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归,卿莫愁

作者:说书人不说书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为收藏文章分类

    第九章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上)


      第二天天气很好,有微凉的风,日头也不算烈,是个极适合出门游玩的日子。但是最后叶莎也没能成功地出去玩,因为李莫愁竟是病了。叶莎本想着和李莫愁一起出门,可是却没找到人。直到去李莫愁房间里才发现她竟还没起身。

      叶莎到了李莫愁的房间里才发现李莫愁嘴唇泛白,眉头紧锁,脸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伸手摸了摸李莫愁的额头,叶莎吓了一跳,温度高得吓人。收回手,却发现手上湿乎乎的,沾了一手的冷汗。叫了几声,李莫愁全没有回应,竟然连人都已经不清醒了。习武之人身体向来强健,李莫愁也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好手,按理来说是不可能突然病得这么严重的,昨日不都好好的吗?不对,叶莎突然反应过来,李莫愁身上的内伤并未痊愈,近来李莫愁的脸色也确实不怎么好,只是叶莎以为是她不习惯坐马车,晕车所致。何况以阿渊的本事,如果李莫愁的身体出了问题,没理由他发现不了啊。等等,想到叶辰渊,叶莎心念急转,是了,装出来的温柔良善的样子,到底是装出来的。

      叶莎挑了挑眉,转身去找叶辰渊了。阿渊既然敢出手,想必是做好万全的准备了。只不过,叶莎皱着眉,这个世界上不是什么东西都是可以算计的啊,掺杂了欺骗和虚伪的感情,即使再美好,也不过是空中蜃景,虚无缥缈,转瞬即逝罢了。可是想到叶辰渊的性子,叶莎也明白有的事,总是要自己碰个头破血流才能明白的。

      等叶莎到了叶辰渊房里时,叶辰渊正坐在窗边,手里不知捧着一本什么书看,见叶莎来了也不惊讶,似乎专程在等着她一般。叶莎皱眉:“阿渊,你——”想要说什么,却久久不能说出下文,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叶辰渊看了叶莎一眼:“若是呆不住,不妨自己出去玩玩。”说完起身拿上放在屋里的药箱往李莫愁的屋子里去,当然,药箱是一早就整理好的。

      叶莎看着叶辰渊的背影,没有跟上去,神色不明。良久,叶莎“嗤”地笑出声,呵,看来是现在的日子过得太平静了,她都险些忘了她这个小侄子是个什么性子的人了。光付出不求回报那可不是叶家人的风格,我给你一分,你要还我十分才可以。不过叶莎也不打算做什么,叶辰渊既然没瞒着她是他在这件事上做了手脚,那就代表叶辰渊在警告她别多事。

      看来演了那么久的好好先生,叶辰渊终于打算先收点利息了。年轻人的事叶莎不太想管,再说了,叶家人做事向来凭自己的喜好,她这个侄子更是个中翘楚,她可不想莫名其妙地跟叶辰渊对上。好歹叶辰渊现在是喜欢李莫愁的,在他还没失去兴趣之前,无论如何李莫愁也不会有事。

      想到叶辰渊的性子和手段,叶莎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担忧这两个人的未来的。李莫愁这个人呐,对于感情的敏锐绝对是超乎叶辰渊预料的。她能够感觉到叶辰渊对她的善意,但是她也能感觉到,这种感情不对。其实说到底,叶辰渊此时对李莫愁的感情也不是男女之爱。叶辰渊喜欢李莫愁对感情的固执,同样的他也更欣赏李莫愁的决绝。你辜负了我,怎么还能指望我祝福你呢?我不会原谅你,更不会祝福你,你负我,我要你鸡犬不宁!对于那些分手之后还可以做朋友的想法,叶辰渊向来嗤之以鼻。得要多大的心才能对出轨甩了自己的人笑脸相向,还得真心祝福。什么只要你过得好我就幸福了简直是扯淡。我都过得不好了,那你也别想过得好。我不开心,自然你要比我更不开心才对。

      叶辰渊与其说是羡慕这种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感情,不如说是他想要一个完全忠诚于他,属于他的人,他想要一个全心全意的伴侣。所以在李莫愁身上,他想要得到的,更多的是一种安全感。要是李莫愁简单地就喜欢上了他,那他肯定马上就会放弃了。李莫愁越难喜欢上他,他才越觉得值得付出。要是随随便便就能喜欢上另一个人,这样的伴侣要来干嘛。

      至于陆展元对李莫愁的影响,叶辰渊有绝对的自信可以拔除。但是叶辰渊忽略了最基本的一点,陆展元虽然后来移情别恋,但是他跟李莫愁在一起的时候也是真的喜欢李莫愁的,甘愿为了李莫愁去死。不管他后来到底是为了什么移情别恋,但他在喜欢李莫愁的时候,却绝对是真心真意的。否则李莫愁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喜欢上了陆展元。

      不付出对等的真心,怎么能够奢望得到别人全心的爱呢?不过叶辰渊现在是没有看到这一点的。他连自己的感情都没有理顺,怎么能让李莫愁喜欢上他呢?叶辰渊觉得李莫愁是被古墓派养歪了的假人,其实叶辰渊自己的性格里何尝不是有致命的缺陷。他自己的性格里本来就缺少了温情的部分,装出来的温柔,和真的温柔,到底是不一样的。

      这一点叶莎看得分明,不过年轻人不撞个头破血流是听不进去劝告的。这世界上最不能算计的就是人心和情感,如果你对待感情的每一步都能够理智算计,那恐怕这份感情在你心里也没有多重要。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叶莎这个旁观者可没有当红娘的爱好,还是先让这两个人自己去折腾一下吧。

      只是但愿叶小子的手段别太偏激,否则很容易弄巧成拙。叶莎心里感叹,还是年轻人有活力啊。这个时候的叶莎微微笑着盯着虚空中的某一点,带着说不出的疏离之态。若是叶辰渊在这里,大概会很惊讶,毕竟叶莎难得有恢复正常的时候。

      其实叶莎从前也不是这样稀奇古怪的性子,只是人生际遇也只能叹一声奈何了,到底是半点不由人。归根到底,叶家人都是一样的固执,宁肯让心底的伤口腐烂流脓,然后重新撕裂,永远不能愈合,也不肯让人窥见丝毫,一家族的疯子。不过关于叶莎,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对于所谓的时间会让伤口愈合的观点,叶莎向来不信。在她看来,无法愈合的才是伤口,愈合了就变成了死亡,疼痛让人清醒。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边叶辰渊来到李莫愁的房间时,倒不急着诊脉。反而坐在床边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床上的人。坦白说,叶辰渊没喜欢过什么人,以他的身份,什么美人没见过,但他看得上眼的,却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果没有这次意外的穿越,说不定叶辰渊会找个看得顺眼的合作伙伴来做叶夫人。这个人可能是商业大亨的女儿,可能是一文不名的平头百姓。要是兴致来了,叶辰渊说不定还乐意给自己找点乐子,玩儿一出“人生就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狗血剧。

      反正没有喜欢的,那身边的人是谁其实也无所谓,就当买个摆设回家里摆着。至于对方是图他的钱还是势力,其实没什么重要的。这在叶辰渊看来就是等价交换。但是很可惜,那些人都不太乖,叶辰渊不喜欢脱离掌控外的事物,所以只好打了二十几年的光棍儿。那些哭唧唧的大家小姐可比叶家那些老头子烦人多了。当然也有不哭唧唧的那款,不过就是得时刻小心被她们在背后给你一刀。所以说,其实叶大少过去的人生里还真没遇见过什么正常的女性。这大概也算得上是物以类聚的成功典型。

      而李莫愁的幸运之处就在于她出现的时机太凑巧了。叶辰渊恰巧就需要那么一个目标来继续过他不知所谓的人生。叶家内部的麻烦收拾得差不多了,又要往外扩充叶家的势力,经营一个庞大的家族。叶辰渊真的是十分不耐烦,整天跟人算计来算计去其实很伤脑筋的,还得整天听家族里那堆老头子叨叨。人都是会累的,累了,就要休息。所以红羽对他动手的时候他一点没有反抗,无聊到不想活了的人,大概也就他一个了。

      整天跟人斗过去斗过来,其实真的是很没有意思。红羽大概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叶辰渊为数不多的还算美好的记忆里,红羽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小时候红羽也是很疼爱叶辰渊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大概是他爸把一个一个情妇往家里带,一个又一个私生子、私生女开始往外蹦的时候吧。

      其实红羽是真的爱叶辰渊的父亲,为了帮他得到叶家家主的位子,几乎抽空了红家的势力和财力。那个时候叶家内斗正盛,他们两个也算得上是生死与共,患难情深。可到后来平定下来了,叶辰渊的父亲反而开始一个个地往家里领人。红玉哭过闹过威胁过,但是什么用也没有。那双曾经温柔地看着叶辰渊的眼睛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争吵和冷战中染上怨毒与愤怒,一个温柔的大家小姐,硬生生地因为丈夫的变心把自己扭曲得不成样子。

      小时候的叶辰渊经常看见红羽在人后默默垂泪的样子,那个时候他还不能理解这一切是因为什么。他以为父母是相爱的,哪怕是曾经爱过,可是到后来他才明白,其实不是的,他的母亲爱上的只不过是自己精心编织的幻觉,而他的父亲需要一个足够和他匹配的伴侣,仅此而已。那些温情的回忆不过是两人精心演出的戏剧,当其中一方想要抽身而退时,另一方却绝不肯谢幕。像他们这样的人,爱既不是必需品也不是奢侈品,这个东西是消耗品,用一点就少一点。

      他曾以为父母是因为叶家的权势才会闹到那般地步,想着要是他能得到家主的位子,那他父亲就会和以前一样了,红羽也能变回原来的样子。这是叶辰渊这辈子做的最错的决定,一步错步步错。

      叶家的家主要接受的训练超出了叶辰渊的想象,在基地里的时候,为了训练对疼痛的耐受力,训练的人不停地挑断他的手筋脚筋然后又接上。当然,为了不留下后遗症,叶家同时还配备了最好的医疗设施和医生。为了保证训练效果和身体的灵敏度,一切训练和手术都是不需要麻药的。

      刚接受训练的叶辰渊七岁,他甚至不明白答应接受训练代表着什么,更不明白接受训练所要承受些什么。那个时候的他太小了,小到还没有完全明白这个世界的恶意。

      喜怒形于色对家主来说可不好,没关系,笑一次,打断腿就好了,多打断几次就记住了。他不需要学习除了身为家主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之外的任何东西,多余的情感也要一并摒弃。他应该是叶家培养出来的最优秀的武器。

      小小的叶辰渊和从各地找来的各种各样的人关在一起。如同养蛊一般,养蛊人把毒虫都放到一起,让它们相互厮杀,最后剩下的那一个就是蛊王。而从训练场里爬出来的就是叶家需要的“蛊王”。最后浑身是血地爬出来的时候,叶辰渊想,这次回去以后妈妈就能变回原来的样子了吧。小孩子其实没有什么是非善恶的观念的,他们做自己觉得开心的事和你让他认为对的事,但是一张白纸染红之后,可就没办法洗白了呢。

      小小的孩子把杀人看得跟喝水吃饭一样稀松平常,其实小孩子是最擅长模仿的,所以千万不要教他们不该学的东西,因为他们一旦学会了,就很难改变。等到叶辰渊十五岁的时候,他终于完成了所谓的家主的训练和考验,叶天辰直接就宣布了他是下一任的家主。然后叶辰渊看见那个是他父亲的男人眼里看向他的冷漠和厌恶。还有,红羽无措地看着他,那表情像是惊讶又像是内疚,太过于复杂,但唯独没有喜悦。叶辰渊发现他完全看不懂周围人的表情了,明明每个人都不高兴,却偏偏笑得比谁都开心。那种感觉像第一次杀人的时候,鲜血溅到脸上,带着腥气和粘腻的恶心感挥之不去。

      那是叶辰渊第一次感觉到无措,盛夏里的天气,寒气却一直沁到骨子里。叶辰渊没有办法做出太多的表情,因为在基地里他不需要学习这些,也不需要跟人交流,只要完成训练就好。这几年叶辰渊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收敛自己的情绪。

      叶辰渊以为自己会扑倒红羽怀里撒撒娇,抱怨一下训练的时候真的好疼。可是看着红玉的眼神,他一步也迈不出去,整个人被钉在原地,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不开心呢?他是家主不好吗?
      后来叶辰渊终于明白他做错了,但是已经不重要了,他把自己变成怪物,但是没有一个人领情。迎接他的只有数不清的刺杀和试探,猜不完的阴谋诡计。朋友其实他也是有过的,后来就变成了他家后花园里的化肥,然后叶辰渊就不想再亲近谁了,累得慌。

      他曾经遇到过一些人,整日里开心得很,哪怕是自言自语也能玩上好一会儿,好像这世界上没什么能让他们烦恼的事。叶莎说那种人是什么“二货”,听起来倒是很有意思,叶辰渊试过那种性子,倒真是不错,至少在心里有个吐槽小剧场什么的,还挺有趣。但是后来叶辰渊也发现,这样的人身边总有人护着宠着,所以总是能够肆无忌惮。也因此,叶辰渊只是玩了一阵子,便放弃了这种性格。精分多年,性格说换就换是基本技能。

      叶莎说叶辰渊是个蛇精病,叶辰渊估计自己也是真的有病。不过大概是没什么救的那种,也挺好。
    插入书签 

    ←上一章  下一章→  
    作 者 推 文


    该作者现在暂无推文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wap阅读点击:https://m.jjwxc.net/book2/2958721/11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关闭广告
    ↑返回顶部
    作 者 推 文
    昵称: 评论主题:

    打分: 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



    本文相关话题
      以上显示的是最新的二十条评论,要看本章所有评论,请点击这里