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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Jack看了看桌子上的三明治,吞了口口水。老天,其实从早上醒来他还没吃过东西,一心只想把那部手机卖掉。
他有抬起头看了看隔着桌子坐在对面的两个人——马脸男和小矮个儿。
那个小矮个儿把盘子向他这面推了推。
Jack又看了看他,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三明治吞进胃里——他太饿了,吃得太快,根本没尝出来里面夹的是鸡肉饼还是什么。
那个矮个儿咳嗽一声,说:
“手机?”
他嘴里塞满了食物,无法回答,于是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恋恋不舍地摸了摸,把它推向那两个人那一边。
“谢天谢地。”
那个矮个儿拿过自己的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手帕擦拭了起来。
Jack把食物咽了下去:
“你们……英国人?”
那个矮个儿点了点头:
“从口音上听出来的?”
“噢。”他耸了耸肩,“还有行为举止,你知道的,你们在很多方面看起来都和我们不一样。坦白来说,昨天晚上我就看出来了。”
“所以就挑了我们作为下手对象?”
那个矮个儿冷冷地说,Jack被噎了一下,他咳嗽了起来,那个矮个儿叹了口气,把那杯冰水推了过来:
“喝了这个吧。”
Jack举起玻璃杯的同时又偷偷打量了他们两个人一次,接着,他把杯子放下,转了转眼珠,故作轻松地说:
“不过你们身手不错,我是说真的,能把James他们打得落花流水的人可不多。”
“唔。”
那个矮个儿应了一声,对于这个恭维看起来并非不开心。
当然也并非很开心。
“天哪,得了吧,别绷着一张脸了。”Jack说,“看看你们,天哪,我敢打赌我看到了世界上最干净利落的过肩摔,你们经受过训练吗?”
John正不知如何回答,Sherlock打断了这个喋喋不休的流浪汉:
“谢谢你的夸奖,不过我已经听够了。请告诉我更多关于你昨天晚上提到的都市传说——也就是那位穿着西装的男人,或者牵着狗的女人——好吗?”
Jack看了看这个马脸男,耸了耸肩:
“呃……我想,我昨天晚上已经告诉你够多了。”
“并不够多。”
马脸男笑了一下。
“噢,好吧,好吧。”Jack无奈地看了看桌子上的食物,“作为你们帮我搞定James的报酬,说一点儿故事也没什么大不了。”
他双手交叉放在桌子上:
“不过我知道的也并不多,先生……”
这时,那个矮个儿打断了他:
“John,顺便一提,这位是Sherlock。”
Jack看了看他们:
“呃,好吧,John和Sherlock,坦白来说,很多人不是很相信我说的话。”
“我们愿意洗耳恭听。”
那个马脸男——Sherlock——身体前倾,双手合十,放在鼻子下面,肘部放在桌子上,一副饶有兴趣的样子。
“噢,让我想想……”Jack歪了歪脑袋,“怎么说呢?大概是五年前还是六年前?我想应该是五年前吧,在街头的混混当中突然出现了‘穿西装的男人’这个说法,你知道,我当时有个好兄弟,消息十分灵通,平常也会给Elias——当时掌控着全纽约黑市交易,包括枪/支,违禁药品和人命,当然,人命是最值钱的——跑跑腿儿,后来在一次帮派火/并中不小心被打死了,愿上帝宽容他。”
说到这儿,Jack又喝了一口冰水:
“就是他告诉我的,有关‘穿着西装的男人’的事情。”
他微微前倾身子,压低了声音说:
“据说那个人从来不带面罩,穿着西装,随身携带各种各样的武器。然而却只喜欢射人家的膝盖,每当有人陷入困境——被追杀或者别的什么——他就会突然出现在行凶者身后…….”
“砰,砰两声,两个膝盖。就像超级英雄一样,你们知道吧,就是电影里面那种。”
John配合地点了点头。
Jack停了下来,轻轻地用指关节叩了叩桌子:
“然后他就会消失在夜幕之中,从来没有被抓到过。坦白来说,我觉得这很神奇,你知道吗?一个义/警,以突突别人的膝盖为乐,这不太可能。”
“我是说,要么是他吃饱了撑的,要么他就是个疯子,有英雄情结的那种。”
说到这儿,Jack停了下来,眼神瞟向了菜单:
“我觉得一个三明治好像不太够吃呢,两位先生。”
John翻了个白眼,站起来去柜台点餐。
当他再带着另外一个三明治,一盘沙拉和一大块儿披萨回来时,他发誓自己听见了这个流浪汉咽口水的声音。
John把这些食物放在桌子上,拉开椅子坐了下去。
流浪汉的眼睛闪闪发亮,他拿起一块儿披萨,简直嚼都没嚼就吞了下去:
“天哪,这个味道真不错,你们不来一块儿吗?”
Sherlock看了他一眼,这个流浪汉终于反应过来了:
“噢,让我来说说接下来的故事,怎么样?”
他紧张地笑了一下,继续说道:
“大概在两之前,你知道吧,流浪汉中又流传着这样的话——新来了一个人。”
“新来了一个人?”John反问。
“对。”Jack点了点头,“似乎我们的西装先生找到了同伴。”
“牵着狗的女人?”
John追问。
“不止。”Jack摇了摇头,“据说至少有两个……呃,两位女士。”
“其中有一个,他们说个子稍微矮一点儿的,消失了一段时间;接着,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西装先生和另一个个子高一点儿的——他们说她疯疯癫癫的——都消失了,那个个子矮的反而回来了。”
John和Sherlock对视了一眼,John清了清嗓子,问道:
“你觉得他们三个人是起冲突了吗?我是说,个子矮的挤走了两个?”
“噢,至少从我听说的来看,应该不是。”Jack摇了摇头,“与其说是起冲突,不如更像说是继承遗志一类的?至少现在那位牵着狗的女士还在拯救人,这一点毫无疑问。”
John追问:
“可你为什么用了‘继承遗志’这样的描述?我是说,即使其他两个人都消失了,也可能是因为他们厌倦了这种无名英雄的生活,不是吗?”
“呃……这个……”Jack又拿起一块儿披萨,“因为有人说西装先生已经死了,他看到了尸/体一类的话,我是说,所有事情都不可能是空穴来风,不是吗?而且,现在那位牵着狗的女士,我听说她之前从来是一击致命,现在也变成了突突别人的膝盖——我是说,你觉得,如果不是和那位西装先生关系很好,她会采取这种方式吗?”
一直沉默的Sherlock终于开口:
“你说的很有道理。”
Jack忍不住自鸣得意地笑了起来:
“是吧,从前我的老师就说我聪明。不过如果你们想知道更多,我恐怕帮不了你们了,我只知道这么多。”
Sherlock点了点头,站了起来:
“谢谢你,Jack。我想我们该走了,John。”
“不用谢。”
Jack喜笑颜开,看着这两个英国佬走了出去。
出了小餐馆门的Sherlock说:
“我希望你没有破费,John。毕竟我们什么也没吃。”
“什么?当然没有。”John耸了耸肩,“我想,服务员正等着他吃完收钱呢,Sherlock .”
**
门开了,Shaw闭上眼睛叹了口气。她希望来的不是那个笨手笨脚的实习护士,她已经把自己的手臂扎肿过很多次了,Shaw自己扎针都比她做得好。
“我听说你好多了。”是Lionel的声音,“可听你叹气的样子,似乎一点儿都不好啊。”
Shaw这才睁开了眼睛,看向了门口。
站在门边上的不只是Lionel,Root也来了。
Shaw笑了笑,他们两个人走了进来:
“久违的休息,哈?”
Lionel笑着说。
“呃,Finch让我替他转达歉意,Shaw,他很抱歉今天没办法来看你。”Root开口,“不过……”她把刚刚一直藏在背后的手拿了出来,“他提议我带一束花儿来,这是我和Lionel一起挑的,希望你喜欢。”
Root看起来有点儿局促不安,仿佛很不好意思拿出这件礼物似的,Shaw希望这不是自己的错觉。
她张了张嘴,然后又合上了。
她本该说:
“谢谢,我很喜欢。谢谢你和Lionel ,还有Finch。 ”
可惜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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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忘了写有话说了。
马上要期末啦!作者菌会尽力平衡写文和考试之间的关系的,毕竟作者菌也害怕期末挂科233,所以更新可能就不是很规律了(PS:文案会改时间的。)
这一本写到现在,作者菌也知道自己的缺点了,也明白自己笔力上的不足,所以十分谢谢各位小可爱的阅读和评论。
大家也要努力自己的期末啊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