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忽梦年少事

作者:安冬shir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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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抽刀断水水更流?顾同


      part one
      他们回来说,我们班篮球决赛输了。他们说,决赛输是因为季风拒绝了方蓦的表白。
      原来,方蓦也喜欢季风。
      老赵说,我以为你也喜欢季风的。
      我说,我也许会喜欢上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但是我绝对不会喜欢季风。
      老赵说,季风是个挺招人喜欢的女孩子。
      我说,是吗?
      我认识季风是在军训的第一天,那天她毛手毛脚的把大桶水打翻了,裤子湿透了,却站在人群中央,低声下气的求别人原谅。
      她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狼狈,无助,我突然觉得她很像以前的我。
      后来,我和她一起值夜,她爱说爱笑爱闹,有时候还傻乎乎的。
      好吧,我承认她确实有点招人喜欢。
      直到那天以前她都很招人喜欢。直到那天我开门看见她和那个混蛋一起站在我家门口以前。
      起初,我慌了,我害怕让她知道我爸爸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混蛋,害怕让她知道我家的家境一贫如洗。
      可是那个王八蛋居然说他是季风妈妈的同事,请我们多关照季风。
      同事的女儿,当我是傻子吗?季风,就是那个女人的女儿吧。如果不是为了巴结那个女人,他才不会这样低三下四摇尾乞怜。
      呵,我们关照她。他当年抛妻弃子和那个富婆在一起的时候,谁关照过我们母子。
      他看到我们五个人蜗居在八十平的房子里,脸上连一丝愧疚都没有,眼神只是躲闪和慌乱。怎么,还没告诉她们自己是怎样的人吗?怕自己真实嘴脸被人揭开吗?
      那他给拿来礼物恳求我们照顾别人的女儿不觉得讽刺吗?拜他所赐,他的亲生儿女都快吃不上饭了。
      可笑,我居然还担心被季风知道我的亲生父亲是个怎么样彻头彻尾的混蛋。
      她早就知道,她是来看笑话的。
      她怎么还能若无其事的坐在我的后面,收我的作业,和同学嘻嘻哈哈,问我吃不吃薯片?!
      她和她妈妈一样,都是装腔作势自私自利的人。阳光,善良,乐观,柔弱无助都是她的伪装。
      她根本不值得被人同情和喜欢。
      那天我去打工的时候遇到初中同学张点点,我们俩顺路一起回家的时候我遇到了她。
      她笑的比天空上的霞光更明媚。
      我确定无疑,我喜欢谁都不会喜欢她的。
      所以这是常溪问我张点点是谁的时候,我回答她是我女朋友的原因吗?是在刺激她还是刺激我?
      我早知道张点点对我有好感,也许我在利用她对我的好感。或许我虽然不喜欢张点点,但张点点家庭条件比较好,可以帮我不少?
      我心里有个声音问我何必宁愿相信自己那么不堪,也不愿意认清现实。
      Part two
      十一放假的那一天,妈妈做小时工延时了,只能我着去接弟弟妹妹们放学。
      不容易急急忙忙的做完值日,可是老赵让我留下来帮他,最终是季风放我走了。
      明明归根结底这一切都由她而起,到头来却善解人意的帮我。不是很可笑吗?更可笑的是,那天晚上停电了,她居然来找我借蜡烛。
      她都有有智能手机当手电筒走下楼,又何必找我借蜡烛,知不知道我们家穷的只能用蜡烛了。
      你什么都有了,我什么都没有,还有什么东西是我能借给你的吗?
      她什么都没说,接了个电话跑下去了。
      走了最好。可是听到救护车的声音的时候,我为什么还是没忍住下楼了,我在担心她吗?如果不担心为什么还要答应常溪照顾她,为什么还要找毛巾给她冰敷,为什么要在那陪她坐了一晚上,为什么听到她说自己没有家了居然还有一种同病相怜的错觉。
      顾同啊,顾同。你承认吧,她人很好,也什么都不知道,一切都是你自己愤恨的臆想。
      Part three
      我没想到,也不敢想我们会成为朋友。
      真的都怪老赵吗?你不想和她成为朋友吗?那为什么在看她作文的时候发现她和你练得是一种字体的时候心里有点想夸她,当她要一个人跑八百的时候你有过一种想去带她。
      我这么问自己。
      慢慢和她接触的多了之后发现她的确就是军训时候我认识的那个她。
      她说我是一个坚强,勇敢,有责任心的人的时候,我心中一颤,还会有人比她更了解我吗?
      后来老赵媳妇问我,我现在最喜欢的女生的五个优点的时候我沉默了。
      我心中想的那些优点再一次无比清晰的在我的脑海里勾勒出一个人的轮廓。一遍一遍的提醒我,刺激我。
      还是喝酒吧,喝酒最起码能忘了这些事。
      那个圣诞节的晚上,我喝醉了,在老赵向他媳妇表白之后,我也特别想对季风大声喊一句什么,被我尚存一丝的理智压住了。
      我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应该做朋友吧。
      今年初七情人节那天,张点点非要拉我去吃海底捞,才肯给我介绍去给她一个比我小两级的发小做家教。
      自从上次我对季风承认张点点是我女朋友,我已经几乎一个学期没见过张点点了。
      她非拉着我吃麻辣锅,给我碗里夹虾,酱料里面还放香菜。
      可是我不得不跟她吃下去,因为,我那时候真的很需要那一笔钱。
      我半跪在雪地上吐的时候,觉得很恶心,不是因为火锅,而是因为自己。我这样和夜总会里面的少爷有什么区别,我现在和那个傍富婆的混蛋有什么区别。
      我最终居然活成了自己最恶心的样子。
      然后季风出现了。
      她扶着我,帮我拍背,还不嫌我吐的脏。她把我当好朋友,对我很好,她记得我不吃辣,海鲜过敏,不吃香菜。
      当她陪我一起坐在大街上,当她的肩膀靠在我的肩膀上的时候,我心里一颤。
      还不承认吗?顾同。那你自言自语的时候为什么会用方蓦也喜欢的句式,他们上来说方蓦在篮球场向季风表白的时候你为什么会摁断一支签字笔头,当你听说季风拒绝方蓦的时候你为什么会长舒一口气。
      你还不承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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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是顾同内心OS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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