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先生的厨房

作者: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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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壬子年小满·经年雪


      林蓁芃和王小阳两小娃顶着大太阳回到小别业的时候,背上的小篓筐除了一堆田螺外,他们还捞到了一些螺蛳。林大少这会子心情不错,动手给他们加了个餐,柳州第一吃螺蛳粉林葳蕤虽然从前未做过,但他好歹吃过。

      泡制酸笋的卤水加入八角、胡椒、紫苏等配料,和上好的猪筒骨、刚从河里捞起来的田螺一起开大火熬煮,等到螺蛳的河鲜味彻底融入汤底后过滤到只留下汤底。

      米粉用水焯热后,泡进熬煮的汤底里,加入生蚝肉和虾仁提鲜。撒上必不可少的酸笋、木耳、花生、油炸腐竹、黄花菜、鲜嫩青菜、葱,为了不回答为什么螺蛳粉里头没有螺蛳这个无解之题,林大厨还将炒好的螺蛳让人剔除壳后撒上去,最后淋上一碗红彤彤的辣椒热油——可以说是一碗至尊螺蛳粉了。

      大夏天里,两个孩子埋在比自己脸还大的碗面前,吃得满头大汗。没想到这种闻着臭极的东西吃起来竟然格外上瘾,面条劲到,一口吸溜到底,再吃一口林家酒楼特制的酸笋,最后小小喝一口汤底,酸、辣、爽、鲜、烫。胖婶在一旁直咽口水,林葳蕤瞧她一眼,让她自己去厨房盛面。

      “大少爷不试试?”

      “不了,你们吃吧。”

      胖婶一边嘀咕着大少爷肯定是嫌汤有臭味要去换身衣裳,一边迫不及待往厨房去,刚从外面办事回来的阿福连正事都给忘了,闻着这味也追到厨房去了。华夏可能真的还是一个神奇的爱吃臭的国度,前有臭豆腐,现有螺蛳粉,都是闻着臭吃着欲罢不能的存在。

      林葳蕤换身衣服下楼,继续在小客厅看报纸,他拿报纸的样子跟别人不同,别人是双手拿报摊开看,有的还要架一副金边或者老花眼镜,他则是把要看的地方叠好,单手拿着,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手横在胸前,像看书一样看报纸,看完一页叠一页。

      这动作别扭,但他做来赏心悦目,特别是这会穿着白缎子长衫,眉眼低垂,薄唇微抿,犹如一幅画。

      阿福吃完了两大碗螺蛳粉,换了身衣裳才上前汇报,没办法少爷爱干净,要当好座下第一大狗腿,必须也得爱干净!这会子,林葳蕤也看完了报纸。

      “少爷,这几日您没在酒楼那边坐镇,酒楼那边僮掌柜也没出什么问题,酒楼这几日依然满客,后厨新招的人手有张师傅帮着训练这几日也没出什么差错。就是那边地窖的酒水快用完了,这半月还老是有客人要另外买酒水,您看这事怎么处理?”

      为了保持地窖里头的神仙酒不至于被搬空,这几日来有凤来居已经开始限制每桌点的酒水,最多两瓶,看人数来定。这可急坏了那些刚尝到好东西每日就指着这顿饭这瓶酒过活的食客,们了,林家大少爷惹不起,可怜的僮掌柜就成了众人不满发泄的对象。眼见着圆滚滚的大洋从自己眼前飞走,僮掌柜急得连喝水都瘦不下来的肉减了好几斤。

      “这酒酿着麻烦,现在还不成,我看看能不能换种快的酿吧。”阿福心有戚戚地点头,打过下手的他自然知道这神仙酒酿法有多复杂了。

      这寻常酿酒的第一步是浸曲待发,神仙酒的酒曲末却是要先造空水来浸,这空水其实说白了就是米汤澄清后的清汤,但你要以为这只是简单的米汤水就大错特错了,期间的种种炮制阿福虽是没见过,不过用这种水泡出来的酒曲来酿酒最佳。

      这酿酒的糯米非得洗二三十遍,否则不够干净不可入酿,米经过三馏蒸得彻底软烂后,摊开纳凉一夜,才能投入到浸泡好的酒曲中去充分搅拌直至变成烂粥状。等到酒发起来了,分三次分别按照前面的做法投入二斗米搅拌,温度的掌控和时间的把握都没有统一的标准,仅凭林大少一双手和一个鼻子。等到天气凉了一些之后,再最后投入三斗米,用浸泡过空水的黄泥酒封封得严严实实,等待三十多时日才算酿成。

      这酿一次酒费心费力,耗时进五十多天,可不就是麻烦嘛!不过也正是这么麻烦酿出来的酒才成了如今有凤来居的招牌!一小盅酒在酒楼里卖十块大洋,啧啧,非兜里有钱的人点不起。饶是如此,仍是供不应求。

      大人么说事情的时候,林蓁芃和王小阳就躲在楼梯处偷瞄。

      “其实我也有一个大哥的。”不过他整日不在家,到处游手好闲,还抽大烟,钱花光了就来家里拿钱,这也是他们家日子过得难的原因。所以每次王大哥回家的时候,他都会恶狠狠地盯着他,只要他敢打嫂子和娘亲就扑上去咬他。

      “阿芃你将来想干什么呀?我想赚很多很多钱!”但是一分钱都不给大哥!

      “我想做大哥一样厉害的人!”厉害到所有人都不敢说他是私生子,是大哥的污点。

      “嗯!那你罩着我,我赚钱给你花!”

      “没问题!”

      两个小孩还若有其事地拉了勾,然后开始商量对策。

      “你想成为像你大哥一样的人,那你大哥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林大哥小时候肯定也是很厉害的人,你可以从现在跟着学呀!”

      林蓁芃觉得很有道理,想了半响,一脸纠结,他怎么知道?他那时候压根就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林葳蕤早就听见他们在那说悄悄话了,招了招手,像招小狗一样,懒懒道:“过来吃桃子。”这是今年山上最后一批桃子,用它可以和桃花花蜜一起做粉白色的百果子。表面看着结实,其实洗一洗咬下去就能蹦出满口粉色汁水,一个有成人巴掌大,充满水果天然的清甜。林葳蕤已经打算让人在山上专门开垦一块出来种桃树了。

      在外小霸王的两小只屁颠屁颠地去了,小手放在腿上,乖巧地坐在他面前拿牙签吃水果,是的,这桃子还被切成了一瓣一瓣的,寻了个白瓷果碟,摆得整齐又好看,完全符合大少爷的审美。其实比起阿福,胖婶才越发有林大少座下第一狗腿的架势。

      王小阳用眼神催身旁的林蓁芃,林家小哥擦了擦嘴,细声细气地问道:“大哥,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呀?”

      林葳蕤听到这个问题,放下手里的书,望向他。

      幼时的我是什么样子的……

      呵,大概是浑身脏兮兮的小老鼠吧。

      林葳蕤原来不叫林葳蕤,他叫林小草。因为被孤儿院院长在后山一个草丛里捡到的,所以叫林小草,除了有贱名好养活的用意外,也希望他如春风吹又生般坚韧顽强。

      不过九岁那年,孤儿院倒闭,孤儿院孩子太多,院长也只能抚养一些还在襁褓的,于是她对九岁的林小草说:“孩子你已经没有家了,得出去找工作养活你自己。除了偷和抢,杀人和犯法,什么你都可以做,只要活下去。去吧。”

      九岁的他和其他长大的小孩子住在天桥下,这群孩子打跑了恶狗和野猫,也设计赶走了抢东西的成年乞丐,靠着捡垃圾养活自己。他们有超越年龄的勇气和本事,可惜没能敌过大自然。

      林葳蕤记得那一年是南城最冷的一个冬天,下了百年来的第一场实实在在的雪,雪花很美,铺白了大地。不过对于住在桥洞下的孩子们来说是华美的灾难。

      林葳蕤淡淡笑着说:“小时候的我,很讨厌饿,最讨厌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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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自我厌恶了半小时,用“算了你已经很棒了毕竟是能够二更的人了呢”这个结论说服了自己。
    感觉自己特牛批,让我叉会腰!
    作者菌掐指一算又有了一卦,明日2号,不宜二更,3号双更有喜,嗯,我决定明天早上就一更好了。大家来打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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