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血宠后

作者:沈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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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物是人非事事休


      “还好,还有气,还有救。可是…”承欢面露难色,要知道出门时为了等昙花的,谁曾想到会有这么一出,身上也没有带药草,虽说这山头都是她中的药,可是这大晚上的,没光线,又陡。这个人似乎并不能等她了。
      “既然你压坏了我的药材,那我便那你做我的小白鼠吧!”说完,承欢就将华玦翻了过去,毫不犹豫的摘得那朵血昙花,并非是她舍得而是,作为医者,总是人命为第一。她竟血昙花揉成一个小小的似药丸一样的东西,这制药术也是跟他父亲学的,仅须一点真气,并不要求严格。
      “还好,还有气,还有救。可是…”承欢面露难色,要知道出门时为了等昙花的,谁曾想到会有这么一出,身上也没有带药草,虽说这山里头都是她种的药,可是这大晚上的,没光线,又陡。这个人看上去已经等不了她了。
      “既然你压坏了我的药材,那我便拿你做我的小白鼠吧!”说完,承欢就将华玦翻了过去,毫不犹豫的摘了那朵血昙花,并非是她舍得而是,作为医者,总是人命为第一。她将血昙花揉成一个小小的似药丸一样的东西,这制药术也是跟他父亲学的,和一点真气进去,没什么技术含量。
      “你姑且先拿这个对付吧,虽然我还没用过,会不会死只能看你的运气了。”说话便将药丸放进了华玦的口中。
      承欢将华玦上半身扶起,双指一掐华玦的脖子,一只手稍用力的顺过华玦的胸口处,将就将药丸顺了进去。
      药丸刚入口,华玦便感受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气,但不比他平时闻得那般,这血腥气中竟带一点芳香,一颗药丸下去,只觉得通体舒畅。
      承欢看着华玦,仔细的观察他的神情,只见他的眉头渐渐松开,嘴角还弯出了些许弧度。看似是渐渐恢复了神智,没有被面具遮住的那半张脸上斑驳的黑色血管也淡了下去了。
      华玦轻咳了两声,便睁开了眼睛。嘴里是腥甜的淡淡的血的气味带着一丝丝的凉意,全身的经脉都好似降下了温,压制住了毒在体内发作时周身那滚烫的温度。
      华玦瞥见身后的承欢才猛然发现自己正格外暧昧的侧坐在她的怀里,不动声用手半撑住身子,起身移到最近的树边。盘腿打坐,将自己体内剩余的药力运功循环一周天,将毒完全压制了下来。脸上那些斑驳吓人的血管已经完全消退了,又恢复了以往的冷淡与平静。
      此时的天已经隐隐的透出一丝丝阳光,华玦站起身来,向承欢拱了拱手,“谢过姑娘救命之恩,不知何以为报。”
      “何以为报?什么都还不起。这可是我花了三年时间,每月一滴血换来的血昙花啊!”
      一块龙形佩从华玦的手里飞出,承欢眼疾手快的接了下来,“这是我的信物,姑娘既然救了我一命,这份情我便是要还的。姑娘想好要什么了便可以来长庆街的半月坞找我。”
      “这古代男人脾气怎么都臭的根铜铁似的,真令人讨厌。何况怎么着,我也是你的救民恩人啊!”承欢摸了摸手中的龙形佩,不太高兴的撅起了嘴,就起身走了。
      华玦在远处等了一会没见她说什么,便转身,脚尖轻点运用轻功,只给承欢一个潇洒的背影。
      “靠”承欢忍不住的爆了粗口,拿起手里的玉佩,眼底漏出一道锋芒。想好什么就问他要是吧,既然你都用了本姑娘这千金都难买到的药,本姑娘倒是要好好想想拿什么奇珍异宝来跟你换!
      想完还冷不住朝华玦的背影冷哼一声,酷酷的转身朝山下走去。
      而此时,本应该早就离开的华玦并没有走远,而是躲在远处的山头,饶有兴致的看着承欢,嘴角勾起了玩味般的微笑。
      这女人就是前些天敢跟他当街对吼的野蛮丫头,竟看不出有这等的能耐,若是可以放在我身边为我所用,也是极好,思及此处华玦脚边,突然出现了一位跪着的人儿,有些惊慌的说道:“阁主,属下没有保护阁主,请阁主治罪。”。硬是将华玦的思绪拉回到现在。
      他微微皱了下眉。“这次意外也不是你的错。”舒展开眉间的烦琐,冷冷的问道:“追我的人,抓住了?”好似这件事与他无关。
      “抓到了,只是属下…属下把人给杀了。”庄影平静的回答。额头上却冒着冷汗。要知道昨晚他在客栈没等到阁主,那可是命了全城的暗卫来找阁主,却也是真真一点消息也没有,就在他惶恐的以为阁主出什么意外时,竟看到了信号。
      在找阁主的路上,正巧碰到了同样寻这记号来追杀阁主的刺客。可奈何他找阁主心切,竟直接把人给杀了。
      “杀了?”华玦在心里暗暗地盘算,也罢,他既已知道是朝廷里的人,怕是即便不杀也会在带回来的路上被人杀了。便默不作声的准备打道回府。
      可这句话在庄影的耳朵里却透着一股寒气,心想死定了死定了,这回阁主必然要把他五马分尸了。便是连大气也不敢出的一直低头跪着。
      直到从远处飘来的一句:“还不走?等本阁主亲自来请你不成?”这才抬了头,发现身边早就空无一人。暗暗地吐了口长气。默默的跟上。
      此时的承欢早就熟门熟路的走到了自家的医馆门口,见医馆的门紧闭,一直吊在喉咙口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要知道古代女子,还待字闺中可是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好在他有一个医者爹爹,还允许她抛头露面给人看病,对她的管教也没有大家闺秀那么严格,但这一夜未归却也有失名节。
      承欢小心翼翼走到医馆的侧门,要说这事侧门,也不过就一人那么点大。依稀记得:
      小时候,父亲还不让她出门,她总是要他哥哥于闫带她出去,当时只是一个小口子,是于闫背着父亲偷偷凿出来的,也就是比狗洞大一点吧,当时她还小,可以爬着出去,后来出去及其费力,有次被卡在了里头。真是让父亲哭笑不得,最后还是让人给她凿了个大口子,最后允了这个后门。
      从那以后,她经常看到不认识的人从这门口进进出出,犹豫这门开的离她的房间进,她也对那些人眼熟起来,偶尔路过也会礼貌的打打招呼,却总能迎来他们受宠若惊的微笑。
      其实,她也没有刻意的去想这些的,只是每每走进这个门口,总觉得十分温暖,毕竟前世虽是有名的设计师,可是家里人的忙碌,使她从小如同孤儿一般,只能同自己的画说话。
      这世虽只有一床一屋,却有一个疼爱自己的父亲,和一个宠溺自己的哥哥,以及一群对她好似女儿般的左邻右坊的大姑大婶们。
      轻轻的关上侧门,惦着脚尖,四处观望后,来到自己的房门前,正准备下手,却似乎想起这门因为老旧声音巨大,偷偷的在心里叹了口气,要是在现代,这门早被她改成自动门了。
      看向旁边的窗户,看来又要翻窗了,由于还只是十来岁的身体,窗户才到自己的肩膀,无奈承欢熟练得将一旁准备着的垫脚石,吃力的挪到窗前。又蹑手蹑脚的爬了进去,正好勾着自己的桌子,终于,再也忍不住身体的疲惫,连窗都懒得关,衣服都懒得脱,便上了床。
      头刚沾到枕头,浓浓的睡意袭来,果然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就熬了一宿就不行。没等她多想就睡着了。
      “妹妹,你这是昨个儿去偷了谁家的鸡呀?能困成这样。”坐在茶桌边的于闫看着一回来就睡成大猪头的承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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