      “不会的。算命的说我有八十寿命,福禄双全。但——但我真的要离开一段时间。”我吸了口气,说。
      “我——你这是借坡下驴啊?去哪啊?”叶欢脸色大变,瞪着我问。
      “别这么紧张,好事。公司在SY(城市缩写)开了分公司,要派一位老员工去,挑选了我。是个不可错过的晋升机会啊。”我说。
      “什么时候去?”
      “可能要年后吧。”我说。
      “去多久?”他又问。
      “说不准,可能会被留下,也可能两三个月就回来了。”我说。
      他点了根烟,仰着面慢慢地吐出烟雾。许久也没有说一句话。这时候,我开口说:“要不要现在找个酒馆喝两口?”
      “今天就算了,年后跟我去一次那边的酒吧。然后你从那边上火车,可以吧?”他问我。
      “可以。”他开的酒吧我一次也没有去过,所以很爽口地答应了。
      “有空的话去慕雪的小区转转,看见的话告诉我一声。”望着漫天的飞雪,突然觉得眼睛有阵酸意。
      “你把人家推出去那么远,现在还抱着她会回来的希望啊?我说你趁早割了那俗尘根,躲进古寺修行去得了。”叶欢冷笑一声,嘲讽地说。
      “没想过她会回来,但——但就是想着能和她见一面。”
      “行,我应下了。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没有?”他问。
      “让你说的我好像马上从这跳下去了一样,把去酒吧的车票给我买了。”我说。
      “这更没问题。”叶欢咧嘴笑说。
      我们在城墙上走了很久,头发上的雪一次又一次的融成水又结成冰。谈话时断时续像那碎雪一样,多数记不起来了。
      从除夕夜到初八,我一直待在家里。和父母闲谈时,多数是听他们在说与我年龄相仿的人都已结婚生子之类的。问起慕雪的事时,我敷衍了两句,说她去了外地上班。有一次,我拿出方夏的高中毕业照给母亲看,问她还记不记得有个方夏的学生。
      其实并未抱有母亲会突然想起的希望,因为从我们那届毕业之后她便不再教毕业班了。但母亲拿着照片看了许久,嘴里喃喃着‘方夏’这个名字。
      “怎么越瞧越觉得她的眼睛和慕雪姑娘很像啊?”这是她得出的第一个结论。
      我自然没有告诉她这是一个人,只说:“都穿了校服,模样也差不多嘛。她是零九年入学的,您到底能不能记起这么一个人来。”
      “她——她是哪个班的?”
      “我原来的那个班。”我说。
      “一班——一班,她叫方夏——方夏——”母亲一直嘟囔着,突然眼神一亮,好像想起来了。
      “一班确实有个叫方夏的,她是借读生。”母亲说。
      “借读生?”我一脸茫然。
      “对,她是一中的艺术生,在我们学校学习文化课。办公室经常提起这个学生,明明成绩很好却要跑来我们学校学习文化课。很奇怪的一个小姑娘。”
      “她学的什么专业呀?”
      “不知道,我当初也没见过这个姑娘。只是在耳边听起过。”母亲说。
      我盯着照片上的方夏,沉默了半晌。
      “你怎么有这个姑娘的毕业照啊?你认识她吗?”母亲问。
      “她——她是方哲的妹妹。”我将方哲和方夏的关系告诉了母亲,但方夏和我的接触只字未提。
      母亲听完后,眼神黯淡。哀伤地说:“唉,方哲是我教过最懂事、最聪明的孩子。真是可惜呀——她母亲怎么样了?”
      “不清楚,找不到联系的方式。”我说。
      “你连她妹妹的毕业照都有,一个联系方式怎么就找不到呢?当初那么要好的朋友,现在你也应该去关照一下她的母亲。”
      “嗯,有时间我一定会去找的。”我点了点,让母亲这么一说,内心的确有点惭愧不安。
      但一觉睡去,到了初九的早晨。我已和叶欢还有周佳瑜去了车站。先是买了去叶欢酒吧所在地的车票,而后准备在那里再买去往SY的火车票。
      叶欢与周佳瑜上下铺,我和叶欢对铺。躺下的时候,我和叶欢说有时间找一下方哲的母亲在哪,看望一下。叶欢点了点头,说从酒吧回来后就去每个敬老院找找。之后,我和叶欢聊了聊酒吧的事。问他为什么要选择在别的城市开酒吧,不是很麻烦吗?叶欢讪笑一声,只是说这是商机,我不懂。我又问他那现在酒吧由谁在打理,他也只是敷衍地说一个很信任的大学朋友。
      感觉没什么话可聊,我侧身安静地看了会儿杂志。没过多久,便沉沉地进入梦境。火车到站时,叶欢将我叫醒。由于没什么可拿的行李,穿好鞋子后三个人就径直地朝出站口走去。出站后,周佳瑜说她去诳一诳商城,让我们先行。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和叶欢开起玩笑。
      “怎么说也是个老板,连个迎驾的人都没有吗?”
      “这车是免费坐,酒是免费喝,您就是美美滋滋的睡了一觉而已,还不满足啊?”叶欢撇嘴说。
      “我哪里是这个意思啊,我是想,怎么着也是叶大老板了。应该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找个司机嘛。”我调侃他。
      “嘿,只要手里有钞票,到哪都是掌声和尖叫。”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在我面前显摆。
      随后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他的酒吧而去。
      酒吧并不在车水马龙的地段,而是绕过了城区钻进一条很长的古巷里才得见。窄窄的巷子两边挤满了客栈和酒吧,大多是遗留着古代建筑的风格。由于是白天,酒吧都关着门所以巷子里难得的静谧。
      “白天酒吧里没什么意思,我先带你到处转转,这里也是个旅游景区呢。”叶欢说。
      我们俩在附近的古玩店里转了一圈。他还要带我去别的地方时,我摆手说,太累了想清净地睡会觉儿。
      “怪不得你晚上睡不着,都白天睡去了。也好,那你先回去睡。我去找佳瑜,已经这么半天,我估计一年的烟钱又光了。”
      他将我带我酒吧的门口,开了门之后就匆忙往巷口奔去。我在门前站了那么一会儿,看了看酒吧的名字和玻璃上的字,总有一股异样的又说不出来的感觉。
      ‘今世皇妃’想不出叶欢为什么要给酒吧取这么一个名字,让人感觉好像在酒吧里饮酒的都是些女性。唔——也许这就是他的用意。
      酒吧里没有光线,一片漆黑。我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在靠窗口的位置注意到一个沙发座位。于是走过去,将双腿搭在沙发另一边的扶手上,舒适地平躺着。沙发没有垫子,刚躺下时一股冷冰冰的感觉紧贴着后背。但这种感觉却让我的精神得到难有的松弛,阖上眼准备好好地睡一觉。没过多久,我觉得自己好像恍惚地坐在了一架硕大的飞机上。听见飞机穿过云层时飞出轻微的嗡嗡声响,但我却无法分辨这是不是梦。全身像浸水的绵阳一样柔软,更别提能抬起手来将自己叫醒。眼睛也像被胶水粘住了一样,没有办法睁开。
      这种状态持续了很久,似要榨干我身体里所有的精力。叶欢将我拍醒,从黑漆漆的环境突然变到明晃晃的灯下,整个人比沉睡时还要痴呆。空洞的眼睛瞪得极大,望着天花板上的吊灯一动不动。
      “嘿——嘿——你怎么了?”这可把叶欢吓坏了,不停地轻拍我的脸颊。
      我能意识到刚才又是一场梦而已,但却一个字也不想说出口。脑海是空白的,发愣了一阵之后才像虚脱的病人一样。说:
      “可能收了凉,睡的有些糊涂。”
      “你怎么不到二楼去睡啊?这里没有空调的。”叶欢说。
      “反正已经醒了,不打紧。”我说着,慢慢坐起来,手轻轻地揉着两边的太阳穴。
      “我去给你倒杯热水。”
      叶欢向吧台走去时,我的器官和感官慢慢开始恢复。听见酒吧里正在播放轻快的音乐,周围的座位已有为数不多的人正喝着啤酒。
      “你这样子哪像是睡了个觉啊,简直就跟刚从个鬼门关回来一样。我劝你还是到医院检查一下,暂歇不要上班了。”叶欢将热水递给我,说。
      “没关系,就是睡的太沉了。”我说。
      叶欢看了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后眼睛环视了一下四周,回头笑看着我。问:“这里环境怎么样?”
      “挺好。”我先说口,而后才仔细去观察这里的环境。
      酒吧是属于那种空间不是很大的清吧。木质的吧台和一个好像酒桶围起来的舞台更占据了绝大的面积。如此一来,更显得有些狭窄。但酒吧里所有东西的摆设都有一股浓浓的西部风格,在视觉还是蛮震撼的。最吸引我注意力的是舞台左边的一面用石头砌成的墙,在这么多物体里,唯独它显得破旧、随意,却也最容易引人注目。近身细瞧,才看清每一块光秃秃的石面上都有密密麻麻的小字。我好奇地留意着每一处,当看到最上方的那一行飘逸的黑色大字后,我的心如被钩子狠狠地拽了一下似的。
      ‘如果这是我们的最后一面,你想对我说什么?’
      我猛地回身,问叶欢:“这——这个留言板是——是你想出来的吗?”
      “对啊,很有创意吧。”叶欢面露骄傲。
      “那——那这句话自然也是你写的?”
      “这个是佳瑜想出来的。”叶欢有点难以为情的说。
      我盯着那行字,思绪随着耳边的旋律又飘到了很远的地方。
      “你又咋了,触景生情啊。”叶欢问我。
      “还真是,两年前——方夏问过我同样的一句话。”我苦笑着脸,说。
      “那你怎么说的?”叶欢饶有兴趣地问我。
      “什么都没有说出口,好像那时候就笃定还会有机会再见面的。更不知道有什么话可以用来在最后一面的时候说。”
      “当初都没有说出来,现在也想不出什么。你要是觉得现在身体还舒适,我们就回座位好好喝两杯。”叶欢拍拍肩膀说。
      我们回到刚才的座位,先点了两杯扎啤。叶欢看了一眼时间,笑说:“你赶得很巧,今天会有歌手来。”
      “哦?是吗?哪位歌手?”我问。
      “别这么吃惊,都是些民间艺术家。”叶欢笑说。
      “真想不到你还有歌手这么一位‘员工’。”我说。
      “可不是员工,只是今晚在这唱两场而已。不过,有的歌手这两场下来都比那些服务生一个月赚的多呀。”叶欢说。
      “那你是从哪找来的?”我孤陋寡闻地问。
      “网上招聘呀,他们看到招聘信息后会提前和你联系。今天这个歌手可比之前好一些。至少在网上还小有名气。”叶欢笑说。
      “是吗?叫什么名字。”
      “这个就不知道啦,招聘的事都是佳瑜来办的。”
      我们喝了口酒,之后和其余的客人一样,等待着那位歌手的登台。大概在两杯酒喝完又点了两杯之后,才见一个身穿牛仔裤和皮夹克的男人背着吉他往舞台跑去。头帘的发丝都被涔涔落下的汗珠浸湿,一脸歉意的望着我们。
      “对不起,路上堵车来晚了。我先给大家唱一首自己编写的歌《我的余生,你的名》。”他面朝客人,大大地鞠了个躬。
      然后在身旁的高椅坐下,一边深呼吸一边试着音律。感觉一切妥当后,将遮眼的长发掠到耳后开始演唱。
      歌曲的前奏有点长,在那段时间里,我注意着歌手的容貌。他下颏的那一撮胡须显得年纪比我大一点,但眼角没有一点皱纹。脸的轮廓像大理石一般坚硬,但那双透亮的眼睛却流露着几丝柔情。使得整个人除了外表俊朗外,更带有一种沉稳、迷人的魅力。
      ‘我已记不清那是在多少岁的夜晚,从天窗里仰望的夜空繁星璀璨。好像在预示维纳斯驾驶的方舟即将登岸,而那一弯月牙呀恰似在银河里婆娑的帆。它渐行渐近——眼前出现了你的微笑是如此温婉。我掐灭了烟,呼吸慢慢凝重连心跳也开始不安。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如果明天我对你道破了这份暗恋,你会不会嘲笑我天真浪漫。或者扔掉曾写给你的明信片并产生厌烦。想到这,我的心情忽然灰暗。还是保留着先有的情感,勿让自己觉得思念都是过分的贪婪。直到有一天你在人海里与我距离越来越远,我才鼓起勇气在斑马线上大声呼喊……’
      歌曲的旋律由着先前的欢快到后来慢慢弥漫了悲伤,将一个人从暗恋到失去演唱的淋漓尽致。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台上的歌手,诧异之色从湿润的眼眶流出直渗到眉毛孔里。为什么会如此震惊呢?因为这首歌的歌词是我曾写给林晓婉的诗儿。万万没有想到,它转转停停了十多年的光阴,最后竟融进了一个人编的曲子里。当初把这首诗给林晓婉时,还不敢直接说是送给她的。告诉她,如果有一天碰见一个很阳光、懂音乐的男孩,你就送给它吧。当作我婚礼上的份子了。
      谁能想到冥冥中林晓婉果真遇见了这样一个人,而且现在这首诗真的就在他的手里?
      “这兄弟可以啊,完全将当年的你唱出来了。”叶欢瞧着歌手,不免赞叹。
      “确实不错,待会他休息的时候你去叫他过来喝杯酒吧。”我说。
      “没问题,这份薄面应该还是有的。”叶欢笑说。
      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他受客人的要求又唱了两首歌。声音有些沙哑了后,才退下来到吧台要了一杯白开水。叶欢就在这个时候向他走过去,他向我这边看了看,很爽快地走过来了。
      “我哥们很喜欢你的歌,特意请你喝杯酒,坐吧。”叶欢展露笑颜说。
      “谢谢。老板贵姓?”他坐下来,问我。
      “不是老板,所以免贵——柳铭心。”我笑了笑说。
      我以为他听到我的名字后,脸上的表情只是觉得熟悉却又想不起来。完全没有想到,他竟记得很清。这一点从他神情上我可以确定,那双定定看着我的眼睛里流露着不可思议。然后脸上慢慢地泛出笑容,他的笑容很是特别。先是明亮的眼睛笑起来,而后那嘴角才缓缓地向上微翘。
      “林子轩,很高兴能见到你。”他说。
      “这首歌写的很好,我敬你一杯。”我说。
      “词是灵魂,曲只不过是将人引导到灵魂上的源泉而已。”他说话谦虚,但喝起酒来却很豪爽。一个仰脖,一大杯冰凉的啤酒已咕噜噜地进入腹中。
      “你太谦虚了,我真的想不到有一天会听到它变成了一首歌。还是真的要谢谢你。”我说。
      “你——你们认识啊?”坐在一旁的叶欢听得一头雾水,愣愣地问。
      “不——第一次见。”我们几乎异口同声。
      “好吧,你们都是民间艺术家。那么先让我这位俗人去为两位技术家端两杯酒吧。”叶欢耸了耸肩,站起身从吧台走去。
      留下的两个人一直用热情的目光在彼此身上打量,说来好笑,像是刚坠入爱河的一对情侣一样。
      “但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会在这里和你相遇。恕我唐突,你一直在这所城市吗?”我喝了口酒,问。
      “不,每个城市都会去的。所以,我们能相遇的几率还是很小。正因如此,我一样觉得万分荣幸和惊讶。”他微笑说。
      “这样啊,应该去过很多城市了吧?”
      “也不多,这里是第五个。”他伸出五指示意说。
      “不少了,接下来还要往下走吗?”我投去羡慕的目光,问。
      “当然。虽然不是非走不可,但还没有找到安稳下来的理由。”他苦笑一声,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大口。
      “这么说,还是没有家室呢吗?”我清楚自己这样问很失礼节,但在他的面前那些拐弯抹角的话仿佛老鼠一样钻进了洞穴里。
      他略微地点了点头代替回答,似乎对情感这个领域的东西讳莫如深。叶欢端酒回来的时候见我们只是自顾地喝着酒,嬉笑问:
      “怎么艺术家们也有尬聊的局面啊?”
      “哥们,你吉他弹得真好,歌写的也不错。哪所高校毕业的?”他坐下来时,问林子轩。
      当林子轩说出名字的时候,叶欢琢磨了好一会儿。然后问我,这个学校的名字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啊,我们是不是有同学曾在那里上过学?
      “林晓婉。”我说话的时候,目光注意着林子轩脸上的变化。可他只是眼皮眨动了一下而后垂眼端起杯来喝酒,神情倒也平静。
      “哦,原来是她啊。嘿,哥们,你们都是一个学校,听说过吗?”叶欢笑着问他。
      “没有,不是一个专业的话很难认识。”他摇了摇头,说。
      对于之前他听到林晓婉名字时,没有任何波澜的情绪我很理解。毕竟大家都已不再是当年的大男孩,什么事都写在脸上。可对于他矢口否认和林晓婉相识这一点我很诧异,同时迷惑着他既然已认出了我,又何必在我面前撒下弥天大谎呢?
      “你接下来要去哪个城市?没准我们还能顺路。”我也掩盖着情绪,转移话题说。
      “港城。”他简短的回答。
      “去见老朋友吗?”
      “不,只是想去走走,完成当年未了结的心愿。你们听来感觉很奇怪吧?一个年轻人居然放弃安稳的生活,选择像流浪汉一样在各个城市奔波。其实,按我自己的理解是,一个人若在一个地方工作了一辈子。那么老去前能在回忆里看到的只是一个点,很模糊的点。我想在老去前看到的是一个圆,很完整的圆。”他面带憧憬地说。
      叶欢听到他的话,脸上的确露出奇怪的表情。我的态度则完全相反,但视线始终没有从他的脸上移开。
      “像是在听一段很自由的旅程。但我想,这种自由也有孤独和痛苦在伴随吧?一个人选择背井离乡的初衷,内心应该不是愉悦的吧?可能是经历了某种痛苦,而又不得不背着这份痛苦继续前行。在旅途中这份痛苦才慢慢压制,但并不完全地消失。后来,也就习惯了,并成了身体里最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你别见怪,这是课本上对那些背井离乡的诗人的理解。”我说。
      他低垂的脸庞慢慢地抬起来,方才眼睛里的自信消失了,一种悲哀和惊愕的情感糅杂在其中。又仰起脖,被子里最后的啤酒立即见底。随着酒杯放在桌上发出的沉闷声响,他叹了口气说:“你说的很对,刚才我说的太冠冕堂皇了。大学毕业之际,母亲心脏病复发住进了医院。家里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医治,但还是没有挽救回来病危的母亲。为了还清欠债,不得不在各个城市的酒吧驻唱,这样来钱比安稳的上班快很多。”
      他说话之后,哀伤的眼神变得温和。在温和中又仿佛带着相遇恨晚的情愫看着我。而那情愫也好像湖面的涟漪在眸子深处渐渐扩散。在这么一双眼睛的注视下,我开始非常懊悔自己刚才的揣测。抬手举起酒杯一饮而下,以此来表达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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