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蓑烟雨路迢迢

作者:雪泥鸿爪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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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01 章


      接下来的几日,他一得闲便来看她。二人过得十分悠闲,一起喝赏花,一起吃饭看书闲聊。聊各自的曾经,也聊他们的今后。

      有时,他来看她时,正遇上她在种药材,便也挽了袖子来帮忙,一个松土,一个撒种,一个培土,一个浇水……忙碌一通,你帮我擦汗,我帮你倒茶,你替我挽袖,我替你整衣……一来二去之间,这方小小的院落留下许多欢笑和甜蜜的回忆。

      在二人合力之下,空闲下来的几块土,都种下了许多的药材,他不在时,她便一个人看着这满院的花和药材发呆,想他,精心料理着他们一同种下的这些植物。她要精心地侍弄它们,要等它们都开出花、结出果,要把它们都炮制成药,那定会是最上佳的药材,是他们的见证和回忆。

      余下的时间里,她或是看看医书,或是教敏哥儿学医,打发他无法陪伴的光阴。

      敏哥儿自来了以后,性情越发开朗,每天不是在端木晨的小院中与她一同栽种、看书,便是缠着一众侍卫教他习武。有时也帮着管家跑跑腿打打杂。他聪慧机灵,又吃得苦,很是听话。府里上上下下都喜欢这个机灵可爱的孩子。

      将军府清净了这些年,突然多了个和善安静的女主人和这样一个活泼可爱的半大小子,也一下子变得热闹了许多,生机勃勃许多。老管家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暗自里也盼着他们二人能早日完婚。府里多年来未有喜事,这些日子里,总算让他看到了希望,他忙起来也觉得更有劲儿了,腰也挺得更直了。

      ----------------

      悠闲懒散的时光总是很容易过去,半个多月后,木清逸在榕方城也逛荡得差不多了,榕方城内的大小花船、春楼,他也都留宿得差不多了。当然,要想在榕方城就弄死他的人一直就没断过。可奈何任平生的人给力,杜恒给力,他的师傅吴诚更是给力。都没消他出手露过底,那些人就折在了这些高手的手上。

      不到二十日,那二十位军医安然无恙地回来了。木清逸也毫发无损地离开榕方城,回去复命了。龟背岛上任平生的驻军已然驻扎在那里,一切按着原先既定的条约履行着。

      那头的木清风见刺杀不成,木清逸又大摇大摆的回来,他便着手开始散布“五殿下通敌卖国,与任平生勾结”的传闻。木清逸还未回府,便在街上听到小孩子围着几个乞丐在唱着一首莲花落:

      听我讲,听我道,
      山青青,水迢迢,
      兔儿走,树儿摇,
      有个傻子开口笑。
      傻子傻子你别笑,
      听我说个莲花落,
      有个少爷叫小武,
      从来最爱女人腰。
      三五十个不嫌少,
      一二百个也还要。
      小武身单力气薄,
      哄人惯常有一套。
      一日家中遭了难,
      一伙强盗来劫道。
      小武害怕丢了命,
      只把爷爷来求饶。
      自家女人献上去,
      又把粮仓放开舀,
      盗贼爷爷还不够,
      自家地契也不要,
      尽数捧给强盗汉,
      只救留下命一条。
      盗贼见此利可图,
      又以性命来相要(yao第一声)
      不止地契全收下,
      将来还要府内娇,
      五进五出大宅院,
      日后均归他们腰。
      小武小武点头应,
      只说高堂仍健在,
      他日高堂驾鹤西,
      定将所有拱手交。
      盗贼满意高声笑,
      称兄道弟乐陶陶,
      你说好笑不好笑。
      …………

      木清逸坐在马车内,驻足听了良久,难为他们筹谋了这良久,用这种方法指名道姓来骂他。

      山青青,水迢迢,是“清”,兔儿走是“逸”,树儿摇是木,小武是“小五”。说他荒淫无度,与盗贼勾结,允诺任平生,只要等到当今陛下仙去,他必将大好河山拱手相让……

      呵……木清风果真善于来这一招,确实比木清肃强了那么一点。攻城为下,攻心为上。而民众之口,悠悠难堵,若全天下的人都认为他会勾结了任平生,那么无论他这次舍身为质子,救了多少百姓,都不过是是与虎谋皮的败家子,败的是翼戎国的这片大好河山。

      这童谣经此传唱,不日便将会传遍翼戎的各个角落,所有盟族都会对他防范置疑,朝堂之上,又将迎来新一轮的血雨腥风。未来的路,布满荆棘和坎坷,他早就作好了防范和准备。江山之大,皇权之重,哪里是唾手可得,那么容易的。

      潮方城内,将军府。

      一晃,端木晨来将军府已有月余,每日里除了吃睡就是看书种植,这几日,任平生去了大营,并不在府内,她便愈发地怠惰起来。这府内一应杂事都有人去做,也不需要她亲自下厨,她便闲得发慌,觉得自己快要闲得长蘑菇了。

      刚来的时候,还四处转转,走走看看,如今府内的景致也看得差不多了,便整日窝在她的小院里,也不大愿意出去了。在府中闲逛时,难免会遇到一些行色匆匆来与任平生议事的人,见了她莫不面上一惊,又远远地见个礼,匆匆而去。她不愿在此如此招眼,所以,也只留在自己的小院,安静地做自己的事。

      这日,任平生不在府上。通常他若在的时候,不是去前厅一起用膳,便是他来她的院子里,让厨娘做。她也时常亲自下厨给他做一些他爱吃的。

      而他不来的时候,她也懒得去做,只把这些事交给下面的人,简单地吃一些。如今能有现成的饭菜不肖她动手,她已经觉得很满足了,所以也并不在吃上花多大功夫,吃得也是简单随意。这一日,是白芷在小厨房帮着厨娘做饭,却不知怎么搞的,汤熬好了,端下炉子时,白芷一时不察,打翻了汤瓮,滚烫的鱼汤泼出来,将手烫得赤红。那汤原本就是沸了的,瓮一倒,便尽数倾倒在她的左手上,整个手背连同手心和腕部都鼓起一串亮晶晶的水泡。

      她原本歪在榻上翻书,听到后院的喧哗声赶过去时,看到的便是一手燎泡的她,好在白芷因自幼习武,忍耐力是常人所不能及的,咬着牙硬是没有哼哼半句,倒转过来向她赔罪,道打翻了煲了一上午的汤。这一手的泡,若是换个小姑娘,定早就哭爹喊娘地叫唤起来了。

      她心里早把这两个丫头当成了自己人,这些日子里,这二人尽心尽力地照顾她。她素来没有兄弟姐妹,清苦惯了,可自从她们几人来了这一处,感情愈发亲厚起来,看了白芷手上的伤,自是心痛得不得了,连声责怪她不爱惜自己,却还惦念着什么汤汤水水的。

      好在此时虽说已入夏,但天气还未到最为炎热的时候,日头已还没那么毒,早晚还比较凉爽,只是午时太阳还很大。但是只要好好将养着,水泡不破溃,伤口便不会感染恶化。

      众人见她来了,便退下让她看。她从容地叫白芍去打盆干净的井水,再去冰窖里取一碗冰来放在井水里,叫白芷将整个手儿都浸在冰凉的水盆中缓解灼热的疼痛。

      烫得发红、灼疼的手一放到冰水里去后,即刻便不痛了,火辣辣的灼烧感也消退了许多。她吩咐白芍留意着照顾白芷,莫要将泡弄破,水不凉了就加点儿冰,一直泡到手拿出水面不再灼痛为止。自己便带着敏哥儿去配药了。

      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她突然之间又有了事做。虽说她心里着实心痛白芷的伤,但如今有个病人等着她治疗,她的慵懒便一扫面光,像打了鸡血似地精神头十足地忙活开了。

      敏哥儿得她命去取了地榆片来。她挽起袖子,将地榆片放置烧热了的锅中,武火炒至外表焦黑,内部呈棕褐色,取出放凉。

      地榆有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的功效。待到地榆凉透,又加等量生大黄及少量龙脑香放在研钵内,让敏哥儿研成细粉。她则取了香油上锅烧热冷却后,将药粉倒进香油内搅成膏。

      等她将药膏制成在凉水里镇凉了,白芷的手也不那么痛了,红肿的地方颜色也稍淡了一些。只是那些水泡还是鼓得又大又亮。

      她仔细地将药膏敷在烫伤的地方,手脚极为轻柔,细心地护着那些水泡,生怕将它弄破。再用浸润的纱布覆在上头,嘱咐白芷好生将养着,若药膏脱落,用同样的办法涂补,特别是午时日头大的时候,不可去太阳底下晒着,怕中了热毒,就好不爽利了。晚上安寝时也要分外小心,不能蹭破了皮。这些日子也不要忙着做事,她这小院里,左右也没多少事可做,安心养伤,左右养上十来日,新肉长出来了,便会慢慢好的。

      白芷白芍自小便是孤儿,哪里遇见过这么好的主子,一点儿不把她们当下人不说,而像自家亲姐妹般的对待。只要将军不在的时候,她便把敏哥儿也叫来,四个人同桌吃饭。起先她们怯生生的不敢,直到她生了气,才敢坐下来一道吃。

      将军在外间给她捎带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只要有敏哥儿的一份,她也必定会给她们二人备上一份。从无例外。

      她们在山谷的营中受训时,浑身上下伤上加伤也是自己挺过来的。如今手上这点烫伤自己真还没把它放在心上,当回事,可姑娘却如此慎重对待,没来由地红了她二人的眼眶,嘴上虽不说,心里却是百感交集,真真儿地把端木晨当成了自己的亲姐姐一般敬着、爱着。

      这一日,便在制药、上药中渡过。傍晚时分,她坐在院前,看远处的荷塘上有成群的蜻蜓在翩飞,时而交尾嬉戏,时而轻点水面。依依杨柳叶片还是绿绿的,在这个四季常青,没有萧瑟秋冬的地方,夕阳的余辉洒在这一片花海,令她开始好好的思索自己在没有他陪伴的日子该如何打发这漫长的时光。

      她素来便是闲不惯的,如今整日里无所事事,好像除了吃饱喝足在府中等他,便没了别的事。也难怪那些诗词话本里,有太多的闺怨。如今她还没嫁进府里,过正经八百的夫人生活,已然觉得这样的日子实在是乏味得紧,若是要让她这样过一辈子,她想想也是不寒而栗的。

      他日日总是的那么多的事要去忙,她总得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打发无聊的时光。

      不如……出府去,开个医馆吧。若说她擅长又喜爱的,莫过于替人看病诊治了。今日这白芷伤得正是时候,提醒了她该去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想到这里,她便来了精神,回房去翻检她这些日子里攒起来的银票。

      她这些日子里,攒下了好几千两银子,她花销不大,攒下的银子都没怎么用,大部分还存在银庄里。如今想到了开医馆,虽说不知道这南疆的店铺租金要几何,想来怎么也绰绰有余的。

      她这厢正在房里盘算着,等任平生回来了,和他知会一声,也不知道他同不同意她的这个想法。

      而此时的前院那边因有客来,而使得管家和一众仆从忙碌起来。

      这日午后,府里来了个贵客。你道是谁?原来是任平生娘舅家的小女儿,闺名唤作刘燕灵的一个娇俏小女子。今年刚满十六,家住京都,他爹在朝中任从四品的谏议大夫,是个闲散的官职。架不住中州刺史前来求娶,自己也想着再往上升上一升,便有意要将这个嫡出的小女儿嫁给丧妻再娶的刺史大人续弦。

      虽说这续弦夫人听起来不好听,可这刺史白召原白大人,如今年不过二十七八,比任平生还要小上个两三岁。长得也是一表人材,京都想嫁给他的女子如过江之鲫,抢手炙热。如此年轻便位高权重,假以时日位及公卿也是极有可能的,是个前途无量的贤婿人选。可这刘燕灵自小在家娇惯坏了,性情极为骄纵作任性。加之一心惦记着这个在南疆做大将军的表哥,便一气之下,连白召原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便任性地偷跑了出来,千里迢迢跑来南疆找表哥,誓死不嫁那个姓白的刺史。

      她这一走,家里乱成一团。好在她半路上捎了封信回去,说是要嫁给表哥,绝不回去了。她爹收到信,思忖半晌,也是喜忧掺半。

      喜的是知道自己女儿平安无事,不是被贼人掳走,也想着若能嫁进将军府,一面是亲上加亲,一面于自己仕途的益处,自是那白刺史所不能及的。

      忧的是任平生自妻儿殁后,不近女色是出了名的。自己的女儿虽然容貌上乘,不见得会得他喜爱。但事到如今,燕灵不愿意回来,便心下道由她折腾两三月,对外便放话说去家乡走亲戚了。若是成了事,也不失为一件意料之外的大喜事,若成不了,大不了就当是将她送去散散心,过些日子再接回来便是。

      且说这刘燕灵,一路不辞辛劳快马加鞭赶到了南疆,就是想早日见到她心仪的表哥。虽说有些日子不见,但表哥那颀长伟岸的身影和举手投足间的优雅早就烙印在她的心中。

      她对那苦命的嫂子没甚印象,当年她表哥成亲之时她才五六岁。从她懂事起就知道表哥孑然一身,每每过年时,表哥回京述职时能得见一面,表哥那气宇轩昂的气质早就打动了她的一片芳心。她自懂事起,便芳心暗许,打定了主意要嫁给他。如今她早已及笄,若不是她爹急着要将她嫁出去,她还狠不下心私自偷跑出来。如今辗转到了表哥府上,她是铁了心要留下来的,她知道自己长得甜美可人,在京都虽说算不上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也是世家小姐里样样都出挑的。她才不信以自己的魅力表哥不会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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