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不好当

作者: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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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游浅滩


      安排好夷陵郡的事,赵明轩一早就动身了。林姝瑗本以为这次太子殿下会来个微服私访什么的,没想赵明轩自小就是太子之尊,是受着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教育长大的。便是他自己武功不凡,又是在京城中,出行还尚且带足侍卫。何况在这泥潭一般的湖广之地?鱼龙白服最易惹来觊觎。

      一路行来,时不时停下查看当地的施行情况。太子如此事必躬亲,底下当然不敢怠慢。流民已经被基本控制住,各处安置点建立起来,粮食源源不断运来。有太子背书,地方望族乡绅也纷纷慷慨解囊,虽然还是僧多粥少可至少没有人饿死了。

      赵明轩一路且行且停,到了丹阳县附近。远远就看见此处相比其他地方更为荒凉,四处都是成群结队的流民。时不时还能见到被随意丢弃的尸骨,大多是老人和孩子的。曾经的鱼米之乡,千里良田早已桑田换了沧海,水面上零星飘荡着残垣断壁。

      路上的灾民见到太子仪仗,不是躲得远远地就是跪下一个劲儿地磕头谢恩。只是这里的灾民既不跑远也不谢恩,不远不近地跟着,脸上是一片麻木,眼中闪烁着的是凶光。

      “殿下,要不要绕开?”秦琅打马靠近太子车架,低头凑到车窗旁,担心地建议,所谓横的怕不要命的。人面临死境为了求生什么事情都敢干,他实在不敢拿殿下的安危冒险。

      赵明轩皱眉,他堂堂太子难道要被一群饥民吓得绕路?秦琅说话是越来越不动脑子了。他掀开车帘直视着秦琅,眼神一厉,寒声道:“君辱臣死,这也要孤教你吗?”

      秦琅感觉浑身的血都涌上脑门,他死死攥着缰绳,通红着眼睛抬起头,提高声量道:“微臣该死,除非踩过臣的尸体,否则决不会有任何人靠近车架!”

      赵明轩摔上车帘,他从不相信任何保证,只看行动。秦琅直起身体,拔出佩刀,大吼道:“警戒——”

      侍卫们都听到了太子殿下的话,此时都是一副羞愧难当、热血上头的样子,“珰——”所有人手持佩刀,戒备起来。

      那些灾民显然不是普通人,见此情形不退反进,两厢对峙间,不知哪里传来一声“上——”,就短兵相接起来。

      赵明轩骄傲但不自负,一回到车内就找出太阿剑握着。此剑乃昔年传授赵明轩武功的师父临别前所赠,望他持威道之剑护国,行王道之事安民。只可惜到了他的手上却是剑藏匣中,宝剑蒙尘,如今终于可以霜刃一试了。

      赵明轩端坐车中,听着外间厮杀声。可以肯定那些绝不是普通百姓,那这次搏杀是狭路相逢还是精心安排?

      突然一阵震天响声传来,隆隆的声音震动大地,如同自然的怒吼。是洪水声,赵明轩反应极快地跳出车驾,顺手将一边坐着的林姝瑗带上。两人刚落定,驾车的马就长嘶一声,使劲挣脱缰绳拼命跑远了。

      正在厮杀的两方人同时停下,都是愣住了。还是灾民们经验丰富反应快,眨眼功夫就跑了。秦琅大吼道:“殿下快走!”

      赵明轩不是不害怕的,人力在这天地之威面前是何等藐小。任你是天潢贵胄还是微末草芥,毫无区别。他的手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剑,没有意识到另一只手一直攥着林姝瑗的手。刻入骨髓的本能让他保持住了表面的镇定,赵明轩运起内力扩大音量道:“若是失散,就到江陵府会和。”

      话音刚落,汹涌的洪水席卷而过,所有人都被淹没,无一幸免……

      林姝瑗醒来时只见到一片芦苇荡,里面停着一艘小破船,四下空无一人。时间不知过去多久,只有头上的烈日耀得她眼疼。

      她撑起身,动动手脚,想看看自己有没有缺胳膊断腿。却发现手上抓着什么东西,转头一看,不就是太子赵明轩嘛!

      林姝瑗眨眨眼又眨眨眼,直到眼睛适应了日光,再三确认没有出现幻觉,方才接受这个现实。

      紧张地俯身探看对方的脉搏,还好人还活着,林姝瑗松了口气,轻轻摇晃赵明轩身体,拍拍他的脸唤道:“殿下!殿下!赵明轩!”林姝瑗叫了好几声可是赵明轩还是昏迷不醒,条件反射地想起了心肺复苏。想到就做,林姝瑗将赵明轩下巴抬起,开放气道。无暇细想就十指交叉相叠,压在了对方胸骨上,正要用力按下,赵明轩就倏忽睁开了眼睛。

      自被水淹没后,赵明轩就转为了内呼吸,陷入龟息状态。看似昏迷过去没有意识,其实外界发生的事情他都有感应。在林姝瑗醒后不久,他就准备解除龟息状态,只是内力运行气血调和需要时间,没有马上清醒。

      不想一开始林姝瑗的行为还算情有可原,后来抬起他下巴,他也能勉强接受。可是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把手放到男人胸膛上,算是怎么回事?

      赵明轩心中一惊,内力激荡便立时清醒过来。林姝瑗高兴地问:“殿下你醒了,还好吗?”

      赵明轩先是被眼前那张狼狈也不掩出尘脱俗的脸愣住了。却是因为古代可没有防水的化妆品,林姝瑗脸上的妆基本都被水洗去了。露出了本来面目,真是出水芙蓉,天然雕饰。

      赵明轩很快回过神来,看她丝毫没有发觉也不戳破。又见她的喜悦发自内心,不似作伪,本来想要兴师问罪的心思便淡了。只皱眉看着林姝瑗还搭在他身上的手,说:“成何体统?”

      林姝瑗顺着视线看到自己的手,连忙收回,嘴上还不服气地道:“奴婢都服侍殿下沐浴过了,这有什么打紧?”

      赵明轩心说你真把自己当宫女奴婢了?可忍了忍还是咽下了,他整理好凌乱的衣襟。身上的衣服早已在烈日下晒得半干,只有头发一缕一缕狼狈地垂下。赵明轩不用照镜子都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落魄,看看对面女人的样子就能推断一二。他扯下头上歪着的发冠,递给林姝瑗。

      林姝瑗犹豫着接过,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的那个意思。

      赵明轩肯定道:“梳头,替孤戴上。”

      林姝瑗万万没想到这个龟毛太子在这样的境地下还要梳头?!可是作为一个奴婢不能生气,她陪笑道:“殿下,这——这里没有梳子啊!”

      赵明轩嫌弃地说:“作为一个姑娘家,不随身带梳子,你还问得出口。”

      林姝瑗告诉自己面前的人是太子,不能打,不能骂,她深吸一口气,笑了。

      林姝瑗看着手上发冠,唯一看出的就是很值钱。发冠不是太子平日所戴镶金嵌玉的一类,想来是为了外出方便,这是个木制的发冠。木头是罕见的紫色隐隐透着金丝纹路,凑近了可以闻到一股沉郁,厚重的香气。后头有两条素白缎带缀着,看似纯白丝缎实则其上有银线绣着白梅暗纹,想来这就是所谓的低调的奢华了吧。

      林姝瑗灵巧得解下缎带,原来看着是两条其实是一条折叠出的。那就更好了,够长。林姝瑗站到赵明轩身后,赵明轩随着她折腾,自然地坐在芦苇丛中。林姝瑗伸手扒拉几下他的长发,勉强梳顺了,用缎带一扎,发尾被妥切地放到左肩上自然垂下。

      林姝瑗转到正面,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原本尊贵强势的气质,莫名多了分温和儒雅。

      赵明轩等她好一番折腾后,开口说:“我们在水中应该漂了一夜,按照水流的方向和水势看,我们应该是在黎县范围。江陵府在黎县北面,我们先向北走,看看能不能碰上个人问路。”

      林姝瑗完全被赵明轩的推论吸引了,没注意到对方一口一个“我们”。

      两人间理所当然是赵明轩做主,何况赵明轩一向正确,堪称真理化身。林姝瑗毫无疑义,便向北行去。两人运气算是不错,终于赶在天完全黑透前遇见个村子。

      这个村子藏在深山中,地势颇高,想来没受到洪水太大影响。此时正是饭点,家家户户炊烟袅袅,让两个跋涉了一天的行人心生温暖。

      两人选了一户看起来像是村长家的房子门前停下,林姝瑗自觉上前敲门。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打开门,可能以为是村里人没想是两个陌生人,男孩吓了一跳,没等林姝瑗说话就怯生生地跑进屋里。

      林姝瑗行走江湖,也有借宿的经历,此时安然得等在门口,丝毫不以为杵。

      没多久就有一个老汉出来,那是个寻常庄稼人,眼神中有着岁月赋予的睿智,用一口响亮的土话嚷道:“两位是来借宿的吧?”

      “您眼力真好,这不外面发大水吗?我们就是被水冲走的,一醒来连自儿在哪里都不知道。好不容易找到您这儿,劳烦您让我们休息一晚,明天一早我们就走。”林姝瑗说得一脸恳切,老汉拍着大腿,热情好客道:“先别走了,外面乱,先在老汉这儿住着,来,进来,快进来。”

      赵明轩亦步亦趋地跟着两人走进屋子,局促地站着。他从未住过这种简陋的房子,说是泥瓦房其实屋顶的瓦大多破损不堪,屋内尚可看出几滩积水的痕迹。土砖砌成的墙面已经开裂,墙角处一株顽强的小草正顶开裂缝蓬勃生长着。

      “这是我家那口子,两位随便坐,饭马上就好了。”老汉热情地招呼着,一个农妇听到声音出来查看,手上还拿着一个缺了口的破碗。先前的小男孩躲在农妇腿后,探头探脑地望着他们。

      “大娘好,叨扰了,您别介意啊。”林姝瑗礼数周全,举止间显然惯与这些农户百姓打交道的,礼貌却不疏离,显得真诚善意。“这是您家小孙子吧,长得虎头虎脑地真可爱!我也有个弟弟和您的孙子一般大,看着就没他结实。”

      “庄家人的孩子,到处撒野溜达,好养活儿。哪儿能和姑娘比,看您的样子必然是富贵人家的小姐,自然金贵。”农妇一说到自家的宝贝孙子就打开了话匣子,不再警惕沉默了。

      赵明轩听着三人聊得投机,放松了一直绷紧的脊背,双手自然平放在双膝上,静静听着。农妇边聊边收拾好桌子,端上饭菜。说是饭菜可在这里又能有什么吃的呐?

      两人在水里几乎被冲走了所有随身之物,赵明轩身上值钱的除了那顶发冠,只剩落水前用绳子死死绑在手上的太阿剑。还好林姝瑗身上还有一个荷包,里面装了些用来赏人的金银锞子。林姝瑗给了老汉用来当作借宿费,老汉先是拒不接受,后来被她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收下了。

      老汉人也厚道,收了钱干脆把家里唯一一只下蛋的鸡杀了给他们加菜,又把剩下的一些粟米煮了,好歹能够下咽了。加上现在是夏季,野菜遍地都是,拾措拾措也是一桌乡野美味了。

      林姝瑗明显接受良好,在现代想要吃这么一桌原汁原味的野味还得幸苦开车跑去农家乐。在惊险遇难后有这么一桌抚慰肚子,再好也没有了。

      赵明轩知道前路艰难,不是讲究的时候,不等林姝瑗想好怎么哄劝龟毛的太子,就执起筷子,姑且称那两根木头是筷子吧,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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