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为了迎娶女神而奋斗

作者:壶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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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城(三)


      陈喜沉下脸来,但他好歹记得眼前人是新出炉的热腾腾的晋王殿下,只皱着眉头在旁边站着,只觉得自己一群人仿佛是陪着小孩子过家家,委实傻透了。

      如此等了一会子,随着“珰——”的子时钟声响遍全城,殷佐踏着七星步慢慢上了望乡台。

      望乡台是个半圆形的高台,上头按照他一早的嘱咐已经根据天上二十八星宿的星图点上二十八盏铜制的莲花灯,灯与灯之间用金色的铃铛连接,夜风从河岸吹过来,带动金铃发出一阵悦耳的声音,随着他一步步的踏上高台,月光晶莹,仿若一汪清泉从天边飞流直下洒满他的全身,慢慢在他玉色的鹤氅上织出一层朦胧的光华,底下的灯笼和火把渐渐离他远去,仿若一片星海沉入他的脚下。

      “看!”陈喜原本不耐烦的等候着,人群之中不知是谁轻声呼喊了一声,众人抬头望去。

      冷月如银盘,月下一手执着拂尘,一手握着七星剑的小少年在圆月的照耀下翩然起舞,那是从春秋时期楚国便流传至今的祭祀之舞,小少年尚且带着几分婴儿肥的五官浸润在一片融融的月色中,仿若神灵从九天翩然落到尘世间来。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
      ……
      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

      古老的歌吟顺着望乡台飘下来,且歌且舞的小少年周围渐渐浮起一层绿色的光带。

      “是萤!”有兵士惊讶的喊出声来。

      在大周即便西洋的文化随着天子的重视渐渐在民间普及开来,但在大周民间仍旧有孤魂湮灭之后靠近腐草化为萤虫的传说,这时候瞧见一片片萤火虫随着殷佐的步子轻盈的起舞,众人渐渐的安静下来,庄重的看着这一场神奇的祭祀。

      “殿下真的请到阴兵了!”身边守卫的士兵低声的交谈,就怕声音大一点儿便惊扰了眼前一幕。

      李全、陈喜等众多偏将此时此刻更是目瞪口呆,他们原本以为殷佐是胡说,可没想到这位殿下真的有夺天地之造化,通鬼神不测之术!

      不止他们便是帮殷佐暗中准备一切的魏平也不由伸手揉了揉眼睛,他往日是不信鬼神的。

      进了宫做太监,都是断了根的人,连子孙也没有,纵然宫里老太监都想着出宫收一个干儿子,等入土之后有人烧纸,可于魏平而言,他从来只想着过好这一生,成为主子的心腹,获得无上的权势便够了。

      可到了这一刻,他却忍不住呆呆的立在当场,若是真的有鬼神?是否这世间真的有轮回?若是真的有轮回,那么是否意味着他在今生修福报便真的能换一个平安喜乐的来生?

      距离望乡台不远,便是北漠的大营。

      每每到了中元节这一日的夜里,沈秀总是难以成眠,故国不在,这么多年亡妻也不曾入梦来。

      他有时候在想,是否是因为自己从中原出逃,到了这外族之人的地域,才致使他青梅竹马的结发之妻找寻不到他在这人世间的所在,又或者,那个受尽苦难自戕的女子到死都怨恨着他,以至于早早转生,不愿在底下等着他。

      “阿爷,你又在喝酒么?”就在沈秀沉默的时候,一个瘦瘦小小的少女掀开帘子走进来。

      当年带着幼女出逃,沈秀将女儿取名为沈幸,从小在北漠长大的女孩儿并不觉得自己与北漠女子有什么差别,她跟着北漠贵族家的女儿一样长大,等到了年岁,便嫁给了北漠青年吉木图。

      他曾经想过若是守着女儿就这样了结一生也未尝不可,可他的女婿是哈兰米尔草原上阿拉坦部落的世子,他娶她一半是真心的喜爱这个温柔秀丽的少女,另一半也是瞧上了沈秀制作火器的本事,等到后来科尔多统一草原,沈秀深的科尔多信赖,吉木图对沈幸也就越发在意。

      可是命运总是会在沈秀觉得可以长舒一口气的时候扼住他的咽喉,沈幸在挣扎了一天一夜生下女儿宝音之后撒手人寰。

      那时候他还在闭门研究火炮的改造,等知晓了女儿的死讯已经是在她要安葬的时候。

      遵照北漠的风俗,无论是何人亡故之后都要火葬,可按照中原的习俗总是要入土为安的,但女儿嫁给了阿拉坦部落的世子,是阿拉坦部落未来的女主人自然不可能遵照中原的习俗入土为安。

      到了葬礼的一日,他眼睁睁瞧着他们将盛装的沈幸放在白桦木堆积的木台上,浇上油,一把火点燃,有那么一段日子,沈秀是想跟着女儿一起走。

      到头来,在他病重的时候,身边人告诉他,阿拉坦部落的世子将在白日后迎娶汗王的族妹,到了这一刻,他才从浑浑噩噩中醒来。

      他向科尔多请了长假,由人护送着专门去了阿拉坦部落的所在地,在这里他跟阿拉坦部落的世子争执了许久,才获得了养育宝音的机会,这个小小的跟女儿年幼时候生的一模一样的女婴,便成了他余生活下去最大的记挂。

      宝音的父亲虽然是北漠人,可在她身上,除了一双琥珀色的眼睛,与寻常的中原人也没有什么分别。

      沈秀瞧着这个年幼的孩子,一时又想起许多年前他带着女儿一步步从中原逃出来的情景,心肠就越发柔软,祖孙两个算是相依为命着长大。

      当女孩儿向他提出要跟着他学习火器制造的时候,他原本是拒绝的,可到底挨不住女孩儿的撒娇,这一回科尔多出兵南下,他索性也将孙女儿带着,无论涉及多少火炮,只要没有再战场上实际的使用过,图纸仍旧是图纸。

      “宝音啊,今日是中元节,族里的巫者要祈福,你怎么回帐子来找我这个老头子呢?”沈秀见少女猫儿一样靠着自己坐着,微微低头。

      “因为阿爷不开心。”宝音撅了撅嘴,她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可是知晓阿父和阿妈的故事之后,小少女便在心底打定主意,她不要出嫁她要陪着阿爷一辈子,要是有一天阿爷走了,她便带着他的骨灰回中原,去亲眼看一看那个阿爷喝醉了之后牢牢惦记在心底的故乡。

      “……你呀。”沈秀教她的话说的心里一阵熨帖。

      “阿爷,你是不是又在思念阿嬷和阿妈了。”宝音将头微微侧着枕在他肩头,轻声问道。

      “你跟你阿妈生的有九分相似,只是你阿妈的脾性更倔强一些。”沈秀沉默了一回儿如同她每一次提问给她的答案一样。

      “阿爷,咱们往外走一走吧。”宝音见他不开心,想了想扶着老人站起身来,“这样好的月亮,若是心底有什么思念,对着月神说一说,指不定他就愿意替您传达给阿嬷和阿妈呢。”

      沈秀沉默了许久,到底不愿意拂了宝音的好意,祖孙两慢吞吞的从营地里走出来,沿着河边慢慢往前走。

      “阿爷,你看,流萤!”一路出来,明月皎洁,宝音也就没有提灯笼,只扶着沈秀慢慢往前走。

      两人沿着金水河走了约一刻钟,少女指着眼前一片往下游飞走的萤火虫不由惊喜的叫出声来。

      她还记得年幼时候俯在沈秀膝头,听他讲中原那些古老的故事和传说,听他说起萤虫的由来,草原上原本也有萤虫,只是年幼的孩童教周围的长者看的严严实实,并不能随意奔出营地,恐怕遇上野兽,她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回瞧见萤虫。

      “是啊,萤虫。”沈秀的笑容在月光之下显出几分暗淡和颓然。

      “阿爷,它们是要去哪儿?我们跟着它们走走吧。”宝音到底年幼,瞧见眼前浮现的一片星子似的萤虫,早就将要安慰自家阿爷的心思丢一边了,只是她到底记挂着沈秀年幼,不肯一个人走到前头。

      “罢了,罢了,我这把老骨头便随着你一道吧。”沈秀见她笑容灿烂,也不忍心拂去她的兴致,便与宝音一道慢慢往前走。

      两人走了半个多时辰,宝音还要往前,教沈秀拉住了。

      “阿爷?”宝音扭头看他,却见不知何时,老人干涩的眼里竟然满是眼泪,她顺着老人的目光看过去,月色皎白,渭城黑色的轮廓在他们前面,渭城城楼上,有人在月下行祭祀之舞,铃铛悦耳的声殷穿越夜风,时隐时现的传过来,一大片流萤朝着对方飞去,仿若星河流淌在人间,“阿爷,那,那是仙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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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殷佐本来要用白磷在祭祀的时候装鬼火的,结果,萤火虫来了。
    哈哈哈,然后萤火虫在古人的认为里是人死后的离散之魂化为萤火虫的,晋傅咸《萤火赋》云:“哀斯火之湮灭兮,近腐草而化生。”意思是感叹魂魄湮灭,因为靠近腐草而化生。
    其实写这一章的时候蠢作者真的考虑过要不要写他真的通灵了,因为秦可卿好几次给凤姐托梦呀,但是后边想了想还是不写这么玄幻的东西,放在现在耽美都市文《一见钟情》里来写
    实际上是殷佐选的祭祀场所在水边,夏天水边很多萤火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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