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蠢货必须死

作者:月色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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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不得不说,能成为小报记者的人,手里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莫失坐在摊子上,从报童那里买了一份今天的报纸,打开一看,就见到封面上极为显著的大标题,快速浏览,文章写得生动活泼,十分传神,教人身临其境。

      左右看了看,不少人都付了两个铜板,取了份报纸,读得聚精会神。有读得快的,已经在看第二遍了。

      老板端来一碗热气蒸腾的云吞,十来个晶莹剔透的雪团裹着鲜香的肉馅在汤里起伏翻滚,才吃得两个,莫失就见不少人读完全文,放下报纸,议论纷纷。

      不一会儿,已是人言啧啧。

      卖豆腐花的辣西施最是义愤,大骂原配愚蠢软弱,若换了她必然抓花那心肠歹毒的奸人的脸,让她竹篮打水一场空,众人听了大笑,调侃道,“真该你去当莫夫人咧!这般人才,如此品貌,在这市井街头空耗,实在可惜!”

      正如大家说的那样,辣西施不愧西施之名,杏眼柳眉,琼鼻樱唇,身材窈窕,体格风骚,

      提到终身大事,辣西施半点羞怯也无,头一扬,气势十足,“哼,嫁给那般狼心狗肺的东西,还不如贩夫走卒呢!当然,若是求到我门前,也可以考虑一下的。毕竟是家财万贯,别说还长得人模狗样,纵使是养了三两个败家子也不担心会去街边讨饭!”

      这番话说得又辛辣又现实,在座的听了,无不捧腹,拍案叫绝!

      待笑声平息,一名娇弱纤细的女子突然叹息道,“唉,固然奴家从小入了娼门,按理说早没了廉耻,却也敬莫先生对妻子情深似海,不敢逾越。谁曾想莫老爷会是这样的人?奴家自负阅人无数,真是白长了眼睛。要是知道莫先生是贪花好色的人,当日去他家坐堂的时候就该放着胆子勾引一番,若是成了......就是做个丫鬟姨太太,奴家下半辈子也算有指望了。”

      说着,女子目光流转间风流外露,让人心痒难耐。

      “哈哈哈,确实是可惜了!莫夫人的宝座,花姑娘你也是能争一争的。”

      有人笑道,这花惜君是远近闻名的花楼头牌,倒不是说她有什么才情,而是功夫好,样貌佳,但凡是做过她入幕之宾的,没有一个不想着第二回。

      话说到这里就歪了,男人们都谈论起莫栉节的香艳逸事来。

      “花姑娘的手段,我们自是知道的。想来那位假仁假义的莫夫人决计是不会有的,到时候就是做夫人也未可知啊!下次有机会可决计不要放过了!哈哈哈!”

      “瞎说,若是莫夫人没些个手段,怎么能挤走原配,在正室的位子上坐了这些年?”

      “你说,莫夫人的.....,那个功夫怎么样?”

      一个闲汉挤眉弄眼,半遮半掩的说道。虽然没有明言,然而,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的,纷纷笑道。

      “一定了不得!”

      平日里见一眼都难的大人物,突然得知他的丑事,能站在道德的高点指责对方,痛快的大骂上几句,颇能满足这些整日忙碌却只能勉强果腹的普通人仇富的心理。

      一样的人,两个眼睛,一张嘴,天资未必不如,付出的努力更不用说,就因为爹妈不同,自己求一温饱也不得,对方却锦衣玉食尚嫌不足,还颐指气使,白眼看人。如何能教人气平心安?不想着找补回来?这样的行为说起来固然可鄙,却也是人之常情。

      也有些妇人,聚在一起,一边做女红,一边痛骂莫栉节道貌岸然,抛弃原配!又说曾见过原来的莫夫人,美丽温柔,据说是极明理的,为人良善......也不知道,这些一辈子困居在城南方寸之地的她们,是在何时见过深居简出的前莫夫人,又从哪里得知了她的性情。

      说些闲话打发时间,正是让她们贫苦的生活多些滋味的最好调剂,惠而不费,只需动动口舌,苦闷繁重的工作就变得轻松起来。男人从报纸上看到这消息,妇人从丈夫口中得知,孩子在母亲身边听闻,一传十十传百,估计过了今天,就是街头不识字的小儿都能说出个一二三出来。

      莫失笑着喝干碗里的骨头汤,滋味鲜美,热腾腾的,一直暖到心里去了。

      名声积攒最是不易,一点一滴都极为难得,来之不易,可毁灭它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从祖辈开始,规行矩步,兢兢业业百年才得了一个轻飘飘的书香门第之称。不过一份小报,几句流言,便丢得一干二净,沦落到青楼里的姑娘都可以明目张胆地鄙弃、唾骂的地步。

      想到这些,莫失就觉得快意,做了不知羞耻的事情还想要人人称羡?做梦去吧!

      不过这只是小小的第一步,暂且收些利息。

      莫失放下饭钱,扬长而去。

      三五天后,莫家的人找上门了。据说是家里头有脸面的管家,留着长发在脑后梳成髻,穿着灰扑扑的长袍,言必谈孔孟,行必法周礼,和讲究进步开化的潮流截然相反,古老得闻得到泥土的腥气。

      莫家是来认亲,顺着莫失留下的线找来,要将流落在外的子孙带回去。

      与管家想象的不同,听到这个消息,莫失平淡地仿佛是在谈别人的事情,没有质疑,也没有愤怒,平静地如同吃饭喝水。与之相比,罗芸欣喜若狂的样子才是常人的心态。管家自然是很清楚罗母的性格,实在稀奇绵羊似的母亲怎么会养出这样沉得住气的能干的儿子。

      不过,管家自认为是下人,他自恃本分,当然不会逾越界限,既然眼前的两人是流落在外的主家人,做什么、想什么,都轮不到他来品评。

      简单的说了几句话,寒暄一下,管家态度恭谨地请莫失和罗芸坐上去莫家的马车。

      临行前,管家问道,“是否要收拾些旧物?”

      莫失摇头,他又不是真的罗贞,对这座小屋既没有感情也不留恋,自是什么都没收拾,两手空空的走了,肩膀上停着乌鸦。罗芸学着莫失的样子摇摇头,也拒绝了,她敏锐地察觉到管家对莫失和她的态度之间微妙的不同。

      罗芸只是被宠坏了,却不是没脑子。她自然是知道像罗母一般喜欢女儿胜过儿子的女人在世上是少数中的少数。长子才是继承家业的人选,即使是最得宠爱的女儿,也不可能越过兄长成为继承人。她固然不甘心,可世道如此。

      罗芸一冷静下来,就知道自己必须尽快和兄长修复关系。不再满脑子幻想着成为大小姐之后的阔绰生活,她跟在莫失身后,听话乖巧,力求让他忘记自己的过错。至于说报复回去,这个念头被她压得死死的,埋在心底最深处。

      收敛起脾气的罗芸着实是一个可爱美丽的少女,讨人喜欢。一路上,她对管家有说有笑,有问必答,姿态放得很低。

      来自主家小姐的恭维自是令管家十分受用,他一面滴水不漏地应付着罗芸,一面自得又轻蔑的想,这可是所谓的上等人啊!单论能力,管家可谓是佼佼者,然而他却无法昂首挺胸地站着,只因为他是管家,下人的儿子。阶级与能力无关,由出生决定。虽然这是一件极不公平的事情,但现实却是,管家的前途乃至性命都被掌握在主人手里,不由自主。

      即便稍稍猜到些管家的心思,然而莫失也懒得出言提醒罗芸,虚荣这种东西,和毒品差不多,容易上瘾,沾上一点就足以令人沉醉其中。除非被现实打得体无完肤,一败涂地,否则别想能清醒过来!

      马车走得又快又稳,不久后停了下来,管家拉开门帘,“少爷、小姐,到家了。”

      ......

      典雅庄重的会客厅里,莫栉节穿着长衫,外面还特意罩了马褂,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笔直地坐在椅子上,手里端了盏薄胎茶杯,莹白修长的手指扣着薄如卵翼的杯壁,交相辉映,浑然一体。岁月似乎格外眷顾这个男人,不忍在他身上留下痕迹。莫栉节已经快到知天命的年纪了,却依然风度翩翩,英俊潇洒,不逊少年。

      此刻他正襟危坐,力求给人留下最好的印象,眼睛盯着手里的茶碗,像显示自己的镇定从容,然而眼角的余光却不断向门槛处溜去。

      即将见到思念多年的长子,莫栉节的心情颇为复杂,又高兴又担忧,还有挥之不去的悲伤。

      那个孩子,他离开的时候还是不记事的小胖子,圆滚滚、肉乎乎的,整天跑过来追过去,一只迷路的蜻蜓都能让他兴奋半天,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一转眼就过去了十年,他还记得自己吗?还会认这个父亲吗?

      还有佩霞,她竟然去世了!她还那么年轻,又那么美丽,怎么会死得这么早?莫栉节根本想不到,再次得知对方的消息,竟然是死讯,还是从不相干的报纸上看到的。

      说句真心的话,他和罗佩霞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自然是很好的,而且罗佩霞性子温柔,为人善良,不争不抢,虽有不足,但莫栉节知道,她是自己最好的选择。莫栉节也没想过在两人中间插入第三人,罗父于他有大恩,又只有佩霞这一个独生女儿,视若珍宝。而佩霞也是他千求万求才娶回家的。他若是不对她好,天理不容。

      那时候他们谁也没能想到,受了恩惠的罗绮霞会算计自己,没脸没皮地爬上堂姐夫的床?如果不是佩霞说赶罗绮霞出门,有违道义,又会留下欺负孤女的名声,莫栉节一定会给她一笔银子,赶出门去。想到佩霞的作为,莫栉节是责怪的,甚至是怨怼。

      至今莫栉节也未能明白,当年自己告诉佩霞始末后,劝自己留下罗绮霞的是她,叫自己怜惜罗绮霞的也是她,她为什么要趁自己出门办事,带着贞儿,不带分文,偷偷摸摸地走了?莫栉节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女人的脑子到底装了什么!

      他们本该是一对恩爱夫妻,相濡以沫,白头到老。

      即使罗佩霞像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天真固执,喜欢想当然又自以为是,莫栉节也从未想过另娶他人,找一个能干贤惠的女人。

      别人怎么看的莫栉节不是不知道,可他的心里确实是这样想的,即使是别人说他偷偷娶了罗绮霞,喜新厌旧,可那也不过是别人以今度之,想当然耳。罗绮霞是令人厌恶的意外,她只可能是妾,也最多是妾,只会有一个莫夫人,那就是罗佩霞。

      以莫栉节的想法,罗绮霞不过是依附莫家的孤女,喜欢就留下,讨厌就打发了,有什么好犹豫的?即使是今天,她在莫家待了十多年,生了三个孩子,又如何?难道赶她出门不是一句话的事情吗?他们是最亲密的人,怎么会说不出口?

      可事实却是佩霞走了,留下一句叫自己和罗绮霞好好过日子的话,藏到了自己找不到的地方,又悄无声息的死了。听到这个消息的莫栉节是即恨且怒,恨自己不够谨慎,着了小人的道,妻离子散,怒罗佩霞不坦率,说句真心话,就那么难吗?更让他愤怒的是儿子被带着走了!

      如果能回到过去,和罗佩霞当面对峙,莫栉节有一句话想送给她,“把儿子留下!你爱去那就去那!”

      恨过气过之后,莫栉节又开始心疼儿子,每每想到孩子跟在罗佩霞身边,他就害怕,怕极了!他多么担心贞儿会长成地里黄的小白菜,浑浑沌沌,终日过着一无所有的日子。

      不是莫栉节看不起穷人,确实有人生而贫寒,却扶摇直上,凌云九霄,可那又能有几个呢?大多数的穷人,一辈子都被困在井底,坐井观天。

      贫穷真的是一件可怕的事,它常常会折断人的脊骨,磨灭理想,打消信心。让一个拥有天赋的人变得平庸,又或者折磨他的□□,毁灭他的生命。

      更何况他的长子才十八岁就没了母亲,父亲又不在身边,罗佩霞那个女人,多半会告诉贞儿自己已经死了。无依无靠的,孤零零地独活,那孩子......他自己就体会过孤儿的痛苦,那是无人能够弥补的空洞,大咧咧的在心口处敞开,任由凉风呼啸而过。他捧在心上的儿子却要经历这份痛楚......只是想一想,就教莫栉节心如刀割。

      突然,管家那熟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少爷、小姐,请进去吧!老爷等您很久了。”

      莫栉节忍不住抬头,向门外看去。

      ......

      “劳烦了。”莫失冷淡却不失礼仪地对管家道谢,迈过门槛,走进大厅。

      一架画着梅兰竹菊四君子的八面屏风将客厅一分为二,正对着大门摆着一对儿太师椅,中间隔着一个长方形的茶几,另有十二张交椅分列两边,排成两条直直的长队,每个椅子旁都配有一个小案几。

      厅里一共坐了六个人,一名男子坐在太师椅上,在他右手边的交椅上按年龄大小依次坐着三个男孩,其中大的两个年纪相仿,样貌相似,应该是一对双胞胎,紧挨着的是一个小小的男童,六七岁大。他们四人的长相十分相似,一看就知道是父子兄弟。

      最下方靠近大门处坐着一位女性,年岁约三十许。

      莫失打量了一下那位名为罗绮霞的女人,她打扮得精致入时,楚楚动人,确实看着很美,能诱发男性的保护欲,让人情不自禁地怜惜、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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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总是下雨,太糟糕了!昨天不小心弄破皮肤,今天就发炎灌脓了!又湿又热,细菌爱我!这事被我弟弟知道了以后,他整天嘲笑我,说我粗心大意!
    虽然是事实,但是天天被挂在嘴边说,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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