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先生的厨房

作者: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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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壬子年小满·曹坤乾


      午后的林家小别业弥漫着一股令人昏昏欲睡的气息,两只问东问西的小孩被大人赶去练大字。林葳蕤上了二楼,躺在床上,盯着头顶中西结合的吊灯发呆,睡意涌来的瞬间,选择进入了另一处洞天。

      小洞天此刻也是初夏时节,但水稻和小麦却是已经收了一季了,枝头也挂满了成熟的果子,粉的白的绿的紫的,十里山花烂漫,正是落花时节。

      这个“世界”的作物生长似乎不遵循林葳蕤所知的任何一处地方的四时节气,若是老衡看到,怕是就不会奇怪这田里的作物怎么长那么快了,因为它们的祖先长得更快。伏仙河里的水只有一天一捧的灵潭水,而这洞天里的作物却是全部由潭水灌溉,生长周期不同,味道自然也是不可相提并论的。酒楼里的蔬菜和瓜果的改良种子也是得益于这条伏仙河里的水才能长得这么好。

      林葳蕤这次没忙活,而是来到了水潭边坐下。这个世界给他的感觉亲近又安宁,要不最初他也不会在以为自己再次穿越之后,就迅速地做出了留在这里生活的决定,而非走出山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他向来是被动退缩的人。

      林葳蕤尤其喜欢水潭边这棵光秃秃的树。水潭碧波荡漾,不时有叶子飘落。青年坐在树底下,靠着树干,架起画板开始写生。

      普通人做饭是自给自乐,以烹调为职业的人才叫厨子。刚入门的厨子要练的是工夫,练好了基本功可以摸锅铲的人追求的是味道,高级厨师还讲究色香味得有两样全,稍微上进点的还讲究点营养均衡,膳食健康。但这些人都只能被称厨子,只是普通的劳动者。

      真正顶级的厨师是人人追捧的艺术家,他们做的饭不再只是饱腹,而是一种艺术享受。他们具备化学、生物知识,了解每一种食物的属性、食用的禁忌,和哪种食物搭配能碰撞出最完美的化学反应,他们了解每一片叶子的构造,每一层肉片的肌理,在这样的基础上烹调出营养完美、食用不相冲的菜色。

      他们精通历史、文学、美术等学识,必要时还要懂点乐理,因为他们的每一道菜都可以给食客们讲出蕴含其中的历史底蕴、文化内涵,摆盘必须做到赏心悦目,有独特的艺术审美。

      食客们在品尝这样一道珍馐之余,不仅在味蕾上得到满足,而且获得心理上的愉悦,艺术水平的欣赏。在二十一世纪,国际上的顶尖名厨莫不都是具备一二这样的特质才受名流贵族追捧,而华夏这个将美食浸泡在几千年血液脉络的古国,在这个领域却是无一席之地,成了弱势国。

      直到林葳蕤这样一个名字的出现,他被本国人誉为当世的伊尹,被外国人称为无与伦比的东方神厨,全球网民评选他为“最优雅的厨师长”,进入“最想嫁的男神”前五十名,还受邀登上过国际顶尖时尚杂志的封面。

      他在28岁的年纪拿到了国际厨师最高荣誉C.C.C奖章,和他同享这一荣誉的全球不足五十人,最年轻的不过四十岁,个个都正是或曾经是某个国家的元首、王室、高层领导或某国国家礼宾部门的御用厨师。直到他去领奖的那天,车子刹车失控,在一艘太平洋上飘往美国的船上醒来,拥有了两世记忆。

      笔触一直游动了三个小时才停了下来,素描纸上是一幅犹如桃源仙境的山色烂漫图,不知名的花,不知名的树,漫山遍野,人间难寻。远处,十几个虚幻的稚童背影向着山顶的太阳奔跑而去,一去不复返,近处大树下,一道人影,背靠高耸光秃的树干,在空濛山色里沉沉睡去。

      ·

      千禧年的冬天实在太冷了,这些半生波折的孩子们有的与雪长眠,归于雪花,大点的男孩子加入当地的混混组织当了小喽啰,最后只剩下一个面无表情看着他们离开的男孩。

      林葳蕤因为长得好,附近的奶站工作人员瞧他可怜,给了他一份工作,负责每天早上挨家挨户送奶。一天早晨,他推着奶站的小车送奶的时候,镇上唯一的一家高级餐馆的老厨师给了他一碗面,“孩子不嫌弃的话,帮忙尝尝,这是我那学徒做坏的面。他呀,手艺太差了。”

      后来,奶站关了,瘦弱的男孩在冰天雪地里推开了那家店,指着门口贴着的招聘冷静地说道:“我是来应聘服务员的。”

      ·

      风吹过,落英缤纷,吻在林葳蕤的侧脸上。他合着衣裳躺在花丛里,一如画中人,闭上了眼。

      沈清雀作为这次的护卫队队长,陪着都督夫人走了一遭河南,此刻甫一回到京城,旅途奔波,刚进门还未坐下喝杯茶,就听见那人的副官寻了来。

      “六爷,大帅让您过去一趟。”

      沈清雀应了声,想了想,用胰子洗了把脸,重新换了绛色刺绣镶边立领长袍,那衣袍衬得他的颜色愈发美艳。临到踏出院门,又吩咐下人将自己从河南带回的手信拿了一并带走。

      曹府门前,五色旗杆高竖,两座石狮把门,威风凛凛。

      客厅里的大沙发上,正躺着一穿着黄呢军服的男子,三十出头的模样,他的两鬓头发剃得十分利落而显得整张脸有些凶狠,留着八字须,眼角还有一道粗短的刀疤,虽然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英俊小生,但身材高大,有别样的野性。此刻他腰上的武装带散着没扣上,军装扣子解了三颗,身子往后仰着,两脚大摇大摆地架在茶几上,嘴里还叼着半截雪茄缓缓抽着。

      周围围着一群莺莺燕燕,不时地给他捶背捶脚捏肩,还有两个递吃的,直接送到嘴里去,可谓是神仙快活得很。

      沈清雀臭着一张脸,站在门外,屋里女人的香气熏得他发晕。

      副官瞧了他一眼,站在门口往里头咳了一声,还没说话就听里头的男人懒懒地说道:“雀儿来啦?快让他进来呀!”又像赶鸭子一样挥挥手让身边的女人下去,“走走走,他定是又嫌你们身上的香熏着他了。”

      “大帅怎么这样啊~刚才你还夸过我们,说这是女儿香,千金不换呢。”

      “沈六爷一来你就翻脸,真是薄情呢~”

      “就是,那大帅您到底是要沈六爷还是我们呀?”

      男人却是个混不吝的,邪笑道:“你们哪能跟我的雀儿比?是有他的手艺还是有他的无双姿色?”

      这自然是比不得的,谁人不知这沈六爷貌若好女,容姿艳丽,女子都比不上一分。姨太太们咬咬牙,强笑着退了下去,哪怕心里恨得要死,这出门遇到沈六也不敢摆脸色,他可是大帅跟前的红人。门外的沈清雀冷着脸也没回姨太太们的礼。

      走远了众女才敢小声骂骂咧咧。

      打头的便是最得宠的三姨太:“什么东西!不就是个澡堂洗脚擦背的,抱上了大帅的大腿才飞上枝头,还真当自己是什么人物!”

      “就是,长成那个狐媚子样,还整天往大帅府跑,什么心思!难不成还想卖屁.股?”

      “你们小点声,沈六此人是个心眼极小的恶鬼,哪个人他不敢动的?”

      这话说来有渊源。这沈清雀原是个山东聊城人,家中排行老六,因着家境贫寒自小随人闯关东,在营口一家澡堂子里帮人搓背,干的是辛苦活。正巧遇见了当时正率军开赴东北的曹坤乾来澡堂洗澡。曹坤乾见他长相姣美,又口齿伶俐,聪明过人,加上被伺候地十分舒坦,便起了拉他一把的念想,将他带在了身边做事。

      外人见二人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这沈清雀又是这般长相,自然眼里暧昧,私底下传几分桃色新闻是没跑了。不过这沈清雀是个小白脸没错,但手段却狠辣,曾经有人当面拿这事调笑他,带着几分不屑的语气,沈清雀娇笑着问他哪个耳朵听说的,然后那人被他拿枪崩了一个耳朵。从此便无人再敢小瞧他半分,人人都道他是曹大帅跟前的大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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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真的可以改行去算卦了!昨天给自己卜了一卦,说今天不宜二更,然后今天码字的时候被老师叫去搬砖,下午亲戚造访,睁着死鱼眼在床上滚了一下午,还真是大凶!超凶!
    所以明天双更真的会有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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