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寻归途

作者:惊尘针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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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中场6第三章

      鉴于陈英华的口音,李/明夜本以为对方的住所应该类似于东北村居,却不料竟然与北/京四合院颇为相似。

      从外观看,那是一处粉墙黛瓦的四方小院。当先是门楼,其余三面高墙环抱,四角并不以游廊相连,而是以屋舍厅堂贯通,呈合围之势。中间则空出一方敞阔轩朗的天井,当中栽有芭蕉、海棠一类,流香泛彩地簇拥着一缸蓬勃绿荷,四处更有些盆景,摆放得错落有致。举目四望,古意盎然,气象宁/远,尽是一派安详慵懒的中式韵致。

      清风拂过,檐下一挂竹制风铃轻轻晃动,声音清脆悦耳。前厅空空荡荡,两侧列有形制不同的柜子,黑黝黝沉甸甸的不像木质。见李/明夜颇为好奇,陈英华便道:“这是兵器架,我们叫它解兵柜。我师门姓陈,这儿是仿照我住了数十年的潮/州陈氏祖宅设计的,这些兵器架也是如此。我出生之前,它们就在那里了。”她说出的并非惯常的东北话,而是一种李/明夜似曾相识却又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听起来有种圆/润柔和的慵懒腔调。

      李/明夜很快辨认出这些兵器架应该是具有强磁力的磁铁制/作,而且与常类——即她年少时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兵器架——不尽相同。这些“兵器架”形如壁柜,上头抠有形状不同、大小各异的凹槽,凹槽中间磁力极强,近乎钕磁,仿佛两个正在施法的弱化版克里斯·卡尔。

      文森特惊异地打量眼前的兵器架,尽量不动声色地整了整皮/带扣,“我猜你不会邀请金刚狼来你家做客。”他评价道。

      “你那个师门,涉猎够广的啊……”靳一梦则是盯着那些凹槽。有些凹槽足有一人高,明显不是为了冷泉英子那一刀一匕而准备的,应该是用来放置更为笨重的长兵器,比如关刀长枪一类。

      “本门名号八卦门,门下功/法繁多,弟/子们也确实各有专精擅长的兵刃,不过这些兵器架倒不是给我们用的。”陈英华微微一笑,语气中有某种难言的傲慢,“每一代陈氏族长都是两广武林中德高望重的名宿,武林人/士若是上/门拜会,都得在此解兵,以表尊重。”

      “哇哦。”李/明夜适时发出惊叹。这倒不是全为了捧场,而是确实有些惊了……反正易地而处,若是她自己上/门拜访,又无装备隐藏功能与储物空间,肯定是不愿意在此解兵的。

      “太霸道了吧。”文森特也有些震/惊,“所有人都会照办吗?”反正他自己绝不会。对于角斗/士而言,解兵与裸/体何异?

      陈英华笑道:“这并非霸道,而是原该如此——这儿并非我八卦门的门派所在,不过是历代掌门祖宅而已,宅中除了居住于此的内门弟/子以外还有诸多不涉江湖的内眷,利器若是进门,一旦生出事端来,难免有所冲撞。这条规矩由来已久了。历代陈氏族长都是武林名宿,在江湖中声望极高,因此难免有些事务找上/门来,比如调停纷争、平息仇怨之类。正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有些莽人一时发了急,难免将这安居乐业清净地作了打打杀杀修罗场。正巧陈氏库中早就有几块不知何年月搜寻到的天然磁铁,本是想打造兵刃的,结果磁铁一入铸炉便失去磁性,因此只能放弃这异想,将其封存入库,不见天日。最终这些磁铁矿石又被找了出来,依然没能成兵,却作了收纳兵器之物,而陈氏八卦门也多了一条‘入者解兵’的规矩。有客上/门,我们自当欢迎,不过也该客随主便才是。”

      “哇哦。”李/明夜听得两眼放光,“所以你把你的师门仓库也搬来了么?”

      “我倒是想呢!”陈英华随手指了一间位于侧厅后方的屋舍,“那里本来是栋二层楼,叫陈兵阁,里头是些宗门前辈用过的神兵利器,随便一把都至少是C级的品阶,若是落入江湖中,肯定是一场腥风血雨。如今楼我是造出来了,却不过是个花架子而已,里头空荡荡的连只耗子都没有。”

      传承几百年的宗门老宅,每一块砖都是历/史。陈英华一边引着诸人参观自己的住所,一边将宗门老宅的过往轶事与武林逸闻娓娓道来……如同利器归鞘,一贯锋芒毕露的女子语气温柔,面容沉静,难得的竟然有了几分旧时女性的温婉气质。只是偶尔眉飞色舞间,言辞激昂时,又会露/出有别于闺阁秀/女的英气峥嵘。

      李/明夜等人对从未踏足过的武侠世界都颇为好奇,尤其是只知道布鲁斯李与杰克陈的文森特,更是满脑子的奇幻臆想。诸人兴致勃勃,问东问西,陈英华也极有耐性地一一作答,因其亲身经历,介绍起来也是格外生动,比电影小说之类更是十倍不止的引人入胜,听得诸人惊叹连连。

      待游览过一圈,陈英华将诸人引入自己房/中,靠窗有一个树根挖出的山水茶海,上头茶具是齐的。她搬来几张花梨圈椅,将人引入座。“前次得了些金骏眉,我自己一人舍不得喝,借你们的光喝一点,我也就不心疼了。”她笑着说道。

      李/明夜笑道:“我们一帮俗人,哪里担得起,全靠你才有这口福。”她倒不全是客套,而是真不懂中/国茶,遂赶紧私/聊靳一梦,“这是什么茶?听起来好讲究。”

      “一种武夷山那边出产的红茶。”靳一梦回道,“比较贵的那种。你喝过的。”

      “咦,我喝过?”

      “我那儿有的你都喝过。”靳一梦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只不过你喝/茶爱加料,我都直接给你做成奶茶了。”李/明夜自从被他养得娇气之后,口味愈发刁钻奇特,咖啡顶多加点糖,遇上真正好的咖啡豆时,不加糖也无妨,但喝/茶时却喜欢加牛奶、肉桂、果干一类,而且必定加糖或是蜂蜜。或许口味也能遗传,她对于甜食的热爱并不逊色于她那位体重严重超标的哥/哥,这一点他早就摸透了。

      “奶茶怎么了?我就喜欢喝奶茶。”李/明夜在桌子底下掐了靳一梦一记,“这个茶是不是很贵啊。”

      靳一梦把她的手团起来握住,偏头回忆了一下,“这种茶里最好的大概3000赛斯泰尔丝一两吧,我看她的就是这种,我都没舍得买。”

      “为什么会这么贵!”这个价/格大出李/明夜的预料,“斗兽场里吃的喝的不是挺便宜的吗?”

      靳一梦乐了:“便宜的是原料,茶叶这玩意儿,一看原料二看加工,不然难道直接拿树叶子给你泡水喝吗?你这丫头真是,聪明也是真聪明,可爱也是真可爱。”他顿了顿,又道:“像这种茶估计都是资源点产出,去普通超市还买不到。你看她这样,典型的潮汕人做派,那一套工夫茶的穷讲究……这就是媚眼抛给瞎子看了,这儿两个半外国人。要我就一人一听冰可乐打发了。”

      李/明夜掐他掌心:“你才是瞎子。”心念略略一转,大致能明白陈英华为何如此郑重其事了。这些过于隆重的茶不过是个话引子。他们之间虽有和谐互利的合作,却也有涉及你死我活的“小小嫌隙”,当然李/明夜本人并不在意——反正她又没死——不过在陈英华的角度,也确实应该将此节说开揭过,如此才能更加安心。

      果不其然,待第一开洗茶水清过,第二道茶的头一杯便被送到了李/明夜面前。陈英华刚刚说起魔戒之事,李/明夜便笑着打断:“过去的事不必提了。其实你大可以放心,由于我一向不讨人喜欢,你对我还称得上不错。”她指了指身边的靳一梦与文森特,“这位,曾经往我肚子上捅/了一刀,那一刀伤及胰腺,我不得不说,这真是非常痛苦的死法——如果我真的死掉的话。然后他又无数次试图杀我,只不过是在床/上,似乎是想要弥补这个遗憾。至于这位……你当时是真的想杀我,对么?”

      “当然。”文森特爽/快地承认了,“当时你就是个头脑发/热一心找死的小疯/子,而我一向乐于为女士效劳。”他见陈英华露/出诧异的神色,遂解释道:“我揍了她,这没错,她活该。不过我之所以揍她,并不是因为她当时躲在一旁,疑似想要暗算我——”

      李/明夜打断道:“不是疑似,就是。你们跟我一组,而我需要探路石,这不能怪我。”

      “——也不是因为,唔,至少不全因为她跟我抢猎物,顺便提一句,那场狩猎我赢了——”

      “你真是斤斤计较。”李/明夜不屑一顾,“而且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在女生面前炫耀的。你可以赢一场战斗,但我能赢整个战争!每一次。”

      文森特继续无视她:“——但是这些都不是我揍她的原因,当时我们之所以打那一场,不过是觉得好玩而已……怎么,不信?这世上追求刺/激的人很多,有人喜欢大/麻,有人喜欢海/洛/因,有人更疯狂一些,喜欢□□……没办法,人总得给自己找点乐子。跟他们比起来,我的乐子要健康很多。”他对陈英华笑了一下,“还有人连保险单都不填就去玩蹦极的咧。纯粹的白/痴行为,换做是我肯定会提前买好保险,受益人那一栏就填……或许,碧翠丝——”

      “谁是碧翠丝?”陈英华忍不住问。

      “我在洛杉矶的穷光蛋邻居家里养的狗。我受他们委托帮他们遛狗一个月,可惜那一个月刚过一半我就必须离开了……该死的FBI。”文森特笑道,“等等,我有一任女友好像也叫碧翠丝,不对,好像是两任……算了,这无所谓。”他耸耸肩,“至于现在,我大概会填在座的各位混/蛋吧。”

      “承蒙厚爱。”李/明夜笑道。

      “不必客气,混/蛋。”文森特大笑,“殴/打团长几乎可以算是我们团队的传统了,就像大学里加入兄弟会肯定得有个考验一样——要加入我们,得跟我们团长打过一架,并且没有死……”

      “我没打过。”冈恩指出这一点。在此之前,他一直沉默着喝/茶。他的年代根本没有这种奇特的东方饮料,这使他感觉很新奇……况且他本就不是擅长言辞交际的人。

      “哦得了,你一看就是走/后/门进来的,还是赶紧闭嘴吧。说真的,路,还有没有其他人打过你?如果这个人跟你打过,并且还没有死,他可能就是我们的下一个成员。”文森特这话虽是玩笑,实际上确有几分道理——能从如今的李/明夜手下逃脱,实在是需要相当程度的实力与一定的运气,这种人在同阶并不多,无主的就更少了。

      李/明夜还真回忆了一下:“死一次不算的话,大概只有……杰罗德、亚瑟和托蒙。哇,竟然有三个!我慈悲得简直可以去开福利院。你们觉得我应该穿上超短裙再解/开三颗衬衫扣子请他们喝一杯吗?其实我不抱希望,他们更喜欢老头/子,而且对我的印象也不好。”

      文森特提出建议:“那就再解/开一颗扣子。”

      “好主意,我猜这肯定管用。”李/明夜笑着倒进靳一梦怀里,抬起头对他扮了个鬼脸,“我了解男人,如果我穿上一件解/开四个扣子的衬衫与超短裙,他可以为我做任何事。”

      靳一梦顺手揽住她,亲了亲她的额头,“宝贝儿,你就算什么都不/穿,我也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他的语气严肃而深情,以至于大家居然都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接着他们通通都笑爆了。

      .

      笑话、黄段子、以及融合在笑话和黄段子中的过往云烟与可期未来……只要文森特或李/明夜在场,且他们愿意,那么他们总能用自己的方式将任何场面炒得火/热。诚然,了解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交情的积累需要时间,但双方都表达出了强烈的融合意愿。

      喝过茶后,大家都有些饿,一时却又未尽谈兴,不想散场,陈英华便提议索性留在她家吃饭,她来下厨。只不过鉴于角斗/士们猪一样的食量,其他人也不能闲着,通通都得来打下手。

      陈英华家里虽是中式古典——准确的说,是古典偏民国装修风格,却也因着地处斗兽场的缘故,藏有许多便捷先进的科技家用器/具。比如她厨房里竟然在拥有外观酷似砖墙的嵌入式智能冰箱与四眼燃气灶蒸烤箱一体机的同时,还贴墙砌了一个老式灶台,灶台上凹着一口硕/大到足以让李/明夜坐进去的铁锅,铁锅上方则悬了一排腌肠腌肉……灶台上还放着一架小小的3D成像仪(明显来自星球大战一类高科技宇宙),投影定格在某美食纪录片中的某个镜头,虚幻却又栩栩如生的厨师正在大开大合地炒菜,连每一根头发与每一点油星儿都清晰可见。

      李/明夜饶有兴致地转悠一圈,最后指了那台冰箱,“你知道光是这台冰箱,就足以让你那个时代的小半个上/海一起停电吗?”

      “遭天谴的美孚公/司技术太差,这不是我家冰箱的错。”陈英华笑道,“别那么大惊小怪,我或许是个古代人,但我不是什么老古董。在美孚公/司上/门推销电力的时候,我一个师伯被突然亮起的电灯吓了一跳,他用铜钱镖打碎了那个可怜的灯泡,还差点打碎了那个可怜的推销员……”

      “这听起来像冈恩会做的事。”李/明夜笑道,“他一直认为我抓了一只妖精封印在电视机里,实际上他认为我家里到处都是被我抓来干活的妖精——直到我给他买了一台电视机。不过我确实挺惊讶的,你也知道,人总是会选择自己更熟悉的生活方式。”她又看了看那台冰箱,最后耸耸肩,“好吧,至少我现在知道你的钱都花在哪里了。”

      “花得很值。凯特,我喜欢你的冰箱和烤炉,这次之后我肯定会改造我的厨房——自动化智能家居系列,嗯?我最近刚开始喝酒,有了这个冰箱,我就用不着酒窖了。”文森特兴致勃勃地拉开冰箱,然后他对着酒架上整齐排列的蛋与水果挑挑眉,“或者,蛋窖,水果窖?无所谓了。让我们大干一场吧!我爱中/国菜,而且我已经受够香肠跟土豆了。该死的,路易斯不在的时候,吉米从不下厨。”

      在大家的努力下,这顿美食异常丰盛。主菜是一大锅香喷喷的东北乱炖,其余皆是精雕细琢的粤菜,然而菜码却做得极大,以适应角斗/士们的好胃口。陈英华既好享受,又爱钻研,因此其厨艺并不逊色专/业厨师,甚至犹有过之。一顿饭下来,靳一梦甘拜下风,李/明夜与冈恩赞不绝口,文森特更是从第一口烧鹅下肚开始就直接被征服了。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我大学应该念文学。”文森特一脸严肃地发表感想,“这就像我叫了优步,结果一架宇宙战舰穿破云层降临在我面前,外星人司机打开双闪,摇下车窗,问我是不是要去中/央公园。”

      大家都笑了。靳一梦笑道:“所以说,我是什么?我是大众?”

      文森特夸张地挑挑眉:“吉米甜心,你是吃醋了吗?放心吧,你是雷克萨斯,即使见识过了宇宙战舰,我依然爱你。”

      “真是深情。你们何不结婚?我猜加州同/性恋婚姻是合法的。”李/明夜一边吐槽一边往自己碗里划菜,“哦,该死……”她这才发现刚刚拨到碗里的螃蟹是葱姜炒蟹,而且用的是碎姜。

      靳一梦自然而然地夹走螃蟹,开始剥壳,“其实他求过婚,我拒绝了。”他笑着说道,手上则伸出筷子,将一整块蟹膏夹入李/明夜碗里。

      文森特故作哀怨:“是的,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是我不够性/感?明明我的胸比路易斯更大。”这倒是事实。文森特身材极好,全身肌肉轮廓扎实健美,胸肌自然也不例外,单论尺寸,足以将体态青涩单薄如少/女的李/明夜毙得满地找牙。

      大家又是一阵爆笑。李/明夜笑着踹了文森特一脚,“我很期待能见到你用你的奶/子给孩子哺乳的那一天!”

      “好吧,距离这一天还差个愿意跟我生孩子的人。既然我已经被吉米拒绝了……”文森特转向陈英华,“亲爱的凯特,你愿意跟我结婚吗?如果有了孩子就由我来给孩子喂奶。”于是他毫不意外的又挨了一脚。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等散席时,陈英华本着东北人的热情,给每个人都送了点东西。李/明夜领到的是一扎广式点心,靳一梦领到的是一瓶莲花白,文森特拎走了一串腊肠,冈恩则是一包武夷肉桂茶。李明夜在领到礼物时还有些诧异,不过见陈英华确实出自真心,便也没有拒绝。总体来说,大家连吃带拿,十分愉快。李/明夜在门厅里感动地握住陈英华的手,依依不舍地宣布自己要常来吃饭。

      “你想得美,这种席面仅此一次。”陈英华笑骂着将人赶出门,“你们这群人比猪还能造,一顿下来把我冰箱都吃空了。拿了东西赶紧滚!以后来吃饭要给钱。”

      “给钱也行啊。”文森特插嘴道,“说起这个,凯特,你真的不考虑嫁给我吗?我觉得我已经爱上你了。”

      陈英华一脚将文森特踹出大门。

      于是大家各回各家。陈英华入团之后,所占据的地盘在李/明夜那间火柴盒的斜对面,距离靳一梦家还有点距离,靳李二人就手牵着手慢慢走,权当饭后消食。这时是春天,叶透新绿,草木生辉,空气里沁着淡淡的水意,阳光温柔如蜜。春日的“河间大道”美得如同一副色调柔艳的水彩画。

      “烧麦,马蹄糕,萝卜糕……”李/明夜举起袋子仔细打量,“这一盒是什么?看起来像蛋糕。”

      靳一梦认真看了一眼,“应该是马拉糕。”

      “咦?”

      靳一梦补充道:“没切开的马拉糕。”

      “原来如此。”李/明夜又去看靳一梦的袋子,眼睛亮晶晶的,十分好奇,“莲花白,是《红楼梦》里古代人喝的那种花露吗?莲花露?”

      “你还知道《红楼梦》?”靳一梦有点惊讶。这种书籍难道不会被李/明夜看一眼封面就丢到碎纸机里去吗?

      “我当然知道《红楼梦》,我还知道《傅雷家书》、《伊索寓言》、《鲁滨逊漂流记》和《呼啸山庄》,这些是中小学/生必读课外书,好像我真的需要它们一样……该死的,自从我在我爸妈墓碑前哭了一场以后,我脑子里就多了一大堆根本没用的东西,以至于我不得不花时间去整理安放、设立权重、建立检索机制,这非常耗时间。”李/明夜嫌恶地抱怨道,“我猜这是超忆症,又或是精神/智力属性提高以后的某种副作用,如今我能记得一切不知所云无关紧要的鸡毛蒜皮,并且永不遗忘。我甚至记得图书馆里那本《简·爱》第一百三十页的那个0被不知道哪个家伙用红笔给涂满了——其他0、8、9也是如此,只不过都是黑色水笔。可见这本书有多无聊。”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靳一梦皱起眉。记忆力优秀虽然是件好事,但若是每一个场景,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这无疑就令人痛苦了。

      李/明夜无所谓地笑了笑:“放心,我的日常生活里本就包括这一部分。我跟你说过,我一直有某种被我称为‘自发性推理’的毛病,如今不过是‘自发性推理’加上‘身临其境的记忆闪回’罢了。其实在那次之前,这个新毛病就已经有所征兆了——随着我精神与智力属性的提高,我的记忆力也随之提升,思路更加敏捷清晰……我的大脑就像一块不断读写的硬盘,每一秒都有大量信息在其中流动,而我必须学会处理它们,就像人学习使用新电脑一样。”

      靳一梦还是有些担心:“我听着总感觉不对。你问过阿斯特罗或者奥利西欧了吗?”

      “问过了。你放心,除去‘超忆症’那部分之外,其余皆是正常现象。”李/明夜淡定地解释,“你的敏捷提高了,你当然会跑得更快、反应更机敏;你的力量提高了,力气自然会变得更大……所以当我的智力与精神属性提高之后,我自然也会产生改变。”

      “所以,你现在变得更聪明了?以后还会越来越聪明?”靳一梦笑道。

      “可以这么说吧。”李/明夜耸耸肩,“其实你所谓的‘聪明’只是某种效率更高的思维方式,硬件升级在这方面确实能起到作用,却不会很大。同样一台超级电脑,有人用它来研发宇宙战舰,有人拿它玩扫雷。比如菲奥娜·福克斯小/姐,作为召唤师,她的智力与精神属性应该超过了你,但是从她的一系列行为来看,恕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将她称为聪明人。”她顿了顿,又笑了,“或许她觉得自己挺聪明的,这也说不准。好啦,别管这些了,这是莲花露吗?”

      “不是,这是一种白酒。”靳一梦说道,“可能是用莲花酿的吧?我也没喝过,回家试试看。”

      “白酒?等我先看看。”李/明夜掏出智能终端,连上斗兽场网络,开始搜索莲花白,“装备,道具,香水,角斗/士,嗯,角斗/士?……酒。找到了,真的是白酒诶,还是咱们老家附近的。她可真是贴心,这令我有些内疚……我之所以突然邀请她加入团队,最主要的原因不过是我们下次历练急需人手。无主的被选中者实在太少,而她正好是。”她又瞅了一眼靳一梦手上那瓶莲花白的包装,“不过……亲爱的,这瓶是现代货,49度,你喝不了。”

      靳一梦“嘁”了一声,“谁说我喝不了?”他的酒量确实不怎么样,因为他基本不喝酒——他的职业要求他必须远离所有会使他丧失自/制力的事物。不过这个时候,当然还是面子要紧。

      李/明夜斜了他一眼,叹气道:“好吧,如果你执意……亲爱的,你能先去买拖把、扫把和一些沙子吗?说真的,要让扫地机器人来处理呕吐物,这实在对它过于残/忍了。”

      “不至于吧。”

      “很至于。我听说你喝醉了还会打人?”

      “你听谁说的?”靳一梦说到此处就悟了,“妈/的,陈柏这小子……你别听他瞎说,我那次没醉,是装的。”

      李/明夜挑了挑眉。

      “那次是应酬。那段时间我比较扎眼,就有一堆人在那儿瞎起哄,说了不喝不喝非得让我喝,陈柏拦都拦不住。我也没辙,只好跟他们说我酒量不行,就这一次……结果那群王/八蛋,他/妈/的一杯酒就是二两。”靳一梦皱起眉,难得地露/出厌恶的神色,“那一杯下去我就知道差不多了,一下子喝太猛了,再喝就得糟。我就说醉了,跑去旁边沙发上装睡。结果有人贼心不死来招我,我睁眼一看,发现是个公主……我就寻思不如一次玩儿个狠的,省得以后没完没了。”

      李/明夜“啧”了一声,“老天,妓/女你也打?可怜的女孩,我猜她的老板肯定没有给她买医保。”

      “没有真打。”靳一梦解释道,“我锁了她一下,可能手劲大了点儿,她就在那儿鬼叫,旁边人就给我拉开了。”他耸耸肩,“这事儿传着传着,变成了我喝酒就打人,之后我再说醉了就没人管了。”

      “所以你的真/实酒量是?”李/明夜问道。她知道靳一梦肯定自己测过。

      靳一梦提起袋子晃了晃,“具体看怎么喝。慢慢喝的话,这种酒,大概三四两吧?再多就不舒服了。”

      “Ok,这瓶酒看起来不超过一斤,我们两个能解决它。”李/明夜笑道,“不过你依然需要出去买扫把和拖把——我刚才忽然意识到我们缺少它们,而扫地机器人与吸尘器并不能完全取代它们的工作。在你外出的时候,我会在家里做一些培根香肠卷,除此之外,我还要一些腌渍橄榄和生火腿,至于你,你请自便。”

      “成,我自便。”靳一梦道,“你顺便给我拍个黄瓜,加香菜的。”

      李/明夜立刻收起笑容:“我会顺便给你拍个不加香菜的黄瓜。”

      “好吧。我给你二十赛斯泰尔丝?”

      李/明夜翻出一对大白眼。

      “五十。适可而止啊,店里都没这么贵的。”

      李/明夜走到他面前,双手叉腰,正对着他开始翻白眼。

      靳一梦笑道:“那就看在你爱我的份上?”

      李/明夜的语气非常冷酷,“看在我爱你的份上,我会顺便给你拍个不加香菜的黄瓜。我的吻,与黄瓜里加香菜,你自己选吧。”

      “我觉得还是香菜更重要一些……”靳一梦说到此处,将她一把拉到自己怀里,低头吻了下去。唇/舌纠缠,辗转吸/吮,半晌分开。他意犹未尽地又啄了一口,“你再亲我一下,黄瓜我都不要了。”

      李/明夜顿时乐了。她瞥了他下腹一眼,笑得极为戏谑,“那还是算了,你不要我还要呢。”

      “你这丫头……”靳一梦一下子就笑了。他又想亲她,她往后一让,轻/盈避过。

      “别,我可不忍心让你没了黄瓜。”李/明夜笑得止不住,“正好到家了。你赶紧出门买东西去,我来解决香肠卷和……”她又是噗嗤一笑,“……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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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唔,其实李明夜邀请陈英华入团的用意,是真的非常功利……
    她基本上一看到陈英华的地摊里摆着一堆货,就对她的情况有所猜测,怀疑她跟影盟闹掰了。然后真见了她,发现她是被选中者,这才开口邀请,主要就是考虑下次历练就是阿萨神域,就算是多个探路石也好……
    阿萨神域探路石的门槛实在是有点高,必须是被选中者。被选中者可以拆成两个条件:第一,属性在较短时间内冲破数值,达到筛选标准;第二,通过筛选。
    想要达成第一个条件,要么身边得有大量低水准菜鸟来平衡任务难度,要么得像命运这样,每次历练捞得盆满钵满。前者不提了,肯定是有主的;后者实在是非常稀少,估计早就被猎头挑走了,所以基本也都是有主的。至于通过筛选,那就更难了……
    所以李明夜想在这时候弄人进团增加人手,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她自己都没抱指望。这时候看到一个陈英华,我靠!以前有仇算什么?就算你睡过我男人我都忍了。
    所以在李明夜看来,过去那点仇怨根本就不叫事儿……实际上她也并不是会特别花心思去报复的那类人。
    所以大家可以看出来,李明夜对福克斯的举动,虽然能够理解,却实在是非常非常不赞同……何必呢?真是的。闹那么一出,搞得我不得不来对付你男友和你本人了,你就开心了?
    ————
    今天突然想起来了,回来加个注释。陈英华这种给上门客人散礼物的事情,在李明夜看来是很不对的。她是old money出身,客人上门的时候这样郑重其事还一人一份地送客人礼物,这像是什么?像是打发叫花子。这是上级对下级的态度,比如大观园对上门打秋风的刘姥姥。平等交流联络感情的话,只有客人上门时带礼物,没有主人给客人送礼物的,毕竟这又不是出远门旅游,他们又完全是平辈。这里可以发现,平民出身的靳一梦几个人对此完全没有任何感觉,只有李明夜有些诧异。礼仪这种东西非常微妙,如果来陈英华这里吃饭的是靳李的儿子或是命运组织下属团队,陈英华送礼物的行为就非常正常并符合礼仪,而要是他们再熟一点,这种行为也没有任何问题,唯独现在,这样做不太恰当。
    这里只是为了表达陈英华出身武林至尊门派的一种……怎么说呢,另一种old money阶层的习惯。陈英华其实也是平民出身,并不是真正了解这种行为的含义,只是一直看自己师门长辈这样做,于是就跟着做了而已……
    所以李明夜没有说破,也没有计较。
    换句话说,以上这一段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写起来很好玩。
    ————
    年底很忙,下章很短,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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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水鱼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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