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女土匪追夫记(十一)
“来,你试试。”周晚月将手中的竹竿递给了李守一。
他们已到了湖心,两面青山绵延,前后绿水如镜,周遭杳无人影,偶有飞鸿轻掠。
李守一没撑过筏子,将竹竿往水里探了半天,竹筏一开始不动,后来就在原地打转。
李守一有几分赧然,又将竹竿递了回去:“我不会。”顿了顿,又低声道:“……我做不来。”
周晚月笑了下,却没有接,而是按住他的手,让他把竹竿再次探进水里,带着他慢慢将竹筏往前划。
眼看着竹筏渐渐平稳了,周晚月便悄悄松开手,让李守一自己往前划。
竹筏便走得七扭八歪,但也在往前。
“现在,你会了。”周晚月轻笑。
李守一看着那根竹竿,半天没说话。
周晚月看了看他,笑道:“怎么?我说错话了?”
李守一摇摇头,问道:“大当家,你为什么这么看得起我?”顿了顿,又垂头,“我这个人文也不行武也不会,连我爹都看不起我,说养了个废物……所以我才离开家的,我想向他证明,我不是个废物……结果现在还连累了曲哥……”
他问的,当然不只是让他撑筏子这件事。他是想知道周晚月为什么看得上他。
周晚月假装没有听懂,只道:“路不行不至,事不为不成。”笑了下,又道,“做不来便学,学不会再学。若真的怎么也做不到,那也很好,说明此路不通。”
李守一苦笑:“那我走不通的路也太多了。”
周晚月想了想:“起码你还会撑竹筏。”
“啊?”
周晚月:“拿得起竹竿,说明你身无残疾;撑得了筏子,说明你四肢协调;辨得明方向,说明你耳通目达。有这三点,大多数的路都是走得通的,左不过走得没有别人好而已。”
见李守一不说话,周晚月又道:“你爹看不看得起你不重要,只要这世上有一个还看得起你,你的路就没有走绝。”
李守一笑了笑:“多谢女侠赏识了。”
周晚月却忽然敲了一下他的头,接着把他往下按:“自己看。”
碧水如镜,映出成双倒影。
周晚月指着他的影子:“这世上只有他的赏识你最该重视。”
李守一怔了片刻,视线却忍不住向旁边偏了偏。他看见的,是个绛红色的倒影,灼灼如烈焰。他忍不住想起她驯马时情景,裙裾飞扬如风,眉眼坚定似铁。只需一眼,便让人心慌意乱,甚至不知外界情境,只余眼前所见——一如此时此刻。
“你听懂了么?”周晚月见李守一久久没有说话,忍不住问道。
“啊啊……嗯嗯。”李守一连连点头,却不敢去看周晚月,只慌乱地划着竹筏,想借此掩饰砰砰的心跳声。
可李守一才刚刚学会撑筏子,又太过慌乱,竟让竹筏撞进山洞里。山洞半淹着水,地势高高低低,起伏不定,水流在里面也渐渐湍急起来。
竹筏被水流和石块冲撞着往前,李守一想把竹筏原路划出去,竹竿却被周晚月拿走了。
周晚月笑道:“没事。这里我来过,前头有出口,让筏子自己飘出去就好了。”
“……哦。”
山洞里没什么光,但偏偏声音又被无限放大。李守一只觉得周晚月的呼吸声似乎就在耳边,这个发现令他脸颊不由升温,掌心的汗冒了一层又一层。
周晚月似乎发现了他的不对劲,又笑了一声:“这么怕我?你不像是胆小的人啊。”
李守一苦笑道:“女侠,你就别取笑我了。我那点胆儿,比兔子大不了多少。”
“那你为什么要救那个孩子?”
“啊?”
周晚月:“我都看见了。那匹马失控,那孩子危在旦夕的时候,是你用绣球引开那匹马的。”
“啊……那个、那个,那是我失手……”
“失手失这么准?”周晚月笑了一声,“其实,犹豫的人反而是我。如果不是犹豫的那一下,我可能来得及救他——幸好你出手了。”
“犹豫?女侠你杀伐果断……”
“你也别取笑我了。”周晚月打断了他,“去救那个孩子的时候,我真的犹豫过。理由还很堂而皇之,像什么我是这里的大当家之类的——其实都是借口,归根结底,原因只有一个——我害怕了。”
“其实说出去是会让人笑的。”周晚月笑了笑,“别人肯定会说‘周晚月也会害怕?’。可是,我竟然才明白,周晚月真的会害怕。”
周晚月又道:“你问我为什么看得起你。我又为什么要看不起你?”周晚月点点他的额头,“你没有你想的那么不堪,我也没有我想的那么强大。”
“大当家……”
周晚月仿佛知道他要说什么:“别急着妄自菲薄。你该信我,我从来没有看错过人。”
顿了下,周晚月道:“你可能听说过了,有个叫刘毅的男人,与人私奔,逃了我的亲事。我当初与他定亲的理由之一便是,我觉得他是个值得托付的男人。”周晚月又笑,“你别急着反驳。事实如我所见。他确实值得托付,只不过有这份运气的人不是我而已。”
“如今,我觉得你,比他更好。”
李守一完完全全愣住了。
两人一时无话,只余竹筏在流水间的浮沉声。
过了半天,他才低头说道:“最后还不是女侠你救了我么?只靠我一个,大概根本救不下那孩子。”
“不。”周晚月摇头,“你也可以救我的。”
“我?女侠你别开玩笑……”李守一话还未说完,却猛然瞪大了眼,因惊骇说不出话来。
原来这一个瞬间,周晚月已行到了筏子前头,面朝着他,双臂微微展开。而她身后,洞顶却骤降,只余下一方甬道,而那洞壁之上,却长满尖利石笋。偏偏水势渐急,竹筏便带着周晚月往石笋上猛冲过去。
“大当家!”李守一想也不想地冲过去,将周晚月扑在身下。
下一瞬,洞顶擦过李守一的头发。
“你怎么回事!你怎么拿命不当回事!你不是跟我说那么多人求生尚且不能么!你这算什么!!”李守一怒视身下的周晚月。
周晚月却笑:“原来你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呀。”
李守一愣了。
周晚月又点点他的鼻尖:“敢骂我?你胆子很大嘛。”
“我……”李守一下意识想缩头,但甬道太过狭窄,李守一只得维持着和周晚月的亲密姿势。
“不过你说得对,我认错。”周晚月认错认得干脆,顿了下,又道,“多谢你救了我。”
这时候,竹筏颠了一下,周晚月顺势往上一挪,双唇便碰上了李守一的脸。
李守一的脸顿时烧得通红。
“怎么这么烫?”周晚月伸手摸上李守一的脸,故意道,“病了?”
“不是不是……我就是、我我我、我天生的。”
周晚月被逗得哈哈直笑:“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想什么?”李守一嚅嗫道。
周晚月轻笑:“我在想:‘那男人算什么,幸好走了,他要是不走才麻烦。’”
说完,周晚月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问道:“我听晓晓说,你叫‘木寸一’。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有什么寓意么?”
李守一犹豫了一下,摇摇头:“这不是我的名字。我姓李,名‘守一’。我爹说我出生好久,他都没有想好名字。一直到我抓周的时候——其实我什么也没抓,就把一本《庄子》给撕了。当时正好有张纸落到我爹跟前,我爹捡起来一看,上头第一句就是‘我守其一,以处其和’。我爹一拍脑袋,就给我取名‘守一’。”
“那好。”周晚月笑笑,“我姓周,名‘晚月’。因我娘名中带‘月’,我爹本给我起名‘周月’。可我娘生了我之后没多久就死了,我爹便又加了个‘晚’字。我猜他一开始想加的是这个字。”周晚月捉住李守一的手,写下一个‘挽’,接着又道,“但不知为何,最终又变成‘晚’。”
周晚月顿了顿,又笑了笑:“可能是人去难留,诸事已晚。”
这时,前方忽然涌来亮光。出口已在眼前。
李守一看着身下的人,不知为何感到一阵强烈的遗憾。
要是这段路再长点就好了。他默默想道。
可是看着周晚月唇角的笑容,他又觉得无比刺目。
看着越来越近的洞口,他忽然想明白了一些东西,猛然道:“不是事晚了,而是天晚了!天晚月方明!”
无论哪种解释都只是无法求证的猜测,但李守一这句话却忽然让周晚月心头一软。
“你可知我现在在想什么?”周晚月道。
“……在想你爹?”
周晚月轻轻摇头:“我在想,这段路要是长点就好了。”
.
另一边,白晓晓坐在船舱里围着炉子烤火。
因她是女子,又浑身湿透,为了避嫌,渔人和楚雁离便在外面闲聊。
过了一会,白晓晓感觉身上干得差不多了,便出舱打算换楚雁离进来。楚雁离却摆手拒绝了,因这么一段时间,他在外面吹风,也差不多把衣服吹干了。
白晓晓有几分不好意思,看看楚雁离手脚上的铁链,摸摸鼻子:“那个,救命之恩我记下了。回头我让大当家把链子给去了吧。”说着,对上楚雁离斜瞟过来的视线,白晓晓又一梗脖子,“但是消功散还是会喂的!我我我……就算我心虚,我也不会让你破坏大当家的姻缘!”
楚雁离嗤笑一声:“呦,还知道心虚呀。”
“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楚雁离道,“只是我听人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那明知故犯,岂不罪加一等?”
“那你知不知道,还有句话叫‘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要我说,大当家和你家少爷可是天赐良缘!你竟然忍心去破坏!”
楚雁离又笑了一声:“狂言至此,我还以为我面前的是个月下老人呢!怎么?您老不好好在月老庙待着,下凡来干嘛?”
“说出来吓死你。”白晓晓冲着楚雁离龇牙咧嘴,“我虽然不是月老,但我是月老他妹妹!月老他病了,我替他下凡牵红线。”
“哦。”楚雁离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是月下老婆婆,失敬失敬。”
“你才老婆婆!”白晓晓火了,下意识地反驳,“我貌美如花……”
说到一半,白晓晓忽然想起脸上的胎记,一下顿住。而楚雁离则捧腹笑出声来,气得白晓晓差点拿什么东西往楚雁离头上砸。
“哎呦,年轻人,火气不要这么大。”另一边,渔人收了网,笑眯眯地劝解。
那渔人大约四五十,一身粗布褐衣,头上戴着斗笠,颔下留着山羊须。他见两人依旧火药味十足,便转头对楚雁离说道:“来来来,小曲啊,进去把炉子搬出来。”
楚雁离依言进去了。渔人便又让白晓晓去另一头取下一只酒葫芦,再抱出锅碗来。
见他二人都将东西弄好了,渔人便舀了一锅湖水,架在炉子上。接着,渔人自网中选了一条肥美的鲫鱼,取出尖刀来剐鳞剖腹、剔刺去脏,又片成薄片,待水沸后,一齐放进去。
渔人又给楚雁离和白晓晓各倒了一碗酒,笑道:“在这大好湖山相会,可是难得的缘分。为了小事大动肝火,不是太可惜了么?”
楚雁离没说话,只是给渔人也倒了酒,接着举起酒碗:“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顿了下,又道:“多谢。”
白晓晓也向渔人敬了酒,认真道了谢。这酒似乎是渔人自酿的米酒,甘甜味美。相比起来,上次大当家的酒就太烈了,烈得灼心。
其实白晓晓和楚雁离没什么话说,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人是铁了心要拆散周晚月和李守一。不管他是不是成心,这就是与她作对嘛。好在这是最后一次任务了,不然要是次次碰到他,那还了得?
两人一时间都不说话,似乎楚雁离也是与她无话可说。
好在这时候,锅里的水沸了,渔人加了点盐,便将鱼肉盛给他们。
白晓晓尝了一口,这鱼肉烹制的时候没加什么调料,入口时有些腥,但胜在鲜美。
白晓晓满足地嗟叹两声,却见渔人浮一大白,又唱起了那首渔歌:“……见我者青山,养我者绿水,念我者飞鸿,知我者天地。”
“……念我者飞鸿,知我者天地。”楚雁离喃喃念了一遍。
渔人笑了笑:“飞鸿杳杳,天地渺渺。”
白晓晓琢磨了一下,这“杳杳”和“渺渺”的意思差不太多,渺茫呗。这人估计念过书,也不知经历了什么,来这里打渔。不过他天天把这些词挂在嘴边,潇洒未必是真潇洒,寂寞倒是真寂寞。
白晓晓想了想,搜肠刮肚诌了两句:“黄鹤本无心,有情自逍遥。”
楚雁离瞥了她一眼,顶了一句:“天若有情天亦老。”
白晓晓撇撇嘴,又给顶了回去:“只羡鸳鸯不羡仙。”
这时候,渔人却忽然问道:“说起来,我还真有点好奇了,你们这有一句呛一句的,你们到底什么关系啊?”
白晓晓:“冤家!”
楚雁离:“对头!”
两人互相看看,又想起落在脸上那两泡乌鸦屎,新仇旧恨齐齐涌上心头,俱是觉得对方与自己命理相克,不由异口同声:
“宿敌!”
插入书签
白晓晓和楚雁离那一段应该属于加戏,因为上次更新的时候,随手写的那首渔歌。然后这次写完周晚月那一段的时候,忽然觉得其实晓晓和雁离,泛舟湖上,同吃同饮,还是挺浪漫的(虽然当事人不觉得)。
后面是小将军的戏份了,就是大当家师兄啦。这里还真是“取义”,不要想歪不要想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